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叹隙驹石火梦身-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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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界的几百年里,生活有滋有味,时时有乐趣,我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拘束,自由的舒展本性,似乎已经太久没有编织繁琐的发髻。也正是那时,我才真正全心全意的倚赖着丈夫,不知不觉间打开了心防。

在那次东西客栈门前的对话后,我才发觉原来做一个好妻子,并不需要自己的拼命努力,只要心中存了丈夫,自然而然便会为他着想。原来靠自己一个人的幻觉,真的不能足够。

可是啊,一旦把他放在了亲密的位置,许多以前忽略和不计较的东西,总是在脑海中徘徊不去。我时常想起新婚那夜丈夫述说故事时爱恋的眼神,想起他在清晨凝望窗外小雨时悠远的眼神。

一天,我们到达巫城。

丈夫说他曾经来过这里,这里有种叫水晶糕的小吃,特别美味。说着,便领我往一条幽深的弄堂进去,最后停在了一户人家门前。他失望的叹息,已经不在了啊。

最后我们一起打听到隔两条街有一家水晶铺子,里面的小吃风靡全城,一起去了那里。

水晶糕晶莹剔透,口感柔韧清爽,自有一种天然的香味。我十分喜欢,喝了一碗,又让小二上了两碗。

丈夫见我埋头猛吃,怀念的笑,就知道你会喜欢。

我开心的直点头,然后见到了他眼中的情绪。怀念吗,我低下头勺了一口水晶糕,香甜慢慢的晕开,慢慢衍变,化为苦涩。我还是没有忍住,问丈夫,仅仅因为我是白起,仅仅因为我的前身,所以你要自己爱我吗?

他吃了一惊,摇头,当然不是。

我接着问,如果我不是白起,而是另外的什么人,你会爱上我吗?

他笑,起儿,你就是起儿,这一点不会更改。

我抿唇,然后埋下头继续吃水晶糕。的确,是我自己钻牛角尖了,可是,为什么不说谎,为什么不哄哄我呢。

新婚那夜细听丈夫与我前身的故事,直觉自己处在一个悲哀的位置。可是用了审美的眼光看待,只觉出悲壮的美感,所以能尽本分,抱着他拍打他的肩膀放声大哭。如今,我心里钝刀割肉,难成言语。

我咽下最后一碗水晶糕,抬起头。夏天的正午,水晶铺子的门外,行人稀疏,阳光焦灼。

起身,穿上白色风衣,戴上连着风衣的帽子,我对丈夫说,我想自己去逛街,买一些小饰品。

他点点头,把行李提在手中,说,那么晚饭时,我们在城中心的有归客栈见吧。

 


  正文  7

左右卖便宜水果脂粉衣料的小摊贩们,因为天热的缘故,萎靡着精神,不肯吆喝,为大街更添了几分死气。

一个人在热辣的阳光下走着,些许孤单。

经过一家摆满皮革、麻布的小摊时,摊主忽然冲我招呼道,请随便看看。声音精神,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我寂寞的感伤被打散了,只好转头望向摊主。

他身材是巫城人特有的修长笔直,眉目粗犷,脸部轮廓普通平凡,却因大热天里难得的笑意而显得让人愉悦,左耳耳垂上明显的红色胎记也让整张脸生色不少。他正嗔怪的蹬我,使用熟人间的眼神。

我惊讶的眨眨眼,正准备相问,他已经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臂,心疼的说道,让你在家里待着,怎么不肯听话呢,前次刚中暑,就不知道好好爱惜身子吗?

我更惊讶的眨眼。他见我一脸迷惘,也有些惊疑不定,然后试探问,太平,你怎么啦?

也许您认错人了?我礼貌的出声询问。

他吓得立马甩掉我的手,脸色涨红,喃喃道,对不起。

很少见到能在街头摆摊却还那么容易脸红的人,我笑了,问,有人与我长得很像么?

他点点头说,我家的一个男孩与您长得一模一样。然后又觉得说错了话,急急摇头道,当然,我不是说您像男人,其实你们也只是五官很像,他肯定没有您的端庄大方。

我理解的点点头,选了一块素雅细密的麻布,买下,替着急的摊主解围。

走到街的尽头,我还是不安心。与我容貌相似之人,除了那人,还有谁?

我转身回到小摊,向摊主请教那个面貌与我相似之人的特征。

他露出愤愤的表情说,那个人呀,爱黏人,脾气又幼稚又懒,神经兮兮的,与姑娘那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我是眼拙了才认错的。

那人怎么可能黏人,那就定然不是了,我早料到将有失望的结果,也并未太伤心。那人怎么会住在如此平凡的地方,与如此平凡的人相处呢。我自嘲的笑笑,正要道别。他又接着说下去,姑娘您的红发光泽柔软,可是他却是满头的干枯白发……

我马上打断了他,问,他的发色是白色还是银色?

