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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文龙道:“没有目击证人吗?”
“到目前为止,还无人称是目击证人。”
“嗯,没有指纹,没有鞋印,高手,确是高手!我想,会不会和神偷集团有关呢?”“你是说灵狐?”
“对。入室盗窃价值几十万的画,你们想,几十万!单独行动的可能性不大吧?那时候即使有十个八个人在什么地方接应,也没人看得见,对不对?再说这个壁虎受过专业训练。另外,他的盗窃装备,目前只在神偷集团的案件中出现过。”
孙栋接口道:“我同意。壁虎的作案手法和灵狐差不多。”
王谷勇点了点头。廖堂风忽道:“哎,队长,有一件事我不明白。壁虎为什么不把那根绳索带走呢?”
王谷勇道:“这点我也存有疑问。这个壁虎,之前从未听说过。从案发现场的种种迹象看得出,这人非常聪明。他连指纹鞋印都掩饰得了无痕迹,没理由存在如此大的疏忽。那条绳索,想必是他故意留下来的吧。至于留下来的原因,我可真捉摸不透了。”
“故意留下来?”董文龙苦笑道,“怎么会有这样的盗贼?”
王谷勇道:“当然,或许有其它的原因。我也仅是推想,‘故意留下来’的说法是有些站不住脚。少云,你怎么说?”
夏少云,二十五岁,进警队三年,表现突出,甚得赏识。因为他有着极其独特的分析能力,在别人对案子束手无策、茫无头绪时,往往是他寻找到隐藏着的突破口,使案情“柳暗花明又一村”。连同犯罪分子打了三十几年交道的王谷勇也常常征求他的意见呢。
夏少云想了想,微微笑道:“我觉得队长你的推断是正确的。”他的笑容透露出满满的自信和敛蕴的兴奋。
“故意留下筋绳?”
“是啊。其实,我并不太赞同这案子‘与神偷集团有关’的观点。”
众人一怔。王谷勇道:“为什么?”
夏少云手中玩弄着钢笔,转了两圈,缓缓道:“我的理由在于,这个人对失主说出了他的外号。”
王谷勇皱眉道:“外号?这有什么问题?”
夏少云道:“灵狐犯案时从来不自报家门的。有时还伪造现场,转移警方对他们的注意。壁虎却不但主动报上了自己的名号,甚至还报了警。他的所作所为既有点志在扬名,又有种挑战的意味。向偷界挑战,也向警方挑战。这种方式,和神偷集团的风格根本不相符。他,壁虎,这个人应该很有自信。”末了又道,“也很有趣。”
“嗯,有道理。”王谷勇道,“但现在我们作的仅是推测而已。看来案子比较棘手。大家还有什么疑点,提出来。”
待了两分钟,夏少云看看沉思的同僚们,笑道:“想来暂时还没有,先说说另一个案子好不好?”
“好。”王谷勇翻了翻资料,“另一个案子发生在同一天上午十点十五分。地点是淡中火车站。受害人张爽,45岁,福建人。在其遗留的公文包中发现有海洛因粉末痕迹和十五万现金,可以肯定是做黑道生意的。”说着打开背后的屏幕。
屏幕上显示的是现场照片,死者躺在血泊中,眼犹瞪大,僵硬的脸上满是恐惧。王谷勇指点着照片道:“死者胸口近距离中枪,据测定大约十五厘米。案发时1001班火车刚到站,时间是十点整。死者挤出人群后即遭枪杀。据目击者称,凶手身穿带衣帽的黑色风衣,牛仔裤,长发及肩,二十五六岁模样,身高一米六五至一米七之间。因戴着衣帽和墨镜,头发遮脸,容貌同样不清。
“凶手经过张爽身边开枪行凶,杀人后向另一出口逃走。那时人多混乱,其去向无人清楚。这个凶手在上千人面前旁若无人地公然杀人,出手干脆利落,杀人后又表现得异常冷静,一个普通人要做到这点是极不容易的,更重要的是,凶手没有拿死者的公文包,可以排除谋财害命的可能性。所以,这个人很有可能是一名职业杀手。
“关于死者张爽,还从电脑上的资料查到,他是有案底的人。1997年曾因斗殴伤人被判三年有期徒刑。之前与黑帮永扬帮有密切来往。这次的枪杀八成同黑社会争执仇杀有关。所知道的情况就是这些。有那些地方不明白的?”
依旧没人出声,便道:“既然都清楚了,事不宜迟到——我、孙栋、莫峻峰、连备、和林达一组负责杀人案;其他人由老董带领,负责追查盗窃案。出发!”
