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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余蝶珍只是笑她,也有点微微不开心,书上定义,那叫吃醋。
星期五的夜晚,余蝶珍刚走出校门,就被郑哲希拦住了。余蝶珍今天穿的是孔雀绿的长裙,白色的雪纺衫,头发却扎了起来,本该显得文静又有因这样而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像是一朵花少了绿叶,而突兀。郑哲希下意识地皱下眉头,但还是将自行车推到她面前。
余蝶珍一愣,道:〃这儿是校门口……”
郑哲希撇撇嘴:〃看看你,再看看我,没有一点像中学生的。〃他指指余蝶珍,又指指自己身上穿的白衬衫和棕色休闲中裤,黑色的匡威布鞋,推着一辆白色的自行车他还真是爱白色爱得彻底啊。
〃什么叫不像中学生?我这是江秀贤买来送给我的,说什么是成人礼之前的序幕。〃余蝶珍嗔道,脸微红,郑哲希不说什么,拍拍自行车后座,道:〃来吧,今晚我送你。”
余蝶珍深知他脾气,是不能拒绝他决定的事情的。她坐上后座,后座上垫了一块海绵,软软的。郑哲希坐好,蹬了一脚,自行车摇摇晃晃地开上了马路的自行车道。
风凉凉的,夜也凉凉的。
余蝶珍感受车呼啸而过的热气,街灯橘黄美丽的光晕,以及面前被风鼓起的白衬衫与自己被撩动的裙摆。
的确,哪有一点像被可爱的洪水猛兽围困的中学生,倒似自由的二十出头的年轻人。
年轻恋人。
忽然一个急转弯,重心没稳住,吓得她伸手抱住了面前的郑哲希,余蝶珍把他整个腰都抱住了,叫人有些尴尬。她连忙松开了手,郑哲希轻声开口:〃你真是那么喜欢绑头发?〃余蝶珍不解此问,他又道,〃我比较喜欢你洗过头后微湿的长发。”
〃为什么?〃余蝶珍的头发估计也是全年级最标准之一了,光额,马尾,既普通又没新意。虽说马尾代表青春,可青春中又不应只留马尾,少女们都应该去折腾头发。可是从什么时候扎头发呢?余蝶珍想着,似乎是夏日间凌少杰抓起自己的头发,那一阵清凉让自己决意无论何时都绑起头发,那时候的橡皮筋,也不知去向了。
郑哲希喜欢那样的她,因为那时候的她透露着一股莫名的魔力,吸引着男生的眼球,总不由自主向她看去,一看就荒废一节晚自修。
〃没有什么,你愿意给头发松绑吗?就现在。〃郑哲希回不了头,也看不了,余蝶珍不知道他究竟在想些什么,但她还是将橡皮筋从头上拿下。
黑丝倾泄而下,随风飘动,撩动少女的脖颈,有点痒,可不知为何,那似乎像是给自己松了绑,无限的轻松,夜风吹来,也不会感到热。她很惊奇,原来是没什么区别的,即使绑起头发,还是会热,即使放下头发,风还是会朝着自己来。
她将手臂环在他腰上,头靠了上去,闭上眼睛。
从何时,竞争对手成了爱的人。
她在意起他的衣着,成绩,平日所做,竞赛得的奖,身边的同学,新交的朋友,闭眼睁眼,微笑与失落,她都默默细数收进眼里。
下课她拉着同学到处闲逛,希望会看见他的身影,不知道这心跳是否来得有些迟,但它确实是跳了。
随着缓缓停车,余蝶珍轻轻送了手,下车。
郑哲希也下了车,将自行车稳住,他的眼睛看着余蝶珍的眼,街灯把眼睛照得一闪一闪的,此刻才懂得为何总说天上的星星像眼睛。原来都是曾如此般看过少女的眼睛,清澈美丽。那闪动的光芒似心中那簇火苗,一点既燃。
〃余蝶珍,你真的不想做我女朋友吗?〃郑哲希一脸埋怨,令余蝶珍发笑,〃我们都已经亲过了耶。”
她又回想起那天郑哲希,以及突然间的吻,她一直想不通为何当时不立即推开他,而是让他占便宜占了这么久。
虽然现在他凑过来时候她都会有脸红心跳的感受。少女情怀的到来,她害怕过火就让整个人生都毁了她努力了十八年。
人外有人 美与何人说 3
余蝶珍笑道:〃等高考完之后吧,看你的表现啰,我感觉大学的时候会有很多人追我的,一不小心嫁到美国啊,法国啊,澳大利亚啊我就把我爸妈也移民过去就不回来了。〃她蹦跳着,提着长裙的裙摆,头发在身后荡漾,倩影消失在楼道之后。
〃自恋!〃许久,郑哲希憋出这句话,忿忿道,〃你肯定嫁给中国人,还是姓郑的!”
