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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我问她:“波光粼粼,多好听,怎么就叫林子了?”
“呦,记性不错啊。”林琳眉毛一挑,妩媚至极。
“原来是波光粼粼,现在是剥光林琳。”
“有什么不一样麽?”
“当然不一样,不一样的地方多了,初中毕业就没往下念,跟着那个人到处跑,结果他把我卖了,打拼了这么多年,才有了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那个人?你那个男朋友?”我依稀记得那时候林琳总是一脸的幸福,每次别人问及她和他男朋友的事,她都会坚定的说:那个是会娶我的男人,我俩会幸福到死。
我无法想象她这些年都经历了什么,不过从她的神情来看,她已经足够坚强。
“那个男人说带我来B城,说B城是省会,是大城市。我就背着家里跟他跑出来了。”她咳了两声,吐了口痰,又点了一根烟。
“私奔?”
“对对对,是私奔。还是你们大学生懂得多。谁知道来了B城一切都不像他说的那样,我们住在只有几平米的出租房,没钱了就吃泡面过日子。”
“那他现在人呢?”
“他?几年前就不知道跑哪去了。后来他开始吸毒,没钱了就去偷去抢,我说他他就打我,最后索性把我卖了。”我很佩服她的坦然和坚强,她就像是讲别人的故事一样,轻描淡写的把她的悲惨讲给我听。
“那怎么就又叫林子了?”
“一是我不想用自己的名字出来卖,太脏;再一个这也算是大家在这个行业里对我的尊称。”
“这怎么算是尊称了?”
“因为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哈哈!”我开始读不懂她的笑,明明听起来这麽开心,眼里却溢满了无奈。
“林子姐!有客人来了!”有人在叫她了。
“来了来了。”她大声应和着,说完又对边上一个女孩子使了个眼色,叫她过来。
“小米,我那边还忙着,先让JK陪你到处转转,晚上这顿饭我请。”
伍.我想我们一起狂奔①
“你好小米,我是JK;HIJK的JK。”那个叫JK的女孩子坐到我身边。
“你怎么知道我叫小米?”
“刚刚听林子姐这么叫你的。”我很难把眼前这个面容清秀的女孩子和这个行业联系在一起。
“你的名字怎么这么奇怪?”
“林子姐给我取的,她说JK。Rowling的书卖的特好,她希望我也能卖的那么好。”她眨着的大眼睛,睫毛膏的碎末粘在眼周,却丝毫不影响她眼底的清澈。
〃哦,那JK,你带我在这附近走走吧。〃我当真受不了进进出出的客人打量的目光,我甚至听到有人打听,说:店里新来的?换文艺范儿了,行啊。
走出歌厅,我深深了呼了口气,JK一脸木然的看着我。
“JK,总在里面闷着会不会累?”我看向JK,我觉得她天生就不适合干这行,首先这浑身都闪的要命的衣服根本不适合她。
鞋子上满是塑质的假钻,裤子上也是,星星点点的排成一个大大的“LV”,衣服上则更夸张,大大的米奇头闪的耀眼,胸口却标着“gucci”。
可这丝毫不影响她的脱俗,若莲出于水。
“还好,习惯了也就不累了。走,我带你去吃碎冰。”说着领我去了街角的一家冷饮厅。
我跟JK聊的很投缘,我讲给她我来这里的原因,讲到志达的时候,她先是一怔,却也没多说什么。
她告诉了我她到这里的过程。
JK的经历和林子差不多,只不过林子是被自己男人卖了,JK是被自己爸妈卖了,辗转了几家,才来到这里。
“我对家唯一的印象就是院子里有口井,她喜欢趴在井口向下看,看映在井里的天,那是只属于她我的一片天。”
JK用勺子把碗里的碎冰拨开,又重新堆在一起,开心的像个孩子。
她本来就是个孩子。
JK19岁,应该是上大学的年纪。
至少我在她那个年纪的时候,还只会抱着漫画趴在课桌上发呆。
“6岁那年家里添了个弟弟,爸妈就把我卖了,弟弟好可爱,我几次想伸手去摸,结果都被妈妈推开了。
妈妈说:捡来的野孩子,别碰我们家宝贝。
随后我就被卖了,其实是后来我才知道我是被卖了,起初我以为只是去叔叔家玩。他们把我卖给了邻村的哑巴叔当闺女,哑巴叔是个酒鬼,喝多的时候总拿我出气,可平时对我很好,去朋友家喝酒总是带花生米回来给我吃。
有一天,哑巴叔歪歪扭扭的写了几个字给我看,他写的是,只要他在,我就饿不死。”
“那你怎么又到这来了?”
