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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福来孕转-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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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桥走来,嘴里塞着一块芝麻饼,嘴角还粘着几粒芝麻。手里端着一碟糕点,眼睛还不住地往盘里瞅瞅,看来只有东桥正常一点了。

“今天是乞巧节吗?”青梅疑惑地问道。
东桥正舔着粘在手指头上的饼馅儿,“小姐你好笨哦!乞巧节在七月,现在才五月呢。”
青梅揉着眉心。
东桥又道:“小姐,你其实是想问今天院子里的姐姐们为什么打扮的那么漂亮吧!你可以直接问啊,只要我知道的我都会说。”
“那你说吧。”每次与东桥聊天,青梅都会感到一丝丝的无力。

“昨天不是有两个公子来别庄借宿么,崔管家就把他们安排到东厢房那边。其中一个穿灰衣服的王公子脾气好好哦,对谁都一幅笑脸的模样,说话也风趣,丝毫没有因为我们是丫鬟就瞧不起人。别庄里的姐姐们都争着去东厢那边,昨天晚膳的时候,王公子说今天要替大家画丹青呢,所以大家一大早就起来打扮啦。只有小姐你起得最晚,你好懒哦!”

“……”她不与东桥这小屁孩计较!
不过话说回来,王岑与谢云昭竟然来别庄借宿了。
青梅静静想了会儿,东厢离她住的院落很远。他们应该住不了几天就会离开。这段时间里,她还是尽量小心一点,不要与他们照面。免得私自上山的事被戳穿,凭白惹些麻烦。

“可和王公子一起来的另一个就不怎么讨喜了。”东桥嘟着嘴,“趾高气扬,不苟言笑。好几个姐姐好心给他送吃的,向他介绍这里有趣的地方他理都不理的!”

东桥还在叽叽喳喳地说着,青梅却已经起了身,将自己打理干净后便出门了。东桥回过神来,连忙快步追了上去。

二人照例朝着黄夫子家走去。别庄与黄夫子家隔得不算太远,大约走两刻左右,中间要经过一片草坡与湖水。青梅今天觉得很头疼,因为东桥这丫头从在庄内就开始说,一路嘴巴就没有歇息过。而她说的无外乎就是来到别庄借宿的王岑与谢云昭二人,似乎要将自己知道的一股脑地全部告诉青梅。

青梅深深感到什么叫做自作孽不可活!她是为什么要对东桥说那句“那你说吧。”

“小姐,你说他们是为了钱小姐来的吗?如果不是,为什么他们也要去打老虎呢?那个谢公子真的是很讨厌啊。靖哥儿虽然也不怎么说话,但靖哥儿就不像他那样,总是一副趾高气扬的模样……”东桥正欲往下说,却见青梅突然看着她,东桥心底一颤,安静地闭上了嘴巴。

“听着!不许去招惹那两个人,尤其那位谢公子,我不想说第二遍。”

东桥怔怔地点头。虽然小姐一直都是面无表情,可现在她依稀感到小姐的态度和平常有些不一样。

可青梅的威慑效果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东桥又笑呵呵地走到她身旁,“小姐,你说不许招惹谢公子,那我们是不是可以去招惹王公子啊?”
“……”

东桥见好就收,不过她还是有些疑惑。想了想,终究是壮着胆子问道:“为什么谢公子就特殊些呢?”
青梅看了她一眼,道:“他是一个权贵之人,不是你们能够惹得起的。”
东桥一惊,万分好奇:“诶?小姐,你怎么知道他是一个权贵?难道不可以是一个富商,求学的举子之类的吗,今年的科考也近了啊!”
青梅轻轻叹口气,东桥这种执着精神有时候真的让她很困扰。东桥不依不舍,“小姐,你说嘛。你是不是又嫌我笨了?我就知道,小姐你嫌弃我……我……”
眼见东桥的泪珠就要哗哗流下,青梅又认命般地叹了一口气。

“首先,他去山上打虎,可以看出功夫不错。但又没有丝毫实战经验,定是大家族里请来名师指导圈在家里教的。其次,他袖口上的花纹,商人会用貔貅等物,但他却是绣的麒麟,太过霸气的图腾会伤财,这不符合商人的特征。他也不是赶考的举子,你见过那个赶考的举子一本书都不带的。只有一种可能——权贵。出身权贵世家,出门不带侍从,独自与好友来到咱们这种乡野之地,借宿了一天一夜还没有走的打算。这一切都证明他们并不是赶路,而是出来散心。”

“综上所述,这位谢公子是一个心情不好的世家公子,与好友一起出门散心。但其为人傲慢,散了这么久心结依旧无法解开,所以脸色一天比一天阴暗。而他的好友王岑,如果不是脾气非好好,定是自身地位不如此人,所以一直陪着他。人贵有自知之明,你若想要活的长久一点,就不要去招惹这种身份背景的人,懂吗?”

她说完,东桥却呆呆地站在一旁,双眼失神,嘴巴微张。青梅一愣,伸手拍了拍她:“东桥、东桥?”

