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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的作者伤不起-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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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多情一脸悲戚,泫然欲泣。“楚,你不要我了?”
“卧槽,让你去读书而已,弄得跟生离死别一样。”楚衣有点抓狂,点着他脑门,“我懒得跟你墨迹,要走赶紧走,迟了错过晚饭你就得饿肚子。”
叶多情静静看着她,呆了半响,把另一个包袱放下。“我不去刘府了。”
楚衣一吓,看他两眼红肿,想想这货还是傲娇少年,便温声道。“别赌气,还有一个多月就秋试了,刘侍郎的才学品德确实值得你学习效仿,你住进刘府受他指导,于秋试有百利无一害。”才学是真,迂腐是真,品德……唔,这古代的风俗习惯,男人总难免要三妻四妾的,这呆子的单纯也保不住多久,想开点儿。
所以,刘侍郎府还是要去的。
叶多情不语,眼观鼻鼻观心。
“也罢,我送你出门吧。”基于这货傲娇心理,她还是别多话了,不然叶书呆赌气闹出事,叶刘娟子还不急疯。
她拎起包袱,走了两步,回头一看,叶多情还是站在原地岿然不动。“闹什么脾气,走了!”
“你跟我一起去刘府。”抿了抿唇,他满眼坚持。
切!“我跟你去刘府你能静得下心读书?还有一个月就秋试了,凡事以读书为重。”她忍得住不给他找乱子吗?
其实她不赞成他学那类似八股文的秋试必考,脑子不转弯,又没任何实用之处,再且没多久这天下动荡,有官也当不久!
但一个人的志向与理想,是生活下去的信念和支撑,她不能太残忍地剥削他所认为的幸福。
听得这话,叶多情一怔。想到这段日子读书确实有些心不在焉,若她在身侧,当真无法凝神静心。来日方长对吧?
分开确实是目前最佳的选择,她不是说过,有时候的分开,其实是为了更好的相遇?
心头百转千回,也不坚持了,抓过她手中包袱。“不用你送。”
“额……”楚衣呆了呆,随即挥手,“那你保重,出门在外自己照顾好自己,想我了可以随时回来,但不要太频繁。”想哭的时候老娘的肩膀也可以借你!
当然刘府事多,还有死缠烂打的美娇娘,他还记回来找她才怪。
叶多情一赧,道:“我想秋试之前我们不会再见面了。”
“这也不错。”安心读书,安心泡妞,安心做学问,也许再次相见时,这货已是跟刘侍郎一样的老古董,既不可爱也不活络,不见也罢。
叶多情又再次沉默,好一会儿才跟她眼对眼,很认真很郑重说道:“等我回来。”
“行,等你金榜题名给你买两响炮竹炸个热热闹闹,带你风光还乡。”举举拳头,砸在他肩膀上,鼓励道,“加油!”
叶多情被她砸得踉跄后退,摇摇头,笑了笑,嘴唇动了动,话到嘴边又咽下去。
楚衣奇怪:“你还有啥临别赠言?”
叶多情嗫嚅着,小声道。“少吃多睡,照顾好自己,别受伤了。”
“找死!”两手使劲对着他肉乎乎的脸好一通搓揉,一把将他往门口拖去,“老娘不胖!快走快走,磨磨唧唧的,快被你酸死了!”
那高头大汉还抱着大包小包傻站在楼梯口等着。
叶多情从大汉手上拿下两个包袱递给她,才跟着高头大汉下楼去。
楚衣看着手中的包袱,又看看他萧瑟的背影,莫名有些心酸,想了想,转身将包袱放到桌上,追下楼。
“呆子,你等等!”
叶多情飞快转身,眼眸晶亮,流露铺天盖地的欢喜。
“人家家里比不得外头,这些你拿着防身。”
叶多情垂头一看,手中塞着一叠银票和两瓷瓶。满头黑线滚落,才要开口,楚衣已经蹬蹬蹬上楼去了,然后关上房门。
叶多情嘴角抿出几分苦笑,捏紧手中之物,盯着那房门半响,强逼自己收回视线,头也不回走了。
“想不到离别这么煽情。”楚衣拍拍肩膀上的鸡皮疙瘩,走到窗边看那远去的背影,“只怪那笨书生酸不溜秋的,害得我心里不好受。”
她本就只是这书中的一过客,迟早要滚回自己的世界去的,感情这玩意,还是别投入进去的好,省得大家都不开心。
接下来的几天,出乎意料很平静。
其实到达京城后,她一直没遮掩自己行踪,本以为就端木朗那神奇的信息网以及满天下抓她的憎恨值,铁定风风火火跑来找她算账,可几天下来,别说面了,连个影子都没见着!
楚衣心绪不安,自投罗网跑去拜访他,他避而不见!一番死缠烂打下,门房无奈告诉她王爷出远门未归。
这鸟人,他和纳兰将军府三小姐的婚事被传得沸沸扬扬满城皆知,这都快结婚了,人不在府里滚哪去了?更离谱的是,她去找纳兰冰云玩,那门房一听是找三小姐的,溜得比兔子都还快,要么就一问三不知!
楚衣郁闷了好久,想到她设定的悲惨剧情,感觉山雨欲来亚历山大,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倒腾好些时日。
这天天气好,阳光明媚,她出门晒太阳顺便巡视业务,回来时候被一股浓浓的菜香给吸引住。循着香味去,来到一家酒楼前,那金色的“天香楼”招牌在烈日下闪闪发光,差点没亮瞎她眼。
酒楼外人山人海,酒楼内饭菜香味肆虐,勾得人体内馋虫蠢蠢欲动,陶醉了一干闻香而来的食客。
酒楼的老板是个半老徐娘,口才好笑容灿烂,站在柜台后招待顾客,如火的热情胜过外面的骄阳。
“老板娘,什么菜香味如此浓郁?”楚衣挤过去问道。
“那是本店招牌菜之一,清焖童子鸡。”老板娘一转头,看到摇着扇子的楚衣,微一错愕,笑道,“这位爷看着面生,第一次来我们天香楼吧?”
