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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羽依说完一个转身,打算进家门。
“咚!”
“啊!”我的鼻子!!!林羽依在心中大喊道。
这个可是Boss弄过的额,不知道他整容的工具是什么,万一这和一般的隆鼻没什么两样,自己不就糟了!
想到这,林羽依也不先顾鼻子了,转而用怨恨的眼神,朝那个罪魁祸首瞪过去。
辰云叶!!
他来这里干嘛?
林羽依和辰凌两个人心中同时升起了这个疑问。
辰凌感到被一种强烈的不安汗害怕的情绪包围着,他不知道为什么,就算是和辰云叶在商场上发生碰撞,他也可以很有自信的不会害怕的面对、较量。但他现在为什么会有这种情绪呢?
按理来说,这种情绪只有在关于林羽依的事情时才会产生的,毕竟只有林羽依,自己是无法掌握的,她的睿智,有时连自己都不得不佩服。
有许多人都质疑,为什么当初只有他们两个人所创建的集团,经过5年到现在可以有这么好的成绩?自己只想说:有林羽依在,他也无语了。
现在辰凌只能好奇,自己为什么在看到辰云叶——辰凌枫的父亲、自己的叔叔,会有这样一种不祥的预感?
“哦,羽依、小凌,你们这么快就回来了?”辰云叶止不住的一脸笑意,身为商场上老手的他,拥有这样的表情,带给辰凌和林羽依的感觉只有危险!
林羽依很快就意识到有古怪!!!下口可是毫不留情的。
“早?!Uncle辰,你可真会开玩笑,不早了,我们是开完庆祝会才回来的。不过还真是回来的早不如回来的巧,刚刚好看见辰氏集团的董事长一脸笑意和无奈,从我家走出来,可请问一下这是为什么么?”林羽依就像还是律师维护自己的当事人去攻击对方的口气,对方还是常被的辰云叶!
正文 第七十一章:后生可畏啊!
出言挑衅,林羽依深知自己的父亲,从未给过辰云叶好脸色看,而小的时候就觉得辰云叶和自己的母亲之间透着某种古怪的联系。
那么他们之间的答案可谓是呼之欲出。
在这样的情况下,处于对集团利益的考量,辰凌本应该是出言制止的,但是他什么也没说,正是因为他也想知道为什么,所以他在一旁冷眼旁观。
(残:呼呼~~~~~这心思动的,这样的人好危险的说。)
“哈哈哈哈,后生可畏啊!不错,不错,真不错!呵呵,有趣。羽依啊,你比你爸有挑战性多了(羽依:“可是你还是输了,不然怎么会有我的。”)”辰云叶先是一惊,林羽依这么小就能看透我?!我明明掩藏的很好,她怎么知道我脸上写着无奈?但是对羽依的出言不逊,辰云叶不但没有表现出很生气,反而笑意更浓了。呵呵,有趣,有一个这样的媳妇,以后的日子大概不会无聊了吧。
辰凌,一直看着羽依和辰云叶之间的互动。
不安定额情绪更甚了。羽依的这种口气都没能引起辰云叶的不满?!是自己看人的水平下降?还是辰云叶他掩藏的太好?要么就是有奇迹的出现。
想到这,辰凌有些担心得看向羽依,眼里流露出的神情,背对着它的羽依自然是不会看见,但是辰云叶这样的商场老手不会漏看掉。
这种眼神,我太熟悉了,就像是我以前看着王娜一样。辰凌?难道你……辰云叶看了看辰凌有看了看羽依,收顿时敛住自己的情绪。看来得快点啊……
“我先走了,至于到底是什么事情,你们很快就会知道了。”
“Uncle辰(叔叔),你慢走。”林羽依和辰凌很有默契的说道。
就在辰云叶还未走远的时候,林羽依又开口道:
“Uncle辰我想问一下,以后我们会有合作的机会么?”
“呵,会有的。”听了羽依这句话后,辰云叶脸上是止不住的大笑,自己的眼光就是好,挑的儿媳妇这么聪明。
“羽依怎么了么?”辰凌看着听到辰云叶的回答后一直挑着秀眉的羽依,忍不住担心道。
“你自己想想啊,我们两家根本在所涉及的领域就不同。”林羽依用不耐烦的口吻回应辰凌,“我先回家了,你也早点睡。”
这很明显啊,LDY和辰氏,虽然两家集团所涉及的领域之广大到难以令人想象。他们的版图何其之多?但是终究还是不会有交集。但是为什么辰云叶一个久经商场的老人,会烦这么低级的错误?!答案是NO!那么就是有合作的可能,用正常人的逻辑思维,是绝对不会有合作机会的,那么剩下来的也只有投资了,做不是自己集团所承包的项目那到是有可能。不过,合作这个词对于像他们这样实力派的企业是陌生的,能使之产生可能性的——那种方法……
正文 第七十二章:嫁给我吧
希望不是我想的那样。林羽依在心中分析道。
林羽依转身回到家,挑眉变成了皱眉。因为家里没有一点线索可寻,完美的就像辰云叶未曾来过一样,但是林羽依很清楚事实并非如此。
自己的父亲依旧出差未归,羽依也不会在乎这些,因为她早从自己的内心里把亲情当了,否定了。
迷茫的星空下,与那点点繁星相互辉映的是辰凌枫这个迷路的心。空旷的草地上,小草虽然不美丽,去出奇的可爱,有种清新的气息,让人不由得主动靠近,就像是现在靠在辰凌枫身上小雅,有什么能比两个赢的了各自比赛的情侣能一起庆祝,还要更高新的呢?
