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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未来]杀戮游戏-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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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打不过他的。”凤歌叹了口气,前世她就亲眼看到一个不长眼的二货因为对任务的不满而去攻击村长,结果被那老头子抬手一招就给轰杀了!
  这个世界NPC是很神奇的存在。
  他们有着各自的行事原则,她们能做的是摸清每个NPC的喜好去讨好,而不是去开罪。
  当然,拥有一定的攻击力是一个方面,更多的还因为那个坑爹的附加属性——NPC的好感度。
  这个数值直接关系到你未来的生活。
  如果NPC好感度被刷成负值,那么恭喜你,可以直接自我毁灭了,因为在那种情况下,你别说是找NPC接任务买东西,你就连城门都进不去。
  守在城门口的卫兵会直接将你当成入侵者直接轰杀!
  在进这世界时仔细听过说明的凤嚣也很清楚那个刁老头不是他们惹得起的对象,说去揍人也不过是过过口瘾,见凤歌不再说话,他便调出操作面板来看他新得到的封号。
  在伊甸世界,每个人都有机会获得这样那样的封号,在获得封号的同时,你的荣誉记录里将会同时点亮对应这个封号的勋章。
  封号提升的是附加属性点——NPC好感度和幸运值。
  虽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奖励,但这个勋章的属性,还是让凤歌得到了那么些许的安慰。
  加了五点的NPC好感度,还有两点的幸运值。
  “你什么时候离开这里啊?”凤嚣突然开口,若不是刚刚被村长气那么一下,只怕现在凤歌就已经交任务出新手村了吧。
  “你不要烤肉了么?”凤歌没有直接回答,只是扭头看着凤嚣笑了笑:“要是你不要的话,我现在就走。”
  “要!”凤嚣回答的果断又干脆。
  原本凤歌只是想借这样一件事情来冲淡任务无物品奖励给凤嚣带来的不快,但她没想到的是这个提议差点让她累断了气。
  凤嚣整整收集了五头犀角牛的肉干,若不是凤歌叫停,只怕凤嚣还会继续努力的去屠牛宰羊,让凤歌继续烤下去不可。
  “等出去之后能弄到烹饪卷轴的。”凤歌安慰一旁苦着脸啃肉干的凤嚣,对于一只狗狗来说,如果每天只能吃干面包,无疑是一种比死还要难受的折磨。
  特别是在自己能得到肉干却吃不了的时候,那种无力无助感就更让他想撞墙。
  其实按照狗狗的食量,这么多烤肉,也足够他吃很久了。
  凤歌将烤架上的肉干挨个儿翻面,好在这个系统设定的是储物戒指空间里的东西没有保质期限制,一块烤好的肉干放进去,即使过一两年拿出来,它还会是放进去时的模样,连温度都不会有变化。
  但是除了像狗狗这样的吃货之外,是很少有人将整个空间都塞满烤肉干的。
  毕竟空间有限,需要装的东西有很多。
  大约是有了那五点NPC好感度的帮助,凤歌再次回到村长面前交任务的时候,村长并没有为难她,很干脆的就帮她打开了离开新手村的传送阵,一阵熟悉的眩晕感过后,凤歌再次感受到脚踏实地已经是在真正的伊甸世界了。
  根据考核系统的设定,离开新手村的传送阵只会将人传送到地图上的已开放部分,但具体在哪里,就得看每个人的运气了。
  据说有倒霉的传送出来就在怪堆里的。
  当然也有运气好的直接在城镇,像凤歌眼前这种状况,就属于随大流的状态——在城镇和怪群中间。
  但好歹是成功降落了,性命无忧。
  凤歌缓了口气,几乎没有犹豫便打开了控制面板查看地图。
  她的身上还有没有交付的任务,所以系统默认会将这一片区域归为她的已知范围。
  不过她现在的位置,却与临水镇是一个北一个南,想要赶过去,还得穿过五个小镇的范围。依照她现在的实力,想要平安的过去,至少得需要十天以上。
  反正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确定了自己所在位置的凤歌反倒是坦然了,她从包裹里取出之前缝制好的斗篷,踩着脚下的褐色泥路朝离她最近的云溪镇走去。
  等凤歌赶到云溪镇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了,西天的火烧云还未完全落寞,隐隐能瞧见那一抹绚烂躲在云层后,最终为夜色所湮没。
  凤歌决定先进小镇,找个小旅馆歇息一晚,明天一早再赶路。
  只是让她没想到的是,就这样一个小小的打算,却遭到了旅店老板一场干脆的拒绝。
  而原因,竟然是她身上穿着的这件拿犀角牛皮经过最基本的处理,而缝制出来的斗篷。
  “我们这里不接待流浪汉和乞丐。”旅店老板高高的昂着头,一脸的鄙夷和不屑:“快点走,不然我就去叫卫兵了!”
  乞丐和流浪汉?!
  凤歌怒了,你才是乞丐,你全家都是乞丐!
  其实对于这世界的NPC普遍以貌取人的做法,凤歌并不陌生,只是她没有想到,自己离开新手村之后遇到的第一个NPC就这样的不友好。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她从村长那里得到的勋章,又有什么用?!
