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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已无旧少年-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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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话,所以她拿走了。

因为事情过得太久,她也忘记藏起来了,上一次她在收拾凌少杰遗物的时候郑哲希来帮忙,所以他也没在意,可是这次他看见了。

“太好了。”郑哲希似乎是松了一口气,“我还以为是尹佳珏喜欢这本书就偷偷地拿走了,还想该用什么办法才能找到她,我可是找了很久啊,在你这里的话,就放心多了。”

“这本书……很重要吗?”余蝶珍问。

郑哲希点点头,没有说原因,抱着两个大箱子离开,原因恐怕他不说,余蝶珍也是明白的。

谨献给他最爱的女孩呢。

余蝶珍跟着他下去关上了铁门,回来就再一次翻看了那本书。

可能吧,郑哲希也像纳兰性德一样,在感叹“人生若只如初见”吧。

余蝶珍将书盖在脸上,是一股很陈旧的书的味道。

初见的时候,她是怎样的呢?在凌少杰眼里,在郑哲希眼里。

连自己也说不清楚。

余蝶珍决定回一趟外婆的旧居。

初三之后她就再没有回过去,因为那时候看见凌少杰与乔爱雯如此相衬,相衬得她都无法接近,即使凌少杰说他并不爱乔爱雯,只是无法找到不在一起的理由,即使他说还记挂着她,还是那么喜欢她。

她觉得自己无法再重新踏上那片土地去一步,她已经不属于那个地方,她原本就不属于,那个地方只是她暂时的家,暂时得比较长时间罢了。

外婆的坟墓并不在那里,而是迁到和外公在一起,外公是烈士,有烈士墓园收留他,他的身边早已留了外婆的位置,外婆就没有在那个小山村里,而是在外公的身边。余蝶珍不知道外婆是否喜欢那个用水泥砌成的墓园,可是她内心还是感觉得到外婆和外公都应该葬身于大地,在泥土之中延续生命。

那个小山村就这样于余蝶珍切断了联系,外婆的旧居没有卖出去,谁会要一个破破烂烂的砖房呢?所以也就弃置在那里,可当余蝶珍想起时,她就会想起和郑哲希的那个初吻,然后就心里烦闷。

旧居是她对父母说要回去看看的一个藉口,父母同意了,让余蝶珍看看也好,因为有传闻说那一片土地即将要被开发成高速公路,到时候那里的村民都将迁移到城里,小山村也不复存在了。

虽然是传闻,可是她还是心存惋惜与害怕。

看完照片的第二个星期六,余蝶珍就让郑哲希载自己去小山村。

“为什么想去?”郑哲希是这样问她的。

“我想去看看凌少杰。”余蝶珍这样答。

郑哲希之后就没有说话了,小山村在他心里永远都是一个梗,因为那个地方是属于余蝶珍和凌少杰,不属于他,他使是外来的人,永远都不属于那个地方,就算那个地方有神明,也不会保佑他的那种外来的人,他浑身散发的,不是凌少杰的青草香。

郑哲希记得那里的路,他曾经就在余蝶珍的日记本所描述的场景而判断出这个地方,坐上来这里的班车,那时候的他并没有想过会在这里遇见在荷花池上哭泣的余蝶珍,他原本是想着独自一个人来这里,看一下她生长的地方,她那么日思夜想的地方,更好的了解她,没想到不仅仅是遇见她,还遇见了她那时候很想念的凌少杰,他们打了一架,郑哲希是为了余蝶珍,而他什么也不知道。

面对一个知道自己很多事的情敌,凌少杰是怎么做的呢?

也好像,他什么也没有做,凌少杰针对的只有余蝶珍本身,他并不会触碰余蝶珍的身边的人,他利用的只有余蝶珍对他年少时期的眷恋。

真聪明啊,会只针对本身的他。

当车驶入小山村的时候他们都惊呆了,小山村并不小,村口两边建起了三层的砖楼,村口被扩得很大,郑哲希的车可以安全的驶入,只是地不是水泥地,是高低不平的土地,飞起的尘把郑哲希的车包围了,他渐渐驶入,发现那个小学是彻底的不见了,建成了村委办事处。荷花池上尚有荷花,此时荷叶卷卷的,就像“小荷才露尖尖角”一样,相信过不久就要“接天莲叶无穷碧”了吧,可竟然有传闻要将这里填了,大抵是城市人才不会珍惜此处美景,因为他们早已没有了良辰。

驶过荷花池上的桥,郑哲希轻车熟路地去到余蝶珍外婆的旧居,就在门前停了下来。

“只有这里,才是没有变的一个地方。”郑哲希下车,看着旧居。

他虽不是在这里长大,可是却是在这个地方给过他勇气,让他吻了余蝶珍,他对这里,依旧充满了怀念,怀念那个时候的余蝶珍。

那个时候的她,让他心疼,又不能帮助,凌少杰在她心上的伤他完全不懂得如何治疗,他只获得了去亲吻余蝶珍的勇气,虽然那个时候他高烧得头晕目眩,但他永远记得那个唇上的触感。



 十年生死 若只如初见 2

“那年离开这里的时候,我就让保管钥匙的邻居把钥匙给我了。”余蝶珍从手袋里拿出一串钥匙,里面每一条都是她经常使用的,唯独只有外婆旧居的这一条,很久没有使用过,看起来表面锈迹斑斑,“幸好当时我拿走了。”余蝶珍指着邻居的家,已经没有人在了,窗户的玻璃碎了,从里面贴着的报纸也破了,看起来应该是没有人要了,可是门是半掩着,余蝶珍猜想应该是那些流浪汉把这里当作住所了。

她又看了看外婆的旧居,幸好没有人看上这里,里面的家具还在的呀。

她打开门,一阵霉味扑鼻而来,她赶紧掩鼻,用另外一只手挥起来,里面的桌椅被她用报纸遮盖住,报纸被老鼠啃舐得惨不忍睹,上面积了很厚很厚的一层灰,郑哲希走了进来,问她:“你打算怎么办?”

