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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防备我?”理查德显然觉得有些可笑。
“请不要乱动,先生,否则我不敢保证自己的手会不会抖。”一件有金属质感的冰凉东西抵住了理查德的后脑,伴随着J冷冷的话语,似乎周围的气温都下降了好几度。
“枪的确是个好东西,它能让谈话气氛变得更加和谐安全。”红线看着交到自己手中的珍珠,笑得如同一只小狐狸,“在分别时要告诉你一个秘密,理查德先生。”她凑近理查德的耳边悄声说,“对于‘王子’的来历,我说了谎,但是它却是你们心虚地坦白。”
“一个这么大的孩子这么多的心思!”理查德的声音有些颤抖,“你简直是魔鬼!”
“承你所言,夕阳西下,就是逢魔时刻。”红线微笑,“上帝原谅该隐杀害自己的手足,我也不打算告发你们。童话里灰姑娘和王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你们现在已经拥有了一切,财产、家族、爱情我想知道现实中双手沾满了血腥的灰姑娘和她的王子是否真的也能幸福下去,就让我看看你们可以幸福多久吧。”
看着两人仓皇远去的背影,红线轻轻叹息,“我是在诅咒他们吗?不,是他们自己诅咒了自己。”
此刻两粒黑珍珠在丝帕中滚动,发出柔和的光。
红线罗宾,十二岁,盗取了珍珠“大海的王子”,为自己赢得了一个八岁的男孩。
我不知道把你拉入我的世界是否正确,遇到我的那一刻是不是你的逢魔时刻,只是当时那是我唯一能就你的方法,而我们的故事也不过刚刚开始而已。
【完】
红线传之骨之歌
【1】
“我想我不知道怎么养花。”红线看着那盆打蔫的仙人掌崔头丧气。
“记录又创新高,这次竟然是仙人掌”忘言站在旁边无可奈何,“姐,你若喜欢花,以后我会负责养,你只要做到离它们远远的然后等到花开时欣赏就可以了。”小家伙嘴里继续嘟囔着,“人都说鲜花是精灵向上帝绽放的笑颜,说实在的,如果姐你不总是把热茶水倒到花盆里去的话,我相信它还会继续表现对上帝他老人家的爱的。”
“咦,你怎么知道?”
“姐,谁都能看见花盆里残留的茶叶!”忘言无奈抚额,“本来茶水对于仙人掌这种生命力极强的植物来说并没有什么害处,可前提是必须是不热的,而姐你总因为急着喝热巧克力却又想偷懒少走几步路去厨房倒掉茶水唉,怎么说呢?是惯犯啊惯犯!所以我认为姐很适合做摧花狂魔。”
“臭小子,你中文学好了是吧!你知不知道摧花狂魔是什么意思就乱用?看来你是清闲过了头,让我来考考你的中文日文韩文武术宝石鉴定”
“姐,恼羞成怒、迁怒于人是不厚道的!”
“咳,小姐,忘言少爷,抱歉打断一下,老爷有任务过来。”J的一句话让在打闹中的两个人都静了下来。
“先生现在在哪里?”忘言问。
“英国。”红线连头都没有抬就回答说,“看哪里的警察鸡飞狗跳就知道父亲的行踪了,这一次竟然和爱德华闹到了贝克街,难道他真的打算把福尔摩斯先生的蜡像偷回来作为他的战利品吗?”
爱德华——莫奇罗宾当年亲自挑选的孩子,也由莫奇亲自教导。而忘言嘛
“小子,我这辈子都记得你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红线总是气鼓鼓地抱怨,“竟然只有一个字——切!”
“因为如果那是我再不出声,你就要给我起名字叫‘珍珠’了!”忘言一反常态地跳脚,“起的那都是什么名字啊!海王子、珍珠、还珠”
红线捂住嘴笑得浑身发抖,不错,忘言就是用“大海的王子”换回来的那个孩子,从死亡线上挣扎回来的他,清醒后却忘记了一切有关自己的前尘往事。
岁岁年年,日日月月,不知不觉间流年已经抛却了八载。当年的两个孩子已经长大,身体如青竹一般,好似一夜之间就拔高,而容貌就如初春的花蕾一般,生气勃勃。
二十岁的红线依然是短短头发,有着桃子一样的鼓鼓的脸蛋,圆圆的眼睛总是闪着狡黠的光芒;她总是喜欢带上一副黑框眼镜,让人一眼望上去感到雌雄莫辨,伴着她那一米六四的身材,看起来就像一个可爱的高中小男生。
而忘言却越发向一只小狐狸的方向发展,他有着细长迷人的丹凤眼,总喜欢眯着将眼底的光彩小心收藏;他有着白面小包子一般的脸蛋和可爱的笑容,但对于外人却懒于微笑;他的头发是乌黑的,柔顺服帖,常常让人误以为那就是他的性格——可是红线知道,这小家伙会在你疏于防范的时候,露出獠牙吓上你一跳。他今年虽然只有十六岁,却有一丝少年老成的味道,他学会的一切都是红线教出来的,可就算是在熟悉的人面前,人们也往往会忘记红线要比他大的这个事实。
“高烧,折磨,对于一个八岁的孩子来说实在槽糕了,他身上所背负的一定是可怕的往事。”J偶尔会叹息着对红线说,“忘记了也好,谁说忘却不是神的恩赐?”但他随后又会接着说:“小姐真的相信他失忆?这可不是电视剧。那孩子可不像是”
