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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服的上诉案件,以及对某些具有部分司法权的行政机构的裁决不服的上诉案件。尽管有些案件会经这里上诉至最高法院,但对大多数案件而言,这里既是一个上诉审级,又是最终审级。上诉法院法官是经参议院批准后由总统任命的,并且终身任职,每一巡回区根据案件量的不同,配备4至23名常任法官。通常审理案件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但也可由全院法官进行满席(en bane)听审,单个法官只能就程序事项进行裁决。
首席政府律师(Solicitor General):多数学者将Solicitor General翻译为“司法部副部长”,从地位上看,首席政府律师确实相当于美国司法部第三把手,地位仅次于司法部长与司法部常务副部长(Deputy Attorney General),但从职能上看,首席政府律师与通常意义上的司法部副部长有很大差别,该职位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审议同意后方被任命,主要职责是在涉及美国国家利益的案件中,代表联邦行政分支出庭,并参加言词辩论(尤其是在联邦最螅ㄔ海龆钚姓种Ф阅男┌讣μ岢錾纤撸喽阶罡叻ㄔ喊炖砩婕傲钚姓种У氖孪畹龋虼耍浞胛笆紫墒Α备非小�
最高法院一共有9名大法官,裁决一个案件的法定人数是6名成员,达到这一法定人数并不难。不过,由于空缺、生病或可能因利益冲突而回避等情形,案件有时在少于9名大法官的情况下作出裁决。最高法院的裁决由简单多数投票通过。如果只有8位或6位大法官投票,出现平票时,下级法院的判决可予以维持。由于大法官要么属于保守派,要么属于自由派,其司法立场十分明显,投票结果一般可以预测,但起决定作用的多数是那些投票立场犹疑不定的中间温和派大法官,如早期的鲍威尔,后来的奥康纳,以及现在的肯尼迪。
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是联邦12个巡回上诉法院中的一个,属于单列的巡回法院,该法院一大半案件来自联邦行政机构。
1987年7月1日,里根宣布了对博克的提名,他在声明中说:“博克法官被广泛认为是司法节制最突出、智识上最强有力的倡导者,他和我都认为,法官的个人偏好和价值不应该参与到他们对宪法的解释中来。司法节制的指导原则认为,立法是立法机关的事,法院的职能是解释法律。”
伊朗门事件(Iranm Affair):是美国向伊朗秘密出售武器一事被揭露后,导致里根行政分支出现严重政治危机的事件。1985年以来,贝鲁特接连发生美国人被绑架事件。根据美国和以色列掌握的情况,绑架均系“真主党”所为。该党与伊朗关系密切。以色列建议美国通过伊朗影响黎巴嫩的什叶派组织。认为伊朗当时亟需美制“陶”式反坦克导弹和“霍克”防空导弹以对付伊拉克装甲车和空中优势。此后美国和伊朗便开始秘密接触进行武器交换人质的交易。1986年11月2日,黎巴嫩《船桅》周刊披露了麦克法兰秘密访伊和运送武器事件。11月4日,伊朗议长拉夫桑贾尼公开证实,美伊秘密交易武器就此败露。事发后美国国内哗然,里根的声望急剧下降。11月25日,美司法部调查发现,国家安全委员会违反国会禁令,把售伊武器所得部分款项秘密转用于资助尼加拉瓜反政府军。里根立即声称对此一无所知,并不得不接受国家安全事务助理波因德克斯特的辞职,并将国家安全委员会高级官员诺思革职。此后总统特别调査委员会进行了 3个月的调查,参、众两院特别调查委员会也举行了联合听证会,其间里根态度不得不由公开否认走向承认是“一个错误”,并不再坚持“毫不知情”,还让贝克取代里甘任白宫幕僚长,撤回了对与事件有牵连的中央情报局副局长盖茨的任命。虽然里根最后渡过了危机,但11月18日国会特别调查委员会公布的“伊朗门事件”调查报告还是认为总统应对事件承担最后的责任。1989年7月,伊朗门事件核心人物诺思被判刑。1990年6 月,波因德克斯特也被判定有罪。
里根发表声明54分钟后,参议院司法委员会成员、参议员爱德华·肯尼迪发表了反对博克提名的全国电视讲话,他说:“罗伯特·博克的美国是这样一片土地,妇女被迫去穷街陋巷偷偷堕胎,黑人要在被隔离的角落吃午饭,流氓警察会在半夜突然闯进公民家中搜查,学校里不能教授进化论,作家和艺术家要受政府突发奇想的审査,联邦法院的大门将对千百万公民关闭,对他们来说,司法机关是个人权利的惟一保护着,而个人权利则是我们民主制度的核心。”
《民权法案;K Civil Right Act):美国国会1秘6年南北战争结束时通过的一项法律,授予包括黑人奴隶在内的所有出生于美国的人以公民资格。
