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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壳风铃-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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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楼下的时候,才发现这货居然买车了,“喂,你挺能装的,这车好歹也有几百万吧。居然不声不响的就买了。是不是成功人士都喜欢低调呢。”
自己的POLO面前停着这辆三叉戟,玛莎拉蒂总裁。两个相比,根本就没法比好不。它的一个车轮估计就可以买下自己这辆POLO了。
“我可没那么多钱,这辆车,是公司配的。上车吧。”
这也让向贝也感觉到了一把坐百万豪车的瘾,这车坐进去就是和自己的小POLO感觉主浊不一样儿,舒服太多了。
开了十五分钟,在香格里拉酒店停下。
还没有进大厅,就看到南笙蹲在一个花池边,手里抱着一个单反相机,细细地对着面前那朵花在拍摄。
认真的程度完全没有觉察到陆风和向贝已经到了身后。
对焦了几次,终于很满意的收回,转过头来发现,两人站在后面“嘿,陆风,贝贝。你们俩怎么来了,怎么不叫我。”
“刚看到你很认真的拍摄,就没有打扰。今天我找了专业导游,比我这个二流的强多了。”陆风说道
“贝贝,你是本地人吗?”
“Raita;我从小到大一直在申城,上学,工作从来没有离开过。所以对这里的熟悉程度已经比那些旅行社的导游还要专业。”
能看得出,南笙还是很兴奋的。只是前几天陆风带着她在申城玩的时候,去的都只是那些有名的景点。而且人特别多,每次去的时候,不是去看景点,而是去看人流。
“贝贝,你能带我去一些人比较少的景点吗?前几天,去的那些地方,人都太多了,高兴的去,失望的归。”
这可难不倒向贝,申城给你一个月的时间都没有办法去完全了解这里的全部,经过的每一处地方都是能够让你驻足留看。
“我带你去附近的一个岛吧,那里的风景和这里俨然不同。远离城市的喧嚣,可以好好的享受一下。而且最重要的是,它有一个别称,就是中国版的普罗旺斯。”
三人开车直接去了崇明岛。
陆风在开车,向贝和南笙坐在后排。
女人间的友情,可以因为一句话,或者一件东西就可以拥有。两人在车间无话不谈,从上学听糗事儿,到现在的剩女话题无一不变,
向贝也从她的口里大概知道她和陆风的关系。
陆风在新加坡留学的时候,和南笙是同学。如果说陆风进到ZH是因为南笙的关系,那他能够站在现在的位置,那完全是自己的能力。南笙只是陆风进到ZH的一把钥匙,而真正在门里面留住的却是陆风自己。
但从南笙谈论陆风的语气中大概也听得出,她对陆风是非常仰慕的,甚至这种仰慕已经是喜欢。
“贝贝,你知道陆风现在住在哪儿吗,我问他,就是不告诉我。”
问到重点了,自己该怎么回答。陆风没有告诉她,可能出是出于保护自己的原因。
如果告诉到她,是不是也会要求他搬出那个公寓。其实他现在已经有能力买下那个公寓,向贝也试图想办法赶走他,但每一次都是败北。
用他的原话讲,“我不愿意折腾,住在这儿挺好的。我不喜欢一个人住,太冷。”
渐渐地,向贝也就不再折腾他。他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
“他从来不给我讲他的私生活,Sorry。”
向贝只能玩这种语言游戏,因为自己不愿意被别人骗,当然也不想着骗别人。只能把话讲成这种滴水不漏。
再说了陆风的确没有讲过他的私生活,因为他的私生活,自己每天都能看得到。
如果告诉到她,是不是也会要求他搬出那个公寓。其实他现在已经有能力买下那个公寓,向贝也试图想办法赶走他,但每一次都是败北。
看得出,南笙还是很扫兴的。从她的语气和眼神中能够读到,她是非常在意陆风的。
车在继续行驶,因为从市区到崇明岛有些远。即使最近的路线,也要两三个小时。
第一次去崇明岛的时候,还是和上一任的男朋友。
那个季节正好碰到熏衣草绽放的时候,满山遍野的紫色,就像是一切浪漫的海洋。
之前的时候,筱璇还提议让自己和阿静一块去普罗旺斯来个邂逅。现在哪里还有那个时间,也就只能去个崇明岛。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33

Chapter33
快到中午的时候,终于到了崇明岛。
南笙下车后,手里拿的相机,就一直在啪啪拍个不停。
好像这里的一切对她来说都是新鲜的,哪像个身家过亿的千金小姐,分明就是那个第一次到城里的孩子,对这里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
“陆风,来帮我拍一张。”
陆风接过南笙的相机,她在那里摆好了姿势。
“给我看看,好不好看。”两人挨到一块,看着相机的屏幕,“好像有一点歪了,Aaron你水平越来越菜了哦,删掉,帮我重新拍一张。”
