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妈我知道。”婆婆怎么可能会不想孙子呢?但她为了顾及自己的情绪,从来没有提过。迟冬至扯开一个笑容,她可以怀疑任何人对她有坏心,但王淑贤不会。
梁夏末端着热腾腾的鸡蛋面进来时,就看见他媳妇儿把头埋在他妈腿上,那情景怎么看也是母女,绝对不像婆媳。
“冬子,过来吃面条吧,我下的挺多。”
王淑贤也不知是真饿了,还是察觉到两人在闹别扭想调和气氛,也拨了一小碗过去吃,没一会儿就满脸倦容,撵着两人过去休息,自己也睡下了。
独处空间,对于现在的两人来说气氛有些尴尬,尤其是梁夏末,手脚都有些不知道放哪儿了,他不知道,这样的他更让迟冬至心里有说不出的难受。以前一天不睡在一起就想的人,谁能想到,如今已经进入分居状态了,婚姻围城摇摇欲坠。
“怎么睡?”迟冬至打开沉默率先问道。
“什么怎么睡?”梁夏末一头雾水,“哦哦,我……我去沙发睡。”
迟冬至苦笑,他们一天也没这么客气过,看来她那次还真是把他吓着了,这混蛋竟然也有今天。“算了,妈该发现了,你再找床被子吧。”
梁夏末忙不迭点头,很有做错事后讨好妈妈的劲头。夜里相安无事,这倒是出乎了迟冬至的意料,以为他还会像以前那样软磨硬泡的把她给办了呢,本来已经想好了,他要是再这样就直接蹬下床,没想到今夜倒是挺老实的。
迟冬至看着瘦巴啦叽的,倒真是有几分力气,大约是因为打小跟着梁夏末学跆拳道的关系,当初在家属院里拳头是数得着的硬,再加上护犊子,如果梁夏末被谁说道了,还没等他发火,迟冬至的拳头先挥上去了,后来慢慢大家不说迟家丫头是梁家小子的媳妇儿了,说,“哟,这不是迟冬子她家亲爱的嘛。”想他梁夏末当初也是赫赫有名的一霸,被人当成吃软饭的小白脸,回家跟迟冬至生气,自己跟自己生气,这破称呼,这姑娘!!
大约是真的开始老了,最近常常失眠,有意无意就会想起过往经过的那么多年,似乎每一年每一天,回忆总是与他共存,也不知他是回忆,或者说回忆就是他。梁夏末已经睡熟了,迟冬至终于翻了个身面向他,大胆的盯着他的侧脸看。
永远都是这么好看,额头光滑,鼻梁笔挺,每一个线条结构都正正砸中在她的心坎儿上,倒让人误会他这模样是为她而诞生的。
如果不是深爱,那这一生就情愿稀里糊涂、滚滚床单、吵吵闹闹,对付着怎么也是一生。深爱一个人,有的时候,真不是一件好事。
在过去的很多年时间里,迟冬至一直认为属于她的感情是没有任何怀疑的,强烈、与生俱来、非他不可,追逐这份感情是陪随她出生携带而来的本能,除了他,只有他!
‘至死不渝、深情不寿……’然而一直以来他们都忽略掉的那一部分,那一部分是绝对的硬伤,那是相遇太早,当两个人都不够强大、不够成熟、不够理智等等信息占据爱情这一主题最中心的根据地时,他们给了它磨砺,却教不会他自保,更妄谈发扬光大。
于是最后的最后,青梅竹马的执念最终让他们一伤再伤,投入了大半生心血来经营与坚持的这段爱情即将夭折在半路,曾经交错在一起的人生,便活生生给刮了一道疤,看着疼,医好舍不得。
人,果然是哪个年龄段就应该做哪样的事,只有足够强大理智成熟的两个人才可以尝试爱情,可以保护它永垂不朽,同样,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因为爱情而变得更加强大理智成熟。而他们不是,反反复复仍是那么一句话:相遇太早,像将将出生的小兽,牙口并不齐全,却得到了一块儿名为爱情的猎物,于是不顾一切的嘶咬,最后伤了牙,伤了长大后捕猎的根本。
迟冬至借着窗外的月光细细打量梁夏末,坚硬、幼稚,这是唯一出现在脑海里的两个词,军人的钢硬气与自身的流氓气完美结合了,或许也可以这样理解他,有着固执大男子主义的孩子,哦不,是混蛋。
迟冬至心想完了,其实早就完了,现在哪怕恨他恨的恨不得离婚,可目光仍是很轻易就会被夺走。
他这个人,别的能耐没有,却单单是她迟冬至的克星,先是夺走她的注意力,然后是感情,甚至理想和信仰,迟冬至知道,如果不离开,早晚有一天她会心甘情愿把命送给他玩儿,连同所有的人生和希望,自己将一无所有,而他,无所不能。
迟冬至的手指像是有生命一般顺着梁夏末的鼻梁一点点往下,游移到锁骨时停下,这男人长了一副漂亮的锁骨,她曾经长时间把吻停留在这里流连。手指游到左胸胸口时停驻,迟冬至两根手指在那里轻轻压了压。传说,夏娃是亚当胸腔里抽出的一根肋骨,女人是男人的肋骨,少时的迟冬至曾经问过梁夏末,我是你的第几根肋骨啊?那时梁夏末玩味似的告诉她说:第二根……
她因为这个伤心了很久,那谁是你的第一根肋骨呢??
