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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些失望,原来,他只是不想欠情罢了。
一只手伸过来取走了我手上的花,一惊,看着湿透的萧哲:“怎么不带伞啊?”
“哪来的花?”
“一个男人送的。”我调皮地回答。
“那一定是个小偷!”
“唔?”
“华政校园,这种花偷采的话是会被骂作采花大盗的”
我扑哧笑了,刚才那个男生很不客气地说自己就是采花贼呢。
“真是男生送给你的?”萧哲追问。
“不认识,我帮他填了一张表,礼尚往来,送给我的。我们走吧”
我一扯萧哲,径直冲入了雨里。
“小曦,等我,你不要伞么?”萧哲远远喊着。
我嫣然回头:“你知道我喜欢淋雨嘛!”
那一回眸我却愣住了,几步远处,刚才那个男生正望过来,依旧是如春山春水的眉眼,带着微微的笑,也许是觉得这个女孩是个怪人吧,或者和他一样都不愿意带伞。
而自己的手里,还拽着那朵四月兰。正失神,手却被萧哲拉住了,走了几步,回过头来,那双眼睛仍望着自己。
我耳根一红,赶快加快了步子。
以为这场邂逅会是生命里一个短暂的插曲,尽管为之抛下了青梅竹马长大的阿哲,可是还是不后悔。世事兜兜转转,一场相亲将那个人再次带进我的世界,竟然还是一个雨天,他依然没带伞,我依然坐在咖啡馆,依旧手足无措地看着他修长的手指,心里却在感叹,是不是我的祈祷起了作用,是啊,为了你,我好像已经祈祷了好多天,四年,一千四百六十天,是不是我的祈祷很虔诚,所以让我再次遇到了你
他还是以前的模样,我傻傻地笑,爱情让女人的智商降为零,我也是
读完这则日记,他蒙了。记忆中模糊的印象被文字唤醒,自己是做了社会调查,还有送礼物给那些友好帮忙的人,有一次,心血来潮地摘了校园里的四月兰,那一天,每一个接到花的人都回赠给了他春天一样的笑容。
而于晨曦竟然是其中的一个,细细地回想,徒劳地发现根本没有这个女子的记忆,惊鸿一瞥,偶然邂逅,她和自己,竟然便有了一段纠缠和痴恋。
他又将这则日记读了一遍,文档里还插有一个播放器,点开,是一首歌《第一次》。
熟悉的旋律,忧伤的曲调,男人悲伤的吟唱,突然想起来了,躺在办公室抽屉里的MP4,存着的就是这一首歌,而且就这一首。
他起身出门,开车去办公室。大厦的保安很奇怪地问:“程律师,这么晚,你还上班么?”
“我来拿点东西”匆匆上楼,急急开门,开抽屉的时候,差点将钥匙扭断,记得那个MP4就丢在第一格里,翻了却没找到,将所有的文件都倾倒出来,啪的一声轻响,那个白色的东西掉在了桌上,是那个仅听过一次,然后就束之高阁的MP4。
回程,他将MP4打开,这首歌反复地吟唱,反复地唱,一遍一遍,小小的空间,只有悲伤的声音:
当你看著我
我没有开口 已被你猜透
还是没把握
还是没有符合 你的要求
是我自己想得太多
还是你也在闪躲
如果真的选择是我
我鼓起勇气去接受
不知不觉让视线开始 闪烁
喔 第一次我
说爱你的时候
呼吸难过 心不停地颤抖
喔 第一次我
牵起你的双手
失去方向 不知该往那儿走
那是一起相爱的理由(对我)
那是一起厮守
喔 第一次吻
你深深的酒涡
想要清醒却冲昏了头
喔 第一次你
躺在我的胸口
二十四小时没有分开过
那是第一次知道 天长地久
是我自己想得太多
还是你也在闪躲
如果真的选择是我
我鼓起勇气去接受
不知不觉让视线开始 闪烁
那是一种列车碾过心房的感觉,是掉进深水被淹没的感觉
他仿佛看到了她的流泪的眼,看到她发抖的肩,看到她的无助和绝望
那晚,他通宵未眠,看完了所有的日记。
一页页看下去,每一页都有一首歌,《偏爱》《可惜不是你》
他看到了自己是如何一步步将这个可怜的痴情女子逼得伤心落泪然后绝望的离开。最后一页是分居时的,只有寥寥几句:
差一点骗了自己,
原来爱与被爱不一定成正比,
我知道被疼是一种运气,
却不知道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
努力为你改变,
却变不了预留的伏笔,
以为在你身边会是永远,
却不知道那是一厢情愿
看完那些日记,站起来的时候,他觉得好像是感冒了,浑身无力。
有些事不知道是不是更心安理得?他甚至后悔,为什么没有把那些照片一同删了。下定决心要删掉的时候,手却迟疑了。
删掉了,就再也找不回了,对自己这样说。
在B市住了几天,晨曦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电话关机。
出门要应付邻居们的问题,看来她和程远航的离婚保密程度确实达到了最高级别。在家里,则要硬着头皮忍受于妈*三大轰炸。一是但凡问到时间几点或是哪一天,于妈妈就会联想到女儿的终身大事,进而做晨曦的工作:“晨曦啊,你二十六了再过三年就三十了唉”
“妈,三年后我也才二十九啊,哪有三十?”
