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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少蜜爱傲娇甜妻-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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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莹瞪了程笙一眼,便没有在说什么,而是带着她们两个走到人群中央。
  然后优雅的开口介绍道,“各位,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五姐程凌小姐,SOGO时尚杂志的总编,也是笔名叫做凌云天下的女作家,是我们程家才貌双全的美女哦。”
  “哇哦,凌云天下本尊啊,好年轻,好漂亮。”人群中有人赞道。
  “是诶,程家的女孩基因都超强,果然是七仙女之家,哈。”又有人低声议论着。
  程凌听到这些也只是优雅的笑了笑。
  程莹又看了一眼程笙,然后介绍道,“这是七妹程笙,学音乐的,以后请多指教。”
  相比程凌的介绍,程笙就显得简洁了很多,她知道,程莹是故意的,不过她不在意,这样更随了她的心意。
  “五姐,你过来一下,我给你引荐一下你们文艺圈子里的一些朋友。”介绍完之后,程莹就拉着程凌朝着另一边走去。
  程笙一个人就这么被丢下,她缓缓的走到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然后自己倒了一杯玫瑰花茶。
  “嗨。”
  听见有人跟自己打招呼,程笙回过头……
  “真的是你啊,原来你就是程家小七,我还以为你是程家的远方亲戚。”男人笑着说道。
  程笙没吭声,也没答话,只是淡淡的看着她。
  “你不记得我了?那天在主街上,你们家的司机刮了我的保时捷911。”
  “我不记得了。”说完,程笙转身就走。
  “喂喂,你别走啊,我还没说完……?”叶景松很是失望,自己真的就那么不起眼吗?
  那一天他可是记得很清楚啊,在车里第一眼见到她,就觉得被惊艳到了,然后还屁颠屁颠的跑去金碧辉煌告诉了二哥叶景惜,然后换来了二哥借了劳斯莱斯幻影给他开。
  “诶,美女,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叶景松不死心,几步小跑追了过去。
  “我什么要记得你,你觉得自己有什么地方值得我记得?”程笙转头,语气冷漠。
  “额……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想说……?”叶景松的话还没说完,就听身后有人说道:“景松,快点过来喝酒。”
  程笙看着眼前来来往往的人群,只是觉得这样的场合,真的是在浪费时间。
  之所以没拒绝奶奶,是因为她不想把亲情搞得越来越生分而已,却从来都没有想过要迎合这些所谓的上流社会成功人士。
  “诶?那边的妞好正,你们认识吗?”四五个男人在一起正聊着,有一个男人忽然望着程笙的方向说道。
  这时,其他几个也都回过头看了过去,果然,明亮的灯光下,所有女人都穿的光鲜亮丽,只有她一个,穿着素的不能再素的白色连衣裙,半袖,露出半截白皙的手臂,长发就那样散着,平底凉鞋,很简单,却又很雅致,这样的打扮,很普通,可是就是因为主人精致的脸而变得别有一番风味起来。
  “那个……以前没见过啊,是哪个影视公司新签约的小明星吗?还是刚出道的嫩模?诶,宇少,你不是一向对女明星有兴趣吗?你认识她吗?”一个男人笑问。
  叫明宇的男人,仔细盯着程笙的脸,看了看,然后摇摇头,“我也不认识。”
  “宇少,你最近还追莫子欣呢吗?她据说不是跟了叶二少了吗?”有人突然提起这茬,刘明宇摇摇头,“不追了,既然她喜欢叶二少那样的,我也没办法。”
  “这么想就对了,天下女人多的是,莫子欣那个婊子,表面装纯,在你面前端着拿着,也就你有耐心追她三个月,给脸不要脸的玩意,还不是一转身就上了叶二少的床,一个三百万的古董,就跟人家睡了,真是个贱货。”又有人骂道。
  “那妞真纯,看起来年纪也不大,你们要是不感兴趣,那我可去了。”其中一个男人说道。
  刘明宇没有说话,而是放下酒杯,直接朝着程笙所在的地方走去……
  “你也喜欢喝玫瑰花茶?”刘明宇走过去,看见程笙捧着一杯玫瑰花茶靠着墙一言不发的看着窗外。
  显然,刘明宇的话,程笙没有要回答的意思,连看都没看他一眼,放佛他是自言自语。
  刘明宇有些尴尬,继续说道,“你好,我叫刘明宇。”
  程笙还是没有反应……
  刘明宇这下有些着急了,又凑近了一点,看着她的脸说道,“美女,认识一下,我叫刘明宇。”
  “你叫什么跟我有关系吗?”程笙的声音淡淡的传来。
  刘明宇:……
  “我有义务认识你吗?”
  刘明宇:……
  刘明宇自小生在富贵之家,父母皆是权贵,从来没有遭过如此的冷洛,就算当初莫子欣没有答应他的追求,但是还是跟他做了朋友,也会聊天,打电话什么的。
  程笙的话就跟一盆冷水一样,直面扑来……让他一时间有些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反应?
  正在这时,程凌好不容易脱身,怕程笙一个人寂寞,走了过来。
  “七妹,原来你在这里。”看见刘明宇后,程凌怔了一下,然后打招呼:“诶,宇少,你也在?”
