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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小萱的幸福重生生活-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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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看她那表情,好像是意料之中又好像是意料之外的那种感觉,然后就是刷刷的往上写什么,他走进仔细一看,发现她填写的答案基本都是正确的,心里暗自一喜,他也是带这届重点班的,如果这小姑娘能分到自己班就好了。
  向小萱也发觉老师站在自己面前了,不过她也没在意,她早就过了在老师面前紧张的年龄了,抬头看了他一眼,埋首照旧按自己的速度答着题。那老师看到小萱看了他一眼,就埋头做着试卷了,心里更欢喜了,他就喜欢沉稳的学生,看了下桌角的名字,向小萱,默念一遍,记在心里,一定要把这个学生争取到自己班上,下定决心,也不干站着了,在教室里晃悠一圈后坐到讲台后面。
  这次的分班考试的座位是按小考的成绩安排的,前面60名分别安排在初二。一班和初一。一班,看来向小萱小考的成绩也不错。虽说小考成绩前60名基本都是99,100的差别不大,看不出什么,他这么巡视一周下来,也发现了几个好苗子,但目前看来她还是最好的。
  向小萱专心做着自己的试卷,才不管上面的老师心里转了几个回路,写完,从头到尾的仔细检查了一遍,没发现什么问题,看看时间,规定三个小时的考试时间还有将近一个小时,再从尾到头的检查一下,还真发现了个不容易发现的小问题,忙提笔改正过来,举手请示讲台上的老师可否交卷。老师已经看了她很久,知道她检查了两遍,点头同意交卷,向小萱收拾好东西,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她就带了两支笔,一个橡皮擦,把它们往自己做的笔袋里一装就完事,把试卷往讲台上一放,出了教室。她准备去行政楼那里等向妈和向阳他们,按照她的估算,高中要测试的东西会更多,这么两个小时肯定还没完。
  悠闲地迈着步子走在树林中的小道上,看着香樟古朴笔挺的身姿,空气中似乎也弥漫着一股书本的味道,她莫名的想起了上辈子读的那个学校。向小萱上辈子一分之差没考上市一中,碍于面子和考虑到家里经济条件不宽松,没钱让自己交赞助费,就去了市二中。相比市一中的绿树成林鸟语花香,市二中就没法看了,不但教学质量比不上,校园环境也没法比,整个学校就只有一栋教学楼,一栋办公楼,和一栋宿舍楼,连操场都是和隔壁的一所职高共用的,真不知道自己那六年是怎么过来的。
  
  ☆、第三十三章 往事如风
  
  向小萱坐在行政楼后面树林的椅子上,这个树林里为了方便学生看书,建了好些长椅。太阳光穿过树叶照在地上,星星点点的,树林里凉风习习,完全没有外面那种热度,向小萱舒服的眯着眼睛。想到二中就不由得想起自己那段失败的爱情,不得不想到秦磊,貌似自己都好久没有想起过他了,秦磊是自己初中高中的同班同学,初中时同桌,高中同班,高大帅气,体育非常出色,足球踢得好,一直都是他们学校校队的。
  她对他是典型的日久生情,初中朝夕相对,刚开始没什么,觉得他优秀,只有点淡淡的欣赏,淡淡的好感。高中时情窦初开,加上家里巨变,在一帮唯恐天下不乱的室友起哄下,越发觉得他对自己来说是不同的,就越发认为自己喜欢他。不过从初中起一直都有他和校花陈晨好上的传闻,虽不见事实,但比起天鹅一样的陈晨,她就像一只丑小鸭,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于是决定把这段朦胧的感情埋在心底,默默关心守候,后来高三了,更加觉得学习的重要,暂时把这段无缘的感情放下了。
  结果高考前陈晨出国了,秦磊成绩一落千丈,他们两个阴差阳错的又同时考到了a市两个相邻的大学。后来也是在一次老乡会上,几个老同学的起哄,把他们两个凑成一堆,不知道什么原因,秦磊就顺势和自己交往了,然后就是自己长达七年的辛酸史。
  他们交往中,秦磊从来都是不咸不淡的,从来都是她迁就他。那时自己家里父亲因病下岗在家,时常需要吃药,哥哥外出打工,家里靠母亲的工资过活。那时还没有助学贷款,自己的学费都是凑了好几家才凑够的,更不要说生活费了,她只多带了几十块的生活费,在报道的那周末自己就出去找兼职了,幸好学校的老师知道了自己的情况,介绍了份家教给她,不然她就要饿肚子。
  在家教之外,她还找了发传单、在商场做促销等兼职,把自己空闲的时间安排的满满的,好存上自己的生活费和下一年的学费。在这种情况下,她还坚持每天早上给他买早餐,每个月给他买一份小礼物,还不要说他生日,重大节日什么的。而他还不满意,认为自己没时间陪他,送点礼物是应该的。到了大四,她也出去实习了,自己手上也有了点余钱,给向爸向妈买了点东西回去过年,谁知道这下引起了他的强烈不满,认为她交往了近四年了都没有给他父母买过什么东西,还把自己给父母买的东西都扔了。
