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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舍志异-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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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单薄的男声响起,带着微微的戏谑,他的眼微微弯着,带着惊悚的魅人的妖异。
他身后的女子忽然消失,我感到我的背后传来一阵细碎的声音,一股寒气袭上了我的颈间,呼吸一滞,我失去了意识……
……
作者有话要说:好吧,这个故事不恐怖,我尝试了很多遍改了很多遍但它还是不恐怖,所以我无耻地重申一遍这是披着恐怖外衣的小言→_→ ,表打我。
我在发之前曾经给小六和非深看过这个故事。原本听到小六那糙爷们儿和我说这故事除了不恐怖还有点小言以外其它还行的时候,我觉得它还有救。结果非深这软妹子看了我的文以后,也软糯地对我说,它很萌一点也不恐怖的时候我就有点沮丧。
于是我就开始了修文的漫漫旅途,结果有一天我自己晚上看完恐怖片吓得不敢上厕所,然后把这个故事给看了一遍。之后我就安然无恙地去上厕所了……囧,于是,我彻底放弃改它了。
、当时年少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菌的文笔不好,写出来的故事也不怎么恐怖,跪求表拍。(~o ̄3 ̄)~至于女主的这个家庭设定,最开始是要引出一堆东西的,但是此文已歪……大家就表管它了哈
男女主加一众配角:有你这么不负责任的作者的么!Pia(o‵′)ノ”(ノ﹏<。)
当我再次睁开眼的时候我已经睡在自己家的床上了,阳光透过没拉窗帘的窗户照射进来,满屋子的光明。
我回想起昨天那场可怕的际遇,不敢相信地甩了自己两个耳刮子直痛的呲牙咧嘴这才真正相信自己真实地活着。
我高兴地躺回床上滚了两个圈破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昨日晚上那清冷妖媚的少年诡异的人群和穿着红衣的可怕女鬼都像是一场迷离梦境仿佛从来没有发生过。
如果按照琳琳的鬼故事的结尾来说,我大概可以说一句,自此之后,我再也没有碰到坐过那辆车。至于那个艳绝的男子还有那一群人到底是什么,我无从得知。
一切似乎都变得明媚起来,然而我虽然安全了,但这到底不是一个梦,而是真实发生的事情。所以它还是给我留下了不大不小的后遗症。那就是每到夜里的时候,我总是会吓得半死,非得把家里所有的灯都打开才能安心。
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我的母亲违抗家族命令和父亲私奔了以后动用自己的智慧帮助父亲拥有了现在的产业之后,父亲就开始有了小三。
他背叛了我的母亲也背叛了他的家庭。典型的忘恩负义的渣男。
甚至,他有了那位小妻子以后,开始和他的父母断绝了关系。我的母亲对他实在是恨极了,离婚后回到家族和家族原本安排给她的未婚夫结了婚。
出于对我父亲的憎恨,她放弃了我。而我的父亲有了新欢,也不想要我了。
生活就像是一滩狗血,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不可能发生的。人性的底线总是超出我们的想象。
之后,我的爷爷奶奶收养了我,没错,收养。法律手续齐全。我在我十岁那年彻底和我的父母断绝了关系,转而成为我爷爷奶奶法律意义上的孩子。我的爷爷奶奶在接收了我以后立马给我改了名字。
我原本是姓娄的,但是我的爷爷考虑到他老娄家人丁兴旺,而奶奶林家却是只剩下奶奶一人,所以为我改名林凛。
我想,这大概是他们对于他们的独子表达愤怒的一种特殊的方式吧。
我的爷爷奶奶在我高中的时候相继去世,他们把自己的房子和财产都留给了我。
我的爷爷奶奶死了以后,我的母亲开始对她当年的所作所为开始感到后悔,想要补偿我。虽然如今我稍稍有一些能够理解她当年的痛苦,但我终究无法释怀。
我始终觉得如果真的离开这个屋子和母亲生活在一起并叫她妈妈,是对爷爷奶奶的背叛。
所以,虽然我和她现在偶有来往,关系不像从前那样僵,但是我从来没有叫过她一声妈妈,与她生疏得很。
至于我的父亲,他从来没有来找过我。有了他的小老婆和小儿子还有大笔的财产,他的日子过的如鱼得水,哪里还会想起我。
我如今独自一人住在爷爷奶奶的房子里,日子过得平淡。
原本这挺好的,我一直是这样子过来的,但是后来遇上了那天晚上的事情一切就变得不同起来了。
一个人在空荡荡的屋子里面到了夜晚的时候真是尤为可怕,这种恐惧纵使是在盛大的灯光之中也没办法消除。
我在自个儿家里哆哆嗦嗦地呆了一个晚上就觉得实在是太害怕了。我原本就特别害怕这些东西,如今再遇上那么诡异的事情,我要能平心静气才怪了。
我意识到这个问题以后,第二天一大早就揣着钱包跑到山上的道观里去了。
我去的时候还太早,整个道观没什么人。只有一个装模作样的道士戴着眼镜在那里打瞌睡。