  “我不是流浪者,更不是乞丐。”凤歌不会因为这个NPC的无礼而做出失礼的事情来给自己添麻烦。所以她强忍着内心的不适,冲着面前的旅店老板微微的笑了笑,带着几分讨好:“我可以付账。”
  “这不是付账的问题,而是你这么邋遢肮脏,会影响到别的客人休息!”;旅店老板皱眉,一点没有妥协的意思;““那这样总可以了吧!”凤歌捏紧了拳头,几乎是咬牙切齿的将身上的斗篷扯了下来。
  “啊,真是对不起尊贵的客人,您的伪装真是无人能敌,即使离得这么近,我也没能够看出来。冒犯之处,还请您原谅。”要说这旅馆老板真是翻脸比翻书还快,只眨眼的功夫,他便从冷艳高贵堕落成了恬不知耻。
  不过,这个世界大半都是这样的。
  人的装备好是一个方面,用作配套传在身上的样式也是一个重点。
  能制作出属性好,样子也漂亮和谐的防具,是每一个防具师的终极目标,而她,正在努力的朝着这个方向前进,虽然她的起步有点坑爹——若不是她自己说,谁都不会知道,她身上裹着的那块牛皮就是她的斗篷。
  付了一个金币,凤歌获得了十天的居住权。
  在前往临水镇的安排上,凤歌并没有将自己逼得太紧。在眼下的当务之急,还是先将该做的、该处理的任务完成了好去捕杀怪物提升实力。
  不过虽然成功的住进了旅馆,凤歌却又遇到了新的麻烦——她被人盯上了。
  这种感觉,在她进到旅店并且如愿住进来之后便有了。
  所为来者不善,善者不来。
  凤歌静静的躺在床上,手里握着铁剑,一点不敢放松的听这房间外的动静。
  一个在门外走廊,两个在房顶。又听了半天并没有什么新发现的凤歌才初步确定,这次过来打劫她的应该是一个三人团伙。
  有了之前在新手村那个任务的折腾,凤歌现在到达云溪镇时,镇子上已经有不少测试者出没了。
  但凡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是非。在这个世界上也是如此。
  大约是看到她身上穿着的这身衣服特别吧!
  想到这里,凤歌的脑子不由得冒出了一个很诡异的想法——如果这三个人知道,她身上这套衣服穿上去就脱不下来而且还没有任何属性的时候,该是什么表情和动作呢?
  
  ☆、第十二章  滚开,杂碎!
  
  有些东西在尝过一次之后,是会上瘾的。
  比如杀人越货。
  在这个世界,如果你有够强悍的实力,杀一个人,和捏死一只蚂蚁没有什么区别。
  现在还是在初期,凤歌很清楚在这世界往后发展不到一年之后,就会有专门以杀人抢劫为主要谋生手段的公会出现。
  要知道比起外头那些凶残的怪物,比自己弱小的同伴可要好对付多了。
  当然收获,也是巨大的。
  宏鑫和刘寒是在新手村里就认识的,再加上后来出了新手村才加入他们的王诺,三个人便组成了一个固定团队。
  一开始只是为了一起对付怪物,提升自己的实力。
  可是在和镇外的怪物交手之后,他们才发现这里哪怕只是一只最普通的兔子,都比新手村的狼要厉害,这里的兔子不光爱吃草,更爱吃肉!
  如果想要成功的活下去,他们迫切的需要装备,需要武器,也需要钱。
  于是在终于花光了所有的钱走投无路的时候,一个馅饼砸到了他们面前——一个毫无防备的刚刚从新手村出来的人,掉进了离他们不远的怪堆,被一群兔子当场就给秒杀掉了。
  他们从那个倒霉蛋的身上,得到了几个金币,还有一把武器。
  这笔收入虽然不算丰厚,却也给了他们一个不错的提醒——不光只有怪物能够提供给他们必须的生活资源,同类一样可以。
  甚至那些刚刚出新手村还没有适应这个世界环境的人,更好杀。
  特别是女人。
  这两天镇子上开始陆陆续续的有新人进来,但是女人却不多。
  所以凤歌一出现在镇上,便被宏鑫给盯上了。
  这个世界可没有安全区这一说,只是在二级以上的城市里,才会有限制械斗的一些管理条例出现,不过再巡防卫兵看不到的角落,一样每天都会有人消失。
  而且就算是你在城里杀了人被巡防卫兵逮住,也不是必死无疑,只要你有十万金币上缴,你立刻便会恢复自由无罪之身。
  在这个世界里,除了杀死NPC是死罪之外,一条人命也就是五万金币。
  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只要你有钱,就是在城主府里杀了人,甩下十万金币你一样是城主的座上宾。
  所以宏鑫他们选择在旅店里动手,根本就是有恃无恐。
  “那娘们儿一出手就是一个金币啊,身上肯定还有不少钱。还有那身衣服,艹,老子从新手村出来到现在,都没见过谁穿过那样的衣服!”
  宏鑫说到兴奋处忍不住舔了舔嘴唇,女人,说起来他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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