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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那些事儿-第2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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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世界上,所有存在的东西,必有其合理性,否则它就绝不会诞生。而王安石不太懂得这个道理,他痛恨旧制度,痛恨北宋那一大帮子吃闲饭的人,但他不知道的是,旧有的制度或许顽固,或许不合理,却也是无数前人伟大智慧的结晶,制定制度和执行制度的人,都是无以伦比的聪明人,比所有自以为聪明的人要聪明得多,僵化也好,繁琐也罢,但是,能用。

所以这位老兄雄心勃勃,什么青苗法搞得不亦乐乎,热火朝天,搞到最后却不能用,所以,白搭。

而张居正就不同了,他很实在。

要知道,王安石生在了好时候,当时的领导宋神宗是个极不安分的人,每天做梦都想打过黄河去,解放全中国,恨不得一夜之间大宋国富民强,所以王安石一说变法,就要人有人,要钱有钱。

相比而言,嘉靖就懒得出奇了,反正全国统一,他也没有征服地球的**,最大的兴趣就是让下面的人斗来斗去。张居正就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从小翰林到大学士,他吃过苦头,见过世面,几十年夹缝中求生存,壮志凌云,那是绝对谈不上了。

所以在改革的一开始,他就抱定了一个原则——让自己活,也让别人活,具体说来,就是我不砸大家的饭碗,大家也不要造我的反,我去改革,大家少贪点,各吃各的饭,互不干扰。

改而不革,是为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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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那些事儿5'1105'

似乎上天也想成全张居正,他刚接任首辅,大权在握不久,就获知了另一个好消息——高仪死了。

高仪同志不愧是天下第一老实人,自从高拱被赶走后,便开始寝食不安,唯恐张居正手狠心黑,连他一锅端了,日复一日,心理压力越来越大,一个月后就吐血而死,去阎王那里接着做老实人了。

对高仪的死,张居正丝毫不感到悲痛,因为从根子上说,他和高拱是同一类人,却比高拱还要独裁,看见有人在眼前晃悠就觉得不爽,管你老实不老实,死了拉倒。

其实这也怪不得张居正,因为在中国历史上,共同创业的人大都逃不过“四同”的结局——同舟共济——同床异梦——同室操戈——同归于尽。

于是自嘉靖登基时起,经过五十余年的漫长斗争,张居正终于一统天下,上有皇帝他妈支持,下有无数大臣捧场,外有亲信戚继光守边界,内有死党冯保管公章,皇帝可以完全无视,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比真皇帝还皇帝,一呼百应,真正实现了团结。

把所有不服你的人都打服,敢出声就灭了他,所有人都认你当老大,这就叫实现团结。

团结之后的张居正终于可以实现他的理想了,这就是后来被无数史书大书特书的“张居正改革”。

说起改革,总有一大堆的时间、地点、人物以及背景、意义等等等等,当年本人深受其害,本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就不罗嗦了,简单说来,张居正干了两件事情。

第一件事,叫做一条鞭法。这个名字很不起眼,但这件事情却极其重大,用今天的话说,那是具有跨时代的意义。

因为这个跨时代的一条鞭法,改变了自唐朝以来延续了八百余年的税制,是中国赋税史上的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转变。

上面这段话是我在历史论文中用的,看了头晕也别见怪,毕竟这话不说也不行,把伟大意义阐述完了,下面说实在的,保证大家都能看懂:

自古以来,国家收税,老百姓交税,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毕竟朱重八等人不是慈善家,出生入死打江山,多少得有个盼头。

明朝那些事儿5'1106'

怎么收税,各朝各代都不同,但基本上税的种类还是比较固定的,主要分为三块:

一是田税,皇帝拼死拼活抢地盘,你种了皇帝的地,自然要交钱。

二是人头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下百姓都是皇帝的子民(都是他的资源),有几个人交几份钱,这是义务。

三是徭役,说穿了就是苦力税,所谓有钱出钱,有力出力,遇到修工程,搞接待的时候,国家不但要你出钱,有时还要你出力。两手一起抓,一个都不能少。

有人可能会说,要是我那里都是山,没田怎么办呢?或者说我有田,但不种粮食,又怎么办呢?这个你不用担心,国家早就替你想好了,权利可以不享受,义务绝对跑不掉。

简单说来是有什么交什么,山里产蘑菇,你就交蘑菇,山里产木材,你就交木材,田里要种苹果,你就交苹果,要种棉花,你就交棉花,收起来放仓库,反正一时半会也坏不了。

个把“刁民”可能会问:那我要是捕鱼的渔民呢,你又没冰箱,鱼总不能放着发臭吧?

