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妾本嚣张-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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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严却一脸正色地继续说道:“七七姑娘,我今年二十有四,家中独子,但却至今未娶,?辈世代当朝为官,我现也在朝中任职。”不待沈七七答话,又继续快言说道,“我父亲官位显赫,我也官居要职,身旁自是不缺少大家闺秀的亲睐,但你知道我为什么至今未娶吗?”

由于庄严语速之快,沈七七根本来不及插话,只能摇摇头。

“因为我一直在寻觅一个能让我砰然心动的姑娘,我一直相信有这么一位姑娘在某个角落等着我,所以我一直在寻找。”庄严有些激动。

听到这里沈七七的双眼不由得雾蒙蒙的一片,心想:他多么像几年前的杜大伟啊,相信爱情的美好,并愿意为理想中的爱情等待和坚守。可是后来为什么一切都变了呢?

“七七姑娘……”

在沈七七愣神之际,庄严居然激动得抓上她的手,“七七姑娘,我觉得我今天找到了让我砰然心动的姑娘,这一刻我觉得我多年的等待是值得的……”

“啊!”沈七七的双手被紧握,一时间不知做何反应,两人呆呆地愣在原地……

直到闻听马蹄声已踏足耳边,沈七七才猛地抽出双手,向后退开一步,面色绯红地与庄严保持了一定的距离。

这时上游的人马已经赶到二人眼前,准确的说应该是一支军队,装备精良,人高马大。领头的人见到庄严后,便急忙下马小跑过来,先是看了一眼沈七七,似有一些戒备之心,但也没有多说什么,而后面向庄严直接“扑腾”单膝跪地,低头言到:“末将来迟,请公子责罚。”

此人身形同样高大魁梧,声音铿锵有力,身着一身青色铠甲,一看就是个练家子。沈七七自是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心想:这庄公子莫非真如他自己所说,是什么将门之后,居然如此劳师动众,而且来人看来也是官居要职,居然还要向他下跪,所以他的身份就更加的不简单了,莫非自己还真救了一个大人物?

而这时,庄严并没有让下跪之人起身,而是上前便问:“靳大人,你身上可有带银子?”

被称作靳大人的人先是一愣,接着马上反应过来,赶紧伸手入怀,只见他在怀中摸索了一阵后,又抬眼看了看庄严,才犹豫着把手从怀中抽离,带着满是歉意的声音低声言道,“公子,末将出门时走的匆忙,并未有银子带在身上,”没给庄严还话的时间,后又急匆匆的补了一句,“公子,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还是赶紧回去,老爷和夫人担心您的安全;此时正在家中焦急的等着呢。”

庄严没有理会他的话语,而是转身从自己的腰间摘下了那块价值连城的玲珑玉佩,直接送到了沈七七的手里,这下愣的不仅是靳大人了,还有沈七七。

靳大人直勾勾地瞅着庄严将玉佩塞给了沈七七,赶紧言道:“公子,那玉佩可是,可是……”

庄严瞟他一眼,淡定言道:“休得多言,我自有主张。”

靳大人吞了吞口水,只好将后面的话硬生生的吞回了肚子,可眼睛始终没有离开那块玉佩,生怕一眨眼,玉佩会不翼而飞一样。

而沈七七看着手中的东西,一时竟也目瞪口呆,先不说这玉佩有多么的值钱,就说这成色,这雕工,这图案,都可称为上品中的上品,虽说现在的她只是一个农家女,但是在现代的时候,怎么着她也算是个富二代,从小过着衣食不愁的生活,老爸又是一位古董爱好者,所以玉她自然是见过的,但是这等极品的美玉,她还是第一次见到。

“庄公子,这……”沈七七看着手里的东西,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庄严嘴角含笑;彬彬有礼:“这玉佩赠你随身携带,但是千万不能转卖或当掉,否则会给我惹来祸事知道吗?即使再缺银子用也不行,因为这关系到我全家的性命。”

沈七七猛地抬头,诧异的望着庄严:“你,你怎么知道我急需用银子?”

庄严挑眉:“七七姑娘,看你的谈吐学问,并非是一个种田人家的女儿,如若不是遇到了什么困难,也不会住那么简陋的草屋,还穿着带补丁的衣服,所以我想你一定是遇到了什么难处对吗?”

沈七七脸一红,说话也有些支支吾吾,“我,我确实是种田人家的女儿,只是读了几天书,识得一些字,我想庄公子是误会了……”

这时一旁的靳大人又在催促庄严赶紧上马了,并且已命人将马匹牵了过来,庄严无奈瞪了靳大人一眼,也只好翻身上了马,动作干净利落。

沈七七手握玉佩一时间思潮翻滚,这丫的送我这么值钱的玉佩,却不让我把它换成钱用,那送我又有何用?挂在腰间显摆?衣服都已经穿得这么惨了,还能有这么值钱的玉佩,在别人眼里恐怕也是个山寨货吧。

如果可以换钱,或许尚可解决便宜爹将她卖身的燃眉之急,可是既然不可以,那她留着玉佩又有何用,看起来这玉佩是庄严十分珍爱之物,放在自己身上万一磕了碰了碎裂了,岂不是更麻烦。

沈七七低头用手指在玉佩光滑的表面上摸索了两下,抬头正对上庄严不舍的目光,只见他拱手示礼,“七七姑娘,庄严这就告辞了,我们后会有期!”