向贝看到两人依偎在一块的时候,心里有股莫名的酸楚,就像是自己心爱的洋娃娃被别人抢走了一样。
天气也是格外的好,白云晃晃悠悠飘飘荡荡,蔚蓝色的天空让人心旷神怡。
这个季节来崇明岛的人并不算多,可能今天是工作日的缘故,三个人下了车后,这里的好像就只有他们三个人。
南笙从车里下来后,仰起脖子,眼睛闭上,睫毛还在微微翘动,手臂摊开成一条直线,很享受的样子。
“这里的确很赞,节候怡人,呼吸自由,这是我向往的感觉。”
向贝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刚开始来的时候还微微有些激动,看到漫山的熏衣草的确是一幅美轮美奂的场景,让人身陷其中。但之后的每次休息的时候,自己一个人开车来到这里,远离城市的喧嚣,来这里呼吸空气,感觉舒服极了。
“南笙,新加坡那边的风景也是很漂亮的呢,不比这边的差吧。”向贝问道。
南笙转过头来,说“我从小就在新加坡长大,对那边自然是很熟悉。但是,那边有我找不到的东西。只有到这里,我才能够看到”
她说完这句话的时候,眼神刻意去看着陆风,含情脉脉。这是什么意思,即使向贝再傻也能看得出来。
但陆风的她眼神对视仅在几秒就移开,看向前面那一片的熏衣草园,说道,“南笙,你看那边的熏衣草多漂亮,就像一幅画儿一样。”
“陆风,你说如果我们两个住在这里,是不是很赞呢,一块来经营这里的熏衣草,那真是件了不起的事儿。”
这已经不是暗示了,而是赤裸裸的明示。
陆风靠在车子上,眼神一直在盯着远处的那片在熏衣草园中的园丁。
“那你老爸还不把我给吃了,把ZH的千金给拐跑,来中国种花种草。我估计我会被碎掉的。”陆风笑着说道。
向贝在旁边故意没有刻意去看他俩,手里一直用手机在拍照,但耳朵没有停止工作,他们俩的对话一字一句都传到自己耳朵里。这个时候好像自己也不能就插进他们俩的对话,只能默默听着吧。
陆风也觉着气氛有些怪怪的,便转移话题。
“好了,我们先去里面的饭馆吃点这里的特色菜,到里面玩的机会多的是。”
向贝自己还在假模假样的在那里为这里的美景美色直直感叹,完全没有理会陆风讲的什么话。
陆风轻轻地走在向贝的旁边,没有一点动静。抬头看了看向贝手里的手机,又看了看她,说道,“喂,那不是拍照,是摄影。再说了,你都没按开始,所以你在这儿弄了半天什么都没有拍到。”
听到旁边陆风在自己旁边讲话,吓了一跳。“你神经病呢,走路怎么没有声音。你管我拍照,还是摄像。”
南笙这个时候已经坐在车里,陆风在驾驶室里说道,“快点上车,不然待会你就要跑着回去了。”
向贝慌忙从刚才的状态中出来,上车。
陆风在专心的驾驶,车里响起了音乐。是许巍的《蓝莲花》,这是陆风最喜欢听的,之前每次他开自己的POLO的时候,都会听这首歌。
不到十分钟左右就已经到了之前订好的餐馆,陆风把车子停好。
这家的餐馆应该是附近最有名的,对于向贝这种吃货来说,找一些美食地点,那真的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儿。
当初自己第一次来这边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吃,没有什么可以阻挡自己吃货的脚步。于是那次景点没看多少,但是却把周围的小吃全部拿下。
《漫漫》听着都不像个餐饮店,但确实是在这周围远近闻名。老板不是申城本地人,但在这里扎根已经快三十年了。
今天的人并不多,但依然还是能看到大厅里坐了一半多的客人,向贝一行人刚坐下。就看到老板娘向自己走了过来。
“贝贝,你有多久没来了,让姐姐有点想你了。”
向贝和她的关系原来没有那么熟,只是之前每次来崇明岛就一定会来这里,而且都是自己一个人,往往来这边的大部分是一群人或者是情侣,所以时间长了,老板娘对向贝就比较有很深的印象,一来二去就比较熟了。
“张姐,我也想你了。这不,一有空我过来了,而且今天我还带着两个朋友过来的。”
张姐看到陆风后,眼神有些放光,知道她也好这一口,便调戏道,“贝贝带的朋友,当然一定会好好招待。这个帅哥一定是贝贝男朋友吧,我见到向贝这么多次来这里,还从来没见过她带过男生呢,你可是第一个哦”
陆风还没有来得及说话,向贝抢过去,“张姐,你有点八卦了。快去把你们的招牌菜,通通上来,我要大开杀戒了。”
张姐也很识趣的没有再多问,说道“好嘞。等着哈。”
坐在旁边的南笙显得有些落陌,她看得很清楚,陆风对向贝的眼神不可能是朋友那么简单。
几年前在新加坡的时候,南笙在校园里第一次见到陆风的时候,虽然只是匆匆背影,但阳光通过密集的林荫,点点滴滴射出来的阳光,落在他的身上的时候,只觉得他与别的男生真的不同。
这就像少女情窦初开,认定的事情就一定会去做。后来的时候,通过家里的关系打听到了他的背景资料。
在一次图书馆的时候,电视剧上的狗血情节总是会上演。南笙在书架上查找一本书的时候,总是找不到的,后来问管理才知道被一个同学借走了。这个时候,陆风正好过来还书,就是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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