“‘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我为他起这个名字就是想告诉他,最宝贵的东西,都在心里埋藏,不一定要别人倾诉才能证明它们的存在。而且就算他是装的又如何?每个人心中都有不像被别人提到的过往,那是我们的底线。就算他会给我带来麻烦或是不可预测的未来,我也绝不会为这些而忧虑,因为从决定救下他的那一刻起,我就已经有了准备,这是我选择的路,所以我绝不后悔。
我唯一忐忑的,就是把他拖进我的世界。”
【2】
“这一次的工作是什么?”红线问J。
“人骨笛。”J将图片给两人看,“藏传佛教中的法器,藏语称‘罡洞’。长约30厘米,相传是用十六岁少女的小腿骨制成,两端包银,上面还镶宝石,据说这种法器吹起来声音尖利刺耳。”
“听起来真恐怖!”忘言绷起包子脸。
“就像天主教视死亡为神圣的是,死后将尸身献给上帝以象征无上的赞美一般,藏传佛教也认为灵魂是永恒的。”红线表情肃然,“他们认为一旦灵魂由于死亡而脱离了身体,身体便形同于石块、土木之类没有生命的物质。而这些法器所用的骨头都是人死后被僧人送到天葬厂时,按照严格的密教规定举行隆重的天葬仪式后留取的。如今制作人骨法器这种事情已经消失了,而遗留下来的法器都变成了文物,成为了密宗修炼者和工艺品收藏家追求的珍品,因此价格不菲。”
“是吗?可是无论用怎样的理论来武装,对于这些用人的骨骼做成的东西,我还是感到不舒服。”
“不错,我也一样。”红线伸手搂住忘言的肩膀拍了拍,“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尘归尘,土归土,去去留留,不带尘埃才是。”
“骨笛的拥有者是个尼泊尔人,我们的雇主正是多次向他购买未果才向老爷下了订单。”J说道,“首期款已付,我们自然要拿钱办事。”
“姐,我们这一次要怎么做?”
“狸猫换太子。”
“我前天在网上向一家在骚河区的骨制品工艺店订做了一个仿制品,用它把真的换掉。像人骨笛这种东西,寻常人也不会闲来没事拿出来吹奏吧!待到主人真的发现有问题,事情大概都过去许久了。不过那店主也真有意思,他竟然问我订做骨笛要做什么。”
“姐,你怎么回答他的?”
“我说要为神吹奏圣歌啊!”
“姐你说假话都不打草稿,你只信奉‘睡觉(教)’,还神呢”忘言不无挪揄,“不过用仿制品替换这一手是不是多此一举啊,为什么不像先生一般留朵梅花或者预告函什么的,然后再直接下手?多拉风啊!”
“亲爱的,做人要低调,做贼更要低调。至于父亲为什么要留梅花——”红线的脸像是吃了青柠檬一样扭曲了一秒后恢复原状,“那是因为从前他在中国城听了一个关于贼的中国古代故事,然后他认为那个贼很风雅,所以至于预告函,亲爱的,那是你动画片和漫画看多了,只有嫌麻烦不够多,希望警察跟着自己屁股跑的家伙才把自己要做的事情广而告之,像你姐姐这种内涵深厚的人当然还是选择低调!”
“我懂了,姐,我也知道你对先生的评价了。”忘言忍俊不禁,包子脸笑得皮薄褶足,“我恰好出门,顺便把仿制品取回来,姐就在家好好享用低调人生吧。”
“好孩子,你深得我心,记得要先换一张皮再出门。”
“姐,你能不能不要总是把化装术讲得就像恐怖电影一样!”
【3】
忘言回来的时候表情有些奇怪,他用戴着手套的手小心翼翼地将骨笛递给红线。
“骨制品的表面一般都会处理得很光滑或是涂上明漆,你要把老板的指纹也清理干净,不要留下麻烦。”红线在看书,所以看都没看就吩咐道。
“这个我自然知道,姐,我找你可不是为了这事。”忘言用指尖点点骨头,“骨制品商店的原材料是动物骨、塑胶或是骨粉石膏的合成品,可是这根骨头——你觉得它像动物的骨头吗?”
这句话成功地把红线从书里拉了出来,她接过那支骨笛,观察了一会儿,蹙起了眉头。
“这骨笛的确是严格按照我要求的尺寸样式做成的,原料是真骨。但重量有些重,颜色也太新鲜了些,应该是新骨。我们要替换的骨笛是上百年的旧骨,骨的重量一定会轻,这样的仿制品如果遇到细心的人定然会露出破绽,不过在如此仓促的时间内,仿制品能做到这种程度已经不错了。”
随即她将骨笛递给了忘言,“但问题在于人骨与兽骨有很大差别,用任何一种动物骨骼代替都不太可能有如此合适的。为了保险起见,我们还是做个切片观察一下吧。”
“人骨的哈佛氏管形态规则,多作圆形,管径大而数目较少,骨板层排列显著。兽骨的哈佛氏管形态不规则,多作长圆形,管径小而数目较多,骨板层排列不显著。”忘言将显微镜推给红线,“姐,毫无疑问,我们中奖了——这是人骨。而且骨中的油脂还没有消散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