小雅眼里满是幸福,虽然辰凌枫没有像羽依那样的赶到自己比赛的会场,但是他是赢家,应该有他要做的事,也有他不能抽身的理由,对就是这样!
“我今天紧张死了,比赛时要不是有我最好的最好的朋友相助,我一定没有这么好的成绩。你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却不在我的身边是不是该罚?!”小雅好奇的说道,如果能敲到他一笔就好了,像他们这样的商人大概都是铁公鸡吧。呵呵。
“好啊,罚什么?不过你那位朋友没你确定她是真心的么?不是贪图你的什么吧?那种人随便给个几百万打发打发咯。”辰凌枫敷衍的说道。至于惩罚么,他是知道的小雅从来都不会舍得他不好,所以这个惩罚应该会甜蜜吧。
“是啊,要罚你一辈子都呆在我的身边。”小雅甜蜜的说道。
“好吧,我就勉为其难的让你现在嫁给我吧。”辰凌枫用敷衍的说道,他对小雅是真心的,也许是曾经,但是交往了那么多的女友,可谓是培养出了思维定势又或是说本能?!
“才不要!”小雅坚决否决,坚定又调皮的口气,不由得让辰凌枫皱眉,立刻清醒过啦,把视线放在小雅的身上。
“怎么了?辰凌枫问道,满眼的不可置信。
“连求婚戒指都没有,你好意思么?”小雅本就只想逗一下辰凌枫的,哪知道他只是微微一笑,然后朝着他的车子走去,到副驾驶座前的工具箱中取出一个锦盒。
然后缓缓的向小雅走去,此刻小雅早已惊呆了。
辰凌枫微笑的打开锦盒,小雅感到此刻天上的星星不再闪耀,钻石的光芒照耀每一个角落。
一颗钻戒早已准备好。
“嫁给我吧。”辰凌枫煽情的说道,小雅只拼命的点头,激动的难以言喻。
“枫~~~~~”小雅双手握拾,一脸小狗样,“嗯!”
正文 第七十三章:我就算给你钱了你也没命花
辰凌枫随之也是会心一笑,嘴角微微上扬,看的出的开心,但是没有直达眼底就消失殆尽,连一丝喜悦的情绪也没有,就像是事不关己一样。
明明是他在求婚啊!!!
缓缓的把戒指套在小雅的手指上,很认真很认真,但是自己心里涌起一股失落感,而且越来越强烈,强烈到快要窒息的感觉。
抬头回应小雅的笑脸,为什么就在那一瞬小雅的脸变成了林羽依的。辰凌枫害怕的颤抖了一下,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说我喜欢的是林羽依?!
不可能的,这是不可能的,我怎么会在向小雅求婚的同时,向往着林羽依?就像是我以前一直隐藏着自己的心一样,这回也是?!
辰凌枫害怕的说道,企图想要逃跑事实上他也这么做了:“小雅啊,天色不早了,我们回去吧。”
辰凌枫怎么说也是在商场混了许久,快速反映不是问题,还是深情的继续把戒指套在小雅的手指上。
辰凌枫在心里稍稍的舒了一口气,上次旗下的珠宝行新品上市应是塞给自己一个,说不是贿赂,本来还打算不要的,看来现在是有帮助了啊,真是雪中送炭啊。
在这样美好的时刻,还未等小雅回味完一个不和谐的声音打破了。
“哈,这里有个这么清纯的小妞啊。”一个很像痞子的男人说道。
“是呢,说不定还是个雏儿呢。”一个目光猥琐的男人看着小雅说,他叫贾庄。
原本是一个农民,父母给他起名叫庄稼,希望年年收成好,但是小孩子成这样,他们家的庄稼就每况愈下,现在逼的他走出农村来到大城市,不到一周就学坏了,加入了地痞流一族。父母也被他气死了。
“王柏西,你来,我要好好看看你的潜力啊。”
“哈哈,是哥哥还是恋人呢?呵呵,和我们去玩吧,反正也无所谓。”王柏西不以为然的说道。
“什么无所谓啊,枫,他是我重要的人。”
“什么嘛,‘很重要的人’?哈,别说笑了,是男女朋友吧,这样交涉起来很容易。因为很多男友们都爽快的把女友出借呢。
如果是血亲的话似乎不会只因为‘还是自己比较重要’就丢下妹妹,不过反正对人来说重要的只有自己而已。
是这样吧。这位小哥。看样子你们像男女朋友呢,还是乖乖的把你女朋友给我们吧。
顺便借点钱花花。”
“那只是大多数人,用那种老梗的台词,好吧,我也老梗的回答你,我就算给你钱了你也没命花。”
正文 第七十四章:那段可怕的日子
辰凌枫面色一冷,威胁道。想从我手上抢人?你们还不够资格。
辰凌枫现在恢复了那种藐视天下的冷,这种冰冷的感觉,林羽依是时常有的,凡是羽依感到累时就一副辰凌枫现在的样子,意思就是说请勿打扰!而辰凌枫的气息瞬间,就好像该成了从血里走出来似的。血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