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喝了一口咖啡说:「似乎是一些野狼跑进来杀了农场主人的孩子,还分食了他……具体情况要等法医过来看。」
「我可以近一点看看吗?」罗德问。
「当然可以。」爱德华说。
刚进现场,罗德就闻到了一股新鲜血液的味道,风将血腥味的甜腻和腐朽都一起散播出去,但现在,这里的血味更浓郁。
他环顾四周,这是一间典型的孩子房,墙壁上贴着足球明星的海报,蓝色的窗帘正随风摆动,上面布满了血迹,下襬完全被撕裂,变成一条条破布条。从碎裂的布条可以看到窗户被打开,外面是青翠的草地和柔和的阳光。
房间里有着杂乱的红色脚印,那是狼的脚印,它们不但出现在地上,甚至出现在墙壁上、天花板上、床单上,还有桌巾上,除此之外房间里的其它东西都摆放整齐,一点也不像经过了一夜的屠杀。
床边有一具模糊的尸体,头被吃了一半,落在脚边,肚子破了个洞,内脏被扯出来,肠子一直被拖到窗台上,但也只留下了一小段。
照理说,狼不会浪费食物,不过目前看起来的确就像是在泄愤似的,尸体虽然没有被吃完,但破坏得很厉害,手脚都分离了,尸块落在各地──怪不得孩子的父亲会送医,任谁看到自己的孩子变成这样都会心碎。
「是狼吗?」爱德华走上前问:「法医还没来,也许你能帮帮忙。」
「我不是法医。」罗德皱皱眉头说:「但似乎是狼的脚印没错。狼在这一带应该很常见吧?」
「当然,但从来没有发生过狼袭击人类的事,有时候牠们会来偷些鸡什么的,也许是狐狸──总之这样的事情,我从来没有见过。」
罗读蹲下身体,仔细看脚印,的确是狼的脚印,但是──正常的狼会把脚印印到天花板上吗?
「昨天没人听到声音吗?」罗德疑惑的问:「一群狼跑进屋子来,肯定会发出声音,狗没叫吗?孩子呢?他直到被吃了都没发出声音吗?」
「昨天有两个工人住在农场里,但他们都说没有听到任何声音,连狗都没出声。」爱德华皱着眉头看着那具尸体,「天啊,这个孩子才十二岁。」
罗德小心翼翼地走到窗户旁边,用警员手里的警棍挑起破碎的窗帘,窗台上真的只挂了一截肠子,外面什么也没有。
「昨天晚上一直在下雨,有血迹的话也被冲没了。」爱德华伤脑筋地说,然后对旁边的警察交代,「记得在屋子周围找一下,看看有什么线索。」
爱德华的下属领命离开了,而罗德看到有两个警察在记录尸块的位置,并且用号码牌标示出来。
罗德回过身对着爱德华说:「很明显,那些狼是趁着孩子在睡觉,将他拖下床,然后在地上吃掉他。」
「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爱德华摘下帽子,虔诚的说:「上帝保佑。」
罗德耸耸肩膀,「其实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狼啊,狮子、老虎之类的怎么不捕杀人类呢?那么脆弱又容易捕杀。」
「别说这种可怕的笑话了。」爱德华皱皱眉头,「对了,你的任务和我的案子有关吗?」
「我还没有看到关联,不过我会协助你的案子。」罗德拿出证件,「希望你允许。」
「你都给我看证件了,我能不允许吗?」爱德华不以为意的笑起来,「你现在住在哪里?」
「镇上的旅馆,我的车子还停在那里。」因为镇上只有一间旅馆,他想爱德华应该知道。「我以记者的身分来的。」
「没关系,我会保密的。」爱德华提议,「其实你可以住我家。」
「可是……你好像已经结婚了?」
「你放心,我家人不介意的。」说完,爱德华有些得意的说:「我还有两个可爱的女儿,你会喜欢那两个小天使的。」
罗德的印象中,爱德华在他们念书时,就是班上的风云人物,所以他现在在这地方当警察倒让罗德有些惊讶。他觉得他应该去FBI,或者做特务什么的,但是现实总有些出人意料。
「这没什么不好的,」爱德华在餐桌上笑着表示,「我有漂亮的妻子和可爱的女儿,就已经足够了。」
「你是最实际的。」罗德向他举起杯子,「而且是正确的。」
「谢谢。」爱德华也向他举杯。
这会儿他们正坐在爱德华家的餐桌边,他的妻子坐在爱德华旁边,两个女孩则坐在一起,好奇地打量家里的客人。
爱德华今年三十五岁,在警校就读的时候二十岁都不到,那时候他觉得罗德看起来十分老成,可能是因为气质吧,不过现在却觉得他好年轻,毕竟那是一张年轻的脸。
家里柔和的灯光落在餐桌上,妻子在身边,女儿也在,表示岁月在看不见的地方,一刻一刻缓慢而坚定地走过,但当这个人坐在那里的时候,就好像曾经的一切都停在原地一样。
奢华的金发让整间屋子都显得有些寒酸,他的皮肤还是一如记忆中的苍白和光滑,眼睛湛蓝清澈,微笑的时候有种迷惑人的美丽。他的五官还是那么精致漂亮,苍白纤细的手指这会儿正拿着高脚酒杯,但是他也还记得罗德手拿枪的样子。
