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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属于我-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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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的地盘,那里三个阵营的人相处地挺和睦的,不像精灵,毫无转圜余地地排斥所以暗精灵。
 “艾尔西维斯王国从不接受黑暗阵营,你说的是克林特和莱索斯顿,精灵牧师,请带著你的黑暗随从离开这里。”
 他连敬语都不用了。
 “好的,守卫。”菲尼斯很干脆地离开了城门。
 傍晚,两个从头到脚被白袍遮盖的人来到了街上的武器店,那里的武器繁多,而且有不少模样花哨的武器。乔西看了两眼,和菲尼斯离开了那里。武器店的那些货色太平常,还不如他自己动手在森林里取材做一把,破损的长剑可以请矮人帮忙修复。只可惜难得到人类的世界来一趟,进门就遭到阻拦,到里边来发现东西还都不怎麽样。
 “我们到这里来做什麽?”乔西问。身上披著的白袍加持了光明魔法阵,散发的遮盖自己黑暗气息的光明之力让他不舒服,想打喷嚏。
 “我们脱离社会太久了,乔西,我们所到过的所有地方,那里的种族都说人族最有趣。”菲尼斯说,他们此时正进入一家佣兵工会,外面看起来只是个建造规模有些大的酒馆,从里面看也只是个酒馆,周围是大口喝酒和一副神经兮兮模样的佣兵,隔不久就有一两个醉汉被扔出去。
 这里可真吵。
 菲尼斯听到旁边乔西嘀咕了一声“野蛮人”,他在心里赞同地点头,眼前的一切看起来和野蛮人营地没什麽两样,除了人们比野蛮人瘦小一点。“有空的话,我可得好好体会人族的风情。”菲尼斯说,“乔西,这里是花钱找人帮自己执行一些麻烦的事情的地方。”
 “你每到一个新地方都会说这样的话。”乔西说,“你总是有空,然後将空闲花在莫名其妙的地方。”埋头研究魔法,或者是拉著他去人迹罕至的地方寻找材料,要不就是面对星空或者沧海,维持一个表情几天几夜,时间就是这麽给花掉的。身为战士,乔西从不明白魔法这种玩意,在他看来缩在一个堆满书和诡异材料的房间里几年不出门这叫荒废人生,而法师们总喜欢跟个神经病一样,称这是在修习法术的奥秘。
 “我就快要有空了。”菲尼斯期待地说,乔西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思考这句话背後的含义。
 两名白袍来到了佣兵工会,这引来了不少关注。菲尼斯径直走到吧台前,仿佛看不见那些意义不明的眼光。身为主人,专心自己的事就够了,乔西想,我会搞定一切危险,不论它潜藏地多深。
 他情不自禁,舔了舔嘴唇。






 吧台的用处不仅仅是拿酒,但好像也不是用来接受委托的。调酒师说任务委托有其他的通道,在这种明晃晃的地方他没法谈论委托的事宜,因为很多因素会对委托人不利,而且他又不是负责这种事情的。然後调酒师就在吧台前旁若无人地捧著调酒杯耍起了惯用的花样,看来并不将两个“牧师”放在眼里。
 牧师从来都和这种粗鲁的地方沾不上边,两个牧师会希望有人帮助他做什麽呢,救人吗?还是步道?
 “看来你们需要帮助,牧师们。”一个清脆的声音忽然响起,“有什麽需要效劳的吗?”声音的主人是个很年轻的男人,一脑袋金棕色的微卷短发,在昏暗的酒吧里也显得格外亮眼,眼睛是蓝色的,像晶莹的蓝宝石。他腰上佩戴著一把剑,上面缀满了密密麻麻、大小不一的宝石,看到它的所有人脑子里不约而同浮现出“有钱人、华而不实”几个字。
 “是的。”菲尼斯说,“我们得去遥远的地方拿点儿东西,需要有强壮的人陪同,也许你乐意帮助我们,我会付给你可观的报酬。”
 我以为只是来看新鲜的,乔西在心里说。
 “能为牧师们效劳,是我的荣幸。”年轻人行了个礼。
 他们去武器店随便买了个弓,又去商人那里买了三匹马,然後连夜出了城,倒不是多麽急,只是不习惯在木板床上睡觉,乔西也受够了身上的白袍。艾尔──就是那个拥有宝石剑但身无分文的年轻人──鉴於自己已经算是两个牧师的佣兵,便跟著大半夜出了城。他看起来底气不足,这样一个拿著把华而不实的剑的人,一看就不是经常在佣兵工会那种地方大打拼的硬汉,他更像个奶油小生。
 “我能知道你们的目的地吗?”艾尔在马上询问,也有有些雇主不希望自己的目的被得知,但两个牧师应该不至於那样掩掩藏藏。
 “去科索莱夫平原。”菲尼斯说著,将身上太过宽大厚重的白袍脱了下来。已经离开了人类的地盘,他没有必要再披著这麻烦的玩意。
 艾尔瞪大了双眼,目瞪口呆看著眼前的一切。“你、你们……居然是精灵!”他有些语无伦次,“我见过你们……不对,我是说……白天在城门那的时候。”精灵真是上帝的杰作,这个种族没有一个长地配不上“漂亮”这个词,他想,而眼前这个一定是杰作的极致。艾尔时常会觉得自己很英俊,是个天之骄子,周围侍奉的人无时无刻不在用言行给他这样的感觉,除了兄长……但和面前这个精灵相比,他头一次懂得自惭形秽。
 精灵牧师的身後,是同样第一时间褪去了白袍的暗精灵。艾尔第一次见到暗精灵,这种家夥格外有一种散发著邪恶力量的、强健的美,他有力的臂膀和背上的弓箭一定会让轻视的敌人大吃苦头。
 “是吗,你们人类太神经兮兮了,我们不过想进城买点儿东西,活像我们要进去散布瘟疫似的。”乔西抱怨道。
 “艾尔西维斯拒绝所有光明以外的阵营,这是一直以来的规矩,没有人敢不遵守,你们真幸运,伪装没有被挑破。”艾尔说,这两个异族的人胆子真大,明著进不去,就来暗的,还这麽顺利,将来回归,他一定要好好惩治那些消极怠工的守卫。“原谅我的冒昧,但我实在很好奇,菲尼斯先生,你为何要跟一个黑暗阵营的家夥在一起?”
 “他是我的仆人。”菲尼斯说,“仆人当然应该时刻跟随主人。”
 “可他是属於和光明势不两立的阵营。”
 “他是我的仆人,他属於我。”眼前这个人类可能听力不佳,菲尼斯再强调了一次。
 “我知道,你说过了,可你们两个人的属性完全不应该凑在一起……我是说……你们怎麽会在一块呢……”
 菲尼斯转头对乔西说:“他看起来脑子有点儿毛病,还是说人族都这样?”他眼里有些同情。
 “他只是脑子不会转弯,认为光明和黑暗碰到一起唯一会做的只有相互敌视。”乔西回答。
 “可我已经说过我和你会走在一块儿的原因了。”
 乔西耸了耸肩,对艾尔说:“阵营在你眼里或许很重要,但在某些人眼里什麽也不是,所以你看到的没什麽好奇怪的。”
 “好吧。”艾尔忧郁地说,“请向菲尼斯先生说明,我的脑子没有毛病。”他离家的目的就是到处游历长见识,不该像这样大惊小怪,他应该表现地再成熟点,万一眼前这两个……精灵,看出他其实很不靠谱而抛弃他可就糟了,他现在是个穷光蛋,而他以前从未遭遇过身无分文的境地。
 