  那个时候她真的是想过分手的,他连提都没有提过想带自己回家,那她为什么又要给他父母买东西?再说,她父母养了她这么多年,买点东西回家怎么了,又不是花他的钱,她当时捡起东西就走了,在过年那段时间也没有联系过他。她想得好好的:就算她爱着他,也接受不了他这种想法,再开学就是大学的最后一学期,她还要继续实习,两人就不要再联系了,慢慢的,她就会把他忘了,等毕业后自己就回老家来,找个工作,陪着老爸老妈,再深的感情也有变淡的那么一天,以后再找一个男人,这一辈子就这样了。
  没想到回校的第一天他就照过来了,一个劲的道歉,当时说了什么她已经忘了,结果就是她选择了原谅,到毕业时,她留在a市,他上研究生。她毕业那个暑假,他把她带回家,他家挨着当时市里最大的商场,是个三室的房子,她都不知道为什么他父母第一面就不喜欢她,给她冷脸,她还不顾第一次上门的矜持,主动下厨做了一桌的饭菜。
  后来,每次去他们家,就像她是保姆一样,饭菜都是她做,碗也是她洗,他们三人翘着二郎腿在客厅看电视。当时她不懂,后来有一次不小心听到他们在客厅谈话,才知道他们嫌弃她家里穷,嫌弃她土。也不知道她是被他灌了多少*药,还是她真的被猪油蒙了心,她居然还坚持了三年,一次次的讨好,一次次的冷遇,冷嘲热讽,他们只差没当面让她不要再纠缠他了。现在回过头来想想,自己还真的是下贱,自甘堕落,别人都这么羞辱自己了,她还当没发现,还一如既往的一往直前,到后来得到什么,一句从来都没喜欢过就把自己打发了。
  到最后自己能爽快的说出放弃,一方面是碍于现实不可能得到了才说出的自抬身价之言,她也不是那种死缠烂打的人,另外也隐约的发觉了她对他的爱好像没有自己认为的那么深。在听到他说分手后就觉得委屈,但更多的却有种“另一只鞋子终于落下了”的感觉。在她和他交往以来,就一直担心要是陈晨回来,秦磊会怎么做,听到秦磊说分手,她终于知道七年的陪伴,做牛做马,终究抵不过心里那颗朱砂痣。
  现在仔细想来,她对秦磊或许最开始是有点倾慕,就像是对一个很优秀的人的那种喜欢,并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也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深。而她以为的“爱”,大部分都是被别人怂恿的错觉,日复一日,别人都说你是喜欢他的,三人成虎,自己都分不清楚了。而所谓坚持到最后都是不甘心罢了,不甘心自己付出了那么多什么都没得到回报,自己都在和自己较着劲,就要看看他们是不是铁石心肠,怎么捂都捂不热的?
  向小萱眨了下眼睛,把眼里的泪水泛回眼眶,真心觉得自己当时好蠢,值不得,就一定要吊死在秦磊这棵歪脖子树上,三条腿的鸭子不好找,两条腿儿的男人还能找不到一个不嫌弃自家穷的?而且她也长得不丑啊,大家都说自己中等偏上,163公分高,50公斤重,虽说有点偏胖,但也能用珠圆玉润来形容吧?
  向小萱实在不明白自己上辈子的眼光,现在想来,那秦磊也不过一米八不到,长得还没有自家哥哥帅,也没有其他的什么优点,也就运动强点,显得有点阳光,个性也实在是不算好,自家哥哥篮球一级棒,高中的时候也一直是风云人物,秦磊什么都比不上自家哥哥,她当时究竟看上他什么了?
  如果这辈子他不出现就算了,再遇到她一定要把上辈子的不甘心全都找回来,不要给她说什么这辈子的他是无辜的这种话,她才不管那么多,有句话叫做“拿了我的给我还回来,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
  难道重生一次,她不但眼光变了,心性也变了?向小萱摸摸下巴,表示这种变化自己喜欢,上辈子自己就是太面了,欺负到头了都不知道反抗!
  “小萱,你在那阴沉沉的想什么,难道想把那天我让你们扛南瓜的仇报回来?”向阳老远就看到她一个人坐那里,不知道在想什么,一会儿皱眉一会儿奸笑的。
  “你不说我都还忘记这件事了,你知不知道上次那堆东西有好重,啊?”向小萱一伸手揪住向阳耳朵,“我们三个累死累活的扛回来才发现里面有个大南瓜,当时想死的心都有了,那么个南瓜在菜市场十块钱就可以买一大堆好不,我们还扛了那么远!”什么不甘,什么报复,对比向阳的恶劣,向小萱现在统统不知道那都是些什么,对她来说,揪向阳耳朵才是最重要的事!
  “快放开,好痛!”向阳想来开她的手,奈何他又不敢用力,只好一个劲叫疼。
  “哼哼,知道痛就好,看你下次还敢不敢!”向小萱放开手,让向阳得以解放,其实她是看到向妈从行政楼里出来了,不敢在老妈面前造次,这才放过向阳的,而且她也没用多大力,就是和向阳闹着玩罢了,看老妈走过来,赶紧转移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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