我看着他身边摆着的一大捆黄花花的道符吞了吞口水,回想电视上演的那些,这黄符不就是防鬼的吗!我心念一动,捻手捻脚地走到他旁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抄起那捆黄花花的道符转身就跑。
那道观也算是一个文化景观,有着悠久的历史。然而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建筑物注定是有着与众不同的地方,比如说他们的门口一定会有那高高的凸起。
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的我,被脚下的门槛儿一绊,脸朝下,一头扎进了淤泥里头,摔了个名副其实的狗啃泥。
我的膝盖磕到了石子火辣辣的疼,可是我顾不了那么多,只是狼狈地爬起来转头一看。看到那位带着眼镜的依旧留着口水,雷打不动地轻打着鼾声。我抹了一把脸,也不顾来锻炼的爷爷奶奶们见鬼了的表情,揣着黄符就往山下面跑。
我回到家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家里的胶水找了出来在自己的房间里贴满了明晃晃的符咒。我把符咒都贴完了以后听着北风这么一吹,满屋子都响起了哗啦啦的纸张抖动的声音。
我在这哗哗的纸张声中,这些天来头一次心情那么平静。
如此过了一段时间,就到了年关。
那辆公交车的事情渐渐离我远去,如今我已经可以一个人安稳的入睡。可当恐惧离去,剩下的就只有孤独和寂寞。
爷爷奶奶都不在了,如今只剩下我一个人孤家寡人的,看着别人家里张灯结彩亲人团聚的,我感觉很落寞。
不过还好二十三的时候,我高中的死党王佳打电话来邀我后天去参加同学会。当时我正寂寞地出虫,听到这个消息立马答应了。
其实我们那天吃的是中饭。但是后来大家都玩嗨了,就一直吃,从中午吃到了晚上,然后我们一群会玩的哥们儿又一起去了KTV。
我在高中的时候就是个假小子,剪着一头短发,还经常和男生一起打篮球,和男生们称兄道弟的。甚至,我高中的时候还曾发生过被女生告白的乌龙事件,如今回想起来都觉得好笑。
我们一群人喝着啤酒在包厢里面鬼哭狼嚎。一哥们儿大概是喝多了,开始搂着我倾诉他的苦逼情史。
我虽然是爷们了一点,但好歹还是个女孩子,被这么搂着我也会尴尬。然而那哥们儿太过热情,完全没把我当女孩子看,哭得稀里哗啦的,我怎么说他都不肯放开我。
我一恼火,计上心头。也开始反手搂住他。半真半假地开始诅咒我悲催的身世,到了高亢之处,我拿起他的袖子开始抹鼻涕。那哥们儿,一看到我那猥琐的动作立马把我嫌弃地推远,道,“铃铛,你还是个女孩子么!”
我正想反驳回去就被一阵熟悉的轻笑声给打断,“铃铛,你还是老样子,这么有趣。”
我动作一僵,转回头,看到那个人靠在门框上,他手里拿着大衣,身上只穿了一件米色的线衫。包厢里暗淡的灯光微微照亮他的笑容,他整个人看起来格外的温和,仿佛和当年一样,岁月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任何痕迹。
他依旧是那样干净而又明朗。
钱程,我高中时候的学长,我绰号的始作俑者,我一直暗恋着的人,我的初恋。
每一个取向正常的女孩子大约都在青春期的时候幻想过一个在危难之中向她伸出手的帅气王子,于我来说,钱程就是那个王子。
我认识他其实还颇具有少女漫的色彩。
那时候,我才高一,我的爷爷刚刚去世,我的心情十分低落。为了缓解我心里的压力,我每天都一个人去操场上打篮球。
有一天,可能是压抑了太久,我打着打着,就哭了起来。
我还记得那天的夕阳特别的红火,大片大片的天空被染成了血一样的颜色,景色十分悲壮。我抹着眼睛渐渐地就从低声抽泣哭成了嚎啕大哭。
就在这个时候,钱程走了过来,他把一张餐巾纸递到了我的面前。
我抬头,泪眼迷蒙之中恰好看到他那张秀气的脸沐浴在血色的夕阳之中对着我微笑。那场景太美竟让我止住了哭泣,我呆呆地看着他,直接傻掉了。
后来我才知道,钱程是我们学校有名的帅哥。长得好,成绩好连体育都是数一数二的,简直是个十项全能的极品。
大约是习惯了女生对着他娇羞花痴,他看到我一副呆样倒也不说什么,只是对着我晃了晃手说,“我叫钱程,你呢?怎么在这儿哭。”
我结结巴巴地回答,“林,林凛……”
“铃铃铃?”钱程故作夸张地说,“那不就是铃铛嘛!”
我被激到豁然起身,“你说什么呢!我叫林凛,不是铃铛!”
“铃铛!”他身形一变忽然从我手中抢过球,然后运着球跑了。
我当下忘记了哭泣起身去抢球,心中满满的懊恼。
这就是我们的邂逅。
之后我经常找他打球,然后渐渐熟识。
有这样一个人,他有着完美的内在和外在,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善良温和而阳光,在你最无助的时候,在你最美好的年纪闯进了你的世界。喜欢上这样的人,几乎是一个必然。
再之后,我们成为好友,他认我为妹妹,我在他的朋友圈子里打得火热。可我们的关系也仅止于此了。再也没有向前一步。
他是高高在上的校园男神,而我,不过是他的一个哥们儿,一个妹妹。
但即便如此,我还是喜欢他,那样的喜欢他,甚至不能自己。
钱程出现在KTV绝对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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