嘿嘿,放心,朝廷有办法,做成咸鱼不是照样交吗?跑不了你小子。

中国的老百姓上千年就背着这么三座大山,苦巴巴地熬日子。

实事求是地讲,在中国历史上,大一统王朝的统治者,除了某一些丧心病狂,或是急等用钱的人外,对百姓负担还是很重视的,田赋的比例基本都是二十比一(百分之五),或是十比一(百分之十),能收到五比一(百分之二十),就算是重税了。

从这个数字看,老百姓的生活在理论上,还是能够过下去的。

不过很可惜,仅仅是理论上。

说起来是那么回事,一操作起来就全乱套。

因为在实际执行中,各级官吏很快发现,能钻空子捞钱的漏洞实在是太多了:比如你交苹果,他可以挑三拣四,拿起一个,说这个个头小,算半个,那个有虫眼,不能算。你交棉花,他可以说棉花的成色不好,抵一半,你也只能回家再拉去。

这还是轻的,最大的麻烦是徭役。因为田赋和人头税多少还能见到东西,县太爷赖不掉,徭役可就不好说了,修河堤、给驿站当差、整修道路,这都是徭役,完成了任务,就算完成了徭役。

那么谁来判定你是否完成任务呢?——县太爷。

明朝那些事儿5'1107'

这就是所谓的黄鼠狼看鸡了,遇到良心好的,还能照实记载,遇到不地道的,就要捞点好处,你要没钱,他就大笔一挥——没干,有意见?这事我说了算,说你没干就没干,你能咋地?

事实证明,在当时,除了一小部分品行较好的人外,大多数朝廷官员还是不地道的,是不值得信任的,有漏洞不钻,有钱不捞,这个要求实在有点高。总之是一句话,玩你没商量。

无数的老百姓就是这样被玩残的,朝廷没有好处,全被地方包干了。

此外,这一收税制度还有很多麻烦,由于收上来的都是东西,且林林总总,花样繁多,又不方便调用。

比如江浙收上来一大堆粮食,京城里吃不了,本地人又不缺,听说西北缺粮食,那就往那边运吧?一算,粮价还不够运输费。那就别折腾了,放在粮仓里喂老鼠吧。

更头疼的是,各地虽然上交了很多东西,除了粮食,还有各种土特产,中药药材等等,却没有多少银两,这些玩意放在京城里又占地方,还要仓管费,遇上打仗,你总不能让当兵吃棉花,提几两药材当军饷吧。

而某些吃饱饭的大臣无聊之中,想了个馊主意,说既然有这么多东西,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拿去给京城的官员们发工资,比如你是户部正六品主事,按规定你该拿多少工资,但到发钱那天告诉你,国家现金不够,我们现在只能发一部分钱和粮食给你,剩下的用棉花抵,不过你放心,我们到市场上估算过,如果等价交换,拿这些棉花绝不吃亏。

***,老子辛辛苦苦干到头,就拿着这几袋棉花回家?老婆孩子吃什么?

必须说明,这绝对不是搞笑,自朱元璋以来,明代官员都是这么领工资的,有时是粮食,有时是药材,个别缺了大德的皇帝还给纸币(胡乱印刷的不值钱),早上领工资,下去就去集贸市场兼职小商贩叫卖的,也绝不在少数。

国家吃了亏,百姓受了苦,全便宜中间那帮龟孙了。

于是张居正决定,改变这一局面,他吸取地方经验,推出了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的内容很多,但最主要的,是颁布统一规定,全国税收由实物税变为货币税,明白点说就是以后不收东西了,统一改收钱。

明朝那些事儿5'1108'

这是一个看上去很简单的命令,却有着绝不简单的历史意义。

因为从此以后,不管是田赋、徭役还是人头税,都有了统一的标准,不是当官的说了算,交上来真金白银,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不再任由官员忽悠。

当然了,根据官员必贪定律,张居正也给大家留下了后路,因为各种物品如粮食、水果、药材、丝绸,都按照规定折算成银两上缴,而折算比率虽是由朝廷掌握,但地方上自然有特殊情况,适当照顾照顾,从中捞一笔,似乎也是很正常的。

于是皆大欢喜,朝廷拿到的,是白花花的银子,老百姓也不用听凭官员糊弄,贪也好,抢也好,说好了宰一刀就宰一刀,至少日子好过点。官员们好处少了,但也还过得不错,就这么着了。

所以事实证明,越复杂的政策,空子就越多,越难以执行,王安石就大体如此,一条鞭法虽然看似简单,却是最高智慧的结晶,正如那句老话所说:

把复杂的问题搞简单,那是能耐。

张居正和他的一条鞭法就此名留青史,并长期使用,而那三座大山也一直没动窝,雍正时期实行摊丁入亩,将人头税归入田赋,才算化三为二(实际上一点都没减,换了个说法而已),徭役直到解放后才正式废除,而历史最为悠久的田赋,也就是所谓的农业税,前几年也正式得以停征。

社会主义好,这是个实在话。

张居正干的第二件事情,其实是由一封信引起的。

万历元年(1573),张居正上书皇帝,当然了,其实就是上书给他自己,在这封自己给自己的信中,他写下了这样一句话:

“月有考,岁有稽,使声必中实,事可责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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