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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门,拖鞋还是那样整整齐齐的排列在玄关口,客厅的沙发上还摆着那对自己最喜欢的Q猪靠垫,茶几上摊着的那本书正是自己之前没看完的《花帜》,甚至连花瓶里的花都还是那样新鲜,多么熟悉的一切,只是仿佛隔了一个世纪那么久,又是那样的陌生。
金水晶苦笑一声,接过柳振风手里的袋子,默默无语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回想当日自己第一次踏进这个家,一切的一切都还历历在目,而如今已是物是人非,再无半点欣喜和惊奇。
“水晶,吃午饭吧。”倚在床上歇了一会儿,这次生病跟之前几次都不一样,似乎完全抽去了自己的精气神,身上总是倦倦的,提不起劲儿,人也懒散,一动都不想动,往往一个姿势能保持半天,上次被车撞了开刀也没这么倦怠过。
“水晶,吃饭吧。”柳振风又叫了一声,金水晶才回过神来。啊?吃饭?是哦,一直听他在厨房捣捣鼓鼓的声音,不知道在忙些什么,难道是做饭吗?他又不会。
拖着步子走进厨房,居然发现桌子上真的有吃的:一锅白粥,小笼包子和南瓜饼。是在周记买的吧,一看就知道了。
接过柳振风递来的粥,舀起一勺送到嘴边浅浅尝了一口,金水晶皱起了眉。“不好吃吗?”柳振风紧张的望着她,问道。
“不是。这粥不是在周记买的吧。”这粥和周记平时的口味不太一样,周记卖的粥多少都掺了些东西,使得粥看上去更粘稠些,但口感自然会有所欠缺,这个粥倒是实打实的原材料,绝对不是外卖的东西。
“噢,是我煮的。”柳振风有些紧张的搓了搓手。她的眉头皱得那样厉害,一定是很不好吃。可是我就只能做到这个程度了,之前几次做的更差劲呢。练了好久,才练到这个份上的,看来这玩意儿果然需要天赋呢!
“你煮的?”真是眼睛都要跌破了,柳振风居然也会煮粥了!真要当号外卖了,不过应该是练了很久吧,否则也到不了这个水平。对了,难怪前些日子他去医院,手上总是东一块西一块的伤了,从不进厨房的人一定被烫过了吧,吃过苦头了吧。
“那个,好不好吃?”试探地问了一句。应该不错了吧,看上去也是粘粘的,也不太稀也不太干,前几次自己不是把它煮的比饭还干还硬,就是煮的象白开水那么稀,昨天煮的时候还噗得到处都是,害自己收拾了半天。后来问了钟点工才知道原来煮粥要用小火慢慢熬,边熬边搅动,才最好吃。今天自己就是照着做的,难道还不行?!
“挺好吃的。”是挺好吃的,浓稠适中。想不到自己一场大病,倒得来这样的福气,还能享用到柳振风煮的粥,只怕这世上到目前为止再无第二个女人享受过这样的殊荣了吧。只是自己的福份也就只能到此为止了,不是病到这种程度,他又如何会放丝毫的心思在自己身上,金水晶苦涩一笑,慢慢喝下碗里的粥,万千滋味,百感交集,竟不能言。
吃完饭,正准备回自己房间,柳振风开了口:“别老把自己闷在房间里,空气又不流通,就在客厅坐一会儿吧,我把窗打开。”
也好,自己那间房间的确是挺憋闷的,又没扇窗子,金水晶点了点头,走下了客厅。打开电视,胡乱搜了几个台,都没什么有意思的节目,无非是些情情爱爱的连续剧,自己连一点想看的心情都没有。呆坐了好一会,身上觉得冷飕飕的,这一次生病之前,天气还像是初秋的样子,只穿一件长袖衣衫有时还嫌热,可是,才两个星期而已,竟然就是深秋了,加了一件绒线的针织衫在身上,还是抵挡不住的寒意。
正在转念间,抬头看到柳振风已经捧着一床被子站到了自己面前。真是没看出来,他还会有这样的心思,自己这一病倒是看出他的细致来了,难怪安妮姐上次会说他是个有心的人。只是,若不是看自己病得这么可怜,只怕这份心不会有一丝半点分给自己吧,心里一酸,眼泪又差点儿掉了出来,只好装作揉眼睛,揉去眼眶里的泪。
裹着被子坐了一会儿,眼皮渐渐支撑不住,迷迷糊糊直犯困,后来也不知道是倚着沙发还是倚着什么就睡了过去。睡梦中,老觉得有一双温暖的手轻抚着自己的头发,好像奶奶小时候给自己梳发时的感觉,“奶奶”喃喃地叫了几声,也没人应承,便又睡了过去。
奶奶?她想她的奶奶了?柳振风轻抚着她的长发,满眼尽是怜爱。她的头发还是那样柔顺,一股清新好闻的香气,在医院住了这么多天,她却丝毫没有带回一点儿消毒水刺鼻的气味,还是那样淡淡幽幽的洗发水和香皂味,自己已经多久都没有这样靠近过她了?!
