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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堆满了麦田,堵住了河流,就连地下的井水喝起来都有一股子血腥味。
西斯帝国虽然强盛,但也经不起各国联合讨伐,长久的战争使得阿洛伊斯的军队节节败退,当各国的军队联手破开城门冲入亚斯里克城的时候,他们以为这一战终于要结束了。
可城门后站着的却是西斯帝国的国王阿洛伊斯,面对各国强军,他没有半分畏惧,选择了挥剑迎战,因为这个时候的他已经不再是阿洛伊斯,不再是西斯帝国的国王,而是极权主义的化身,是子民眼中的神,神是不会退缩,不会战败的。
那一战震惊了所有人,西斯帝国仅存的十万军队或者说子民,竟是险些将七十多万联军给打退了,似乎只要阿洛伊斯还没有倒下,他的子民便如中了魔咒一样,悍不畏死的疯狂杀戮,哪怕手脚被砍掉,也要用牙齿咬断对方的喉咙。
整整七天,西斯帝国仅存的十万人只余下满城尸体,阿洛伊斯战至最后一刻也没有退缩,他仿佛根本不觉得自己已经失败了,他站在尸山血海之中,浑身是血的冲着联军大笑道“为什么我侵略是残忍,而你们借着讨伐之名,杀尽我的子民便是正义?我不过是在帝国最困难的时候选择了帮助我的子民走出困境,当初你们以各种理由拒绝我的时候,就该想到有这么一天,是你们选择了战争,不是我!”
剑刃刺入心脏,阿洛伊斯的最后一剑给了自己,他没有任何遗憾,也许对别的国家来说,他是一个邪恶的暴君,是一个侵略狂,但对于他的子民来说,他却是救世之神,他不曾抛弃自己的子民,而他的子民也为他战至最后一个人倒下。
后世记载中,阿洛伊斯有许多别称,剑圣,暴君,邪恶的统治者,极权的化身,有人觉得他没错,因为西斯帝国的社会氛围对于好战者来说,超乎寻常的包容,在那儿没有什么出身高贵一说,人民的天赋和特长都会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培养,也许对外他们是残暴的掠夺者,但对于西斯帝国的子民来说,他们无需背负枷锁,只要有足够的能力,任何人都可以在西斯帝国获得权力、地位和尊敬,。
所谓的强权,暴力和恐怖统治在西斯帝国的人民看来,根本就是无中生有的污蔑,因为在他们眼中,是阿洛伊斯给予了他们安睡之所,充饥之食,教会了他们如何使用刀剑,于是他们放下了镰刀锄头,拿起刀剑成为了战士,也正是这群本该在权贵剥削中老死,累死的农夫,描绘了人族历史上最为宏大的战役之一。
这与别的帝国所推崇的阶级制度截然相反,各国的第一反应是愤怒,而这种愤怒源于内心深处的恐惧,阿洛伊斯带领西斯帝国走上了一条截然不同的路,他是如此的与众不同,极权主义到底是对是错已经不重要了,他们不可能允许这种疯狂的主张影响到自己国家的子民,也不会允许西斯帝国如此疯狂的侵略,这一战在所难免。
有人曾说过,假如西斯帝国打败了所有国家,真正意义上统治了人族,失去了敌人的它,社会形态最终会变回以皇室权贵为中心的阶级主义,当一把剑失去敌人的时候,也就是它生锈腐烂的开始,如果真的到了那个时候,西斯帝国将会被自己的子民所毁灭,从而再度分裂成各个主张不同的势力。
但这种说法也很快就被人所反驳,有人认为,即便西斯帝国一统了人族,他们也不会停下,相反,他们会开始对其他种族进行侵略,直至毁灭或是一统整片大陆,而就算他们一统了整片大陆,也不会停下战争的脚步,极权主义的精神已经深深烙印在了西斯帝国每一个人的脑海中,他们不会改变,如果没有失败,那就继续侵略,继续掠夺下去,直至毁灭的到来。
甚至有不少人认同阿洛伊斯的做法,他们认为当初人族之所以被各族奴役,正是出于软弱的本性,而阿洛伊斯的极权主义恰恰弥补了这种软弱,假如阿洛伊斯早出生一两千年的话,也许人族根本就不需要等湫的出现,当然了,有人支持就有人反对,他们讽刺这些支持阿洛伊斯的人说,如果阿洛伊斯早出生一两千年的话,人族的确不需要等湫的出现,因为那个时候人族早就被灭光了。
不可否认,每一位西斯帝国人们皆是无惧死亡恐惧,也不屑道德束缚,相比其他国家的子民来说,他们活的更加自我,西斯帝国是好战者的天堂,懦夫无能者的地狱。
灰蝎子是西斯帝国忠实的支持者,现在各国的社会形态让人绝望,血统决定了一切,出身贫穷者根本没有翻身的一天,至死都要被权贵所奴役,当初人族弱小,在各族夹缝间求生的时候,是何其厌恶这种制度,可现在,他们效仿起来却是一模一样。
灰蝎子本以为自己也会像父亲那样,劳作半生,过着连饭都吃不饱的日子,娶个穷人家的女孩,生个孩子,最后病死在床上,但现实却给他打开了另一扇门。
那一天,阴云密布,雷鸣不休,他在麦田上看到了一幅诡异的画,以及一位身受重伤的人,而那个时候他还不叫灰蝎子,他只是一个普通农夫的孩子罢了。
第265章 背叛之人·破碎篇()
“首领,是我找来的,咳说了多少次把这地方的灰清一清咳咳”
灰蝎子身前的地面微微颤动着,仔细看去那竟覆盖着一块难以察觉的木板,但上头粘着黑色的污垢,以至于和地面看上去一模一样,木板由下而上被打开,里头钻出五个人,此刻屋内四角的油灯忽然亮了起来,虽然仍是昏暗,却也不至于什么都看不见,为首的那人身材高大,脖子上纹着狰狞狼头,但他在灰蝎子面前却像是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一样,不断试图引开话题。
“灰狼,这件事我们以后再算,先离开北风城。”灰蝎子低沉着声音说道。
“可是那些奴隶怎么办,近半年来我还没往外运输过奴隶,各个据点还剩下近千个没送出去,难道就不管了?”
