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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很桃花的男子,不光亮眼,还温柔似水,即使是个瘸子,也定能招来众女的侧目,何况他看起来还很有身分的样子,自古以来权,钱,才,品,貌就能成为一男子吸引女子的条件,而这个男子,刚一入眼,就能确定,这五样至少也占得四样,不像某男。
莫小樱收回眸子,瞟向身边的冥三少,心中叹道,怎么她就这么倒霉,一穿来就遇到这么一个只有着出色的外表,却是粗暴,坏脾气,小气,没风度……缺点一大堆,优点几乎看不见的极品男呢?
“喂,女人,你看什么?”冥三少见她目光绕着自己不停的打量,耸了耸眉,不悦的问道。
“没什么。”莫小樱忙撇开眸子,看向那山间,不由的吃了一惊,那几人虽然是女子,走路却是神速,这一会的功夫,已经是走出很远,那说话声,嬉笑声已听不见,只能隐隐的听到悠扬的笛声再次响起。
“小樱姐姐,我也想和那个哥哥坐在一起,就不用走路了。”小狼仔语带羡慕的扯了扯莫小樱的衣袖。
这又何尝不是莫小樱心中的想法,就算是不坐在那上面,跟着那样的一群人一起走着的话,定是会快乐许多,有人说话,有音乐听,最最主要的是,是有人情味,一路上都会很开心。
莫小樱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到一声冷吭。
冥三少沉下了脸色:“你们要是想和他们一起的话,现在追还来得及。”
“三少哥哥,你别生气,狼仔才不要和那位哥哥一起。”小狼仔违心的道,伸出手去拉冥三少,却被他拽拽的避开,然后转了身,不理两人,继续向前走去。
小狼仔委屈的扁了扁嘴,追到了他的身边,小心的不再开口,只是亦步亦趋的跟着。
“你走得太慢了。”冥三少嫌弃的看了他一眼,停下了步子,不顾他的惊讶,弯身将他抱了起来,余光看见了还愣在原地的莫小樱,不屑的撇了撇嘴:“女人,你到底还走不走?”
“拜托你以后叫我名字——”莫小樱急行两步,怒目相视。
冥三少嘴角勾起,扬起了一个若有若无的笑。
“你这是什么意思——”莫小樱赶到了他的身边,跟着向前走着,却憋足了气,蓄势待发。
“好。”轻声不大,却很清晰,还带着笑意:“请问小樱姑娘,可以走了吗?”
第二十一章:集市购簪(求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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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还真是怎么听怎么别扭,莫小樱瞪向他,却硬是找不出理由来反驳,不太泄气的拿脚使劲的往山土地上跺了两下,才憋着一肚子的火缓缓的跟了上去。
因为一路是下山,倒没有觉得特别的累,小狼仔时不时的投个笑脸过来,也不知那冥三少和他说了些什么,他一路都很开心的笑着。
而那个冥三少,抱着个小孩,在这炎炎夏日,竟是没有出一丝的汗,还真是奇了去,可能就像那壮汉所说的,他也是修真人士,所以不谓人间的酷暑严寒。
经过这几天,她总算体验到了什么叫做风餐夜露——地为床,天为被的感觉果然很爽,就是全身被那些不知名的小虫子叮的也很爽,第一天夜里,她根本就没太睡觉,然后忍着全身那钻心的痒继续赶路时,那种滋味还真不是人受的。
也正因为如此,当她见到前方出现一个貌似小集市的地方时,那种喜悦简直是无以言表,远远看见一招牌上写着:如云来,三个大字时,再也不做犹豫,三做并做两步的跑了过去,在打算迈进时又停了下来,回头看向那一大一小两个慢步走近的人士。
“你们谁有钱借我一些用?”莫小樱不好意思的道,在这里,她还真算是身无分文,虽说包包里有纸票,若是掏出来,保管被当做神经病看待。
冥三少还是那副冷冷的表情:“莫小樱,这还没到地方。”
莫小樱听到他又在她名字上加重了语气,知道他是故意的,却不得不继续笑脸相陪:“我知道,可是,我们都赶了几天路了,也该歇一下了,不是吗?”
小狼仔适时的插进了话:“就是啊,三少哥哥,狼仔也好累。”
冥三少看了眼狼仔,又抬头看了下天色,刚想拒绝,忽见一熟悉的身影进了客栈,眼神闪了闪,当下改口道:“反正明日也该到了,那就在这里歇息一晚吧。”
莫小樱本以为想住店内已无希望,见他突然开口同意,甚至有意等明天再赶路,也顾不得去想他为什么改变主意,忙对着他伸出了手去:“我带着小狼仔到这四处去转一转就回来。”
冥三少不耐烦的扫了她一眼,很大方的从怀中掏出一串金叶子随手抛给了她,眼睛又转向那客栈里,还像赶苍蝇一般的对着她挥了挥手。
莫小樱这才发现他的脸色有点奇怪,好像很犹豫,很伤心,还带着一长串的怒火,她下意识的向着客栈里瞅了瞅,没想到这个客栈不大,倒真是店如其名,如云来,客如云来的意思吧,里面的人倒真是不少,那个大厅中已是座无虚席,只是,这里的人这么多,他是在看谁?
