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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攻略男主手札-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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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佛牌分成两半,一半给我,一半给你,说以后这是我们的订婚信物呢……还有你眼角的泪痣……”瞧着他没有一点表情的脸,宋姣缩了缩肩,试探性地问:“朝初,你该不会都忘了吧?姐姐我你也记不得了?”
  李朝初冷淡地瞥了她一眼,挣扎着从地上起来,却因伤势过重,一下子又狼狈地跌倒。宋姣眼疾手快地扶住他,急急道:“不记得就算了,以后可以慢慢想嘛,不用那么急的……”
  “我叫李倾朝,不是什么朝初,也没有什么姐姐。”眸光落到她紧紧扶着他的手,如寒冰一般,宋姣又缩了缩脖子,却还是不把手放开,抬起眼看着他,轻声道:“你那时候还小,把一切都忘了都没关系,我们两个人,只要我一个人还记着就行了。”
  “松手。”
  “朝初……”
  他看着她略黑的脸,心中徒然生出一种厌恶的情绪,他咬了咬牙关,猛地踢了宋姣一脚,宋姣吃痛,不由松开手,往后面退了好几步。
  “脏,别碰我。”他的语气很是恶劣,狠狠地盯了宋姣一眼后,他擦了擦嘴角渗出的血,慢吞吞地朝前方走去。可惜没走两步,他又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映入眼帘的还是那个女人那张略黑的脸,瞧见他醒来,她略略往后挪了挪,与他保持一定的距离。李倾朝看着她身上穿的衣裳,布料光滑如丝,看起来是极其名贵,他抿了抿唇,心道刚才自己太冲动了,既然这个女人如此讨好他,为何他不利用她来离开这个沙漠?
  他张了张嘴,却因为喉咙嘶哑,只发出一黯哑的音节,宋姣看了看他,连忙起身,问:“朝……”哽了哽,生生将即将出口的“初”咽了下去,道:“你是不是渴了,我去给你倒水。”
  说着,她急匆匆转身,走出帐篷。李倾朝躺在床上,听见了从帐篷外传进来的声音,有男人在问那个女人。
  “姣姐,那个男人是谁?竟敢那么嚣张,要不要小的给他点颜色瞧瞧?”
  “不用了。”他听见那女人的声音里还带着些笑意,“他是我弟弟,你莫乱来,伤了他我可不会对你客气。”
  “姣姐,你该不会对他有意思吧?”
  “莫乱说。”
  帐外传来嘻嘻的笑声,李倾朝漆黑如墨的眼暗了暗,眸中的厌色更加浓烈,救他,呵,说什么姐姐,还不是看上了他的美色?
  宋姣端着水从外面走了进来,李倾朝侧着脸看她,眸中的劣色少了不少。
  “水来了。”她对他笑了笑,跪坐在临时打好的床铺旁边。李倾朝抬眼看她,忽然对她勾了勾唇角,“抱歉,刚刚我的态度太差了……”
  宋姣一愣,没有想到他的态度竟然转变的如此之快,不由有些受宠若惊,连忙道:“没事没事,我不介意的。”
  “因为在沙漠,我这几天又不断被人追杀,对人防心很重。”他垂了垂眼帘,“初见到你时,以为你是要杀我的人。”
  听到他说有人要杀他,宋姣一颗心不由提了起来,连忙问:“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有人要杀你?”
  “我被人卖到一大户人家做杂工,那家女主人看中了我,非要把我纳为妾,我不依,便逃了出来,那个女主人便派人来抓我。”李倾朝面不改色地说着谎,“那个女主人是那种得不到就要毁掉的人,所以如果被她的人抓到……那我便必死无疑了。”
  说罢,没有血色的唇抿了抿,衬着苍白的脸,说不出的凄楚可怜。即便这话漏洞万出,可宋姣压根没有多想,傻乎乎地相信了,她叹了口气,道:“那你现在岂不是无家可归了?”
  她希望他说是,那样她就能带着他,保护着他。
  可是他没有说是,他说,“我在倾国还有一个亲戚,姑娘,你可不可以行行好,带我穿过沙漠,到倾国寻我亲戚?”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世番外

  
  宋姣有些失望,“好啊。”想想又有些不甘,她寻找了那么多年,现在好不容易找到了,却要把他拱手送走,她实在是舍不得,便问,“那亲戚对你好不好?”
  “很好。”
  宋姣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可她还是不死心,又问:“我有很多的钱,可以养你一辈子,让你一辈子衣食无忧,你愿不愿意跟着我?”
  “对不起。”李倾朝想都没想便拒绝了,“我只想投靠我的亲戚。”
  宋姣又叹了口气,无奈妥协:“好。”
  因李倾朝的伤,宋姣决定让商队停下来几日,让李倾朝养养伤,再继续前进。
  夜晚,繁星点缀在夜空中,没有毒辣日头的沙漠在此刻看起来也有那么几分可爱。
  宋姣的商队围成一个圈生起篝火,篝火上烤着牛羊。他们是大型的丝绸商队,食物和水都带的很充实。李倾朝在帐篷里面睡着了,宋姣不忍心打扰他,想他的胃口不大,又不喜欢这种和群众呆在一起,便没有叫他起来。
  商队众人围在一起大朵快颐,一上了年纪的中年女人嘴里叼着羊肉,抬眼望向宋姣,问:“姣姐,你真的打算不去大姝,而转道去倾国?”
