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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粟米才是主粮,因为它耐旱,因为它耐储存,因为它产量稳定。所以即使在蜀中这种有着大量雨水的地方,朝廷仍然规定要种一定的粟米。
可是因为麦子产量比粟要高,而且最重要的是麦子可以在初夏的时候收割,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缓解了百姓在青黄不接的时候没有粮食吃的窘迫,所以朝廷也规定要种一定的麦子。
可是麦饭真的是太难吃了,不要说那些富户,就是普通百姓,不在迫不得已的时候,也不会去吃那个东西。
蛮头的出现,让这种最粗鄙的吃食,突然成了比蒸饼还要好吃的东西,许多人或许没有意识到这其中的意义。可是作为可以匹配得上诸葛老妖的女人,黄阿丑敏锐地察觉到这其中可能蕴含的重大意义。
是,粟米存放的时间确实很久,可以存个七八九年不成问题。关键是这个时候,粮食产量多才是王道。哪个百姓会专门去存个七八年的粮食才拿出来吃?
一般来说粮食能从年头吃到年尾就算是小富人家的了!普通百姓家在粮食收割前的一两个月,哪一家不需要拿野菜拌糠麸填肚子?不然怎么会有青黄不接这个说法?
当然,如果家里种的麦子多一点的,也可以吃些麦饭。毕竟麦子的产量肯定是要比粟米高一些的,但缺点就是前面所说的,太难吃!
麦饭勉强吃下去,划破喉咙是小事,吃得太多消化不了堆积在肚子,活活把人撑死才是大事。可是没有了其他粮食,你不吃麦饭,那就去吃野菜拌糠麸,那个比麦饭还要难以下咽。少吃一些麦饭,虽然可能难受,但至少可以活命。
如今有人能把那么难吃的麦饭做成了好吃的蛮头,这样至少可以让那些有田地的人主动多种些麦子,至于百姓会不会把麦子磨成粉做成蛮头,黄阿丑自然不会奢望这些。
如何吃得好那是大户人家才有资格想的事情,之所以要强制规定要种一定的麦子,就是因为麦饭太难吃,大户人家不愿意种,而大部分土地偏偏就是掌握在这些人的手里。如今有了这蛮头,大户人家就有了多种麦子的理由,多种麦子,就可以多打些粮食,这就是天大的好事。
至少,吃麦饭总比饿死强,不是么?马幼常作为参军,只会从军粮考虑,却没想过百姓日常,委实有失偏颇。
如果再加上农耕利器曲辕犁……黄阿丑目光一闪,这个人,不管他真是隐世高人弟子还是被放到世间的棋子,都得好好看住,只怕还真是有大用处的。
“用处?当然有用处,而且是大用处!”冯永围着新砌好的灶台团团转,想着终于可以吃到炒菜了,口水都快要流下来的。
红烧鸡肉,焖鸡块,农家小炒鸡,烧春鸡,粉蒸鸡块,红炒鸡,红烧鱼,家常炖鱼,糖醋鱼……怎么吃得爽怎么来!来这里几个月了,天天除了鱼汤就是鸡汤,要么就是没油没盐的煎菜,冯永觉得自己快要吃吐了。
即使这样,冯永也还是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因为至少穿越了一个有着能让他如此挥霍奢侈的家庭。没错,就是挥霍奢侈,天天吃肉在这个时候是一种极为奢侈的行为。可架不住这个家里有皇帝赏赐的钱财绢帛和田地,更重要的是这个家是他一个人说了算,没人能阻止他的挥霍。
管家觉得有些懵,看着家主这个模样,好似要亲自下厨?
管家没读过书,说不出“君子远疱厨”的圣人之语。可是他也知道,就算是再贫困的小户人家里,只要家里有一个女人,男人家都不会去下厨,不然就是让人看不起,更何况如今府里还有一个专门做饭的厨娘?
“主君若要亲自下厨,是不是有点不太妥?若传了出去,只怕又要被他人笑话了。”
奇怪,为什么说是“又”?
冯永想了想,自己被人笑话的次数是不是有点多了?当下点点头,说道:“赵叔说得有道理,既然都被笑话这么多次了,也不在乎这一次。”
管家:……
第0017章 赵广来访()
“好啦,一会看好我是怎么做的菜,以后再给我煮那些猪食,我就让你去养猪!”冯永挥动着勺子,对蹲在灶前烧火的胖胖的厨娘恐吓道。
公鸡和母鸡的喂养比例一般在一比十左右,此次管家买回来的公鸡有点多,养了一段时间后终于有了点膘,把多余的公鸡拿来宰杀正好合适。
杀鸡,褪毛,清除内脏,再切成合适的鸡块,这些活自然不用冯永来做,他唯一要做的,就是炒菜。
感谢古代人民的智慧,炒菜所需要的基本调料姜、葱、酱、醋等都已经出现了,不至于让炒菜的味道过于平淡。
让厨娘把铁锅烧热,再放入膏油,“吱啦”一声响,锅中就冒起了油气,冯永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味道,真是太美妙了!让他有一种泪流满面的冲动,多久没闻过这种味道了?
