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飞读中文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许你第一个清晨-第2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家隔壁,总是喜欢抱着一只金色卷发的洋娃娃。那个娃娃是他妈妈送给她的,妈妈很喜欢小乐乐,对她有时候比他还好,所以他就会忍不住恶作剧。她刚拿到娃娃的时候是很害怕的,因为洋娃娃跟周围的小朋友长得不一样,碰一下会发出他认为很难听的“爸爸、妈妈”的叫声,眼睛还会动来动去。起初她看到那个娃娃就会哭叫,他自然是不怕的,总会冷不丁地塞到她怀里,然后享受般地听她害怕的尖叫。
可是后来她却一点也不害怕了,还喜欢整天整天要抱着那只洋娃娃,他有天突然觉得她长得多么像那只洋娃娃,因为她跟娃娃一样有一双大眼睛,乌黑乌黑又圆溜溜的,长长的睫毛向上微微卷曲,眼睑垂下来,扑闪扑闪的,真是好看。
林骁宇很喜欢跟她一起玩,很小的时候大人们总喜欢说,小宇,你喜不喜欢乐乐啊,喜欢的话就让她回去给你做小媳妇儿好不好啊?那个时候的他虽然很小,但是也知道媳妇儿是什么意思,就是跟他睡在一起然后会生小宝宝的。他当然不肯答应,要是生出像她这么笨这么麻烦的宝宝怎么办,于是他再也不敢跟她一起午睡了。
长大一点,上了小学之后,他发现她越来越少跟他在一起玩,有越来越多的男孩子总是对她特别好,喜欢送东西给她吃,跟她一起玩。他在心里很鄙视他们,这个应该就是大人说的叫做拍马屁吧!
上了初中他们还是在一起上学,他的个子大概在初三开始猛长,有时候会整晚睡不着,因为脚总是容易抽经,关节部分会很痛,这个应该就是成长之痛吧。然后发现她每个月总会有几天比较神经质。他发现江衡乐离他越来越远,总是想在同学面前避免跟他接触,而他越来越受女生欢迎。
高中,他们终于长成亭亭玉立的少女跟英姿勃发的少年。他早已懂得怎样博得养眼的女孩子的欢心,对于围绕着自己成堆成堆女孩子像花痴一样已经见惯不怪了。江衡乐总是喜欢对他冷嘲热讽,尤其是每次当有女生拜托她转交情书给他的时候,他觉得这个时候的乐乐是很有趣的,所以他喜欢在自己跟每个女朋友约会的时候骗上她,尽管事后会难眠被她狂揍一顿,他想他可能就是骨头痒了吧,这样想她因为他不正常,这样想她为自己抓狂,完全没有在同学朋友面前的伪淑女形象,想想就好笑。
江衡乐在他心中是不一样的,他一直以为那是因为他们之间太过熟稔,相处太久。直到两个人独处时候有太多不经意产生的脸红心跳的尴尬,她就像小猫的爪子挠得他心痒痒的,又抓不住什么具体的东西来。

于是那个无人的雨夜,他忍不住就吻住了她,哦,她的唇这样的绵软香甜,让他不想放开。他知道这个傻傻的丫头是第一次,他何尝不是呢,只不过是看电视的时候研究了一下,觉得应该就差不多这样子吧,恩,他第一次的吻技可以算作及格吧!
跟她在一起就是觉得自然而又舒服,有许多简单的快乐,他喜欢她,很喜欢很喜欢她,愿意就这样天天跟她处在一起,将来在每个醒来的早晨一睁开眼睛就可以看见她。就像《第一个清晨》刻画的场景那样,清浅的旋律,简单的吉他配乐,让他觉得生活其实就应该是这么简单实在而又自然的,他愿意用一辈子来告诉她,快乐其实很容易,可以给她快乐是他此生最大的幸福了!

越是美丽的,越是留不住,烟火在空中绚丽开放,可是烟火坠落之间了无痕迹……
他开始经常性的流鼻血,不敢出门太久,因为时间久了就容易流鼻血,也怕自己会突然晕倒,对自己有了越来越多的不确定,他不再是自负的林骁宇;不敢让父母看见,有时候枕头上会沾染一些血迹,就偷偷在卫生间洗掉晾干,从来没有觉得活着是这样累的,可是偏偏又这么舍不得,他不再是行事果断的林骁宇。
他跟江衡乐都忘不了那个夏天的那一天,是这样伤她的心又伤了自己。
天气这样闷热,天空布满乌云,却迟迟不肯下雨。
他在房间里听见她跟妈妈打招呼的声音,然后用最快的速度抓起手机背对着她装作打电话,他终于下定决心,他感到有什么再慢慢流逝,慢慢降温……
他只是把在心里想了好几遍的腹稿对着手机讲罢了,可是为什么觉得如此困难,每一句每一个字都如此艰辛仿佛要用尽全身的力气却要装作再轻松不过。
相熟这么多年,他知道,她不会跑过来夺走他的手机对他哭闹的,她不会,她一直喜欢把话憋在心里,她真是个傻瓜。
“……嗯,我会跟她说清楚的,但是我们毕竟是一起长大的,这么多年感情……我一直当她是妹妹……你放心,我会尽快跟她分手的,乖啊,快点出门吧,要不然该迟到了……”
其实他从来没有给张馨予打过电话,那一次他是看准了江衡乐要进来了,才拿起手机故意说的。