他呵呵笑,应该是银色,白色不是老人的头发吗,他是因为太懒,没有爱护,所以看上去像白色。

我欲再问些什么,可几次启唇,却未出声。

若不是那人也就罢了,若是真的那个月射寒江的男子,我又如何自处。

我抬头观望巫城,屋子街道都是灰色调,尘埃满目,毒辣的太阳干燥的土地,萎靡不振的人群。我与丈夫也只是路过,不愿长处。我再瞪向摊主,他一身月白色麻布衣裳,头上扣了草帽,面目模糊不清,全无气质,而那人便是住在这般人的家中。怎么可能。

一直在心中为他堆砌华丽铺陈温暖甜美的形容词,小心翼翼的描绘他与他爱人之间的快乐温馨,若是结果如此不堪,我要如何自处。

天下相似之人甚多,一定不是那人。如此自我安慰一番,我终于舒了口气,与摊主道别。

那一年,我一千二百一十五岁。也许得知了那人的消息。

接近有归客栈,我在一家卖首饰的小店停住了脚。

里面的挂配、发钏、步摇、梳子等琳琅满目。细节处虽然有些粗糙,但设计却比一些贵重的发饰多了几分灵巧。我看中了一支金绞丝灯笼簪和一支银嵌翠蝴蝶簪。

对着铜镜,老板娘为我梳发,云髻高翘,然后簪上装饰。非常不错,于是我直接买下簪子,没有解开发髻。

到客栈,一眼就见到丈夫坐在窗边,静静品茶。

我走到他面前,脱了风衣,指着发髻问,好看不?

他点点头说,起儿一向怎么打扮都动人。

我笑眯了眼,问丈夫记不记得新婚的清晨,我梳了发髻后对他说的话。

当然记得,他说,你说过我们会幸福。

我摇摇头说,才不是呢,我的原话是这样的——“以后我都要梳上这般的发髻,以后我还要为你穿衣束发,以后呐,我要你幸福。我要让自己明白知道,我是你的妻,一生一世”,可是你看,近来我都忘记为你束发,也忘记为自己梳上发髻了。以后啊,我不会忘记了,你不准再自己梳头了哦。

什么时候决心的呢,也许在我说想一个人逛逛的时候,也许在摊主说那个人有一头白发的时候,也许在老板娘为我插上灯笼簪子的时候。我真心爱着这个人,可我不愿意有前生后世的牵扯。我再也不要与他恋爱,我只要如过去,做一个好妻子,一生一世。

敏感如丈夫也没有发现我的决心,只是瞅我,无奈的纵容了我的任性,道,何必勉强自己呢。

泪忽然间落下。我说,白玄,我爱你。


  正文  8

四处游历五百多年后,我们便不停的收到来自孩子们的纸鹤传音,希望我们回村。丈夫只有近一百年的生命,孩子们恐怕父亲只顾游玩,忘记了修行。

其实不然。在地界虽不若在妖界可以学到很多法术,但对于心的历练却十分有益。地界人生命短暂,所以欲望的燃烧格外激烈,也常常格外美丽。若我们能在其中却不迷失自己,对修行,真的是大大的助益。我进步飞速,更不论丈夫了。

离应劫只有十年的时候,孙儿萧悦出生,丈夫才同意了回村的提议。

回到故里,我转了村子几圈,也去了禁地。近六百年的时光流逝得无影无踪,村子还是原来的村子,没有一点变化。

几天后,便是悦儿的满月酒。静儿只邀请了双方的父母和兄弟姐妹,都是亲密的自家人,格外温馨。身边围绕着静儿清儿颖儿,怀里抱着悦儿,抬眸便与丈夫的目光相接,我想自己的人生已然足够完整与安乐。

离开静儿家,与丈夫两人散着步回去。

踏着厚厚的积雪,听着雪落的声音,我低下头看着我与丈夫交握的双手。他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我实在喜爱。我怎么就决心不与这个人恋爱呢。二百三十七年前,为什么我要下了这个决定呢。二百三十七年后的现在,我又为什么不曾为这个决定后悔呢。

原来,我只要一场一生一世的完美演出,我不是一个善心的编剧,所以纵使曲子唱得千转百回,纵使爱上了他,入了戏,到如今也只能惘然若失却不肯悔过。

十年实在是太短的时间,才去禁地喝了几回醉仙,才向玲姐姐多学了几道新菜,才为丈夫做了几件衣服,可一晃眼,丈夫要去应劫。

丈夫没有说过自己应劫成功的机率,我猜几乎能达百分百。可是我知道,他想悟道,而这个机率实在太渺茫啊。他问我是否会去找他,我说不。应该伤了他的心吧,可是我只应承了一生一世,不肯多给半点。

一千四百六十二的一生,听着如此的悠远和漫长。可真正回忆起丰盛的点点滴滴,也不过从家中的地窖抵达禁地的塑像。

记忆真是奇怪的东西,愈远反而愈发清晰。是不是总如此,生命中最初的二三人、二三事铭心刻骨,后来的生活,即使再丰盛美满,再痛彻心肺,也只是修饰的花边,浮云而过。仿佛经历了最初的一段后,时间悄悄的加快了步伐,眨眼人已老朽。

我对着塑像微微一笑,就地坐下。俗语说,天若有情天亦老。这尊塑像却不曾老去,依旧立在郁郁葱葱的针叶林间,依旧散发着袅袅春意,不曾被俗事沾染。

我捧起了酒坛子,揭封,放到嘴边,却又失了喝酒的兴致。放下坛子,我把灵识探入那人留下的有曼陀罗花纹的古老银戒,期待着戒指的变化。

可是全无反应,就在我准备放弃,心中已然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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