鸡肉天生就嫩,如果在炒的时候放点糖,那就更好了,不过这个时候估摸着全世界也就身毒那边有糖,而且还是劣质的灰糖,冯永也就不强求了。至于现在的中国,也有一种叫麦芽糖的东西,死贵死贵不说,还没地方买,只能在富贵人家里看到,这个就更不能奢望了。
等第一盘炒鸡肉出锅,冯永吸了吸鼻子,强忍住伸手捞起一块放嘴里的冲动。
旁边的管家脸皮已经抽搐了老长时间了,如果此时自己再做出某些不雅动作,只怕会拼死上来把锅给砸了。
连炒了三四盘菜,冯永就已经按捺不住肚子里馋虫的抓挠,扔下勺子抱着菜盘子跑了。
老子的肚子已经饥饿难耐了!
“错了,我错了,全错了……”管家看着没有一点正形跑远的主君,一脸的呆滞,喃喃道。
“赵大父,你在说什么?”幺妹眨着一双大眼睛,萌萌地问道。
赵管家有气无力地摆摆手,“不用管我,快去服侍主君用膳。”
家主又做出了新吃食了,而且还是极为美味的吃食。管家表示又高兴又悲伤,他算是看出来了,自己这个主君肯定不是一般人,要么是家传之学,要么是高人子弟,要不然没办法解释他的种种行为。
奇人么,总是有些与众不同的,有时候在那些寻常人眼里疯疯颠颠最正常不过了。能跟随奇人,这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但也是一件令人悲伤的事。高兴的是跟着奇人可以沾光,有福气的说不定哪天就鸡犬升天,悲伤的是跟着奇人需要极大的承受能力,说不定哪天自己在别人眼里也成了疯颠之人,管家觉得自己需要静静。
赵广如约而至,这回不是赶着牛车而来,而是骑着高头大马。一身赭色圆领袍,腰间一条月白色连勾雷纹丝线带,依旧那样的貌美如花,啊,不是,依旧那般地风度翩翩玉树临风。
看到连自己庄上腰围有水桶粗的村妇都一副眉目含春的模样,冯永就猜想出这家伙一路上招摇过街只怕是迷倒了不知多少少女少妇。
所以说投胎是个技术活啊!像赵广这样的,既遗传到了他老爹的完美基因,又是一个官二代,而且他老爹还是五虎上将中唯一一个活到现在的将军,人生赢家不过如此。
这是一个很讨人喜欢的家伙,不但长得帅,而且很懂礼貌。即使是把手中提着的上门礼递给管家的时候,也依然保持着彬彬有礼的姿态——就是礼物让冯永觉得有些诧异。
上门礼是一坛酒,外加一提大约五六斤重的猪肉,而且大部分是肥肉。
猪肉成为低贱之物那是在唐朝以后才发生的事情,在这个物质极度缺乏的时代,猪肉仍然是只有富贵人家才能吃到的食物。
在当时可算是最高级的宴会鸿门宴上,项羽就曾经赏赐给樊哙一块半生不熟的猪大腿。能上最高级国宴的肉怎么可能是贱肉?而肥肉,则被称为膏腴,在这个肚子普遍没有油水的年代,肥肉是被认为最美味的东西。
酒就更不用说了,刘备刚入蜀的早些年,连拥有酿酒工具都算是违法,更不用说酿酒,那是要直接杀头的。虽说现在没有以前那么夸张,但是禁酒令依然没有放开。
冯永不喜欢喝酒,更不喜欢吃肥肉,但这并不代表着他不明白赵广带来的东西已经不是一般的见面礼。
“礼不算轻啊,看来来客必有所求?”
话说得有些不客气,就连一旁的管家都有些侧目,主君这不是又犯病了吧?
“确有所求。只因主人家有重宝,故诚心求之。”赵广听到冯永的话,不禁一愣,却又马上反应过来,山门中人嘛,脾气总是有些古怪,可以理解。
话答得很漂亮,冯永心里却是嘎噔一下,mmp,府里算来算去,能称得上重宝的,也就只有养鸡之法了。
莫不成是这些时日管家收鸡鸭闹得太厉害,果然还是被人盯上了?这养鸡之法不是说不能传出去,但至少得等他赚够第一桶金之后,而不是说是现在就传啊!
“想不到这偏乡僻里的,竟然也有能入得了赵郎君眼中的重宝?真是不胜荣幸,不如且入府中道来听听?”
礼物都拿到手上了,人家又是早早就下了拜帖的,现在上门了也不能把人往外赶,只好先迎到府中见机行事了。
“那就叨扰了!”赵广喜形于色,此次前来,已经做好了被为难的准备。毕竟在世人眼中,隐世中人总是孤傲不群,难以接近的。他们掌握着世间所没有的智慧,但又往往如同俯视蝼蚁一般俯视着世人。却浑然不知眼前的这位高人子弟连一个汉代人都算不上,只是一个披着汉代人皮囊的土鳖。
虽然已经来到这里不少时日,可是冯永仍然对汉代主流社会所流行的礼仪一无所知。因为他一直以来,所能接触到的人,见识最多的也就是管家,连cd城都没去过,你指望一个这么一个土鳖能知道多少礼仪?
所以按照冯永自己的理解,客人来了嘛,当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