什么妹妹,他明明在心里那么强烈地喜欢她;什么分手,他从来没想过他要这样做;什么该死的血癌,让人生不如死……
他听见客厅传来她随意编造的谎言跟妈妈道别,她的声音依旧那样如春风和煦,却难掩其中慌乱,然后传来关门的声音,他跌坐在床上,为什么没有他想象中的轻松?
是啊,他还没有亲口告诉她呢,他要告诉她他喜欢的是另外一个人。
他把她从家里叫出来,告诉自己是最后一次这样牵着她的手,手心却紧张的一直冒汗,而此时全身都感到绵软无力,仿佛一阵风都可以轻易将他吹倒,他知道这样的冷汗,并不是因为紧张。
所以长话短说吧,说分手,说喜欢的是别人。然后再意料之中听见她对他的愤恨,恨了才好,不愿再见才好,那么他就可以安心了不是么。
可是心是活的,生生地疼着。
待她离开,就支撑不住了退坐在长椅上,他多想她快点离开,因为他马上就要倒下来了,他又多想她再停留一下哪怕就只是一秒而已……
可是生命有太多的无奈,继续爱她是他的无能为力。

林骁宇觉得或许他应该更狠心一点,不能让江衡乐接近自己了,那个死心眼的笨丫头,如果自己不把她推得远远的,她一点会傻傻地一直对他好的。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宁翌曦对她有好感,只有她自己才会傻乎乎地以为宁师兄真的只是出于朋友的关心。

他在病房里的时候,她每天都来,本来以为不理不睬甚至对她恶言相向她就会受不了走了,然后再也不会来看他一眼,可是这个倔丫头就是怎么也赶不走,有时候连自己都觉得自己的话够无耻,够狠够伤人,可是他就是能够这样怎么骂也骂不走。
躲在没有人的时候偷偷地哭,一个人默默担心着他,一边要好好照顾他,还要想着法地让他的父母宽心。
感情真的时候很奇怪的东西,它会使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义无反顾地对另一个人好,不在乎付出多少,不在乎是否可以得到回报,又或许付出其实也是一种满足。伤害着她的同时,每句话,字字句句刺痛着自己的心,原本是最不愿意她受到伤害的,最想保护好她的。可是没有办法,命运喜欢捉弄人,知道将来自己没有办法再与她在一起,倒不如早些斩断一切情思,她还这样年轻,让她记得他一辈子太对不起她,倒不如恨。这时候让她恨也许是他对她最好的爱,忘了他,再重新开始。
人生苦短,何必为了一个快要死的人有过多的伤心,她不开心,他亦会走的不安。

他不知道宁翌曦是出于什么目的,他们之间说交情应该是有一点的,若是可以有未来,想必他们之间定然会成为很好的朋友。可是就目前来看,也许还不能够让他特意请来国内血液内科最权威的专家来为他主治。
或许宁翌曦对乐乐的喜欢已经是到了这样的地步,他还有这样的胸襟与气量,只为了她能够高兴,就不惜一切代价,动用自己所有的人脉关系,甚至是他父亲宁承业的,去为他寻找最合适的骨髓,给他最好的诊治。
既然宁翌曦能够做到这样,并且还能在乐乐身边什么都不说破,给她鼓励,而不是巴不得他早一点死。
或许是活得日子太少,他只经历过江衡乐一段感情,他们之间有爱与被爱的感动也有无法忍受对方说来就来的脾气的时候,很丰富充实,但是不能说经历什么大风大浪,彼时他们还都是羽翼未丰的孩子,都需要靠父母的关爱慢慢成长,甚至还没有太明白爱情究竟是怎么回事,只知道与对方在一起是很快乐的,还不懂的要为对方牺牲,还不知道相互理解,不知道爱情除了天长地久的浓情蜜意其实还要能够粗茶淡饭的细水长流。
可是这一次他看到江衡乐真的能够不离不弃,林骁宇这十九年,其实也不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
宁翌曦是个什么都不缺的人,他不仅有俊朗的长相,真才实学,还有良好的家世背景,但是却并不纨绔。这世上不缺有钱的富二代,不缺家世显赫的人,也不缺努力向上的人,但是以上这些元素往往很难结合在一起。他或许是真的很认真的在活着,认真的去喜欢去爱一个人,应该是真的爱一个人才会这样努力去为他争取活下去的机会,就算是他只是出于一个医者仁心,也已经是很难得了。
要是乐乐将来能够跟宁翌曦在一起,应该也会是那个傻丫头的幸福吧,而于他死亦何苦?

浮生若梦。
若是他所爱的人能够幸福,死亦何苦?

作者有话要说:好后悔让林骁宇这么快死掉,oo不要啊!
喜欢骁宇的童鞋请举手~
越写越难过,越写越桑心~
想了想,骁宇的番外还是分成两块吧~ 
  第十八章
人数稀稀拉拉的学校餐厅一楼,刚挂完吊瓶的女孩子正坐在位子上用筷子机械地往嘴巴里挑稀饭粒,继续想着……
“好了,不要生气了,是我不该没有提前告诉你,都是我不好。”宁翌曦很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
“谁说我有生气啊!”
“恩,你没有生气,那不要再跟稀饭过不去了!”
才实习没有多久就学会翘班了,不晓得院长大人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