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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不由己-第1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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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霜意识到失态,忙应道:“无妨,霜儿明白。”片刻过后忍不住再瞟向他,那一贯紧绷的脸此时一派柔和、目光深情、从容不迫地拥着那个古灵精怪的少女,对她和其他男子的嬉笑打闹十分纵容地淡笑而对。
阿越拾起落在衣襟的花朵,欲要掷回给妖孽,可看到他凤目内满满的溺爱疼惜,她暗自叹了口气,隔了好一会儿才盈盈笑道:“碎挼花打人是女儿家的娇嗔举动,你却也来东施效颦,哼。”
众人闻言皆笑了起来,之前的抑郁尽暂抛脑后,齐放缓缰绳,说笑着细看风景。
闲游途中,断续入耳的是林间鸟雀的啁啾啭鸣。
“有这么多雀鸟,……唔,秋风起,吃野味。”
突现如此大煞风景的话,除了直肠直肚的阿越,舍其有谁?
巫行云一刮她的鼻子,笑道:“阿越,我可没听过得道高僧喜欢吃野味啊。”
她咯咯一笑,靠在他怀里低低说道:“巫大哥,我唱歌给你听,好不好?”
“好。”他喜欢听她清婉悠扬的歌声:“《梦里水乡》?”
“不是,这首叫《约定》,提醒你今晚不要失约了。”想起他说“煮饭”时的温柔,她的脸便酡红如涂丹,为了掩饰娇羞,赶快哼唱起来:
“远处的钟声回荡在雨里,你我在屋檐底下牵手听,幻想教堂里头那场婚礼,是为祝福我俩而举行;
一路从泥泞走到了美景,习惯在彼此眼中找勇气,累了无力总会想吻你,才能忘了情路艰辛。
你我约定难过地往事不许提,也答应永远都不让对方担心,要做快乐的自己,照顾自己,就算某天一个人孤寂;
你我约定一争吵很快要喊停,也说好没有秘密彼此很透明;我会好好的爱你,傻傻爱你,不去计较公平不公平。”
听着那曲词,巫行云怔怔凝视着她,阿越抬眸与他的目光相接。两人眼内倒影着彼此因热切爱慕而表露出缠绵执着的思恋和因情深缘浅而无法如愿的恨痛。
未来的路很长,为何不能相扶相携相依相伴而行?不愿伤感漫延的阿越眨眨眼,勾起一丝笑意主动回转头将樱唇贴在他的颊上。
一直稍稍前行的柳风轻留意到婉转的歌声甫歇,回首后望,自己无时无刻不爱之念之的人儿已完全依偎在她心上人的怀中,纤手轻抚那人的脸颊,正侧转身与那人交颈摩挲、极力仰头迎合那人的亲吻。
他们如此两情相缱绻的情形一如重演中秋在邀月湖榕树深处的热吻,再次亲眼目睹,柳风轻依然觉得无法承受胸口阵阵的闷痛和酸楚。沉甸甸的感觉实在难受得很,他狠狠一抽鞭,策马向前疾驰。
凝霜骑马与他们是几乎并行的,偷眼看到两人的痴缠,她的俏脸霎时飞红,双手不自觉轻颤,又是诧异又是尴尬还有一些莫名的难过。
见柳风轻突然驰马而去;她吃惊之下再斜睨巫行云和阿越,这二人恍如置身无人之境,依然忘情投入。她按住胸口略一犹豫,还是赶快扬鞭跟着前方那匹类似脱缰的野马。
终于结束这个甘之如饴的缠绵后,二人才发现另外的两人已在极远处并肩牵辔而立,似乎相谈甚欢。待四人再度并驾齐驱上路时,妖孽竟主动和凝霜不住搭嘴,有时明明看见阿越兴致勃勃的要加入,他却扭头不语。
受他如此冷落,阿越气恼下也不理会他,专心窝在偶像怀里哼着歌儿。
巫行云摘了片叶子凑唇吹响,《约定》的旋律娓娓如流水而来。他的超级粉丝在惊喜中睁大猛冒红心的明眸,无比倾慕敬佩地看着他。
在进入这座名为麟山的高峻山峰脚下的青梅镇前,昨夜未眠的阿越便在偶像清越动听的吹叶旋律中沉沉睡去。

也不知自己睡了多久,阿越迷迷糊糊觉得有人在一旁喃喃自语:
“……为何要成全别人?为何不可以是我?……我还是做不到这两三天都要看着你在他怀里……我先离开吧,过两天再来……”
“……”是妖孽啊。
她不敢睁开眼,感觉手被握着,高山清露的气息近在咫尺。他的手极轻柔地描着她的眼眉轮廓,滑至嘴唇时便停了下来,那略为温热的手指倏然缩回;但他急促的呼吸声就在上方,甚至可以感觉到他睫毛颤动时在脸上扫过。
“……”巫大哥在哪里?妖孽是要强来吗?不,你不会为难我的,
忐忑导致心跳越来越快,几乎要贴着她的那张脸没有再凑近的迹象,他的心跳声同样渐渐猛烈起来。她不知道现在自己身处何方,四周鸦雀无声,只余下两人如擂鼓“嘭嘭”的心跳声。
“小宝儿,我知道你已经醒了,睁开眼看着我。”他柔声道。
阿越不动,他又说了一遍,她依然不动,他直起身深深地叹了口气:“你就知道装疯卖傻……”
温软的唇浅浅碰碰她的额头,轻松自如的笑很明显是勉力为之的:“巫行云和易凝霜去买喜事所需的物件,……他对我戒备得很,所以要在今晚和你成亲……”
稍停片刻,他还是笑着说:“真想看看你这家伙穿嫁衣是什么样子,可我不担保自己会不会一时冲动劫走新娘子,所以,现在就来向你告辞……猪小弟,我要走了你也不睁开眼吗?”说到最后,声音低沉无奈。
“……”巫大哥今晚要娶我?妖孽难过得要走了吗?