白宫除了总统、副总统、第一夫人等之外,工作人员包括Staffs和Households。sStaff传统译作“助手”。但这样容易与Assisum和Aide混淆,实际应译作“幕僚”,这样也符合中国的传统意义。白宫幕僚可分为四个等级:总统助理(Assistant to the President)级、总统副助理(Deputy Assistant to the President)级、总统特别助理(Special Assistant to the President)级和其他幕僚。白宫的中、高级幕僚往往都要带总统的助理衔,来表明他们的等级。幕僚负责人一般被称为白宫幕僚长(Chief of Staff to the President) ’通常为内阁成员,国内也有人将其译作白宫办公厅主任,但实际上根本没有白官办公厅这一机构。如年在“特工门”事件中扬名的利比(Libby),正式官职为总统助理兼副总统幕僚长(Assistant to the President and Chief of Staff to the Vice President)。总统法律顾问(Counsel to the President)、总统顾问(Counselor to the President)和总统高级顾问(Senior Advisor to the President)属于总统助理级,一般不带助理衔。对总统幕僚感兴趣的读者,可参看美国电视连续剧《白宫群英》(West Wing)),该剧相当生动地反映了美国政界与白宫内部的政治生态,以及白宫幕僚们的工作状况。
瑟古德·马歇尔(Thurgood Marshall):美国第一位黑人大法官,来自纽约州,1967年由林登。约翰逊总统任命为最高法院大法官,1991年离任。
第2章 善恶之争
政治选举意味着行政与立法分支的调整,但司法分支,尤其是最高法院,并不因选举更替而受影响。每年十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依序从红色幕帘后踱出的大法官们,基本上还是去年那些面孔,翌年十月也未必有所改变。最高法院的特质,更大程度上在于其恒久连续,而非不断改变。但是,某些特定时刻,新秩序的开启难免会令最高法院走向分裂。1991年的秋天就是这么一个时刻。
转变的迹象不仅来自意识形态,也包括现实本身。最高法院历史上,很少存在这么一个四位离休大法官同时在世的时期。沃伦·E。伯格、刘易斯·F。鲍威尔、小威廉·J。布伦南和瑟古德·马歇尔仍不时造访最高法院,在这里,他们可以缅怀历史,感慨岁月无情,世事变迁。
前任首席大法官伯格于1986年离开法院。他最大的能耐就是善于激怒自己的同僚,即使在退休之后也不例外。离开最高法院后,他出任美国宪法两百周年庆典委员会主席,与繁琐不堪的司法工作相比,他显然更乐意在聚光灯下显摆。(不过,1987年的这次庆典被普遍忽视了,即使在法律界内部也如此。)更糟糕的是,伯格对官僚帝国式建筑的迷恋,导致他将坐落在联合车站附近一处荒凉地段的联邦司法中心,弄成了一座超大型建筑。本来,作为一项传统,最高法院会在院内为每位退休大法官保留一个房间。而伯格却在司法地位本来就含混不清的联邦司法中心,直接为退休大法官备好了新房间。伯格事先根本就没有征求过其他大法官的意见,看看人家对于搬出卡斯·吉尔伯特设计的那座宏伟建筑有无兴趣。事实上,根本没人愿意搬出来。
鲍威尔是位典型的维吉尼亚绅士,这位中间派大法官决定了许多重大判决的结果,至今仍深受爱戴,机具社会影响力。1986年,也就是他退休前一年,鲍威尔在鲍尔斯诉哈德威克案(Bowersv。Hardwick)中投下了决定性一票,该判决支持乔治亚州将男同性恋基于相互同意发生的鸡奸行为规定为犯罪。由拜伦·R。怀特撰写的法院意见,对男同性恋性行为应受宪法保护的观点表现出近乎粗暴的轻蔑态度。但是,到了1990年,鲍威尔在某次讲演中向法学院听众坦陈,在该案中,自己加入判决多数方的行为“或许是错误的”。鲍威尔倾吐的心声,再次引发了人们围绕鲍尔斯案展开的广泛争论。或许,这也意味着他的爱徒奥康纳大法官,在做出类似选择时,也曾有过同样的内心困惑。
伯格与鲍威尔重返最高法院时,很少引起公众注意,但布伦南每次回来却总能招来大堆人围观。尽管最高法院不限任期,但并不是每名大法官都能在这里工作30年以上。那些早已被人们遗忘的大法官们,如詹姆斯·M。韦恩(JamesM。Wayne,在最高法院工作32年)、萨缪尔·纳尔逊(SamuelNelson,27年),以及罗伯特·格里尔(RobertGrier,24年)的遭遇,极好地阐明了一个道理:资历丰厚者一样可能默默无闻。不过,布伦南在最高法院三十四年的任期,却极尽辉煌之能事。他在贝克诉卡尔案(Bakev。Carr)中的意见最终确立了“一人一票”原则;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拓展了宪法第一修正案对媒体舆论的保护;他在艾森斯塔特诉贝尔德案(Eisenstadtv。Baird)中的意见使得罗伊诉韦德案的结果成为必然。除了判决意见,布伦南在其它方面也无与伦比,他在最高法院扮演着投票操控者的角色,之所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