4。三个人的战斗一 邂逅(1)
11月21日,阴,气温11摄氏度。
黯晦的天分毫没影响人们的繁忙生活。街上,行人来往匆匆,脸上大致是木无表情的。他们为生计奔波得麻木了,用麻木换来了财富,获得财富的代价是失去了享受人生的乐趣。他们,早忘了劳碌的目的是什么。
比起其他人,陈帝却过于悠闲了,悠闲得近乎无聊。他坐在街边的一间小书店门口,望着天空,像看自己的未来一样茫然。他的法拉利敞蓬跑车停在六米外。
“嘿,先生,不如买份报纸看看吧。房地产生意又有新动向呢。”他在这里无所事事坐了半天,店主实在瞧不下去了。
陈帝收回远行的目光,随口道:“好啊,给份日报。”
报纸前几版登的都是些经济、国际新闻,他对这类东西完全提不起兴趣。一目十行过了一遍,翻到“国内新闻”,眼前一亮。那是一篇标题为《夜贼偷画偷出大蛀虫》的报道。大意是说深圳明朗建筑公司总经理王河家里被盗五幅名画,查案过程中,警方发现诸多疑点,经查证,失主王河竟贪污了公司上百万元云云。陈帝笑了笑,心想:“这班警察倒不含糊。”
在邻侧中有一篇关于杀人案的报道——《站台当众杀人,凶手扬长而走》。这时听得店里一群人指点议论:“杀了人竟然当没事,大摇大摆地走,太猖狂了吧!”“好像电影里的杀手似的。现在的火车站很乱啊。”“抢劫、扒窃、兜售假票假钱,几乎每天都有事发生。”“对,以后少点到这些地方。”“可是,我觉得这个凶手挺酷。影片里很多主角都是这样杀人的。”……
陈帝瞟了一眼,原来几个中学生也正看到这篇报道。他皱了皱眉头,脑海里跳出一个字:“酷?”
当代青少年的生活过于富足了,小说影片看得太多,受其影响,英雄的定义落到他们身上已经发生了严重的扭曲。也许,在他们眼中,这个凶手的确是很酷的。
他不由得对这篇报道多留了几分意。它的结果,和前件盗窃案差不多:杀人后引出贩毒案,死者是毒贩,凶手未明。
“作风倒和我有点相象。尽管作案性质不同。”他想道,“是个厉害脚色。”
对了,我们可以肯定,他就是《夜贼偷画偷出大蛀虫》中的那个贼。或者不应该叫“贼”,因为“贼”字给人的感觉往往是獐头鼠目,行为猥獡,叫陈帝的人不喜欢。想自己岸帻倜傥,风度翩翩,给冠上此等字眼,岂不是大贬身份?相对而言,他比较喜欢“大盗”。大盗是豪放的,有一种不羁的爽气,符合他我行我素的性格。
他爱干些富有挑战性的事,以获取的成功搏取心理的刺激。所谓的伦理道德在他眼中是不足道的。大盗生活能带给他精神的满足,他也乐意沉浸于一次次的惊险中,与此同时又解决了生计问题,精神与钱财并获,人至于此,复有何憾。不过这种“无憾”只在盗物过程中才表现出来,其它时间无事可做,闲到极至,心灵不免会有空虚感,例如现在。
他出生在中国,在澳大利亚长大。小时候,父母不幸出车祸身亡,成为孤儿。由于父亲生前做生意失败,欠下一大笔债,父亲一死,所有的财产便给债主瓜分了去。他一夜之间变得一无所有,沦落街头。偏生那城市的人都是一副铁石心肠,没多少人肯周济施舍,实在饿得受不了了,只好去偷。这就是他当大盗的源头。
他日偷夜偷,偷东西偷成了家常便饭,很自然地,进警察局也成了家常便饭。但每次皆因其所盗财物不多或证据不足,很快释放。逐渐地,他学会了销毁证据,学会了以高科技产品辅助偷盗,学会了与警方周旋。盗窃技巧在一次又一次的实践中得到积累和提升。后来,他厌倦了那个国家,厌倦了周围人的嘴脸,不愿再在那呆下去,决定远走他乡。于是,在一年前,他制造了一场意外爆炸。爆炸中,他和一艘快艇“粉身碎骨、葬身大海”。当时有二十三个目击证人。警方只打捞到两块沾有血迹的破布。两天后,宣布他已经死亡。而这时候,他已经悄无声息飞到了中国,改换名字,开始他的重生。
在“死”后的一年里,靠着以前盗得的成果,尚能安分守己,然而毕竟偷盗生活对他影响巨深,近来荷包消瘦,手痒难忍,心痒难搔,自然操起了老行当。这回,他多了一个外号——“壁虎”。
他不认为自己是在不劳而获,做大盗也是需要真本领高智慧的。得到的财物,他并非全部自己挥霍,很大一部分他都捐给了慈善机构,大有“劫富济贫”的侠盗风范。很奇怪,一个大盗偷来了东西,竟然又无私地捐献,世上偷者何其多,但如他一般的,恐怕找不出第二个来。捐献余下的才用来泡酒吧、泡女人、买车买房……像足了腐败贪官穷奢极欲的生活。完了不用愁,再一展身手,做一回梁上君子就是了。
他觉得这种生活极刺激,是精彩的。
一份报纸看完,腕上的手表已经指向十一点。他伸了伸腰杆子,甩甩颈脖,屁股也坐得有点发疼了。无聊再度袭击的同时,手机响起。
他懒洋洋地拿起,懒洋洋地道:“喂……”
“阿帝吗?他妈的,你这小子跑哪里去了!找到家里你竟然不在睡觉,真是奇迹!你在什么地方?”
“……,请问仁兄,你是哪位呀?”
“什么!”对方马上变得极其愤慨,“我说陈帝你活得不耐烦了,才两天不见就不认人!和你相识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