现在,自己也只有在她熟睡的时候,才能这么近的看着她,抚摸到她的面颊,醒来后,她就属于她自己,属于那个叫齐妙的男人了,不再属于自己。虽然自己是那么渴望能够得到她,能够永远留住她,可是,齐妙能给她欢笑,自己能给她什么?
水晶,告诉我,怎么样才能让你重新快乐起来?如果让你和齐妙在一起,会不会好一些?如果是这样,我怎么能自私的抓着你不放,虽然我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可是,水晶,只要你喜欢,你能幸福快乐,我会让你走的,相信我,我会的!
捧着她沉沉睡去的憔悴哀伤的脸,柳振风忍不住将唇轻轻印上了她的额。好姑娘,原谅我,原谅我的自私,我不知道原来你跟我在一起这样的不快乐,竟然连梦中也紧锁着眉头,齐妙说得对,我的确不配做你的丈夫!可是,如果上天能重新给我一次机会,相信我,我宁愿伤害自己,也不想伤害你的,今生,你才是我最爱的那个女孩呀!
(写的好郁闷哟,真不想让他们这样误会下去,可是猜一个人的心又是多么的难呀!爱情真是折磨人的东西!!)
第七十七章
“振风,是我。// 你有时间吗?我想跟你聊聊。”
是安妮,竟然是安妮,不是一直躲着自己吗?为什么会突然又来找我了?那天她去医院是看水晶的吧,自己看见了,还是那么漂亮,那么超凡脱俗,美到不食人间烟火的地步,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心竟然全无半点激动,波澜不惊,要是两个月前,自己一定会激动得不知所措。看来对这个女人,自己果然已经不再有任何动心的感觉了,现在,除了金水晶,再没有哪个女人能牵动自己的心了。
三点,柳振风如约来到上岛,她还是最喜欢这里的蓝山咖啡,一点都没变。站在门外,隔着落地窗的玻璃就看见她已经到了,微卷的长发在脑后盘了一个髻,清爽、大方、得体。忽然觉得她的侧脸很象尹雪,是啦,真的很像尹雪,难怪自己第一眼见到她就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还以为前世就约定好了今生相会的呢,原来不是这样的,自己之所以认定她,不过是因为她长得有些象尹雪,仅此而已,只是为什么以前就没发现呢!
心中突然无比的释怀,推开门大步走了进去。
“振风,坐。”轻柔的声音还是如夜莺般委婉,自己曾经是多么为这个声音而心醉而悸动。
要了一杯蓝山,这一点自己和安妮有着绝对并且是惊人的相似:都喜欢蓝山,都不加奶和糖,都不会把一杯咖啡喝完,总要剩下三分之一。
“振奋,最近还好吗?好像外面传言最近公司情况不是太好呢。”自己从来不喜欢关心和过问这些世俗的流言,是无意中听到学生的母亲在一起议论才知道丰华最近很是不顺!看他双眉紧缩,脸色阴沉,一定遇到了很大的麻烦。
“没什么!随它去好了,该来的躲也躲不掉!”轻轻搅了搅面前的咖啡,柳振风说得轻描淡写。
“振风,这不像你!”这话可不像是从柳振风嘴里说出来的,谁不知道丰华是他的全部心血,谁不知道他是工作狂,现在丰华正处在风口浪尖,他居然会这样无谓,这不像他,真的不像他!“振风,你有什么心事吗?难道……”难道自己真的伤透了他,让他心灰意冷,失去了信心,如果是这样,自己要如何是好!
仿佛看出了她的心思,柳振风赶紧解释:“你不要多想,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你说的话,我都考虑过了,感情的事情的确不能勉强,而且我现在已经完全想通了,真的想通了!”
是吗?真的跟自己没有关系吗?看他的样子不像是在说谎,他从不说谎的。那就好,自己还担心给他带来了太大的伤害,看来到底是豁达的男人,能放得下呢!只是,他眉宇间的忧郁又是从何而来呢?
“振风,其实,今天我找你出来,一方面是因为听说丰华情况不太好,另一方面是因为想拜托你一件事?”
“哦?什么事?”
“我想,我想请你好好照顾水晶!”鼓足勇气才把这句话说出口,本来自己也没什么资格说这句话,柳振风的脾气也不是那么温顺的,搞不好会惹恼了他。可是看着水晶日渐憔悴的样子,自己的心里很不是滋味。那个丫头呀,自己都不知道,她这是深陷情感里不能自拔了!看她那双眼睛,总是含着泪,和自己第一次见她简直是天渊之别。那天自己去看她,也遇到齐妙了,果然是个英俊挺拔、温柔善良的男孩,可是一看水晶的眼神,自己就知道她的心不在齐妙。她应该也左右为难吧,一边是自己爱的人,一边是爱自己的人,又那么出色那么优秀,很难取舍吧,可是感情的事又怎么能简单的选择A或是B,纵然齐妙再好,她的心不在他,也是枉然。自己不也是这样吗,柳振风这么完美优秀的男人,自己不要,偏偏要日夜牵挂着那个不知身在何方的平老师,自己不也是这般不可理解的吗?别人不能了解水晶的苦,自己怎么会不了解?
所以才要来找柳振风,至少也要看一看他的心意,如果他的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