阿越心下一片茫然,几乎就要依他所言睁开眼,但最终只是颤了颤睫毛。
他似乎极之失望,未几,便听闻他离开的脚步声和房门的关闭声响起。
阿越徐徐张眼怔怔看着门口,她弄不清自己为何不肯去面对他,是怕看到他凤目的那抹隐忍的孤傲落寞吗?还是下意识的不愿正视自己对他除了感动,其实还有些羁羁绊绊、模糊不清的……悸动?
“在毒发前只要巫大哥能伴着我就没有遗憾了,他何苦要娶我?……妖孽现在离开也好,……嗯,就要成为一具活死人了,害人害己的事不能做……”
自言自语自我告诫了一番,她开始打量自己置身的所在,原来是在一间不大的简雅寝室内,看样子并非客栈的房间,而是小康人家的居室。

刚推开门,两名英气十足的青年男子神色紧张地围上来,关切地问:“嫂子,你没事罢?”
“嫂子?”吓了一跳的阿越倒退两步:“认错人了吧?”
首次与她见面的两青年眼内似乎一呆,渐渐露出赞叹之色,两人相视一笑点头。
“行云是我们的大哥,你自然就是我们的嫂子了。”一男子解释着,另一人从怀里取出一信笺双手递上。
阿越疑惑地看着他们,展开信笺一看,上面所写:越,我且与霜儿外出购物,未知你何时醒来,特留字相告;此处乃我早年安置幼时手足的居所,现留在院内与你相伴之人名唤秦杨、白肇,皆是云之生死交。见信勿念,云会在酉时前赶回。
字迹飘逸若游龙,且称她为“越”,必是巫大哥亲笔所书。
心底疑虑尽消,在房内听到柳风轻也说过他们去买婚事所需之物,一时又是甜蜜又是迷惘。她笑笑向秦、白两青年道歉,在他们的带领下,一面参观这所庭院一面了解相关情况。
原来巫行云幼年家破后,流落在易水河一带与一群年龄相仿的小乞丐一同生活。那时四五岁的他武功远远高于这些污合蛮狠的小子,在几次对抗欺辱他们的各方势力中以其出色的身手、敏锐的应变、冷静的指挥和灵活的智计获得众小乞丐们的一致信服拥戴。
虽没过数月他便被徐正遇见并赏识,但自小便很有大哥大风范的小行云要求徐家老爷安置好自己手下的一群难兄难弟才肯跟他走,于是一眼相中日后名震江湖的紫笛公子的伯乐为了得到这匹稀有的千里马,立刻在当地购置一处大庄子(即日后紫笛公子的清和山庄)、雇佣家仆聘请夫子武师照顾他们。
忽忽十余年过去,行云声名日盛,上门挑衅生事者颇多,除了武功较好的继续留在清和山庄外;他根据各人的技能长处在各地方为他们安家置业,为不被自己的江湖恩怨所累,他一直让他们保密彼此的关系;而平时他多以暗访的方式关心着这些昔日的小伙伴们。
秦、白二人便是这样被安置在青梅镇,两人以合营小酒窖为生,都已成家立室。现在阿越参观的这座别致幽静二进式的庭院是二人合力购下给自家敬爱的大哥大行云作暂留歇息之处。
当行云抹去易容出现在二人眼前并提出在此地举行婚礼时,两人自是兴奋不已。大哥大拒绝他们的热心,自行携带作男装打扮的大美女到镇内购物,他们还一度以为大美人是他的佳偶,谁知嫂子原来是一直被他抱在怀里呼呼大睡的少年……呃,是少女。
由于大哥大刻意的遮掩,二人并不清楚这少女长什么样,只知道他吩咐不必派遣丫鬟家丁服侍,并要求二人在庭院内呆至他回来。不料,就在之前,那和大哥大长得一样养眼、总是笑眯眯的家伙不在院内闲坐,竟出其不意点了他们的穴道,大摇大摆地进房骚扰还在入睡的嫂子。
虽然那家伙进去不足一刻钟便离开一去不复返,但嫂子的清白……应该还在吧?
二人原以为大美人的婉柔清雅最是出尘动人,待见了嫂子那双明亮纯净得如同无瑕墨玉的双眸后,才明白大哥大是多么的别具慧眼;然而陪着她在院子转了一圈后,他们发现有点跟不上嫂子的思想观念——实在是太太太……惊人了,比如:
问起那家伙进房后有没有不轨,她笑得很坦然:“他是我的好朋友,进去话别而已,怎会有不轨?”嫂子啊,他是雄性的,男女授受不亲、叔嫂独处皆须相避,知道不?
听他们说起大哥大的事迹,她笑生双颊,感叹道:“幸亏我英明神武勇敢决断坚韧不拔威武不屈地坚决反对他和芊芊的婚事,否则眼睁睁看着走宝,真是亏大了。”呃,嫂子的脸皮不是一般的厚啊。
然后大哥大和大美女回来,她很没仪态地一路奔跑迎接(由此可见嫂子还是有妇德的),只是她若无旁人的直接扑入大哥大的怀里,捧着他的脸很……色迷迷地看着(指天发誓,绝对没有用错形容词,如果不恰当,只能用垂涎三尺代替而已。我们很痛心大哥大入了狼口,可大哥大很……心甘情愿。)
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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