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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的作者伤不起-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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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皆有。”许十三瞥她一眼,“本少爷第一次对个女人这么热情,你莫不识好歹!”
“多谢你的热心了。”楚衣站起来,拍拍他的肩膀,“不过我认为,追求女孩子,最要紧的莫过于心甘情愿,强扭的瓜不甜,你明知道的,我要不愿意,嫁到你家也是鸡飞狗跳的命。”
“那你想怎样?”
“三千万两黄金。”楚衣伸出三根手指头,看他目瞪口呆不甚明白的样子,勾唇,“两年之内,若你拿得出三千万两黄金,我就嫁你!”之所以敢这么说,自是因为这个纨绔根本不可能弄到三千万两黄金……这个国家的国库,估计都没这么多。
许十三低头沉吟片刻,一咬牙:“此话当真?”
“比珍珠还真!”
许十三便带着他一干爪牙走了。书生踱步过来,一脸不满,“楚姑娘,你这玩笑开大了,万一他真能弄到三千万两黄金怎么办?”人的潜力是无穷的,只要有目标,什么潜能都挖掘得出来。
“说的有道理。”楚衣一拍额头,恍然大悟,“看样子我是惹麻烦上身了,这回不走都不行。”
许家不久之后就会大祸临头,哪有那个功夫理她。
“你又要去哪儿?”叶多情问。
“去帝都逛逛。”找她闺女去,这书中世界没电脑没电视没冰箱,一点都不好玩,她想早早走完剧情,回到现实世界中。
“我也一起,秋试来即,去考功名,光宗耀祖。”叶多情立马接口。
“那是你的事情,跟我有什么关系。”虽然跟女婿备胎一起走,自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遇到自家闺女,不过按照这笨蛋的脑残程度,她暂时还不想被他气死。再说了这家伙一没武功二没常识,脑子转得再快都是挨扁的份儿,要是出了事情一定她一定被他拖后腿。
她要一个拖油瓶跟着自己干什么,又不是吃跑了撑着。
叶娟子已颇有当家女主人的风格,早早就备好行李,因为怕许十三找麻烦,她是在傍晚城门快关的时候才离开的。车行到城外百里地,看到前方有人拿着行李蹲路边,仔细一瞧,竟然是叶多情。
“我被山贼打劫,马车滚下山坡,无法上京应试了。”书生擦把额头的汗,可怜兮兮说道。
这种漏洞百出的话他也说得出来!楚衣看看天色,赶一晚上的路,天都快亮了,返回临州也麻烦,沉吟片刻,笑靥如花。“好,那就跟我一路吧。”她可从来没说自己是亲妈,虐女儿女婿是常干的事情,所以自动送上门的肥羊,就不能怪她下手了。
从临州到帝都要有差不多半月的路程,虽说阳春三月景色宜人,却也着实单调无聊了些。
书生被她饶有兴味的眼神看得浑身发毛,但还是顶着浑身的鸡皮疙瘩爬上马车,放好行李后将她好生一番打量,摇头:“还是女装看着顺眼。”
“直接说你嫉妒好了。”在这个男尊女卑的古代,在没有武功的前提下,出门在外自然还是男人安全。再说她这一年来出门做生意,女扮男装那是家常便饭,不过她女扮男装的事情只有叶娟子知道,这笨书生通常是给她看账本,很少出门的。
“我嫉妒你?”叶多情不依了,虽看她男装真是无限潇洒风流,心里当然不承认,“再如何俊俏也不过是女人,在真正的男子面前,也是略逊一筹。”
“本公子不屑理你。”楚衣笑眯眯拍拍满是糕点的手,懒洋洋靠在软垫上,“眯一下眼睛,进入下一个城市的时候喊我。”
叶多情觉得不可思议。“男女授受不亲,孤男寡女同处一室更是不妥,你竟如此放心在我面前安睡?”
“别人我信不着,你我还不信吗?”百无一用是书生,这个书生恪守礼教思想迂腐,别说他没那个胆量做出什么逾矩之事,就算胆子忽然肥了,力气那么小谁摁倒谁还不一定呢,何况外面还有两个她重金聘来的高手保镖。
她不放心谁放心?
叶多情忽地就郁闷了。“纵是如此,男女共处一室对你的闺誉也是极大影响……”
“知道你还上车!再吵我把你丢出去!”楚衣随手抓个枕头就朝他扔去。
叶多情便再也没敢多话,眼看她放心地呼呼大睡,呼吸逐渐均匀,发了下呆,无可奈何摇摇头,从书包里拿出一本书来看。
午后的太阳晒得厉害,未时末几人来到下一个城镇,好梦的楚衣被叶多情晃醒后,拉开车帘子,一下子就被城里的繁华给吸住目光。找到落脚的客栈后,就乐不可支地出去晃了。
“哎,等等我!”叶多情见她兴致高昂,忙屁颠颠跟着去凑热闹。
楚衣对这跟屁虫极为无奈,却也没反对。来到大街上,但见楼阁高高低低罗列,市场上珠玉珍宝琳琅满目,如烟的柳树,彩绘的桥梁,挡风的帘子,翠绿的帐幕,车水马龙,人声熙攘,好不繁华,不由啧啧称赞:“好风水啊,要是能在这里住一辈子,那得是多大的福分。”
叶多情鄙视她。“论繁华,如何比得上我临州,那才是夺天地之辉,争日月之芒。”
“也不怕吹牛被噎死,井底之蛙。”临州风水自然是极好的,不过山外有山,天地间的奇风异景又何止一处,大自然给与的风光是需要人去挖掘的。不过人都有家乡情怀,她也就不说这笨书生了。
眼看前面有人摆摊卖各种狰狞的面具,心下好奇就走过去,才走几步,被一个悲戚的声音给拉住脚步:“公子买了奴家吧,奴家会洗衣做饭,会端茶递水,奴家不怕吃苦,只要公子买了奴家,奴家愿为公子当牛做马为奴为婢!”