 这两个精灵跑到了城外的森林打算就这样过夜!听说这个种族喜爱森林到连房子都建造在树上,一根细小的枝桠足够高大的精灵族人睡觉翻身兼做体操!我早该做好心理准备,艾尔痛苦地想,不过是露宿而已,虽然没有柔软的被褥、没有遮风挡雨的墙壁、没有摇著扇子的仆人和熏香、没有兄长的晚安……但睁开眼就能看见美丽的夜空这好歹也是一项安慰不是吗……
 乔西在树上,低头看著那个人类缩在大树脚下躺著,他一定很不舒服,从他不自在的姿势就看得出来,但艾尔还是很快就睡著了,像个初出温室的稚儿,不习惯於外面的环境,更抵不过身体上的软弱。
 “他一点用处也没有。”乔西说。
 “但他的血很有用。”菲尼斯看了树下的人一眼,像是在看刚找著的稀有材料,眼睛里写著“这是我发现的,他属於我”,“他身上的迷惑魔法那麽烂,弄得他像个打开了盖的无主宝箱,我怎麽好意思不收起来?”
 “他的血?”
 “他的身体从骨子里散发著毫无杂质的神圣的气味,要做到这种程度必须从出生就一直接受光明之力的洗礼。一些大家族总喜欢这样对待後代,以显得自己族系的血脉多麽高贵、与众不同和不可侵犯,就像我的父亲。”菲尼斯轻笑,那笑容一点儿也看不出尊敬,“这样也确实能让家族的血脉得以最好地延续,这个小家夥看来有个很有权利的大家庭。”但管他是什麽贵族还是皇族,重要的是这个稀有的材料被他发现了,现在还在他手里。
 “你的光明魔法研究需要用到这种东西?”看来光明魔法也跟黑暗魔法一样凶残嘛。
 “我很久没有研究光明魔法了,他的血肉是食物,这就是为什麽他身上会有迷惑魔法的原因,他在魔物的眼中就是一盘宫廷式大餐。”菲尼斯顿了顿,轻笑了一下,接著说,“诅咒之舌会很喜欢。”
 乔西忍不住摸了摸胸口上的水晶球,虽然一直紧贴著自己的身体,但那个东西丝毫不懂得妥协,没有哪怕一秒锺的时间变得温暖过,冰冷地仿佛永不会融化的冰块。
 “听起来真恶心。”他说。
 “这就是为什麽暗精灵没有被划分为魔物的原因,你们吃东西太挑剔了。”光明能力对黑暗生物来说是致命的,但如果能力足够高,黑暗生物就能吞噬光明能力以壮大自己的力量。吞噬在魔物之间很常见,他们经常吃来吃去。
 “打死我也不会去吃肉。”乔西严肃地说,“除非是你的命令!”
 “我不至於无聊到那种地步。”






“什麽?去科索莱夫平原打蛮牛?”一大早的,艾尔就在大呼小叫,“胆大的精灵们,你们知道蛮牛是种什麽生物吗?”早知道这对精灵是两个不怕死的家夥,他铁定不会跟著他们走的!
“是种脾气特别暴躁的牛。”菲尼斯说。
“蛮牛的皮结实无比,即使是最锋利的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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