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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也可以简单-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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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外、男主内的唐风馆是业界鼎鼎有名的女老板餐馆,自开店以来,美丽能干的女老板便是唐风馆闻名的特色之一。
胡洁笙甫毕业便在店里负责管理工读生的事务,对餐馆里人事安排、宴会招待皆有相当的经验,胡氏夫妇有意培养女儿成为下一代的女老板,就待女儿点头答应了。
「我不是在帮忙了吗?」聪敏的她装傻道。
知女莫若母,罗纯纯可不许女儿含混过去。
「笙儿,妈咪要的可不是这种答案,店里的事要学的还太多了,若妳有意,就得加快进行训练了。」
胡洁笙习惯性推了推鼻梁上方,手指轻触鼻梁这才记起一年前为了工作方便换上了隐形眼镜。
「唐风馆有妈咪在就够了,我没那种管理的天份,更没妈咪长袖善舞的交际手腕,硬是把店交给我,肯定一个月就关门大吉了,为了大局着想,还是安安稳稳做现在的工作便成。」她煞有其事道。
「真的不考虑?」
她摇头。「我是要嫁出去的女孩耶!不怕我把唐风馆带去给男方当嫁妆啊?」
「妳哪!跟妳说正经事,别说疯话来应付我!」
胡洁笙吐吐小舌,难得露出顽皮的一面。
「继承的事就别指望我啦!杰范、杰策会是个好老板的,再者女老板的职位,遗是由他们未来的妻子来担任吧!这才是唐风馆的传统呀!」
女儿的说词早在罗纯纯意料之内。
或许是生做长女的缘故,从小她便是个不需父母操心的乖孩子,待两个儿子陆续出世,她也是个十分称职的姊姊,功课、家事、照顾弟弟,无一需她这做母亲的操心。
「传统是可以打破的啊!或是妳甘于目前的职务,一辈子都不换了?」
「一辈子!妈咪,您别说笑了,我才不会待在店里工作一辈子哩!照顾那两个烦人精二十年已经够烦了,谁还想再照顾下去!」想到一辈子待在唐风馆,她不禁露出反感的神情。「我啊!早决定好一结婚就专心待在家里,让那个爱我的男人养。」
「女儿,妳不像是会说这种话的人。」罗纯纯唇畔带笑。
「为何不行?我也希望有人照顾呀!」
漫不经心的玩笑语气,让人难辨其中真实性占了几分。
罗纯纯抚了抚女儿长发。「妳总是能打理好自己,没让我跟妳爸操过心。」原来她的女儿不如她想象的独立自主,那段夫妻共同努力经营唐风馆的繁忙时期,女儿果然觉得寂寞呀!
胡洁笙往前跨了一大步,轻快转身。「难道妈咪希望我变成不良少女吗?可惜我都二十五岁了,再去当太妹也太老了,没有人肯收啦!」
「妳这孩子满嘴胡说。好吧!这事我跟妳老爸说去,既然妳无意,那也勉强不来。」罗纯纯做事干脆俐落,女儿已给了肯定答复,她便不再游说。
「嗯,我去二楼分配服务生人数,不跟妳说了,今天午晚各一场喜筵,够我忙翻天了。」喜筵最是累人,有时人手不足,她也要亲自下场端盘子,一天忙下来瘦个两公斤是常有的事。
顺手翻出女儿内褶的衣领,罗纯纯叮咛道:
「要记得吃东西,别一忙就忘了吃。」
「好,我会注意。」
胡洁笙甜甜一笑,转身跳上往二楼的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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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三点半,好不容易收拾完中午的喜筵会场,胡洁笙无半刻休息地立即调派服务生排列晚上三十桌喜筵的餐桌、餐具。
唐风馆一楼分作厨房与小吃部,用作一般用餐场地;而二、三楼则是专门的宴会场所及贵宾席包厢。而她的活动范围大多在二、三楼。
四点半,总算将晚上的会场布置完成,分发外购的面包及果汁给服务员、工读生当点心后,直到五点半的一小时时间,是唐风馆上下员工可稍作喘息的休息时间。
胡洁笙拿了瓶果汁,走进一楼的经理室。
埋首文件里的罗纯纯一见女儿,一心二用道:
「要不要躺在沙发上睡一下,时间到了再叫妳?」
「不了,我坐下来休息就好。」她一屁股坐在母亲前方的米色真皮沙发,脱去黑色高跟鞋,揉捏着酸疼的脚跟、小腿。
实际接触父母的工作之后,她才明白餐饮业是一项十分辛苦的工作,内场的厨房由早到晚料理各式菜肴,根本没时间坐下来休息,更别提搅动锅子的手臂负担有多大,锅炉的高温大火考验着每一位厨师的耐力。
而外场的服务人员除了保持笑容上菜之外,更要眼观八方,注意每位顾客的需要,一整天站下来,脚部的负担之大就连老手也是得回家泡热水按摩才能舒缓疼痛。
每天,唐风馆早上十点半营业,至晚上九点半打烊,这段时间,便犹如在打仗般,永远无法预料下一分钟的事情。
「还是不习惯高跟鞋?」
