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飞读中文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认识一天就结婚-第9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也不敢相信呢!你知道吗?我和安妮姐他们一直在网上跟世界各地的朋友联系,一直没有间断过寻找肾源,可是说实话,我们的心里都是很无望的,都以为不过是尽自己的一份力量,为了安慰自己,更为了告慰大叔。可是,没想到,真的会给我们找到!一定是老天爷都感动了,不忍心让妈妈再失去最后的精神支柱!”

    “嗯,是啊,柳爸爸和柳妈妈都那么好,是不能死!”齐妙又低下头努力攻克他的第四份炒面。这家伙,还是这么喜欢吃炒面,问他要不要点些别的,他说什么都不要,只要炒面。

    “对了,齐妙,那个韩真怎么回事?你都从来没跟我说过,要不是你同学告诉我,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去非洲呢!太不够意思了吧!”金水晶生气的撅起了嘴。

    “哎呀,没什么,她还没同意呢,她老是一副不冷不热的样子,很难捉摸,不过,怎么样?你觉得怎么样?是不是很有个性?!她工作的时候更有个性呢!”提起韩真,他的嘴就和不拢,看来很为她着迷呀!金水晶欣慰的笑了笑,这就好,自己一直都希望他能找到属于他的那份爱,现在看来他的确已经走了出来,这就好!

    那个韩真,虽然自己完全不了解她(毕竟刚才只匆匆数眼,而且语言不通),可是她的眼神很特别,有一种坚定的力量在里面,正直、果敢,相信她一定是个好姑娘,而且她一定对齐妙还是有感觉的,因为好几次,自己分明看到她眼中的柔情,那是女孩的羞涩,肯定没错的!

    “水晶,你呢?你怎么办?你这个样子真的很让我担心,为什么还要把心封得死死的,难道就打算这样生活一辈子吗?”真的是很为她担心,虽然自己人不在法国,但是经常也会了解她的情况,听说她总是闷闷不乐的,即便跟大家在一起,神情也总是不由自主的落寞着。她一定还忘不了柳振风吧,两年了,自己还是没想明白当初为什么柳振风要做这样的决定,只是他这样的安排,并没有得到预期的目的,水晶还是忘不了他,而且日渐思念。

    “水晶,其实有件事,我不知道该不该跟你说?”齐妙吃完最后一口炒面,突然抬起头,很认真的面对着金水晶。

    “什么事?”

    “那个,那个,其实……”

    “其实什么?”金水晶漫不经心的把玩着餐桌上的一支百合。

    “其实柳振风没有死!”

    什么?!金水晶的脑袋“嗡”的一声,暂时失去了知觉和意识。

    “你,你说什么?”她连说话的声音都发颤了。

    “我说柳振风其实没有死!两年前,他是骗你的。他说你跟他在一起只会受伤害,他不想你再因为他而受到任何伤害,所以骗了你,目的就是要你离开。”

    泪噗哧噗哧的从金水晶的眼眶里流出,是的,自己就说,他不会死的,一定不会死的!他那样坚定的一个人,怎么会轻易放弃生命,怎么会丢下所有的人不管不顾?!可是,他为什么要骗自己?说什么自己离开他就不会受伤害,如果没有他,自己的生命都是没有意义的,还谈什么伤不伤害?!

    “齐妙,你这个混蛋,你为什么要骗我两年?你明明知道我过的好辛苦,为什么还要骗我这么长时间?!呜呜呜!”真是太高兴了,连能够这样放声大哭,哭到鼻涕拉呼也是一种畅快呀!

    ~~~~~~~~~~~~~~~~~~~~~~~~~~~~~~

    “小西,我想去西藏转一圈,我想可能今生我跟他真的没有缘,所以无论我怎么找,也不会再找到他了!”

    真的是很令人伤心,本来听齐妙说大叔还活着,心里真的好高兴,恨不能立刻插上翅膀飞回上海。可是回来后才知道,原来自己走后,大叔也离开了上海,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两年了,也从没跟任何人联系过。大家很努力很努力,想了很多方式也没能找到他,半年了,半年过去,他还是音讯全无。金水晶无力的摇了摇头,什么努力都尽到了,看来没有缘分,强求也求不来了。不过,只要他还活着,就好,只要知道他当初并没有死就好,只要一想到他还跟自己一同生活在同一个星球上,即便今生再也遇不到他,也并没有什么关系。爱不一定非要占有,只要能想到他,一想起他心里就暖暖的,一闭上眼,就能描出他的样子,这就够了,不是么!

    “好啊,去吧,你也累了,去散散心,早点回来。上次我生小琪你不在,这一次,无论如何你得陪我,听到没有?”

    “知道啦,光荣妈妈!”想不到一直最在乎自己形象,哪怕是地震也要化好妆才出门的浦小西,现在竟然愿意一而再的变成大肚婆,完全不施粉黛的出门,看来爱情的力量还真是伟大。

    ~~~~~~~~~~~~~~~~~~~~~~~~~~~~~~

    真是倒霉,谁知道车子竟然会在半路抛锚,那个司机一定不是当地人,一点都不象藏族人民那样厚道,也不退钱,也不想别的办法,就把自己往漫无边际的草原上一扔,自己居然就开溜了,真是可恶!