  宋姣的年龄其实比中年女人小,却因为她带队久,经验又多,商队里不论老少,称她均为姣姐。起初听到比她年纪大大的称呼她为姣姐,她总有种奇异的违和感,可被人叫多了也就习惯了。她看了眼中年女人,十分斯文地抿了口酒,笑:“是啊,倾朝他有亲戚在倾国,先送他去他亲戚那儿,咱们再去大姝。”
  “姣姐。”那中年女人皱了皱眉头,“为了一个男人,这样不妥吧。”
  宋姣抿了抿嘴,偏褐色的瞳仁紧了紧,一抹坚决浮上她偏向温柔的脸庞:“他是我失散多年的弟弟,在我眼里,他比这个商队还要重要。”
  “既然姣姐下定了决心,那我也无话可说。”中年女人叹了口气,默默啃着羊肉,不再作声。
  “大家不必担心,这单你们该赚到的,一分都不会少给你们。”宋姣用小刀戳了戳羊腿上的肉,确认熟了之后,切下一块放到碗里,再细心地用盖子盖好,放到一边,她估摸着不出一会儿李朝初就应该醒了,他今天下午没有吃东西,这会儿该饿了。
  “姣姐办事,我们放心。”有女人笑,还有男人起哄,“姣姐对那小子这般好,我们这群得不到垂青的单身男人可是嫉妒地很呢。”
  宋姣笑,“别闹了,他是我弟。”
  “说是弟,可还不是没有血缘关系?”又有一汉子大声调笑道,“依我看,姣姐你就直接对他霸王硬上弓得了,男人都喜欢这样,到时候上了,姣姐你有能力,又有钱,还怕那小子不跟你?”
  “别开这种荤玩笑。”宋姣喝了口气,略黑的面上染上晕色,她看了看众人,说出了近日来做好的决定。“对了,我觉决定跑完这单后,便洗手不干了。”
  众人大惊,对于他们来说,宋姣就是他们的摇钱树,宋姣若是不干了,那他们还干什么挣钱?
  “姣姐,为什么突然做出这个决定?”一女人问。
  宋姣垂了垂眼,“好不容易找到了朝初,我不可能就这样放弃,她要去他亲戚家,我从此便呆在倾城了,尽管他现在不记得我,可我想只要我够努力,他一定能记起我的。”
  “唉!”有人叹了口气,“姣姐你何必如此麻烦,直接把他绑着霸王硬上弓让他跟着我们商队就成了,何必为了他放弃商队啊?这就跟为了一棵树放弃整个森林,不妥啊不妥。”
  “我心意已决。”话语顿了顿,“我不停地在各个国家穿梭漂泊,就是为了能够找到他,如今将他找到了,我的心愿也就完成了,对于我来说,继续漂泊已经没了任何意义,现在我只想安定下来,和他在一起度过余生。”
  篝火前众人静默。
  宋姣端起放在旁边装着羊肉的碗,又提起壶酒,缓缓起身,“你们跟我那么多年,经验也积累地差不多了,我相信,即便没有我,商队在你们手里一样能走得很顺畅。”
  她一手端酒,一手端碗,慢吞吞朝帐篷里走去,身后安静一片,只听见柴禾“噼里啪啦”爆炸的声音。
  她撩开帐篷,正好对上李倾朝的眸光,他的眸子漆黑如墨,很是好看。
  宋姣垂了垂眼帘,在临时搭建好的床铺前坐下,柔声道,“醒来了?我给你准备了食物呢,还给你带来了美酒,你伤势好的差不多了,应该可以喝酒了。”
  李倾朝没有说话,定定的看着她的脸,她的眼眸笑得弯弯,略黑的脸庞上全是温柔的神色。她与宋凌烟是截然不同的类型,宋凌烟万人高高捧在手上,视为星辰,眉宇间全是傲气,不把天下人看在眼里。保养地极好,面色细腻白润,几乎看不出来毛孔。而面前这个女人,兴许是因为常年奔走在烈日下,性子又是大大咧咧的,保养肌肤什么的怕是都不知道,面庞比寻常人要黑了不少,还干燥粗糙,看起来明明年岁不大,眼角却已经有了不少细纹。
  眉宇间的温柔让她看起来像老好人,扔到人群中就找不到的老好人。
  “你不必对我那么好的。”他看着她,淡淡出声。
  宋姣咬了咬唇,知道刚刚和商队人的对话,他都听到了。她抱着酒壶,深深地吸了口气,道:“你……你不必有压力,这是我自愿的。”
  李倾朝将目光从她脸上移开,似突然想起什么似地,问,“你弟弟长得和我很像?”
  宋姣一顿,愣愣点头,“嗯。”
  “你应该是认错人了。”李倾朝轻道,“我从来都是一个人,并没有什么姐姐。”
  宋姣垂了垂脸,“没关系的,你忘记了都没关系的,只要我一个人记得就行了……”
  “随便你了。”李倾朝翻了个身,顿了顿,又补上一句,“如果你真的那么执着,我们可以做朋友。”
  “好。”宋姣答,虽然他已经忘记了,可是她并不介意,当初是她不小心把他弄丢了,都是她的错,他不记得她,是她该受的惩罚。如今她终于找到他,她也不在乎他到底记不记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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