「穿著它长时间站着,有几个人受得了。」这一点她可佩服妈咪了,三吋细跟在妈咪穿来犹如穿球鞋般自在轻松,而她即便是一吋半的粗跟,站上三小时便受不了了。
罗纯纯记起一事,停 笔看向女儿。
「笙儿,早上有名姓李的先生打电话来。」她从文件中抽出一张传真。「他说是妳大学时期的同学,希望能在唐风馆办同学会。」
「李?」她趴在沙发上,伸长手接过传真细看,飞快浏览内容,而后目光落在右下角带点花稍的男性签名上。
「李明承是我们班上的康乐股长,也只有他才会这么积极为大家办活动。」从前他就是班上最出风头的活泼男生。
「妳一提,妈咪也有些印象,谢师宴也是这位李先生来店里洽谈的吧!」
「当时李明承一知道唐风馆是我们家的餐馆,说什么也要来这儿办谢师宴。」
「是吗?这么说来,他是唐风馆的忠实拥护者喽!」罗纯纯打趣道,另外拿出十月份的行事历查看订位状况。
「毕业两年多,这还是第一次办同学会。」
罗纯纯拿出红笔。「笙儿,十月份就这三天有场地办活动,妳想哪一天好?」
瞄了眼行事历上的日期,她倒回沙发。「无所谓,看李明承要哪天都行。」
「妳这孩子怎么一点参与感都没有,同学会可是大事呢!况且两年多没见面,大家乡多少少都会与学生时代有所不同,光是想到这些,妳不觉得十分期待吗?」罗纯纯着实看不惯女儿一副事不关己的表现。
「我是相当期待呀!」她毫无诚意道。
罗纯纯红笔一划,预留了星期五晚上的时间。「就选这天好了,第二天是周六,你们可以玩得无后顾之忧。」
胡洁笙啪地一声打开易开罐,咕噜喝着果汁。
同学会哪……
每段时期总会有新的面孔充实她的生活,然而她最在乎的朋友就是高中时期一起为西点研习社努力的绯意学姐和婉儿了,或许是那时候社团发生危机建立起的革命情感,至今与她们仍维持每个月一次的聚餐。
至于大学同学,怎么说呢?说是朋友却也称不上好,显少谈过心事,有的仅是胡乱闲扯,一群人骑着摩托车上山下海四处游玩,每回玩回来了,她总觉得十分空洞,毫无趣味可言。
那时,李明承的机车后座老载着她,好事的同学一度瞎起哄要把两人凑成一对。
想来觉得好笑,大三那年班上来了转学生,美丽活泼的女生一下子成了众男孩注意的焦点,不知何时李明承的机车后座成了那女孩的专属,而她竟成了被「拋弃」的悲惨角色,这事沸沸然宣扬一时,让她哭笑不得。
解释一次、两次之后,她再也懒得多说,太多自以为是的同学忙着替她捍卫爱情,天知道她跟他哪来的爱情去捍卫,连心动都不曾有过啊!
「笙儿,笙儿。」罗纯纯叫唤着陷入回忆的女儿。
胡洁笙飞快回神,处变不惊,未露出破绽。「什么事?」
「妳该去买套新衣。」
胡洁笙眼一转,随即明白母亲的意思。
「店里忙都忙不过来了,哪有时间为个小小同学会请假买衣服?」才不要花钱哩!
「我叫妳去妳就去,妈咪准妳假。还有,想办法找个男伴陪妳。」
「什么?」她低呼一声。「妈咪,我有没有听错?买衣服我还可以理解,找男伴是什么意思?」放下果汁罐,她十分讶异。
罗纯纯轻松自若道:
「参加同学会当然要找个伴啦。」
「找什么伴,会场就在唐风馆,安全得很。」
晃动食指,风情万种的罗纯纯站起身,来到女儿身旁坐下。
「这是面子问题。」
胡洁笙轻哼了声,好笑道:「别闹了,什么面子问题,难道一个人去是件丢脸的事吗?」
「那当然,出了社会可不比当学生,比较的心理是很可怕的,妈咪保证到时一定都是成双成对携伴参加,动作快的说不定连孩子都一起带来了。」
不自在的抽搐漫上她额际。「妈咪,妳想太多了。」
「听妈咪的准没错,妳若是找不到伴,妈咪替妳想办法,看是要高矮胖瘦。若想找个英俊潇洒、文质彬彬的撑场面也没问题,妳开口,妈咪就帮妳找来。」终于逮到机会给女儿介绍男性朋友,女儿都二十五岁了,连个男朋友都没有,想她罗纯纯的女儿怎能如此不争气!
「不劳您费心,我不需要什么男伴,不过是一场平常不过的同学聚餐,何必为了这事劳神?」就算别人都携伴参加,未必她得照着做,一个人依旧自在呀!
「笙儿,早上妳不是口口声声说要嫁给爱妳的男人让他养妳,但是至今妈咪没见妳跟哪个男人交往过,趁这机会认识朋友不是挺好?」
胡洁笙恍然领悟。
原来妈咪说的头头是道,为的就是要替她介绍男朋友,这种事她向来最讨厌的了。
当然,她不反对多认识朋友,但是她实在无法接受一对毫无交集的男女硬是要在一餐饭里聊天接触,那种沉闷的气氛她一刻也不想忍受的。
「妈咪,妳该不会是要替我相亲吧?」头皮一阵发麻。
「妈咪没这么想,只是怕妳一个人无聊,好心找人陪妳罢了。」罗纯纯飞快道。
她不信母亲的说词。「我不会无聊的。」
罗纯纯凑上前。「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哦!」
胡洁笙忍不住问道:
「妈咪,妳说的好象有过切身之痛似的,真不知您哪来的想法。」
「妳妈咪我也是年轻过,什么事没遇过,说给妳知也无妨,妈咪第一次参加同学会时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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