灰狼非常不解他的决定,他们训练出来的奴隶可不是普通奴隶主手底下那些烂死不活的奴隶可比的,听话忠诚,而且经过训练,足以担当侍卫,悍不畏死,一旦出货可谓非常抢手,这近千个奴隶少说也有数百万叶纹金,这笔钱可不是什么小数,这是他半年以来全部的成果,而且其中不乏富家权贵子弟,说不好还能再讹一大笔钱。
灰蝎子与黑袍人的话他一直在下面听着,也没听出什么不对,他是在不明白为什么灰蝎子会如此急切的想要撤离,甚至不惜放弃北风城这近千个奴隶。
“你不走?有谁想跟他留下,那就留下吧。”灰蝎子冷冷的看了一眼灰狼,不再多说,转身拉开地上的木板,沿着木梯走了下去,他现在可没空解释,这个鬼地方他一秒钟也不愿意再待。
灰狼到现在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但他绝不会去质疑灰蝎子的决定,如果不是灰蝎子,他们早就死光了,哪还有机会站在这,钱虽然重要,可命更加重要。
可他不质疑,不代表他手底下的人不质疑,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金钱总能占领上风。
“老大,您真的要跟首领走?说实话,当初首领不过牵了条线,是咱们辛辛苦苦在北风城扎根,建立据点,扩张人脉,才有了今天,就这么放弃,您不觉得可惜吗?是,我承认,首领这么做肯定有他的道理,也许以后北风城这生意不好做了,可咱们手头不是还有近千奴隶嘛”
一名干瘦的小个子男人瞥了一眼木梯,发现灰蝎子的身影已经不见了之后,马上拦住了灰狼,他名叫灰虫子,早年也跟着灰蝎子一起打拼过,可相对而言,他跟着灰狼的时间显然更长一些。
“你什么意思?”灰狼有些恼怒,他最厌烦的就是别人指手画脚,灰蝎子是他的头,那匜只能认了,可灰虫子也来这么一出,他可就没什么好脸色了。
“灰狼,你不觉得首领很奇怪吗?这些年咱们的生意遍布各国,积攒的财富丝毫不比中等国家来的少,可是到头首领却把百分之九十的钱都给了那群疯子,剩下的钱才刚刚够养活手底下的人,我并不是怀疑首领,跟着首领这么多年,我的确体会到了与之前不同的人生,但这样下去终归不是个头。”
黑发女人脸上戴着面纱,裸露在外的脖子,手臂,小腿皆纹满了花纹,仔细看去就连她的脸上也遍布着青黑花纹,她的眼中带着女人看自己男人的温柔,灰蝎子的决定她不敢苟同,她年纪大了,灰狼也是一样,年过四十,旧伤时常发作,两人本打算就这么在北风城安定下来,虽然见不得光,但起码吃穿不愁。
“娜塔莉怎么你也唉,你们以为我就想走,可是刚才你们也听到了,北风城现在生意不好做,首领打算放弃很正常,继续留下去也是浪费时间,与其那样,还不如趁早离开,免得出现什么意外,万一出了差池就来不及了我只是不明白首领为什么这么急而已,只要给我半个月,我就能把这些奴隶全送出去。”灰狼闻言不禁叹了口气。
“你怎么还不明白我的意思,你真当自己还是二十岁?趁现在收手,干脆和首领断绝来往,这些奴隶咱们以私人的名义卖出去,这笔钱足够我们生活,那时我们大可以重新给自己取个名字,以新的身份走在街上,再也不用忍受这种暗无天日的生活,到时候我们我们还可以生个属于自己的孩子,看着他一天天长大,我们一天天老去,这种生活难道不好吗?”
娜塔莉扯下面纱,轻轻扑到了灰狼的怀里,她早就受够了这种躲躲藏藏,暗无天日的生活,每天都在腐烂酸臭的气味中睡去,再鞭打哀号声中醒来,如果不是灰狼,她也许早就坚持不下去了。
“好当然好了”
灰狼的内心从未如此挣扎过,一方面他年纪的确越来越大,早就没了当初那股子悍不畏死的勇劲,灰蝎子的生意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