作者有话要说:下次更新在周三。。
猜猜,谁是夏末的第一根肋骨呢??
、第十五章
第十五章
第二天早上,迟冬至起来时厨房里有响动,出去一看,梁夏末已经做好了早餐,白粥、小咸菜、还有烙的鸡蛋饼……这顿早餐卖相看着还挺好,他手脚也利落。转念想想,当兵的出身哪有几个不会做饭的,但真动手的又能有几个?至少迟冬至就从没吃过梁夏末做的除了面条以外的东西,这就充分说明了,他不是不会做,他只是不做。
“起来啦,去洗漱吧。”
梁夏末有些拘谨,他一拘谨,迟冬至就不自然了,更不好摆出一副死人脸,转身去洗漱好后进了王淑贤的房间。梁夏末的目光一直追着她,看着她背影消失后,展臂做了个加油的姿势,曲直说的对,他媳妇儿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他软一些她也软,他硬她更硬,不是不了解她的秉性,只是以前懒的在她身上花心思,现在就不一样了,听说那人回来了……
梁夏末的思绪飘回到了十年前,那人出国上飞机之前,斜着身子在他耳边说出一句话,他当时拎着他的衣领扔出去几步远,他说:我吻了她,吻了好长时间,她用的是柠檬味道的牙膏,真不错。
那个人,对迟冬至虎视眈眈,这是他一直知道的,几乎成了他梁夏末的一桩心病,不是不知道迟冬至对自己有多深的倾注,她心硬,任哪个除了他之外的男人也走不近更走不进她的心房,可那是别人,苏让不一样,如果说他梁夏末已经占据了迟冬至的整颗心,那苏让就是一直在她心房外徘徊,进不去,距离却不远,从很小的时候迟冬至第一次对苏让妥协心软就开始烦他,迟冬至可以用狠毒的话骂惹到她的人,但不管苏让做错了什么,她大不了不理他,绝不会凶他,因为这些他就毫无理由的讨厌苏让,极度厌恶。
梁夏末从来没想过,小时候如果是他做错了事,首先要先发制人不理迟冬至,她不管对错,总死皮赖脸往他身上粘,粘到他终于愿意吼她,才会满足的做罢。
亲疏立现,他在她心里的位置,永远是站在高高的金字塔顶端,独一无二。
想当年,想当年,真是好美的想当年。。
……
白粥煮的很稠,王淑贤多喝了一碗,上午迟冬至警局有工作没做完,吃完早饭就匆匆走了。王淑贤准备去洗碗,被梁夏末拦住,挽起袖子开始干活,把厨房死角平时擦不干净的地方都擦了一遍。
王淑贤倚在门旁看他,也不知看了多久,深深叹了一口气,“儿子啊,你也别老忙部队里的事儿了,该跟冬子合计着要个孩子了,要真是没有,那就死心,不管怎么样不能因为这个嫌弃冬子。你要是把冬子弄丢了,这辈子你也找不到像她对你那么好的人了,连妈都算在内。”
梁夏末的背有些僵硬,像是在堵气,又不甘心,“她无理取闹欺负人,本来都好好的。”
“她心疼你还来不及,怎么会可能无理取闹欺负你。”王淑贤几乎痛心疾首,越说越上火,“你说你,天天跟沈灵混在一块儿,咱家这片儿人谁不知道,小时候你就让冬子跟着你难受,长大了还这样,非得把她心伤死了才算完么。你已经结婚了,你媳妇儿才是真心疼你的人。”
“儿子啊,沈灵那姑娘好是好,可她不是你的,就算是,她也不是个过日子的人,你看她娇里娇气的,光嘴上会说,实际上不会做,连苏让那么好的孩子都……”
“苏让苏让,你们就知道他好。”梁夏末把抹布一甩,“他那么好,你当初怎么不让他给我当媳妇儿呢?”
王淑贤一愣,气乐了,她这儿子从小就少根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妈,怎么你们老把我和沈灵扯一块儿去呢,根本就没什么。”
“没什么你整天跟她混在一起,啊,前两天又给她送什么什么东西来了吧,连我这儿你都不来一趟,你什么时候这样对过你媳妇儿?你说说看。”
“那……不是有事儿嘛。”
“什么事儿需要你跟着献殷勤?我知道你从小就喜欢沈灵,可冬子哪点儿比不上她,再说当初也是你亲自把她领到我面前说你们在处对象儿,我就不信你要是不愿意,冬子还能逼的了你?”
“我才没呢……反正过了这一段时间就好了,你别跟冬子说,又该找我麻烦了,真闹心。”
梁夏末转身回卧室了,气的王淑贤连连摇头。梁夏末想,可能他真的太不注意了,连他妈都误会他跟沈灵有什么,那迟冬至呢?必然也是这样想的,难怪那天非得逼他不见沈灵。不过,迂回嘛,服软嘛,谁怕谁呀,反正她迟冬至心里有他,收服是她早晚的事儿。
****
迟冬至很忙,中午还破天荒的接到梁夏末给她送来的便当,突然有了一种从原始社会直接穿越到了当代社会的感觉,从光脚走泥路一下子坐上了太空飞船,还是头等舱。
不太好把他领回警局,直接到操场找了个位置,两们坐在一起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