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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如愿看见他停下了脚步,他回头看着我,略感意外的眼中带着模糊的笑意,“好,我知道了。”
我追问道:“年年……她是一个女生吧?”
“当然。”他坦然承认。
——
我忘记所有难过的事,带着司马谦去了附近的一间餐厅,以前我来过一两次,菜式的味道还不错,我想他应该会喜欢的。
兴许是因为周末的关系,今天晚上餐厅的客人比往常多了将近一倍,餐厅里甚至还搭建了一个临时舞台,听说老板特意请来了一支颇具盛名的街头乐队演出。我留神听了一会歌词,纷纷都是把爱情描写得露骨肉麻,我不由得庆幸此刻坐在对面的是英语学得不怎么好的司马谦。
司马谦拖着下巴环顾了餐厅一周,“这间餐厅生意真好。”
“还可以,不过今天好像真的特别多人,而且看起来大家都好热情。”我看见远处某个座位的一对情侣正在激烈拥吻,他们的面前站了一位服务员,拿着拍立得的相机给他们照相,闪光灯刺眼地亮了一下,我索性收回目光,把目光定格在司马谦的鼻尖,只要不对上他的眼睛,我就能够正常地和他对话。
“小亦。”
“嗯?”
“你的嘴角沾到酱汁了。”
我用纸巾擦了擦嘴,却始终都没有擦到他所指的酱汁。他看不下去,伸出手越过桌子往我的嘴边一抹,“好了。”他亮了亮沾着酱汁的拇指,像个得到胜利的孩子一样对着我笑。
我的嘴唇瞬间变得火辣辣的,但是我想应该不是酱汁的关系。
“Happy Valentine’s Day!”一个满脸胡子的中年服务员出其不意走到了我们的座位前,他高亢的声音引得附近的客人都看了过来。
服务员的话这时才终于提醒了我,原来今天是情人节,难怪今晚的气氛总让我感觉黏稠得过分。
看来是刚才司马谦的举动让大家误会了我们是一对情侣,我急忙解释:“你们误会了……”
然而大家都没有把我的解释听进去,满脸胡子的服务员举起胸前的相机,笑嘻嘻地告诉我:“今天光临本店的情侣,只要你们有勇气在所有客人的面前拍下一张接吻的照片,就能获得本店专门为情人节特质的情侣马克杯一套,还有现场来自大家的衷心祝福!来挑战吧,被丘比特眷顾的恋人们!”
我和司马谦被服务员逼得无路可退,我求助地看向司马谦,或许只要他清晰明白地说一个“No”的话……但是,他却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走到了我的身旁,猛然抱住了我的肩膀,“OK。”他语调轻扬地对满怀期待的服务员说,接着低头吻了我的左脸。
“No!No!No!”服务员夸张地比着交叉的手势,“Kiss!”他分别指了指我和司马谦的嘴,扇动起围观的客人,大家都在热烈地鼓着掌、叫喝着让我和司马谦接吻。
我抓住了司马谦的手,恰好他也转过脸来看我,“盛情难却啊,小亦。”他半是无奈半是喜悦地捧起了我的脸,我感觉到了一股温热落在了我的脸上,几乎快要碰到我的嘴唇。
大家“嘘”了一声,像是不满意司马谦的吻,服务员又再比出了“不行”的手势。司马谦仍然揽着我,冷静地而又诚恳地用英语说:“她很害羞,拜托了。”
服务员犹豫了,他瞪着圆鼓鼓的眼睛问我:“你真的很想获得这套情侣马克杯吗?”
我下意识地看向司马谦,他还是一副温和无害的笑脸,耐心地等待着我的抉择。我不再犹豫,用力地对服务员点下了头。
“那我就破例把这套马克杯送给你们吧!”服务员终究被我们打动了,他无可奈何地叹了一口气,把一套马克杯递给了我,祝福的掌声随之从四面八方传了过来。
从小到大,我一直生活在一个独立的世界里,为了不变得软弱,我甚至狠心地把所有人的关心排除在我的世界之外,这是我第一次收到如此之多温暖的祝福,是司马谦把我拉出了只有我一个人的世界,是他陪着我站在了焦点之处,让我不再感到畏惧。
我受宠若惊地接过了马克杯,印在马克杯上的一男一女在甜蜜地接吻,其实这不过是一套款式相当普通的杯子罢了,然而它也是一份极其珍贵的纪念品,它纪念着的,是今天晚上我恍如梦境般的幸福。
满脸胡子的服务员突然凑近了我,他脸上的胡子刮得我有些痒,他笑着在我的耳边说:“你非常幸运地找到了一个非常疼爱你的男朋友,你们完全值得拥有这些灿烂的祝福!”
