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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荒云影丽人行-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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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始料未及一幕将所有人定了格,包括那位元凶老树妖先生。
在古米和繁云的原计划里,只要上演一幕“恩将仇报”的口水戏,利用穷奇反常的个性骗走这尊大佛再向老树赔罪解释,哪知这大佛竟然将欺善扬恶发扬至此!
在古米腹诽不已的同时,穷奇倒是觉得此举完全顺应本心。因这世上虚伪的人实在太多,看多了反而觉得这种坦然面对自己就是喜欢做点小恶从不遮遮掩掩的性子最是直爽合心意,是以见着老树出手,立刻上前救下那看着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子。最重要的是他觉得从此自己寂寞如雪的人生又开始有了新的乐趣。
老树自然不敌,还未待穷奇出手反击,立马哇哇叫着转身逃命,那曲着树干以根须抓地一蹦一跳的模样实在颇具喜感。
穷奇倒也不追,怪笑着目送老树走远,然后转身对古米说道:“丫头,以后就跟着大爷混吧,包你吃香的喝辣的,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古米手托下巴很正经地思考了下,问道:“要离开这里也可以吗?”
穷奇原本满怀自信,闻言沉默了,脑中闪过一个极为大胆的念头,再在内心进行一番天人交战后,才开口说道:“跟我来,要想离开这里得看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
古米和繁云对视一眼,极有默契地牵着手跟在后面,灵芮悄悄钻出毛茸茸的脑袋:“不怕有诈么?咱们三个可打不过他。”
繁云道:“就因为我们三个明显打不过他,所以更不怕他使诈,那样对他来说是种侮辱,他不屑如此。”
古米了然,赞同地点点头,娃娃越来越聪明了,嘿嘿,全仗她教育有方。