“确实,被你这酒楼的菜香给引过来了。”楚衣吸吸鼻子,陶醉得满肚的肠子都在咕噜咕噜唱歌,她讪讪一笑,“看,馋虫都被引出来了,你店里都有什么特色菜,给爷介绍介绍。”
“好咧,我们店里的特色菜可不少,红烧狮子头,卷筒粉蒸肉,梅花鱼茸汤,八鲜翡翠鸡,明珠鲤鱼粥,醋溜糖排骨……”那老板娘得意地嘴一张,霹雳巴拉不歇气地蹦出一溜的菜名。
楚衣听得满脑昏花,急忙打住她的叨叨不绝。“罢了罢了,你说这么多我也记不住,先上几道你们店里的招牌菜尝尝,一定要有清焖童子鸡!”
作者有话要说:
、京城四子
“好咧!”老板娘应了声,对一边站立的女子吩咐几句,回头笑问,“那公子是楼上雅间还是大堂里吃?”她说的大堂,就是一楼。
京城贵人多,贵人一多,等级制度就分外鲜明,不管承不承认,自命清高的达官贵人总不屑于跟平民百姓一起用饭的,于是稍有格调的酒楼,都会分为两层以上,一楼为大堂,便于那些贫民百姓贩夫走卒用餐,反正这些人没多少钱,图个简单就好。
二楼则为包厢,专门有钱人设置,里面装潢好格调高,每一间的价格极贵,平民百姓包不起,自然就满足了那些达官贵人的阶层虚荣心理。
老娘这么问,也是看她衣着不俗,订得下包间。
楚衣个人是不在意在大庭广众、人声鼎沸中吃饭的,而且一个人,要什么包厢,纯属浪费。于是道:“在一楼吃……”
“果然是你!”有人一拍她肩膀,满脸欣喜。
楚衣扭头,见他衣着华贵,相貌不俗,愣了好一会儿才醒悟过来这厮是六皇子轩辕天皓,咧了咧嘴,打招呼道。“好久不见。”她当然不会承认已认出他的身份,这年头,平民百姓看到皇子王爷娘娘公主那帮皇族,是要行跪礼的。
她吃饱了撑着给人乱跪,女人膝盖也有黄金,她老爸老妈都没跪过!
轩辕天皓也咧嘴,笑出一口白牙,道。“我们兄弟正喝酒,还说京城四公子就差一个,你来得倒巧,走走走,喝酒去!老板娘,她点的酒菜待会送到我们包间去!”说着一边把她拖上楼。
楚衣挣扎不得,汗然不已。“兄台,我就只是吃个饭,用不着这样,我跟你们都不熟!”
最关键是后面那一句,都不熟,懂不懂啊!
轩辕天皓眯眯笑。“无妨,就当多认识个朋友,你可不能不赏脸!”
楚衣撇嘴,其实她很想说,她跟他也不熟……
一面之缘而已,而且上次他们也根本没说过话!对了,这家伙后面好像还派了人跟踪她!
不过说起来,轩辕皇室不知道造了什么孽,后宫斗得鸡飞狗跳,这一代生下来的要么是公主,要么都嗝屁,堂堂皇帝,膝下竟然只有两个儿子——老三轩辕天澈,老六轩辕天皓。
轩辕天澈白白辜负了那么好听的名字,整个人一点也不清澈,整日里游手好闲,好高骛远,贪财好色,暴戾无能。
轩辕天皓倒是个不错的孩子,单纯开朗,胸无城府,文武双全,最主要是他一根筋通到底,不会转弯。要不是有个厉害的贵妃老妈,能活到现在简直是个奇迹。
走进包间,里面还有两人,衣饰华丽,仪表不凡,一人孤高清冷,一人桀骜潇洒。
“天皓,这就是你所说的那位飘渺公子?”紫衫的男子站立起来,笑着迎接。
黑衣的男子则是冲她淡淡点个头,没过多反应。
“那可不是,没让你失望吧?”在包厢里,轩辕天皓就是个愣头青,一点也没有贵族皇子的稳重。
“那是,就这皮相,做我们京城四子之首绰绰有余,就不知道才华当不当得让我们心服口服了。”紫衫男子道。
楚衣黑线。“你若喜欢,尽管拿去,我可不想要这劳什子第一的虚名!”最近什么京城四公子传得沸沸扬扬,都快给夸到天上去了,她自然明白他们在说什么。
“有个性,我喜欢。”紫衫男子哈哈哈笑,长臂一揽,勾搭上她肩膀,一手摇晃着杯中酒,“我叫唐木,人称木木公子。”
噗,她还西西呢!不过这名字怎有点耳熟?姓唐?
唐飞,萧白的师弟也姓唐!只是在这男人可以遍地撒种的年代,要她记那么多名字可不容易,姓唐的子嗣多着呢,直系的旁系的支系的,又不是主要角色,她没记得这个龙套君。
见她不言,轩辕天皓嘿嘿一笑,接口道:“轩辕天皓,人称皓玉公子。”
皓玉……
楚衣瞥他一眼,长的是不错,但这么个称号,是要把这个皇子往花瓶的位置推吗?
一边清清冷冷的黑衣男子也吐了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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