  “这是你七妹?”刘明宇看了眼程笙问道。
  程凌点点头,刘明宇自己开了几家影视公司,专门捧明星和嫩模,而她因为杂志社的关系,所有有合作,两个人算是认识,但是不算熟。
  “原来是程七小姐,幸会。”刘明宇主动的伸出手,笑的很绅士。
  岂料,程笙看都没看一眼,直接从他眼前走过,放佛他是空气一样。
  “咳咳……对不住啊,宇少,我七妹性子向来冷淡。”程凌临走前低声的解释了一句,然后跟在程笙身后。
  刘明宇脸色变了变,然后看着程笙的背影笑了笑,“这个好像会比莫子欣更难追,但是好像也更有意思?”

  ☆、第三十四章:可不可以为我弹奏?

  晚宴转眼到了最后一个环节,慈善拍卖?就是大家拿出自己的私人物品,捐赠出去,然后被现场的土豪们高价拍下,所得的善款,全部给福利机构,这通常是有钱人高调炫富的游戏之一。
  更是很多富豪以此来追女星跑嫩模的把戏?在圈子里早就习以为常了。
  而程家三个千金,作为本次慈善晚宴邀请的特别嘉宾,自然要亲自拿出东西来义卖,博得一个好名声,也为程氏做宣传。
  程莹最先上台的,一身黑色晚礼服,手里拿着一个长形的锦盒,然后她缓缓打开锦盒,优雅的拿出一只黑色的钢笔,那支钢笔通体是纯黑色,只有中间的部分有白色的18K金环绕,华贵又不失神秘,确实是程莹的个性。
  这时,只听她缓缓开口说道:“各位,这是维斯康蒂2004年出品的禁城系列HRH钢笔,全球发行量38支,是我生日的时候,家奶送的,这支钢笔对我来说意义非凡,我在程氏的这几年,每次签重要的合同,都会用它,它带给了我所有幸运,今天我要在这里把它捐赠出去,希望把我的幸运带给所有人,也希望所得的善款,能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谢谢。”
  程莹说完之后,场下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叶景松看的眼睛都直了,一个劲的拍手:“莹莹真的SO酷,人美心更美啊。”
  这时,主持人现身,笑道:“下面就是程莹小姐的限量版钢笔,起拍价48万人民币。”
  话音刚一落,就看见有人举报:“50万。”
  主持人还没等重复这个数目,叶景松就立刻举牌:“60万。”
  那人显然不服气,再次举牌,“80万。”
  叶景松眉头都没眨一下,再次举牌,“120万。”
  “哇,叶家人很有钱吗,这才多大会,就飙到120了,六妹魅力真是无限大啊。”程凌有些哑然,心想这些金主,平时捐款的时候看不见几个,倒是泡妞显摆的时候,一个比一个还厉害,真是讽刺的讽刺。
  程莹倒是很淡定,一直淡然的看着场下,在她心里,早就已经有了一个合适的价位,这支钢笔当年买的时候还花了29万多,如今时隔十年,怎么也的拍出十倍的价格,才不算侮辱她的东西。
  果然,没一会的功夫,叶景松和另外一个金主,已经叫价到了300万。
  叶景松不敢再叫了,因为他觉得不值得了,一支钢笔而已,而且拍出的钱也是要捐出去的,何必较真呢?
  倒是一个之前没有加入竞争的男人,忽然举起牌喊道:“330万。”
  这一次,叶景惜沉默了,另一个金主也沉默了,这个数目已经超过他们的预想……
  见叶景松和另一个阔少都怂了,程莹轻蔑的扬了扬嘴角,然后就听主持人喊道:“330万第一次,330万第二次,330万第三次,好,既然没有人出更高的价格了,我宣布程莹小姐这支限量版钢笔,就归戚先生所有。”
  “多谢戚先生慷慨解囊,我替山区的孩子们谢谢你。”程莹优雅一笑。
  “程小姐不必客气,如果真的要谢我,不如晚上陪我吃个宵夜,如何?”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环游国际旅行公司的总裁,很儒雅的一位成功男士,对程莹一直都是很上心,只可惜有家室,有妻女,所以程莹一直没怎么搭理他,倒是没想到,竟然这一次,如此慷慨解囊。
  沉默片刻,程莹微微扬起嘴角,“好啊。”
  “额……六妹居然答应了,真是意外啊。”程凌有些惊讶的低声说着,程笙只是在一旁慵懒的靠着椅子,一句话没说,放佛在看一场好戏。
  随后便是程凌的义卖,她的比较简单,一本自己写的书,叫《心凌鸡汤》,一种关于人生和爱情的感悟,语言很优美,也很华丽,上面还有程凌的亲笔签名,这样一本珍藏版的书,最后以15万的价格不疼不烫的被人拍下了,跟程莹的330万奢华钢笔相比,程凌的略显寒酸了一点,不过她倒是不在乎,能做点慈善,总是不错的。
  “七妹,该你了,你今天带了什么?”程凌低声的问道。
  程笙没说话,只是指了指台上,程凌顺着方向看过去,只见两个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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