    这里离那个圣水湖到底还有多远呀?!看上去可能还有很远吧,一点都不象能看到湖水的样子,哎呀,真难走,虽然草原看上去很美,可是说老实话,要在这里行走也是件很不容易的事,首先有很多的蚊虫,一直叮着自己裸露在外面的皮肤咬,而且脚下也不是一马平川,走路经常高一脚低一脚,第三,草真的好高,及腰的草很麻烦,阻力很大;最后,就是这里是高原,走着走着,自己真的觉得耳朵和太阳穴好疼呀!

    走着走着,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只觉得太阳晒得眼睛好花,眼前一阵一阵的发黑。路到底对不对呀,怎么还是没有什么湖水的踪影,可别是走错了,否则,叫自己怎么办呀!这荒郊野外的,天一黑很冷的,而且听说会有狼。狼耶!自己可别就这样不明不白的葬送在这茫茫的草原上,连个尸首都拾不回。正胡思乱想着,脚下不知道被什么东西一绊,“扑通”一下,摔了个结结实实的狗啃泥!

    啊——!金水晶忍无可忍,放声大叫起来。其实也不是很疼,因为草很软,可是真的很郁闷,很愤懑!

    啊——!啊——!啊——!一声高过一声的放声大叫,金水晶觉得心里真的好受了很多。

    “小姐,你能不能别叫了,很吵!”

    鬼呀!金水晶跳了起来,在这种一眼望去方圆几公里都没有人影的地方,居然会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可是他人呢?并没有看到有人呀!

    “别看了,你踩到我的手了。”

    金水晶又跳了一下,低头一看,原来刚才绊倒自己的竟然是个人,一个睡在草丛里的男人,一个用帽子遮着脸,连样子都看不清的男人!

    “你,你怎么能睡在这里?”这里好多蚊虫的,难道不怕被抬走吗?!

    “我为什么不能睡在这里?有谁说这里不能睡人的吗?”

    真是好心没好报,自己只是为了他好,既然不领情就算了。金水晶昂起头,不再搭理他,往前走去。走了两步,想起了什么,又回过头。

    “哎,先生,我想请问一下,圣水湖是这个方向吗?”

    男人略略抬起头,把帽子稍稍拿开一点,看了看金水晶指的方向,“不是,你走错了!”

    错了?!金水晶简直要疯了!自己走了大概两个小时也不止了,竟然走的方向不对,这可怎么办?如果天黑前,看不到藏民的帐篷,自己今天可要怎么办?!

    金水晶转过脸,看着还躺在地上的男人,现在只有求助于他了,虽然他不一定能有什么办法,可是两个人在一起,总好过一个人,自己真的不想被狼给吃了。

    “那个,那个,先生,你到哪里去?现在已经不早了,你不用赶路吗?”见那个人还是蒙着脸睡觉,根本不理睬自己,金水晶只好厚着脸皮,朝前凑了凑,“先生,我迷路了,不如我们结伴一起走吧。”

    “你很烦耶,你朝西走,再走大概一个半小时就会看到一个藏民部落,他们会招待你的。”

    靠,如果自己分得清方向还会迷路吗?!“那个,我不识方向的,能不能麻烦你给带个路,反正你也不能就睡在草原上吧。”

    “真烦人!”男人厌烦的坐起身来,摘下了挡在脸上的帽子。

    “你?!”金水晶跟那个男人同时叫了起来。原来,原来,这个睡在草地里的男人,竟然是——

    柳振风!

    “大叔!”顾不得他还没有能完全坐直了身子,金水晶一下子就扑到他的怀里,结果两人一起倒在了草里。他黑了,也瘦了,声音也跟以前不一样了,好沧桑,要不然,自己不会听不出的。

    “水晶!”柳振风紧紧的搂住怀里这个自己魂牵梦萦的姑娘,两年了,自己无时不刻的思念着她,无论身处何方,脑子里只有她。不知道多少次在梦里就这样拥着她,可是梦醒时,才发现不过是南柯一梦。臂弯中虽然似乎还有她的清新香气,可是身边却孑然是自己一人。

    “大叔,你为什么要骗我,为什么?!为什么也不回上海,我找了你半年,找遍了所有能找的地方,可是就是找不到!”圣山上的神啊,是不是你们听到了我的呼唤,所以才把我的大叔又带到了我的身边!

    “别哭,别哭,水晶,你又把我的衣服当抹布了!”这个丫头,还是那么爱哭吗?还是一哭起来就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吗?虽然自己的泪也忍不住一直在落,柳振风还是笑了起来。

    “就哭,就哭,说,你还骗不骗我了?你还跟不跟我分开了?!”金水晶也忍不住笑了起来,他的衣服上好脏呀,自己还拿它当抹布,岂不是连脸都弄脏了嘛!

    “不了,水晶,我再也不跟你分开了!”紧紧的搂着这个姑娘,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