“等等。”沈七七上前一步,抬手果断地将玉佩塞进了他扯着缰绳的手里,灿烂一笑:“君子不夺人所爱,玉佩还给庄公子,一路走好,有缘再见。”

沈七七略一欠身,闪出路来,以示庄严可以走了。

庄严若有所思地看了看沈七七,又看了看手中的玉佩,稍加犹豫后,马上爽朗一笑,“七七真是一位心净无尘,又懂事明理的姑娘,那好吧,玉佩我就先收回,姑娘多保重,庄严告辞,不过不是有缘再见,而是后会一定有期。”

沈七七站在一侧含笑而不答。

庄严骑在马背之上俯视着沈七七,不由得眉头一挑,笑言道:“敢问七七姑娘,可否赠我一件你的心爱之物?”

沈七七一愣,抬头瞅着庄严,结巴道:“我,我,我好像没什么心爱之物可以赠于庄公子。”

庄严嘴角一咧,指了指沈七七腰间那个已经破旧得掉了色的香囊,“就它吧。”

“啊!”沈七七低头看向腰间,还不待反应过来,庄严已经斜身将香囊握在手里,并且轻轻一扯抽了去。

而后微微一笑,没有言语。接着双腿一夹,马蹄声伴着尘土一路离沈七七远走。

而尾随其后的靳大人也回头若有所思的望了一眼沈七七后,才又策马扬鞭随庄严而去。

此时,虽然夕阳只剩下了最后一束光芒,但还用尽全力的带给大地一线光亮。沈七七望着眼前这一切,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人生不也应该如此吗?只要还拥有一丝希望,就应该用尽全力的去生活。

正文 第十二节:家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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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七七站在原地,看见庄严一边策马扬鞭,一边时不时的回头张望着自己。不由得在内心感叹着人的际遇真是很微妙,一路上会路过很多风景,遇见很多人,在某个路口相遇,又在某个路口分开,有谁是自己遇到了,然后此生不分开的吗?

终于,庄严一行众人的队伍渐行渐远,直到消失在视线里。沈七七才伴着即将落幕的夕阳缓步走回家,此时,母亲沈张氏和父亲沈继先早已在大门口守候,沈张氏挂着一脸病容,扶着大门柱子,正焦急地四处张望,搜寻着沈七七的身影。

而沈继先则双手背后,满脸忧虑,急不可奈地来回踱着步子,口中还念念有词,“已经这么晚了,七七这孩子跑到哪里去了,莫不是扔下我们不管,一个人走了吧?”

“我看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把我们扔下不管,一个人逍遥快活去了。”沈大宝倚在院中的长椅上悠闲地翘着二郎腿,嘴里啃着沈小宝在山上采摘回来的山梨。

“都给我住口,七七不是这样的孩子。”沈张氏瞪着眼前这对不争气的父子二人,又继续在门口左右环顾,正想吩咐沈大宝出去找找时,只见沈七七提着裙子缓步走了过来。

“七七,七七……你这是去哪了?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害得娘好一阵担心。”沈张氏快步迎了上去,扯住沈七七的衣袖,沈继先也快步跟了上来伸手扶住弱不经风的沈张氏。

沈七七没有搭理沈继先,而是转头对沈张氏露出了笑脸:“娘,没事,我就是在河边坐了一会儿,一时忘了时辰,别着急了,你看我这不是好好的回来了吗。”

“嗯,回来就好,回来就好。”沈张氏重重点着头,母女二人相互搀扶着走回了小院,留下了被干巴巴晒在了身后的沈继先。

母女二人进了小院后,沈张氏便张罗着开饭。由于小宝今天没有猎到任何猎物,所以晚饭依旧是粗面干粮加水煮白萝卜,白萝卜是小宝在山上挖的,粗面是沈张氏用家里仅有的一张狐狸皮到集市上换的。

“又是吃这些,一点油星都没有。”沈大宝满脸不悦地扔掉了手里的山梨,瞪眼看着桌上的饭菜,极不情愿地拿起了筷子,一副很难以下咽的样子。

“不吃这些吃什么,你又不出去赚,吃完这顿还不知道下顿吃什么呢。”沈张氏一边说一边将自己那一份干粮放到了沈小宝的碗里,末了还干咳了几声。

沈七七见状,急忙把自己那一份干粮放到了沈张氏的碗里,“娘,你吃我的,本来身子就病着,再不吃点经饿的东西,哪里捱得住。”

“娘不饿,你吃。”沈张氏又将干粮放回了沈七七的碗里。

“不,娘吃。”沈七七坚持着。

沈张氏说不过沈七七,只好将干粮收下,但只掰了一小块吃,剩余的大部分也给了沈小宝。

沈大宝无奈地抓起碗里那一块硬梆梆的干粮,在手里掂量着,“娘,我这两天不是一直在找用工的地方吗?你总得容空让我去找啊,再说这硬得像石头一样的粗粮真是没法吃,您就买点细粮吧。”

“我也知道细粮好吃,银子呢?有银子买吗?”沈张氏瞪着他,又接着说道,“去年家里的田地产的粮食,都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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