搜来搜去也没搜出什么结果来,莫小樱忍不住开口问道:“冥三少?你见到仇家了?——”
没有人回答,莫小樱收回目光,发现人已不在眼前。
“小樱姐姐,三少哥哥他进去里面了,我们要不要也进去?”小狼仔见她望来望去,便开口解答了她的疑惑。
莫小樱思绪一转,拉着他往人多的地方走去:“当然不要,我们去买些好东西。”
“好啊,好啊,我要吃姐姐给我吃的那种哈雷杯——”小狼仔兴奋的举手表态。
莫小樱顿时无语,哈雷杯,她掂了掂手中那数十片金叶子,心中暗想,现在,只怕是有再多的金子也买不到的,只是没想到,那家伙居然也是个有钱人呢,还真是看不出来,又或许是这个世界的金子就和她们世界的硬币一样,并不值钱。
事实证明,无论在哪个朝代,黄金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价值。
莫小樱晓得这一点后,开始像一爆发户一样的显摆,财大气粗的购起物件来。
她先去挑了两套看的上眼的上等服装,同时给小狼仔也挑了两件,快走出店门时,突然觉得并不是很合适,又拐回头来,给那冥三少随手的拿了一件,接着又在大街上看起那些见都没见过的玩艺,觉得喜欢的,好玩的,还有小狼仔看中的东西,她全数都给买了下来。
金叶子逐片的消失,她也没有所觉,看来不是花自己的钱,还真不会觉得心疼。
左瞟右瞟,突然瞟见一个玉簪,那玉乍一看上去很普通,细瞧之下,却收不回眼光来。
它的玉色很浓,是浓重的墨绿色配上如牛奶般的乳白,形状不像一般的簪子,略略有点弧度,并不很招眼,最重要的是,它不像其它的那些簪子那样太过花俏,有着许多的装饰,点缀,它只是在簪尾处坠下了一颗乳白色的小圆珠,仿若一滴眼泪,总之给她的第一感觉就很好,很独特,她很喜欢,非常喜欢。
“老伯,你这玉簪怎么卖的?”莫小樱把手中的东西放在脚旁,伸手就要去拿那个玉簪,却被那老头伸手隔开。
老头迎上她不解的目光,咧嘴笑道:“这位姑娘,我这簪子,可是个好东西,不买的话是不能随便摸的。”
莫小樱挑了挑眉,十分的好奇:“老伯,你不会是因为见到看中了,才这样说的吧。”
老头笑眯眯的挥了挥手:“呵呵,姑娘你说笑了,老汉我在这古源镇都待了半辈子了,何曾说谎骗过人?这个玉簪,确实有所来历,它可不是我们凡间的饰物,它叫做滴泪簪,你看这玉色——”
“不是凡间的饰物,难道是天上王母的饰品不成?”莫小樱语带不屑的道,心里却是对那玉簪的喜欢又多了一分:“其实,这个也没有多好看,是不是呀?狼仔?”
“嗯,嗯——”小狼仔正不住的往嘴里填着吃的,听到莫小樱问他,忙咽了两下,才不甚清晰的道:“小樱姐姐,我觉得这个很好看,就和我娘亲的头簪一样好看——”
莫小樱满脸黑线,扭头瞪了他一眼,不愧是小孩子,想来也只有小孩子才不懂她这么明显的暗示,都怪她自己太高估了他的智商。
“老伯,你开个价吧。”莫小樱叹了口气,又看向那玉簪。
老头还是那不变的笑容:“十两银子。”
“十两银子?那是多少?”莫小樱把剩下的两片金叶子掏了出来:“这些够不够?”
老头接过金叶子在手中掂了掂,又递了回来:“姑娘你别开玩笑了,这个最多只有半数。”
莫小樱恋恋不舍的又看了过去:“老伯,就不能便宜一点卖吗?”
“不能再少,不能——”老头摇头晃脑的答道,话只回了一半,就听到一个轻声细语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少主,那个玉簪子好漂亮。”
“嗯,的确不错,配上铃儿你会更漂亮。”
那带笑的声音异常的耳熟,让莫小樱为之一愣,咻得一下转过头来。
第二十二章:玉配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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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们——”还真是无巧不成书,没想到会在这镇上遇到他们。
“怪不得见到姑娘你就觉得好生的面熟,敢情我们是故识?”男子笑得更是迷人,一双眼睛如进春风一般暖人心肺,看向了莫小樱。
他这般丝毫不掩情绪的注视,非但没有让莫小樱觉得他很无礼,反倒认为他本就该如此似的,掩饰了倒真嫌虚假了,只不过,她只是居高临下看过他而已,他们何曾相识过,这么一想,好像是自己故意套近乎,而他只是不忍心据她的面子才这样说而已。
像是要应证她的想法一般,她不小心瞟到了她身边那叫铃儿的女子投来了轻蔑的眼光,难不成还经常有女人主动跟他搭讪。
莫小樱只觉得耳根升起了热气,相信此刻她整个脸也红了个透。
“你不就是从那山中出来的会吹曲子的姐姐?”小狼仔终于把手中的东西消灭的干干净净,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