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捏了捏还在手里的匕首,凌云觉得它的质量还不错,至少回去把它当水果刀用还不错。
走在校园离得凌云思绪万千,燕天是谁,他可不是一个普通的二世祖,他的家世可以说的上是黑白两道通吃,这一点凌云听过。
他可是清楚的知道,什么是二世祖,并不是像电视上还有新闻上所说的那样,不学无术,真正的二代他们有着极好的家世。
极好的家世从而也就让他们的高人一头,同时那些人的家人也十分注重对他们的教育,有很多都是从小就开始请家教专人辅导,教授给他们各种技能,可以这样说当普通人在童年还在玩积木,打游戏得时候,他们正在接受着教育。
很多人的知识还有能力都远比普通人要强得多,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当然那些二代里也有一些极其傻蛋的败类只不过他们只占据了极少数,绝大多数的如同燕天,他们的心机还有思维能力都要远远强过普通人。
总而言之,凌云已经知道,他所要面对的对手很强。
燕天已经开始对他下手了,有第一次也就会有第二次,这一次他成功的应付过了,那第二次怎么办,说不定还会有第三次第四次。
他该怎么办,对于这件事情想要解决,那么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从根本上把燕天他们家族的势力给推到摧垮。
燕天家庭一个商业世家,这并不是一个秘密。
所以凌云现在要做的就是,迅速介入商业,在其中取得可以跟燕天相抗衡的实力,并把他打垮,摧毁。
事情该从哪里入手,该怎么入手,怎么在商界建立自己的势力,这些都还需要凌云从长计议,长长的吸了一口气,凌云向着寝室走去,时间就是生命,危机已经容不得他半点犹豫,所有的进程都要加快。
快步向着寝室走去。
……
推开门,此刻老大正坐在电脑跟前正儿八经的查找着东西。
看到凌云过来了,眉头略微的一横:“你小子怎么又回来了,我们还以为你不回来了”
“就是就是。”二当家的对着凌云眨了眨眼睛。
凌云一阵郁闷:“哎……我不回寝室睡还能去哪?”
“我可是听二当家的说了罗小落跟穆青烟在市中心还有住处,你小子怎么搞的。”老大是一个直肠子的人说话不会打个弯。
“她们说那里太小,住不开三个人。”凌云垂头丧气,这一路跑回来还真是晦气,跟美女呆在一块也没有什么好处。
“老三,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说如果你非要留在那里,她们能把你怎么着,晚上你在一个不小心生米煮成熟饭,这样……。”二当家的一脸**,充满憧憬的说道。
凌云突然间,虎躯巨震,二当家的在他心底的形象再度被他贬低了,这小子也太不是人了净出些馊主意,这种想法也能想的出来。
于此同时老大也是一脸鄙视的望着二当家,“你小子怎么能这么说话”这话说得铿锵有力,让人听起来就知道是一个正直有领导力的人,凌云突然感觉到,原来寝室里老大才是他的知己。
“这么好的机会,到了那里直接把门一锁,一个大老爷们难道还制不住两个小妮子。”老大接下来的一句话,直接把凌云刚刚在心里为他建立起来的正人君子的形象给崩塌了,这家伙比二当家的还绝了,直接用强了,都不用过渡。
二当家一脸崇拜,忍不住的点头之后在点头,老大就是老大。
凌云一阵郁闷,把手里的袋子向着两个人头上一扔,你们都算了吧,这种龌龊的事情也只有你们两个干的出来。
“咦……”二当家的轻轻的哼唧了一声,抓住了凌云甩过来的袋子“你小子买衣服了,让我给你参谋参谋”
“**还是jabsp;jones,老三你买假牌子也太那个了吧,连这种都买。”二当家的眼中一脸鄙视,要说二当家的对什么最有研究,除了女人那就是衣服了,这厮整天在寝室里说人靠衣装,然后在电脑上搜出一些有名的品牌,在那里意yin。
“什么是jabsp;jones,怎么听起来像是个外国牌子。”老大一脸疑惑,对衣服他可没有什么研究根本就是一个狗屁不通。
凌云也是如此,他对衣服也没有这么多研究,当时只是听罗小落说这个还不错就让她买下了送给自己了。
“品牌诞生于1975年,以其简洁纯粹的风格吸引全球追求时尚男性的目光,代表了欧洲时尚潮流的男装品牌……”二当家的在那里滔滔不绝的介绍着这个牌子的由来,同时一脸艳羡。
“额……”二当家突然间眉头一挑。然后把衣服翻过来覆过去的看,然后一脸不可思议的望着凌云:“老三仿的这么真,在哪买的改天兄弟也去买一个,穿出去炫耀炫耀。”
