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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主义嗔-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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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一段时间,荔云发现窗外的墙角总是站着一对人,然后听见了林雁熟悉的笑声。过了很久,荔云关了灯准备睡觉的时候,林雁在楼道里哼着歌跑上来,身上带着清凉的霜露夜气。
  她对了镜子左右照了一遍,欢天喜地爬上床。荔云有一回半夜醒来,发现林雁还没睡,打着手电筒写信,每写几个字就咯咯轻笑。荔云不敢转身,一直等到对面床上的亮光熄灭的时候,才动了动有些僵硬的腰肢。
  林雁大部分时间是不和荔云说话的,心情好的时候也难得说几句,最多报以浅浅一笑,培苗小学的两位女教师一直处于这种貌和心离的状态。荔云对沈建良说最好不要来宿舍找她,来多了反映不好。沈建良反复追问,她才解释说,我不是怕她,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她当我不存在,我也只当她是空气。
  
绿腰(2)
沈建良是在东风照相馆见到林雁的。那天快要下班了,窗外正在下大雨,当他走到楼道拐角,一个女孩飞快地跑进门厅,一边抖落手中的花雨伞。沈建良告诉她,下班了,明天再来吧。女孩急得红了眼圈,师傅求求你给照一张吧,我只照一张,女孩说。或许是这个女孩焦急的神情让人起了恻隐之心,沈建把她带到了摄影棚,女孩在服装柜翻找了半天,最后失神地问沈建良,那件蒙古袍子呢?我想拍蒙古姑娘。沈建良记得那件蒙古族服装掉了许多缀珠,送去修补了,他说,你还是穿你自己的吧,再晚就要关门了。女孩的眼眶滚出了一串泪珠,头也不回地跑下了楼。沈建良关了灯,离去的时候,他看见女孩的那把雨伞倚靠在墙角,冷雨天肃白的光照过来,像一束透青的高砂百合。
  荔云第一次发现林雁没吃晚饭就上床睡觉了,第二天在四年级门前的过道上碰到她,眼睛红红的,抱着一叠教材擦身而过。
  荔云在围墙外面看到的与林雁站在一起的青年男子于扬,是群艺馆的创作员,他苍白的面庞和手指,让林雁觉得和世界著名的音乐家如出一辙。不过这是林雁从前的感觉了。
  于扬很想打自己的耳光,他想,也许这就是自作自受。林雁像个怀有某种特殊癖好的街道妇女,时刻窥探他的一举一动,她一天至少往于扬的住所跑一趟,有时是早上,有时是中午,有时于扬已经睡了,林雁在门外敲了几声说,我知道你已经睡了,我只不过想看看你是不是已经睡了。有一段时间,于扬看见林雁就想拔腿而逃,寒冷的冬夜,他光着两只脚跳到门边,把一床被子按在门框上,然后直到林雁的脚步声消失在外面。那段时间,于扬落下了一个东张西望的毛病。
  林雁说,于扬你应该写一百首歌送给我。林雁说,于扬你为什么不写一百首歌送给我?林雁说,难道你不应该写一百歌首歌送给我?说这些话的时候,于扬正在编配一器乐小品,林雁坐在身后,她每说一句话,就踢一下于扬的凳子。于扬觉得快要精神分裂,他抓过一把定音小号,嘟的吹了一声,然后把林雁赶出了房间。过了几分钟,门外哔哔剥剥敲了几下,林雁说,于扬,我快冻坏了,我的两只脚都快冻没了。
  这一次,林雁再也没有说话,安静地独坐一隅,十个指头看来看去,没有出声。于扬喘了口气,但是空气中有种异样的不安全,他害怕林雁会就此变成一匹猫从窗口跃出去。于扬不停地回头去看那个角落,有时林雁在打呵欠,有时抱着膝盖一动不动,当他再一次回头去看的时候,林雁正捧着一帧照片抑声啜泣。林雁哑着喉咙质问,这个小狐狸我认识的,什么时候她变成蒙古姑娘跑到你这里来了?于扬匆匆看了一眼照片,茫然地看到一位打扮成少数民族的陌生女孩在林雁的手指间变成了一堆黑白纸屑。林雁在于扬的胳膊上留下了三道鲜红的指甲痕印之后,摔门而去。群艺馆的同事第二天看见于扬就暧昧微笑,他们模仿林雁的腔调说,于扬啊,我的脚快冻没了,于扬啊,我的手快冻没了!于扬敷衍地笑了笑,他的笑声空洞而苍白,像随风飞起的树叶,无力地滑翔了片刻。
  荔云婚后搬出了宿舍,然后她怀孕了,脸上长满了淡褐色的妊娠斑,当秋天来临的时候,荔云休了长假。当人们偶尔注视到她臃肿的腹部,发觉荔云和寻常街道少妇没有太大的区别,她们步履沉滞,过于宽大的男式军裤匆匆掩饰着昔日细巧柔软的腰肢。荔云很少上街,她常常把织了一半的毛衣拆了重来,时间太多,她过一天抵得别人一年。一个人的房间空旷静寂,楼道里飘荡着淡蓝的煤油气味,荔云幽幽端坐,浑身缟素,连眼睛也是白若四壁。荔云在孕期回了一次学校,去续假,她在洗衣池旁边看见了林雁和一群新来的女教师,她们的腰依旧纤弱轻盈,环绕着一缕春风。