作者有话要说:
☆、叹息
回家的路上,我忍不住一次又一次地捧起了从餐厅那里得到的马克杯,我想起了那个时候发生的事情,左脸的温度似乎变得特别高,等待红灯的途中,我伸手摸了摸脸,冰冷的触觉让我一下子清醒了过来。
“糟了——”我叫了一声,司马谦闻声看着我,“我把手套忘在餐厅里了。”我抬起了被冻得发红的手。
“我们回去拿。”司马谦说着就要往回走。
“算了,都快到我家了,现在还走回去多麻烦。”我把手放进外套口袋里,无奈我的另外一只手还拎着马克杯,这样的举动实则比刚才并没有暖和多少。
“那把我的手套给你。”
“我不要,你自己用,你也会冷的。”
“那把马克杯给我,我帮你拿。”
我抱紧了马克杯,摇摇头,“我自己拿就可以了。”
“看来你真的很喜欢这套马克杯,我当时果然没有做错。”他指的是刚才在餐厅里吻我的事情。
我马上移开了目光,左脸似乎又在发烫了,“我只不过是怕你不小心把杯子摔碎了。”
“但是我也怕你的手被冻坏了。”
“我没事。”尽管我真的很冷,但我还是逞强着。
“你固执的毛病真是一辈子都改不了。”他苦笑,然后握住了我的手,来回地摩挲,尽管我和他的手掌之间隔着一层布料,但是我依然感受到了他掌心的温度。
我想抽出手,他却暗暗使了力气,让我无法轻易挣脱。我说:“你做什么,放手。”
他好像早就料到了我会有这样的反应,脸色丝毫不改,仍然镇定地握着我的手,“既然是你说回去拿手套太麻烦,又不愿意戴我的手套,但是我也不愿意让你冷着,我唯有选择一个折中的办法了。”
我有些气急败坏,“如果让别人看到会怎样想我们?”
“怕什么。”他甚至用力把我拉到他的面前,握着我的手放进了他的大衣口袋里,我们的动作看上去就像在拥抱一样。他深深地看入我的眼里,“就算让别人看到又怎么样,在这里没有人知道我们究竟是什么关系。刚才在餐厅的时候你应该也很清楚,就算再怎么解释澄清,大家都只会认定我们是一对再普通不过的情侣。”
“但是我知道真正的事实是什么,你也是知道的。”我决定放弃挣扎,任由他的手包裹着我的手,他的手明明很温暖,可是我的心已经凉透了。
他有一瞬间的失神,他放开了我的手,最终搭在我的腰间,力度很轻很轻,我几乎感觉不到他在拥抱我。
“小亦。”他低头靠着我的肩,“其实有时候我真的很害怕。”
他无助的语气让我一下子心软了下来,虽然我并不知道他在害怕着什么。
“有什么好怕的?”我问。
“我来到加拿大的这两天,加拿大几乎一直都在下雨,让我不由得产生了一种……加拿大好像并不欢迎我的感觉。还有……”他顿了顿,始终没有再说下去。
“你想得太多了。”和他朝夕相处的两天,我居然没有意识到他有这样的想法,如果我能早些发现就好了,至少我刚才就不会对他说出那些过分的话。
“小亦,我想回家。”
“我们现在就回去。”我抬头看了一眼路灯,此时已经变成了绿灯。
“不是。”他拉了我一下,“我不是这个意思,这是你在加拿大的家,不是我的家。”
他可真像个孩子。
我放柔了语气,“你明天不是就回家了吗?”
“那也不是我的家,是你和外婆的家,我只不过是住在那里而已,我的家人都不在。”
从平时妈妈打来的电话,我得知姐姐在怀孕以后,她和顾森就不再经常回去老房子了,司马谦在上学之余,同时要照顾年老体弱的妈妈,有时候甚至还要兼顾姐姐的生活,每天都在重复如此辛苦的生活,难怪他现在会对我吐苦水。如果不是因为我任性跑来了加拿大的话,他本来不用承担那么大的责任和包袱的。说到底,都是我的错。
“妈妈和姐姐明明都是你的家人啊,还有顾森,虽然你们没有血缘关系,但是他也对你很好,如果你觉得和妈妈两个人住在老房子里寂寞的话,不如你们就搬到顾森和姐姐的家里去吧,人多热闹一点也是好的。”然而他对我的话始终无动于衷,我又忍不住补充,“我也是你的家人,以后你放假了,我也欢迎你过来加拿大找我。”
“家人。”他轻笑着重复,他的声音徐徐地弥漫在空气中,宛如一声温柔的叹息。
眼前的路灯由绿转红,在这条寒夜的街道上经过的路人,都朝我们投来了疑惑的眼神,然而始终没有一个人愿意为我们停下脚步。只有我和他,才会如此珍重地把对方视为生命的希望,但是在他人的眼里,这样的相依为命却只为成为一个荒唐的笑话。
他的头越埋越深,我的肩膀也变得越来越沉重,但是我始终没有推开他。就算是荒唐的笑话也好,只有在这里,没有人认识我们,我们才可以放肆沉沦。
“小亦,你不懂,你不会懂的。”恍惚中,我听到了他的自言自语。
我闻言笑了,眼泪险些笑了出来。我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发,而后紧紧地抱住了他。
如果,我真的可以不懂,就好了。
因为在路上耽搁了一会,当我和司马谦终于回到学生公寓的时候,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