“哑巴叔不在了,有一天他喝醉了,跌到井里,淹死了,捞上来的时候口袋里还装着包好的花生米。”
井,给了她一片天,又夺走了她的一片天。
〃JK;你有没有想过放弃这行,干点别的。〃我有一种冲动,被我压抑着的冲动。
“想过,可是我不知道我还能干些什么。”JK说,她只做过两份工,第一份是被人贩子扔到街上乞讨,第二份便是现在这行。除此她基本没有谋生的技能。
“你可以的,你有手有脚,长的漂亮。”不知不觉中我竟扮演起一个说客。
“那也不可以的,逃不掉的。”逃?她竟然用了逃这个字。
“是啊,逃不掉的。谁都逃不掉的。林子姐那有我们的照片,不能曝光的那种,你懂的。”她讲这些的时候和林琳一样,像是在讲别人的故事。
在我的印象里,林琳不像是那种会抓着别人把柄不放的人,我决定试一试,至少我觉得我眼前的这个人,她不应该在这里。
物是人非,时过境迁。这两个词却陡然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我决定赌一把。
我赌她还是原来的林琳,原来那个大义凛然的林琳此时我感觉自己就像古时的侠客,解救姑娘们于花街柳巷的侠客。
我甚至没有去问姑娘们愿不愿意,就打算执其手而狂奔。
可笑的是,我唯一的赌注竟是老鸨的仁义。
“如果可以,你愿意跟我走么?”我到现在都不明白,那时为什么我会执着着带她走。
如果当时她没有答应,是不是现在的她,会过的更好。
“我愿意。”她回答的很干脆,像是决定要玩躲猫猫一样的干脆。
“好,我带你走。”
伍.我想我们一起狂奔②
“喂,你们在哪,怎么还没回来?”电话里传来林琳的声音。
“林琳,我想带JK走,离开这里。”我觉得跟林琳没必要拐弯抹角,至少我这样认为。
“呦,相见恨晚了吧,我就觉得你们俩有点像,打算去哪玩?”
“林琳,是永远离开这里。”我回答的很坚定。
“给个理由。”沉默了一会儿,她叹了口气。林琳没有出口相驳,也没有笑我天真,只是在等我给个理由。
“我想像原来的你一样,帮帮别人。”我确实是这样想的,初中时期的林琳在某些方面是被我羡慕着的,她的勇敢是那时的我所不及的。
“帮?怎么帮?带她走,之后呢?”她很淡定,淡定的超乎我的想象。
“我会想办法,我们会努力活下去。”活下去,这是最起码的底线。
“好,呵呵,像我妹妹。”她一直当我是妹妹,一个任性的妹妹。
“林琳,谢谢你。”我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也不知她为何能再次包容我的任性。像初中时一样,像我们不曾长大一样。
“小米,你要知道,有些事不是你我能决定的,也不是你我能改变的。”我静静的等她说下去,我想知道那些不能被决定的是什么。
“走吧,别回来了。”这是她说的最后一句话,似是无奈,也似是放任。
我猜不到彼端的她此刻是什么表情,也不敢去揣测,就像不敢去直视阳光,怕被刺痛了眼,怕泪湿了年华。
我抓起JK的手开始向一个方向狂奔,向一个与林琳相反的方向狂奔。JK没有反抗,只是任我抓着,逃似的奔了出去。路边的人很惊异的看着两个女孩在路边疯跑,后面没有流氓,没有疯狗,两个人没有理由的疯跑。
记得大三的时候我和志达在学校的后街闲逛,看到路边一男一女两个人并肩跑的飞快。
我跟志达说:“突然感觉咱都老了,你看现在的孩子,多有激情。”
志达笑着勾住我的肩,“我说啊,那两个应该是哥们关系,你看那女的,都跑成什么样了,太没形象了。”
我们太专注于猜测两人的关系,全然忽视了两人飞奔的理由。
这个时候身后骤然传来了一声呐喊,我和志达猛然一惊。
“都他妈给我站住!把手机还我!抓小偷啊!!”
这句话包含了三个信息.
一,让他们站住,证明被偷的实在是追不上了。
二,被偷的是手机。
三,暴露了前方二人的身份。
俗话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管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警匪片里,抑或是青春偶像肥皂剧,所有的“站住”换来的都是“就不站住”。
好吧,我承认我很无聊。此时此刻我想的是,我和JK要跑去哪里。
我只是想逃,带着JK拼命的逃。
为何脑海里总能出现林琳的模样。
她一边吐着烟圈一边流泪的模样。
没有了朱红的唇膏,哭花了精致了眼妆。干裂的嘴唇喃喃的重复着那样的几句话,干瘪而沙哑。
小米,你们逃不掉的。
小米,你逃不掉的。
不知何时,天空已经抽换掉湛蓝的绸布,于天边换上了绚烂的红缎,我和JK停了下来,不是醉心于火烧云有多美,是真的跑不动了。
“我们要去哪?”JK喘的厉害,汗顺着额头流至脖颈,一直蔓延到胸口。
“不知道,先找个住的地方,天黑了。”
“嗯,天是黑了,店里要开始忙了。”JK回头望着我们跑来的方向。
“JK,不要回头,回头就是后悔,人这辈子最悲哀的就是后悔。”
“好,我不回头,那我们现在去哪?”
“去找个能睡人的地方,不是被人睡的地方。”
陆.未讲完的故事
“老板娘,还有房间麽?”此时已近夜半。
“呦,今儿没了,明儿再来吧。”老板娘坐在柜台里,目不转睛的盯着角落里一台老旧的电视机。她的回答让我觉得似乎来错了地方,这种感觉像是去街上买包子。我问老板:老板,今儿有茴香陷的麽?老板说:今儿没了,明儿再来吧。
“老板娘,我们只找今晚住的地方。”可能我问的还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