“小姐!”东桥猛地回神,一把抓住青梅手,神情万分激动,“小姐!”
青梅被她这一惊一乍弄得莫名其妙。
“天呐!”东桥继续惊叹,眼角的泪珠不住留下,“原来小姐你也可以一口气说这么多字!”
“……”
所以,她刚才说那么多,这小丫头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东桥还在惊讶中,以至于竟没有发现,她家小姐根本就没有在别庄里见过王岑、谢云昭二人,竟然就能知道谢云昭的袖口图案。

二人从湖边的草坡上走过,丝毫没有发现草坡下躺着一个墨衣公子。虽然衣物裁剪的十分普通,但袖口的做工却是非常少见。谢云昭从草坡上坐起身,青梅刚才那一番话一字不漏被他全部听到。虽然他本人对这种听墙角的行为十分不齿,但奈何声音自动跑到他耳里。若有行人经过此地定会被他吓一跳——好恐怖的脸色!

别庄里王岑左边一个漂亮丫鬟,右边一个邻家姑娘,笑的一脸乐不思蜀。
“王公子,你看我这个结子要配什么颜色的料子才好看啊。”一个好不容易挤到他跟前的丫鬟含羞笑道。
“王公子,你刚才说的那种香料到底是怎么配出来的,你还没告诉我呢。”
“王公子……”

王岑应接不暇,突然看见谢云昭黑着一张脸站在不远处,惊得他一怔。
——谁又把这位大爷给惹了?

“明天我来教你们啊,我现在有些事要办。”王岑连忙推开身旁的莺莺燕燕,那些丫鬟正准备说些什么,突然也闭上了嘴巴——她们也看到了脸色不佳的谢云昭。丫鬟们依依不舍地散开,心中不免又对这位谢公子重重的哼了声!

“哎……你一来,美人都走了,这到底是做的什么孽哟!”王岑苦着脸,“你不是嫌这里太吵一个人找清净去了吗,看样子你是清净没找到,倒是找了一肚子火回来?”
“呵!”谢云昭冷冷笑了声;“你也玩够了,明天就回京吧。”
“这么快?”王岑有些意外。当初离京时,看谢云昭的模样似乎是要在外面至少游荡几个月。

谢云昭点头,没有丝毫讨价还价的地步。

王岑大呼无趣,“其实我觉得这地方挺好的。虽然这里的小美人没有京里的那么漂亮,不过胜在自有一股的清纯之气!”

清纯之气?谢云昭默默翻个白眼,应该是刁钻刻薄之气吧。

“哎,我还有好些个地方都没有玩到。你还记得咱们在山上遇到的那个小姑娘吗,我在这里问了一圈才发现这里根本就没有女猎户!”王岑神神秘秘地走到一旁,声音中有些兴奋,“我说……咱们遇到的莫不是什么山神仙子之类的吧?”

“子不语怪力乱神。”谢云昭爽快地扔了这句话给他。
王岑长长叹口气,他就知道,根本就不能指望这个人能够理解什么叫做风月。

谢云昭不再理会身旁的风流公子,独自走回房间,静静地坐在桌旁。
什么山神仙子,不过是私自跑去后山嬉耍的小姐罢了!还是一个刻薄不懂礼数的大小姐!





、十四章 离去


接受了黄夫子一上午近乎填鸭式的打击教学后,青梅甩了甩早已僵硬的右手。黄夫子皱着眉,痛心疾首地看着她写的那几个字:“七八年了,竟然还这么烂,这么烂!真真气煞我也!”
青梅也瞟了一眼自己刚刚的大作,理直气壮地说道:“夫子您放心,我绝对不会说这是您教的。”
黄夫子一口气噎在喉咙管,过了许久,无可奈何地摆摆手:“朽木不可雕也!”
青梅行了个礼,“夫子再见。”然后没有丝毫羞耻之心,大摇大摆的离开了。临出门时,突然想起什么事,又折了回来,“夫子,文老家今天做红烧肉,你去不去啊?”
黄夫子一愣,连忙从铺垫上起身穿鞋,边打理衣服边嚷嚷,“丫头,等等老夫!你这个不尊师重道的,竟然这个时候才说。哎哎哎,走慢点啊!”

文大夫如今已经古稀之龄了,但精神依旧很好,有时候甚至可以下地干活。当然他也只是图个乐子,别庄四周的乡亲们都十分尊敬这位医术高超的老大夫。自从东桥用一碗红烧肉征服了文大夫后,以至于文大夫每天都翘首以盼着东桥的到来。黄夫子起先还鄙夷的哼了声:“口腹之欲,非君子之道。”众人静静看着他,然后一块又一块的红烧肉都消失在了他嘴里……

刚进文大夫的竹院,文大夫就屁颠屁颠地跟在东桥身后。青梅觉得纳闷,她依稀记得文大夫以前不这么好吃啊,估计是年纪大了,老了老了成老顽童了。

东桥熟门熟路地去了厨房。青梅将小桌在院子里摆好,又倒了一壶文大夫自家酿的米酒。将酒壶放进木桶,丢进井水中冰镇一刻后,再小心翼翼地提起来。替二位老先生倒了一杯。院中清风小酌。黄夫子品了一口,沁凉到心间,舒服的顿时眯起眼,畅快地长叹一声。

不多时,肉香四溢。东桥将红烧肉端出,碗下还搁着一个小炭炉。碗中红烧肉的肉汁依旧轻轻发出“咕噜咕噜”的诱人声音。

文大夫迫不及待地夹了一快送入口中,浓稠的酱汁包裹着舌尖的每一个味蕾,香、浓、软、糯!
“天字第一号红烧肉,东桥丫头,这名号非你莫属啊!”文大夫赞不绝口。

东桥得意地仰着头——那是,对于吃她敢认第二,这世间无人敢称第一!想到此处,东桥不免又提到了在别庄借宿的王岑与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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