他跨上自行车,消失在夜色之中,而少女趴在阳台上目送他的离开,她转身看见漆黑一片的屋子,突然就哭了。
夜色漫漫,躲在被中给自己最好的朋友打电话,江秀贤惊慌失措地赶到她家,看到余蝶珍穿着自己送的裙子,却哭得稀里哗啦,江秀贤意识到了她不再是一个要强的女强人了,有什么让她想要去依靠。
江秀贤把她轻轻抱着,让她靠在自己肩上,不断取笑她,〃余蝶珍终于肯谈恋爱了。”
这次她没有反驳,没有嗔怒。
〃你和他本身就是天造地设。”
这是江秀贤早早就下的定论,也是余蝶珍害怕的原因。他过于完美,连自己都惧怕是否如他人所言。也许在郑哲希眼里,喜欢并且爱着的人,都是美丽的,即使她再不堪,也愿意张开双臂,任她在自己的港湾中哭泣。
他会一直一直对自己的好的。余蝶珍想。
第二天,余蝶珍换了手机号码,除了父母还有江秀贤与郑哲希知道。反正联络的人也不多,在学校她也比较沉默,没有人会像他们一样频繁地打她电话,这也便成了亲密的人中的秘密。
她想着凌少杰本该不存在于她的世界。狠狠地将他从自己的心中驱逐出去,把心夺了回来,是该成为一个成功的人,才对得住郑哲希为她而留,视她为未来。
一切都该结束了。
橡皮筋被摘下,黑发在夏风中飘扬,青春到来,仍未离去,也许该抓紧时间,努力学习。
是夜,白衣少年渐隐于花丛中。
郑哲希没有换相机,依旧是那部凌少杰还回来的相机,有些磨损。
余蝶珍看他朝蔚蓝如洗的天空拍了一张照片,嘴角还伴着微笑,她喜欢看他认真的样子,此刻又是如此认真。
〃为什么不换单反?〃她问道,像他这样的人为什么还会用旧的数码相机这么多年呢?郑哲希抹了一把汗,与手背的汗混为一体,他对余蝶珍说,〃嗯,它是又老又旧,可是用它拍出来的东西很漂亮。暑假认识了一个海南的女生,她住在海边耶,我们每天都交换照片,但是现在要补课了,只能等每星期六晚上才能交换,我现在拍的到时候都要精选出来送给人家。”
余蝶珍没有说话,在他身边静静地走。
郑哲希继续道:〃你见过海吗?她家那儿的海浪白花花的,金色的沙滩,椰树,冲浪板,五彩斑斓的沙滩裤,还有……”
余蝶珍瞪了他一眼,道:〃身材火辣的比基尼美女。”
郑哲希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将手中的相机抬手对准树上的一直不知名小虫,他总能发现一些常人无法发现的细致的东西,拉近距离调好微距,小虫身上的毛与褶皱都一清二楚,他始终是笑着的,认真且自信。
可这认真却是为了送一个素未蒙面的女子的交换礼物。
余蝶珍不禁难受了,这认真得真想哭。
少年洁白的校服慈刺目,十月的气息也逼近了,不久树叶就会枯萎掉落,少年的笑依旧留在唇齿边,弯曲,褪去稚气的头发换上清爽的平头,在她眼里他竟多了一份成熟,她开始想,他的气息是否还和初吻那夜一样,让习惯冷静的她慌了手脚,忘记推开他。
没有书中描述的糖果甜,只是一种本身以外侵入者的感觉,给十五岁的她的心里烙下印记。
酥麻的触感停留在唇齿之间,余蝶珍舔舔嘴唇,仿佛还在昨日。
余蝶珍心里的问题终于出来了:〃郑哲希,为什么你喜欢白色的衣服?”
郑哲希关掉相机,定定地看着她,许久,道:〃因为穿白色显胖,这样就衬得你没这么胖了。”
这样的话语竟也可以泛起阵阵温情。
〃对了,高考完后,跟我去看海吧。”
余蝶珍摇摇头,马尾在头后如波浪摇摆,道:〃你看你的比基尼美女,我待在家里防晒。”
郑哲希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哦,原来是在吃醋。”
余蝶珍被人一语道破,嗔道:〃是啊是啊,郑大人火眼金睛明察秋毫,草民深感怒与屈,恳请大人替草民伸冤,以平草民内心之火!”
郑哲希抿嘴忍笑,道:〃好好,本官定会为你审查明细,报答什么的,只要你接受我的聘礼嫁到我家来,给我生一个儿子,顺便偕老,就行了。”
〃草民非正室可不嫁。〃余蝶珍别着脸偷偷瞥着他,郑哲希慌了,〃哪儿不是正的?本官还未娶妻呢!”
余蝶珍看着他认真的眼睛,回想起每年他都会问的一个问题,问道:〃你准备好和我谈恋爱了吗?〃而郑哲希既惊又喜。
风吹过,汗蒸发,是格外清凉。〃你肯定是没有准备好的,我给你一年的时间,如果大学时候我们能在一起,那就真的在一起吧。〃少女的声音穿透少年的耳,如铃,如流水,如欢笑,如叹息,如希望,亦如花开。余蝶珍在他发愣之际笑着离去,树底下只剩少年寂寥的身影,他漆黑的眸中是烈火,燃烧他的整片天空。
18岁的少年,干净不失成熟。
连工作后的余蝶珍,最常回忆的也是那年的他。
郑哲希看着手中的相机,翻看着旧时的照片。体育课完后少女汗湿衣衫的回眸一笑,飞扬的半湿头发,宽大的蓝白校服,偶尔与同学一起靠着小卖部前的栏杆,吃着雪糕满足自己的小馋。从厚重的平刘海到光额的马尾长发,从花哨的碎花裙到文静的长裙。这台相机几乎记载了余蝶珍的五年时光,十三到十八的蜕变。
这是为什么当初凌少杰会还回来的原因,也是为什么郑哲希直至现在也不舍得抛弃的原因。
她是不会知道他每一次跟海南女孩分享照片时的照片中总有他的身影。他说:〃你看,Orange,这是我的女神,美吧?”
那也是至爱之人。
在她无意落进他的镜头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