余蝶珍说:“清理一下吧,你车上有报纸吗?”

“用来擦车窗的报纸还是有的,不知道够不够。”

“我想在这里待两天。”余蝶珍转过身,看着郑哲希,“你可以回去了,到时候我叫你来接我吧。”

“还不如我也在这里待两天,你忘记了我星期六日都是宝贵的假期呀。”郑哲希说道,余蝶珍不是一周五天的工作,而是自主经营,从来就没有假期可言,或许因为来这里,她又让那个管帐本的服务员加班了。

“在这里的时候,不想看见你。”余蝶珍说。

郑哲希扯下沙发上的报纸,尘满天飞扬,余蝶珍赶紧掩鼻,眼睛也被尘得出泪水,她怒道:“你有病啊!”

郑哲希说:“在那个时候,我的确是有病,还病得不轻。”

余蝶珍知道他指的是什么时候,在这间屋子里他和她发生过的最让她深刻的一件事就是他趁着发烧夺取她的初吻,她至今想起来都面红耳赤。

“随便你了!”她瞪他一眼,去轻轻地拉开报纸避免尘满天飞扬,即使是用报纸盖住了,那些桌椅还是沾上了尘,余蝶珍去房间找到了一条抹布,又去后院找到了水龙头,水龙头很久没有用过了,扭转的头已经生锈,她扭了很久都没有扭动,手也发痛,郑哲希过来帮她扭开,然后刚喷出来的水还是黄色的泥水,过了一会儿才清澈起来。

“幸好还有水。”余蝶珍想起来,她之前就是在这个后院里,用着这个水龙头里出的水,外婆替她洗头,那时候是夏天,她又不喜欢被外婆压着来洗头,因为那样总是很累,但是外婆很固执,所以她只能从命,外婆给她洗头的时候是没有用洗发水的,用的是山里摘来的皂角,所以她的头发才那么发黑发亮,发质很好。

有时候有路过的村民看到余蝶珍就会说如果我家妹子有那么听话好好用皂角洗头,肯定能嫁到城里去。余蝶珍总是很害羞别人看着自己洗头,有些村民还会拉着自己家的女孩过来看她洗头,她真不能理解他们,在那之前,她都是用花洒还有香喷喷的洗发水来给自己的头发增添香味,似乎妈妈喜欢那个味道。

如今皂角何处寻?她不知道外婆是从哪里找到的那些皂角,但是似乎村里的老人都知道皂角在哪里,她这一代的都淡忘了那个地方。

擦拭着那些木制的桌椅,都要被老鼠吃烂了呀,桌脚奥凸不平,余蝶珍拿了一张报纸垫着,说道:“如果一直没有人回来,这里会是什么样子呢?”

“看过一辑关于如果人类消失的纪录片,估计到最后桌子被吃光,屋子倒塌杂草横长,风化后就什么也不留下了。”郑哲希说,桌椅已经擦干净了,他在擦着那些房间的门,门角也被咬出了一个洞,老鼠真是猖狂得一点儿也不手下留情。

他推开门,里面没有变化,一张床,一张梳妆台,一个窗。窗被报纸包得严严实实的,但是报纸上破了几个洞,光透过那几个洞照射进来,郑哲希看见了漂浮在空中的尘,似乎是因为他的开门而造成的四处飞舞。

“要你一起搞卫生,真不好意思。”余蝶珍说,拿了一把扫把进来,把拖把递给了他让他去弄湿,她闯进房间,撕下窗上的报纸,阳光全部都跑了进来,晒在她的身上,窗其实是没有玻璃的,只有个形状在,平日只不过是将塑料薄膜贴在一条一条当作防盗网的铁棍上,现在没有了薄膜,只留下锈迹斑斑的铁棍。

余蝶珍也把包在梳妆台镜子上的报纸撕去,镜子比较干净,她清楚地看到自己的衣角沾了一点灰,她给梳妆台擦去灰尘,在梳妆台下的空隙拿出里面的一张椅子,擦了擦,就坐了上去,她看见镜子里的自己,头发因为要搞卫生而绑起来,她想起了那时候笨手笨脚地给自己绑头发的情景,她出了神,坐在这的感觉仿佛外婆还在身后给她梳着头。

“你很喜欢这里吧。”郑哲希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她的身后,在她看着自己的时候也同样看着她,“真想看看那时候的你,可惜呀你真的不太喜欢照相。”郑哲希没有见过小时候的余蝶珍,她也从来没有拿照片出来分享,以前初中的时候班主任让大家都拿一张自己的小时候的照片回来,郑哲希有一张骑马的照片,被全班女生笑了一个遍,当他想去看余蝶珍的照片的时候,余蝶珍告诉他她只拿了一张小学毕业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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