  东风照相馆的摄影师沈建良现在是个已婚男人,身上带着轻微的一种叫作家庭的气味,他每天忙着给众多爱美的街道女孩留下青春纪念。当橱窗里的红颜绿鬓还没来得及褪色,又有一批照片取代了她们的位置。在下雨的天气,沈建良总是会想起那个再也没有回来取伞的女孩,现在流行背带工装裤配红纱巾了,拍新疆姑娘或者蒙古姑娘的女孩已日渐稀落。沈建良在照相馆门口看见了等他回家的荔云,自行车在中间缓缓推行,辚辚作响。荔云注意到他的衬衣很旧了,领口起了些毛结,心中小小的温柔感动。沈建良按一声车铃,是这个秋天的语言。
  荔云的孕期随着秋天的远去慢慢结束。沈建良现在骑在下班的路上,不是回家,他在十字路口拐上了通往医院的街道,远远的青砖墙上爬着藤科植物,彤红的叶子,向他飞来。一九八二年的冬天,荔云在这家医院产下了一名女婴,她从昏睡中醒来,第一眼看见了窗外的夜色,冬天的蓝黑,像婴儿温润的眼睛。
  
胭脂抽屉(1)
益民副食品店的女营业员小纨大部分时间坐在一堆国光苹果或者辽宁出产的梨子后面,手里翻弄着一张包装用的牛皮纸,然后叠成各种形状。这些折纸作品通常是一艘简易的驳船,小纨身边的脸盆里已经漂着三只这样的纸船了。搪瓷脸盆里盛着一些浑浊的食盐水,还有七八个削过皮的处理苹果。很长的一段时间,小纨拒绝任何一种水果,她总是异常敏锐地发现虫蛀和轻度腐败的部位,散发着令人厌恶的甜酸气味。益民副食品店的另一位营业员罗爱群正在织一件男式毛衣,她把一只脚翘在几包袋装香菇上面,神情甜蜜无限。
  黄昏是下班的人流带来的,匆匆的来匆匆的去,是急不可待的自行车铃声,是网袋里半斤疲倦的小白菜是阳台上不可挽留的一束光亮。小纨和罗爱群也是这人群中各自的一员,益民副食品店门前丢弃着一堆变质水果和几只被水浸烂的纸船,当小纨背上挎包准备告别的时候,她看见罗爱群飞快地往嘴里塞了一颗蜜渍香草橄榄。
  北大街的一壶春茶叶行现在转租给了一家石料铺,一页一页的青石板一直叠到沿街的走道上,父子二人经营祖传技艺,仿佛有些困钝了,灰扑扑的手,灰扑扑的膝盖,枕着一块初具雏形的墓碑瞌睡,脸上浮着泥白色的石粉颗粒。碑上是朱红未干的漆字,雕着轻飘丰盈的云卷如意,永远停留在淡青的天垠,一动不动,等待靠近的亡魂。石料铺的楼上住着小纨母女,除了细碎的脚步声,老石匠时常听到隐约的哭泣。通往楼道的那扇门,在石料铺搬来的第一天就已经被封锁了,现在成了石匠父子的记事本,上面注着无数死者的名讳、生辰与忌日,一条淡淡的粉笔线将生命的两端牵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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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纨的母亲是城南收购站的工人,她的工作是每天清洗一大堆的旧玻璃瓶。小纨的母亲总是戴着一只大号口罩,趴在水池边上飞快地旋动猪毛刷子,细心的人可以发现她的动作其实十分优雅,但是除了收购站的一群街道妇女,谁也没有过于注意到她的举止。小纨回到家的时候,屋子里暗着灯,空气中有种干燥的劣质香烟的味道,隔了许久,沙发上有人轻轻抽泣。从有记忆的那天起,小纨时常看见母亲毫不负责地将自己丢在沙发上,自怨自艾地叹息,沙发布上被烟灰灼出许多破洞,这个家和这家里的人,没有一样不是千疮百孔的。六岁那年,小纨独自跑到街上,迷了路,哭着哭着撞到一个身上,后来那个人送她回家,母亲看了一眼说,最好永远不要回来,我一个人落得个清静。小纨总是害怕和母亲独处一室,她突然巨大了许多倍,走到哪里碰到哪里,膝盖上的青淤红肿常常是旧伤未去又添新痕。小纨坐在自己的床上,低着头,鞋子与裤腿之间露出一截白色的卡普隆袜子,轻轻晃摆,像一对蝴蝶扑合着翅膀。不知道这样过多久,屋子里突然开了灯,母亲就站在门外看着小纨,手里拉着灯绳,然后听她说,你一个月几块工资交到我手里,雇我做佣人了?
  时光回到二十余年前,小纨的母亲曾是著名的街道美人,她的容貌让许多街道女孩又羡慕又嫉妒,她们常常聚在一起言语纷纷,最后女孩们得出一个结论,萱其实主要是皮肤好,一白遮百丑。不管这种结论中肯与否,小纨的母亲在那个时候的确是声名远播,她的一帧照片挂在了东风照相馆的橱窗里,双手托腮的拍照姿势,很快在街道女孩们当中风行一时。许多人路过东风照相馆总要指指点点说,这就是北大街的美人,不过她是个破鞋。
  茶叶行的女孩萱小的时候喜欢养金鱼,她一共养了四条金鱼,一对水泡眼,一对鹤顶红。萱常常跑到罗家街的金鱼店买鱼虫或者水草,有一天,金鱼店的罗老头对她招了招手,带着她穿过一条又窄又小的门道,然后两个人爬上了一间小阁楼。萱在阁楼上看见了一缸蓝紫色的珍稀金鱼,带着薄雾般的尾鳍悠悠滑过,仿若流云。罗老头把手压在萱的肩上,又冰又凉,手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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