“四舍五入行不行!”老妈瞪眼。
二是但凡看到那家的小孩,于妈妈就会一步三回头,那天也必以小孩为话题,旁敲侧击。
三是但凡提到电视台、医院或者政府,更受了大刺激,叮嘱着:“晨曦啊,萧哲那孩子和胡蓝进展得怎么样了?你千万千万别搅进去了”
晨曦头大。第三天,在父母的唉声叹气中回了S市。
每天继续在学校和杨家来回,晚上则上网聊天。
偶然加了一个陌生人,没有任何信息资料,那个网名,一看就毫不犹豫地加了,这个叫“原来爱情这么伤”的网友,打招呼的方式很特别,一个“嗨”而已,好像朋友相见,也不问晨曦的年龄、三围,也不要她的照片,更没提要和她视频,她想说他就听,偶尔应答两句。她喜欢这样的方式,好奇对方的网名,某次问起,对方回答:“爱太短,回忆却太长”
她笑:“你是个歌迷么?”因为他的网名和说话时都用歌词,如果不是她浸淫流行音乐多年,估计就被这人熏晕了。多少女孩的芳心都是被甜言蜜语打动的,但是她不是
常乐回家了,宿舍里只她一个人。
偶尔去小餐馆吃饭,遇到了启航。这孩子想是知道了哥嫂离婚的事,见到晨曦,吞吐半天,出口的称呼改成“晨曦姐”了。
她也绝口不提和程远航之间的事,后来,启航一有空就主动跑到晨曦的宿舍,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晨曦聊天,讲自己打工的事,自己将来的打算,有时拉她去外面吃饭,有时又为她带爱吃的零食。
有一次,看到晨曦和“原来爱情这么伤”聊天,讨论一首歌的歌词的时候,启航带着遗憾在边上说道:“晨曦姐,你现在还相信爱情吗?”
“爱就一个字,可是却很难参透”晨曦说,“小航你喜欢这歌吗?”
“不喜欢”启航斩钉截铁,“太悲伤了,十年之前,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十年之后情人难免沦为朋友这是在否定自己还是别人,还是人生?”
晨曦停了敲打键盘的手,震惊地看着他。小小年纪,为什么这般深透地看问题?简直和那个人一样,少年老成,也许和家庭有关吧?
原来爱情那么伤:《十年之后》这首歌,我在异乡的时候,特别喜欢,十年,是不长不短的岁月,后来我想通了,不敢怎样,应该要感谢那些生命中出现过的人,感谢那些经历
看着她一瞬间情绪变幻,启航闷闷地道:“晨曦姐,你现在过得好么?”
没等晨曦回答,他又说:“我知道,是哥对不起你,其实现在他也很后悔”
晨曦打断了他,一笑:“小航,都已经过去了你看我现在,已经走出来了,过得挺好的,没有因为某个人就一蹶不振,没有因为离婚就自暴自弃感情的事你不懂,那不是付出和得到的等价交换,有些东西,隔远一点会更好”
“你们总是把把我当小孩,我是*了,晨曦姐,以后我就叫你姐,好不好?”启航热切地望着她。
她答应了。
几天后,启航找到她:“姐,你帮我一个忙好不好?”
晨曦看他一脸一头的汗,以为他又在忙打工,心疼道:“你又揽到什么活了?”
“不是是我哥给我买了个小公寓,你帮我看看,装修啥的我也不懂关于什么色调、风格之类的,你帮我把把关你不要推辞,姐姐帮弟弟,天经地义嘛,还有你的审美,我是百分百相信的”启航生怕晨曦拒绝,说得诚恳。
晨曦一愣,离婚的时候程远航倒也提出过给自己一套房子,可是自己拒绝了。她只希望他从自己的世界里消失掉,干嘛还要住进那个人提供的房子里呢?可是还是避免不了在生活中听到这个人的名字,甚至房子
以若干理由推辞,启航却固执地站着,垂着头,好像很难过的样子,不由心一软:“好了—我帮你看看可是我也不懂啊”
“你就当为自己装修好了,我信得过你”启航急急说。
程远航给启航的公寓不过四五十平方,却位居环境优雅的开发新区,十六层,空间高,加上一个小阁楼,屋子显得雅致,启航很干脆就和装修公司签了合同,条件是一切都要让姐姐过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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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七节 迷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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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大开学一切都很混乱,两周后才安定下来,一切走上正轨,启航的房子装修也*了尾声,晨曦开始空闲下来,除了每下午去杨家,基本就呆在宿舍和图书馆。
那间第一食堂,挨着图书馆和男生宿舍。距离研究生楼很远,但晨曦喜欢那里的砂锅煲和血糯米糕。
常乐去几次就不去了,拉着她去二食堂,一路念叨:“于晨曦有虫子,你还吃得下去啊!走走”
走进二食堂,晨曦才明白常乐拉她来的原因,原来这里又叫“教授食堂”,来吃饭的教职工特别多,连饭盒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