穷奇也有往事

穷奇难得乖巧地在前面带路,两人一狐跟在后面,一路无语。路上几乎见不到其他兽类,偶尔有一两只不幸来不及躲藏的,只得伏在路边,低眉顺眼等穷奇过去,然后再逃之夭夭。
小魔王平日威信由此可见一斑。
穷奇在一处山壁面前停住,施法解除结界,山壁顿时消失不见,显现在众人眼前的是处风景优美的小山谷,显然已是内岛范围。
谷不大,一眼可望尽。三面环山,中央有个五边形石台,石台中央倒插着一把颜色暗淡的铁剑,剑柄上缠绕着一方雪白的绸带,剑身周围仿若包着一层若有若无的水纹薄膜。台边五角处各矗立一根玄铁柱,一人环臂粗细,半人高,柱身刻满奇怪的文字。
穷奇在石台前站定,然后望向古米和繁云。
二人对视一眼,再望向那古怪的石台。
穷奇望着二人朝石台走去,见少女时不时地伸手摸摸石柱瞅瞅这里看看那里,那打量的眼神仿佛在观摩一个家具。再观那少年,却是对着石台中央的铁剑暗自沉思,打量一番后飞身上石台伸手取剑。
看到这里,穷奇不淡定了。他的心微微吊起,脖子前伸,眼睛大张,屏息凝神期待着接下来的反应。
就在少年即将触碰到剑柄的时候,只听一清脆的声音大叫道:“哎哎!别动!”
穷奇吓得差点扑地。
繁云一愣,回过头来,见古米跃上石台,不等他反应,径自取下剑柄上缠绕的绸带,然后喜滋滋摸了摸,往肩膀上一甩,跳下石台。
卡擦!穷奇下巴掉了。
繁云倒是淡然,探身握住剑柄,一丝奇怪的如电流般的触觉从指尖传来,转瞬即逝,他愣了愣,一把取过那把铁剑跳下了石台。
穷奇彻底倒地不起……
当年他自认只是天地间一只普通的小兽。
仿佛是天生的本能,当年他每天要做的就是捕食和修炼,修炼是为了更好的捕食,而捕食是为了生存,所以他每天的“兽”生目标只是生存。
日子如重复流水线工作般哗啦啦过去,当他开始思考自己究竟是什么,是为了什么而生存的时候,他开始有了自我意识。
于是他找到了一种称为“人”的生物,试图跟着学习。可人们见到他的模样纷纷惊恐地叫着跑着,甚至成群结队拿着武器来对付他。在经过屡次莫名其妙被攻击追杀之后,他隐约有些明白自己不是“人”,故而不受这个群体的欢迎。
从此他开始学着怎么做“人”。他很聪明,人类的话语听过一遍就记住了,说过一遍就学会了。随着修为提升,他越来越容易看懂人类的生存方式。
除了一件事困扰了他很久,那就是人的心为何如此复杂难测?一个人一颗心有万般心思,那天下之大,那么多人那么多心思纠缠在一起,岂不是要乱套?像他做兽的,只要每天能吃饱睡暖能生存下去就满意了,人为何如此难以满足?
事实证明他看得有些透彻,因为有人的地方就有矛盾纷争,有人的地方就有各种丑恶行径。有句名言说得好,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尽管他觉得不论是江还是湖都比人心要单纯得多。
时光荏苒,他已经不记得自己何时来到这个世界,也记不清走过了多少地方看过了多少人心,唯一改变的是从被人拿着铁耙一路猛打的小兽变成了如今人见人怕修为高深的凶兽,唯一不变的是他心底里仍渴望回到最初那个满山遍野打滚奔跑无忧无虑的小兽。
见的人多了,见的事多了,他心里也产生了自己的天平。在看到有纷争的时候总会不由上前听明白,根据自己内心的天平权衡后,帮助认为对的一方。
他终究成不了人,所以他心里的天平与人的天平很多时候起了冲突。
人是种很奇怪的生物,比起好事,他们似乎更能记得住坏事,正如他们自己所言“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所以,从此他在人类的口中成了“是非不分、黑白颠倒、惩善扬恶”的典型代表。
直到遇见了她,他才得到了“兽”生中第一次被认可。
她说,你是好样的,做人就该“顺应本心”,这样才会快乐。
她说,这个世上的坏人并不是从一开始都是坏人,总是有原因的,如果能及时认清本心,回头向善,那这人就相当于重新投胎了一次,又是一条新生生命。但,执意一条道走到黑,心肝全染黑的人,就别对他们客气,否则只会纵虎归山让他们去害更多的人。
她说,你长得很有特色,性格又好,是我喜欢的类型。
她说,我叫你小奇吧,我带你回家。在我们那里人人互敬互爱,不像外面这般复杂,到处都是危险。
她说,小奇,你太棒了!居然还会飞!
她说,小奇,别理这些有眼无珠的人,大大方方走自己的路。不过你要是不想看到他们,那就在雪蚕练里睡觉,我带着你走一样的。
她说,小奇,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咱们间的暗号是“米奇同心,其利断金!”
她说……
她说的话他都记得,虽然在修为上他高了她不知多少倍,但他还是乖乖与她签订了灵魂契约,平日封印在她的武器雪蚕练中。但她很少封印他,经常拉着他说话,到处闲逛,偶尔路见不平,偶尔整点恶作剧捉弄下看不惯的人,偶尔对他撒娇要飞天。虽然是个有些爱玩的少女,对他却是温柔呵护无比。
直到她遇见了他,一切都变了。
她是穷奇的主人,雪蚕练的拥有者——西陵米。
十年前,当西陵米遇上那个有着一脸优雅笑容的男子时,她的魂就被勾走了。穷奇虽然很不希望主人为了一个男人痴心至此,但他也不得不承认那个叫做姬玄云的男子确实相当出类拔萃,最重要的是为了西陵米,他所付出的一切足以让人心悦臣服。
十年来,穷奇一直守在迷离岛未曾离开,因为他与西陵米的灵魂契约并没有断开,他坚信主人总有一天会重返洪荒,拿起雪蚕练,带他回家。
所以他一直默默地为主人守护着这个带走了主人的小山谷,将所有凶猛怪兽赶到外岛,一来可以防止有外人随意入侵,二来保持了内岛的清净和平,那么处在内岛中央的这处小山谷才能完好。
自古神兵利器均会认主,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拿得走,何况是那样两位人物曾使用过的武器。是以繁云能拔走那把剑是穷奇想不到的,古米能拿走雪蚕练更是他始料未及的。虽然一开始他确实存了试探的心,但从未想过一击就中,而且还一中中俩……
古米和繁云还有已经化成人形的灵芮围成一圈在搞研究。
古米:“这只大飞虎躺地上这么久,挺什么尸呢?”
繁云:“……”
灵芮:“眼神好忧伤,仿佛想起了什么伤心往事。”
古米:“忧伤?那是被眼屎糊住了不舒服流出的泪水花花吧?”
灵芮:“穷奇也有眼屎的么?”
古米:“有眼睛的都会长,瞧他那么大两只眼珠子,肯定比常人眼屎多出好几倍。”
繁云:“……”
灵芮:“他会不会是受伤了还是中毒了?怎么无缘无故就倒下了呢?”
古米:“受伤?中毒?他不让别人受伤中毒就不错了,没看他刚刚看打架看得那么开心吗?”
灵芮:“也对哦,真是厉害呢,那么多凶猛的怪兽都怕他,不愧是穷奇。”
古米:“有啥好厉害的,不就只长了翅膀的大老虎么。要是我有了翅膀就是天使了,比他高好几个档次。”
灵芮:“啥是天使?”
古米:“天上掉下的屎。”
古米:“啊,不对不对,说顺口了。是上天的使者,是善良和爱的象征。”
灵芮:“……”
繁云:“……”
穷奇:“……”

米奇组合

古米捧着触手丝滑的绸带爱不释手,一会儿当腰带一会儿当围巾一会儿又拿来扎头发,看得穷奇一脸扭曲又强忍着不好发作。
繁云倒是正常得多,只捧着那把毫无光泽的铁剑细细擦拭打量,穷奇望了他一眼,被少女打击到的心灵得到了些许安慰。
灵芮也好奇不已,不过相对于繁云手上的破铜烂铁,她更喜欢古米手上的绸带。于是两个爱美的小女生围在一起叽叽喳喳,并为这条绸带是腰带围巾还是头帕而讨论不休。
“这是武器。”穷奇忍无可忍出声纠正,可惜并未引起那两位陷入讨论白热化的少女的注意。倒是繁云抬了抬眼,示意穷奇往下说。
“她手头上的是雪蚕练,用雪蚕天丝制成,威力无匹,洪荒就此一家别无分号。你手上的剑我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既然认定了你,你自己给它取名吧,貌似也是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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