岁月就这么过去了,今天在农场看到他的时候还真让人惊讶,他一点也没有变,自己却已过三十了。
「看到你就让我想起以前的岁月,好像那些事情昨天才发生。」爱德华说。
罗德微笑,「我也是,爱德华,真不可思议,我们又相遇了。」
接着,他们开始缅怀过去。
罗德看得出来爱德华很高兴。当然是这样的,当年一起就读书的人,有些已经抛弃了原来的身分,被安插到别的地方,就算再见面也会装作不认识;有些已经不再从事危险的工作,让生活变得安逸自由;有些人已经离开,有些人还在努力,但大多数的人再也不能相见。
对罗德来说,混入军队完全是心血来潮。那很有趣,艰苦的训练和严苛的环境对血族来说根本不算多大的挑战,尤其是对罗德和杰克这两个纯血族而言,他们只要稍微动动手指就能获得不小的殊荣,获得不错的条件。
最后爱德华喝得酩酊大醉,他的妻子扶他上楼休息,看起来他真的很开心,而他的一双女儿早已上楼睡觉,楼下餐厅里只剩下罗德一个人。
他打量起这间房子,它跟草原上所有的房子一样漂亮舒适,窗户打开时,夜风会吹进客厅,让人觉得舒服极了。
他慢慢地收拾起碗筷,这样子非常少见,在血族里他总是被评价为任性和自私,或者──「你真是艾尔特家族的耻辱」──这句话是一个长辈送给他的,而他欣然接受了,并且由衷表示感谢,因为这正是他想要的。
「啊,我来就可以了,您上去休息吧。」女主人走下楼梯,看到罗德在整理桌子,立刻跑过来接手。
罗德的手指不小心碰到女人的手背,指尖接触的那一瞬间,他能感觉到对方皮肤下的血管里,血液欢乐地奔流着,就像在引诱着他。
「那么我先上去休息了,谢谢您的招待。」罗德柔声说:「今天很快乐。」
「我也是,先生。」女人有礼貌地回答。
罗德转身走上楼梯,用女人无法察觉的速度回到了房间。
下午的时候,汤姆已经将他的行李送来,并好奇的问:「您的猫呢?先生。」
「也许和母猫约会去了,听说草原上的猫都很迷人。」他记得自己是这么回答的。
然后汤姆笑了起来,「您可真幽默。」说完就走了。
罗德走到行李边,打开箱子的夹层,里面放了一些血袋。自从他那时候被饿了很久以后,他对血液的饥渴就从来没能忍受过。
他撕开血袋,让血流入喉咙──滋味当然比不上人类温热的血液。冷藏过的血液虽然没有坏,但冰冷的感觉让他很不舒服,不过没关系,现在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了。
他舔掉唇角的血液。幸好爱德华睡了,之前他声称要和他聊上一个晚上,他可不想爱德华闻到他满嘴血腥。
他回到床上,不一会,他听到敲击玻璃的声音,转头一看,看到窗外坐着一只黑猫,坐在月光下的窗台前,正幽幽看着他。
罗德将窗户打开,猫并没有进来。
「你打算在窗台上过夜吗?」罗德问,伸手想将他抱进来。
黑猫轻巧地避过他的手,「我不打算在这里过夜。」
「怎么了?」
「我发现一些事,所以会离开几天。」
「你发现了什么?」罗德好奇地问:「你找到艾莉萨了吗?」
「也许,不肯定。」黑猫说:「我该走了。」
「带我去。」罗德拉住猫的尾巴,后者不满地抽回。
「不,你必须待在这里。」
看出对方的坚持,罗德放开手,「好吧,如果你觉得应该这样的话。」
黑猫深深看了他一眼,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罗德站在二楼的窗户向外看,草原的夜晚十分迷人,也许对人类来说,那是一片黑暗以及一些未知的危险,不过罗德却很清楚,月色如此美丽,让草原风景比白天更加动人,有很多生物在熟睡,但有比熟睡的生物更多的掠食者在潜行。
牠们依附在黑暗的阴影里,舞蹈和欢歌,享受猎杀和食物,没什么比这里更生机勃勃了。他能看到狐狸轻快地越过田野,狼群轻步走过……牠们都刻意绕过人类居住的地区。
爱德华家的庭院里种着一些西亚紫荆,也许是他妻子种的,现在是春天,他可以看到漂亮的蝶形堆栈成瑰红色的花朵,可以看到旁边的秋千架和休闲椅。
庭院里还有一些樱桃树,季节到的时候,应该会有甜美的果实挂满枝头,而栅栏门口点着灯,应该是在提醒野生动物们不要造访这里吧。
罗德可以看到更远的地方,那些距离人们大概要用望远镜才能看到。罗德看到那条他们开车来时走的公路,没想到兜了一圈,才发现这里离那条公路这么近。
那么说,那群野狼嘴里的食物很有可能真是那个孩子的。
狼群有时候会这么做,但这个草原上食物富足,他们不会冒险靠近人类的领地,更何况牲畜的吸引力比小孩子大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