听到这些话,凌云一脸无语,这根本就是真的“这个是罗小落送我的,又不是我自己买的。”
“什么?”二当家的瞪大了眼睛,当然还有旁边的老大,那分明就是不敢相信。
罗小落是谁,她会给别人买衣服
第一百零四章【粉丝沫若】()
第一百零四章【粉丝沫若】
“草,老三你收我当徒弟吧”二当家一脸崇拜,那眼睛之中露出火辣辣的目光,让凌云突然有一种非你不嫁的感觉。去看看网 。7…K…aNKan。。(om 八度吧)
凌云一阵恶寒,把这种念头给抛出去,二当家就是一个活宝,这表情是装出来的,这个凌云用屁股都能想得出来。
“好吧如果以后的饭钱……”凌云眉梢飞舞,同时伸出右手在那里搓了搓。
“你死了算了我还是自学成才吧。”
二当家的直接甩头而去,同时把衣服扔给了凌云,心里想着这小子太黑了。
……
坐在电脑跟前,一想起刚刚二当家的那副模样,凌云就忍不住想笑,其实来到大学最大的收获就是两个兄弟,老大张铁还有二当家刘成,平常看起来嘻嘻哈哈没心没肺的模样,不过如果是到了正事上他们绝不含糊绝对不会让自己人吃亏,这就是兄弟。
轻轻打开电脑,登进了文学网站。
这几天在一些报纸上,凌云已经看到了关于那本的消息,要知道当齐宝刚要拍新的电视剧这个新闻出去之后,比任何宣传都要有力,再加上文学网站有意的宣传,这本在网络上很快就成为热谈。
作为这本首发的文学网站,的名声当然进一步飙升。虽然这个原创文学网站在业界是绝对的龙头,不过在群众当中的知名度并没有想象中的高,很多人看只是在百度上搜索对于网站并不是了解太多;这就是事实。
的迅速传播,很快就诞生了一大批的书迷,他们都是发自心底的喜欢这本,喜欢的内容,喜欢的文字,也喜欢上了中所描写的那个小城市。当然这些凌云现在还并不知道,他只是登上网络,想去看看现在的情景究竟怎么样,不是常说一个作者要想写出好的,要去看读者留言,从而不断的完善。
对于凌云来说他当然没有必要再去完善这本书,因为它已经结束了,一切的终结。
再度回忆起那段感情,凌云发现现在他的心已经没有一点波动了,曾经以为永远不会忘记的事情,渐渐已经从他的生命中离去,结束了何必去强求,美好的明天还紧紧握在自己的手中,这些足够了。
凌云想去看看那些留言,只是想去了解一下这本书究竟怎么样了,仅此而已。
刚刚点击进入这本书,凌云一愣,心里顿时躁动不已,简直比刚才的路上遇到埋伏还要激动。什么东西让一向淡定无比的隔壁老三这幅模样,顺着他的目光只见整整五万条的留言,而且每条留言后面都跟了一串的回复。
不过书评区并不凌乱,原因很简单,罗建国这次是亲自上传并管理这本书。
由于凌云这小子自从把书上传之后,从来没有在书评区里出现过的缘故,所以很多的书迷,对这个作者也十分感兴趣。
看到一个帖子被高高的置顶,《我心中的红颜》,凌云挑了挑眉,点击跳了进去。
楼主,沫若。
嗯啊,首先我要声明我是一个女孩,所以我心中的凌云也许跟你们心中的不一样,如果不同观点的毋喷。
其实我以前并不知道这个网站,是因为这本书才来的,这本书我确实很喜欢。
红颜是一个男的这一点应该毋庸置疑,我想能够写出这样水平文章的家伙,应该是一个带着眼镜,有着白皙的皮肤,长得柔弱漂亮,是一个招蜂引蝶的家伙,不过他的内心里又是一个专一的人,这些事我看书所得出来的。
写了这么多其实我是想说,红颜我想调戏你,想包*你,想压倒你,不知道可不可以。
……
一楼:呜呜,楼主知己啊跟我想的一样,我也想蹂躏他。
二楼:你的想象很黄很暴力,我很佩服,如果红颜看到了不知道他会作何想法。
三楼:楼主如果红颜,反过来蹂躏你,那你准备咋办,我可告诉你说不定他可是一个人面兽心的家伙。
四楼:……
五楼:好强悍的mm。
……
六十六楼:美女你绝对是一个gl,绝对是,我敢肯定,要不你发照片出来。
六十七楼:同意楼上的观点。
六十八楼:此楼大火,留言。
……
六百楼:哥来晚了,竟然没有插到前排,悲剧。
……
长长的回复,几乎说不清楚,凌云越看的差点把舌头给吐出来,这都是些什么人啊难道我就长得这么柔弱,这个时候凌云觉得以前他有些小看女生这个群体了,其实当女孩疯起来比什么东西都可怕,比如穆青烟跟这个叫沫若的女孩,她们之间有的一拼。
然后掀开衣袖,沉默了一下,又拿出了镜子,细细观察。
不过凌云很快就泄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