楚衣瞄一眼拉住自己衣角的白皙嫩手,再看面前这哭哭滴滴的女子,扫一下旁边地上那块“卖身葬父”的牌子,不动声色将自己衣角从姑娘手里扯出来,淡淡地道。“姑娘,在下也很穷。”
姑娘眼泪哗啦如不要钱的豆子掉下,丰腴的身子一下子挨上来,丰满的两个大波波不住蹭着她手臂,两只手将她腰身环了个结实,悲悲戚戚大嚎:“公子,奴家在这里已经卖了两天两夜,您就行行好买了奴家吧,让家父入土为安,奴家求您了!”
她怎么感觉这女人是故意在占她便宜呢?楚衣顶着满头的黑线,但还是意志特别坚定道:“姑娘,在下真没几个钱,你找错人了。”猛然将那女人推开,踉踉跄跄往前跑去。靠,卖身葬父?还能狗血点不!这女人怎么看都不像是穷得没钱葬父的孤女啊!
这种人,还是不要沾惹的好,省得麻烦惹上身。
“姑娘,这是五两银子,你好生将令父葬了,那人没心没肺,莫理他,别哭了。”身后叶多情同情心泛滥,忍不住道。
作者有话要说:
、姑娘,我不是男的!
那一瞬间,楚衣有种把他拖出去活埋了的冲动。
叶多情绝非第一天认识她,知道此女生性凉薄最喜旁观,见死不救那是家常便饭,这回倒真有些气愤,见卖身葬父的孤女独苦伶仃一人心生不忍,便扔下楚衣随那名唤艳霞的女子买棺材安置其父尸体去。
楚衣见他傻乎乎跟着那来路不明的女子跑了,生怕他被人卖了还帮数钱,当下也没了游玩的兴致,无可奈何跟上去,眼看孤女艳霞的“父亲”已经入土为安,便拉着书生要回客栈,这时候,那牛皮糖再一次发挥粘黏的独特功能。
扯着叶多情的衣角:“您为小女子安葬了父亲,大恩大德没齿难忘,小女子无以为报,唯有跟随左右,为奴为婢侍候公子!”
叶多情倒是个正人君子,说什么也不愿做这趁人之危之事,连连摆手说:“出门在外谁没个难处,举手之首罢了,艳霞姑娘不必记挂于心。我这还有些银两,姑娘当作盘缠回乡,寻个好人家嫁了吧。”
姑娘大哭:“奴家哪里还有家,早在洪荒中化作一片废墟,唯一的亲人也离我而去,如今孤零零一人,无所牵挂,真不知日后如何是好。多谢公子好心,只是盘缠于我也无用,一介弱女子带着钱财早晚也是被人抢去,不若公子行行好,容我在身侧服侍,奴也有个安身之所。”
叶多情顿时犯难,看着眼眶红通通的姑娘,又看看楚衣,眼中满是哀求的问号。
楚衣哼了哼。“多一个婢女或者侍妾是你的自由,不过本公子盘缠有限,你若带着她,就莫跟着我了。”这女子眼恁毒,一下就抓住耳根子最软的那一个,语带几关的话一出来,是个汉子都会化成绕指柔。
姑娘倒是一直偷看着她的举动,听她一话,面上愈发愁苦,楚楚可怜望着叶多情,秋水明眸,映着粼粼水波。
美人送上门,十万伏电压劈头盖脸而来,脑子腐透的书生却忽然成了绝缘体,后退两步,义正言辞:“姑娘,我等真不方便带着你,姑娘拿着这些碎银,好自为之……姑娘,你做什么?!”
姑娘拔出发间的木簪抵着颈动脉,书生大惊之下抓过她的手,顾不得自己手背被簪子划了一道不浅的血印,惊怒痛心:“姑娘,你这是何苦,蝼蚁尚且偷生,你还有大好年华,怎能如此轻生!”
姑娘眼泪吧嗒吧嗒落下来,捂着脸身子一倾,撞向楚衣的怀抱,哭哭啼啼:“反正父亲去了,奴在这世间也没有任何牵挂,若公子也嫌弃我,与其一介孤女日后被人欺凌,还不如趁早干干净净死了算,又没人心疼!”
冷眼旁观的楚衣早就提防着她,哪里让她扑到,身子飞快往边上一侧,姑娘扑了个空,惯性太大加上踩了不知哪里来的狗屎,一跤摔在地上,当即就哭天抢地了:“让我死了吧,死了吧,这么活着有什么意思,你们都嫌弃我,都嫌弃我!”
一秒美女变泼妇,叶多情目瞪口呆,他看了看楚衣,此人依然事不关己冷脸一张,更加犯难,正犹豫着,围观的路人凑上来,指着他好一顿指指点点。
路人甲:“世风日下啊,流氓汉子都敢正大光明调戏起清白姑娘来!”
路人乙:“一个大老爷们,居然还虐待小媳妇,看他斯斯文文模样,原来是人面兽心!”
路人丙:“这寻死觅活的模样,她男人还置之不理,也不嫌丢人!”
路人丁:“虐待殴打女人的男人没种!妹纸,你告诉老哥,他把你怎么了,不要怕,把所有委屈说出来,大哥给你评个理,光天化日之下,我就不信他还反了天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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