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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悬疑经典小说-第1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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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诮獭囊馑迹甴omines honesti’含有‘体面人’的意思一样。”

“我明白,你跟巴黎几位代数学家正在争辩,”我道,“不过你还是说下去吧。”

“我反对那种推论的用法,怀疑这样用的价值,这种东西除了作为抽象逻辑的形式之外,不该什么特殊形式都用上去。我特别反对数学研究引申出来的推论。数学是形式和数量的科学;数学推论用来论证形式和数量才合逻辑。最大的错误就在于,竟把所谓纯粹代数学的真理都看做抽象的真理或者一般的真理。这真是大错特错,因此眼见世人竟普遍同意这种看法,真是吃惊不小。数学的原理绝不是一般真理的原理。比方说,比数对形式和数量是适用的,对心理学往往根本不适用。在心理学里,各部分加起来等于一个整体这一条原理通常是不对的。在化学里,这条原理也不适合。用来考虑动机,也不适合;因为两个动机,各有其意义,两个动机合并起来,未必等于两个不同意义的总和。还有不少数学上的真理,只有在比数的范围里是真理。可是,数学家却出于习惯,竟然根据那有局限性的真理争论,仿佛这些真理放之四海皆准似的——世人就当真认为是这么回事。布赖恩特(布赖恩特(1717—1804),英国神学家,神话家,著有《古神话分析》。)在那部非常渊博的《神话学》里,提到一种类似的错误根源,他说,‘我们虽然不相信异教徒的神话,可是时常忘了这点,偏偏把这些神话当作客观存在的事实并且从中推断。’可是,代数学家,他们本身就是异教徒,他们相信‘异教徒的神话’并且从中推断,与其说这是由于他们记性不好,不如说是由于他们头脑说不出的糊涂。总而言之,我碰见的数学家只有在平方根这方面可以相信他,我碰见的数学家都是偷偷把x2+px绝对等于q这一条奉为信条。你不妨对这种先生说你认为x2+px有时并不一定等于q,说到他听懂意思,就得赶紧逃走,不然准会给他揍死。”

我听了杜宾最后几句话,只是一味大笑,他却径自说下去,“我是说,如果这位部长仅仅是位数学家,那么警察厅长就用不着给我这张支票了。可是我知道他又是数学家又是诗人。我就来个对症下药,这方法又适应他的能耐,又适应他的环境。我知道他不但是个朝廷大臣,也是个胆大包天的阴谋家(原文是法文。)。照我看,这么个人决不会不晓得一般警察的办案方式。他决不会料不到自己会碰到路劫,事实也证明他果然料到了。我想,他一定预料到有人秘密搜查他的屋子。他经常通宵不在家,警察厅长竟欢呼作助他成功的良机,我却认为这无非是诡计(原文是拉丁文。)罢了,给警察充分机会彻底搜查,就可以趁早叫他们深信这封信不在屋子里,结果葛××当真深信不疑。我还觉得,刚才费尽口舌,详详细细讲给你听的那一连串想法,就是警察搜赃那套不二法门的想法——我觉得这位部长脑子里势必掠过这一连串想法。他想到这一层,当然不把普通藏东西的角落放在眼里。我想,他不至于这么笨,想得到公馆里最隐蔽最偏僻的角落,碰到警察厅长的眼睛、探针、钻子、显微镜,就像最普通的柜子一样触目。总之我看出,他要不是经过慎重的选择,就是逼于事实,才采用这个简单的方法。也许,你还记得警察厅长头一回来探望我们,我提醒他说,可能是因为这件疑案太明显了,才给他添了这么多麻烦,他听了不是笑得要命吗?”

“是啊,”我道,“他这股乐劲儿,我倒记得一清二楚。当时还生怕他会笑疼肚子呢。”

“物质世界跟非物质世界有许多地方非常相似,”杜宾接着说,“因此,修辞学的定义多少有些真实味,暗喻或明喻,不但可以用来修饰叙事文,也可以用来加强论证的力量。比方说,惯性的原理在物理学和形而上学里仿佛都是一回事。物理学里说,要推动一件大的物体比推动一件较小的物体困难,又说接着发生的运动量跟推动力是成正比例的;形而上学里说,才能高一等的聪明人虽然行动起来比差一等的人更加有力,更加持久,更加后果重大,不过在开头几步行动起来却不大爽快,比较忸怩,踌躇重重,这两条道理不能再正确了。还有:你有没有注意过哪家铺子门上的招牌最引人注目?”

“这可从没想到过,”我说道。

“有一种拿地图作猜谜的玩意,”他继续讲道。“甲方说出一个名字——镇名、河名、州名或者国名——总而言之,就是五颜六色、错综复杂的地图上的任何一个名字要乙方找出来。新手通常总是找些字体极小的地名来难倒对方;可是老手却挑些字体大的、从地图上一头排到另一头的地名。这正像街上字体过大的招牌或广告一样,太触目了反而没人注意;这种视觉上的忽略,跟精神上缺乏辨察完全相似,凡是过于明显,过于触目,一看就明白的,有头脑的人反而不会注意。不过,看来,这问题警察厅长可理解不到或者是不屑理解。他压根没想到部长大概可能把信恰恰放在众目昭彰的地方,免得任何人看不到。

“我想到德××这份大胆、勇敢、有见地的独创性;想到如果他存心利用这份文件,他一定始终放在手边这件事;想到警察厅长获得的那个真凭实据,信并不在那位老爷平常搜查得到的范围里——越是这么想,越是确信部长为了匿藏这封信,老谋深算地故弄玄虚,根本不把信藏掉。

“我满脑袋这些想法,就备了一副黑眼镜,有天早晨,就闯进部长公馆去拜访。德××倒在家里,像平时一样打着呵欠,懒懒散散,悠悠闲闲,装作无聊透顶的样子。也许他是当今精力最最充沛的人——不过那只有没人看见他时才这样。

“为了要像他一般装模作样,我就埋怨眼睛不好,哭丧着脸说只好戴副眼镜,靠了这种障眼法,彻底把整个房间仔细打量了一通,一边却装作只顾跟主人谈话。

“我特别留神他座位旁边一张大写字台,台上乱七八糟地放着几封各式各样的信和其他文件,还有一两件乐器和几本书。我不慌不忙地仔细看了老半天,却没看出什么特别起疑的东西。

“我眼睛在房里扫了一周,终于盯在一个中看不中用的纸版名片架上,这名片架扎了根肮脏蓝缎带,吊在壁炉架当中一个小铜球上,分成三四档,插着五六张名片,还有一封信。这封信脏得要命,皱成一团。当中几乎扯成两半——好像开头当它没用,打算撕碎,后来改了主意就撂下了。信上有个大黑印,非常触目地印着一个‘德’字,信面上是女人的清秀笔迹,署明德××部长亲收。这封信就随随便便地插在最上面一格里,甚至堂而皇之似的。

“我一眼看见这封信,马上认定这正是我要找的。当然,样子明明跟警察厅长详细形容给我们听的大不相同。这封信上的印记又大又黑,印着一个‘德’字;那封信上的印记又小又红,印着‘史府’的公爵纹章。这封信是具明写给部长的,笔迹清秀纤弱;那封信是具明写给某皇亲的,笔锋豪放刚劲;单单只有信的大小相符。不过,那些根本不同点未免过分;那分脏相;那封信的龌龊和撕过的样子,就跟德××那种有条有理的真正习惯大不相同,一看就知道是存心骗骗外人,让人家错当做废纸;这些情况,加上信件又放在极其触目的地位,每个来客都看得清,这就跟我当初得到的结论完全一致;就是我方才说的,满腹狐疑的来客看到这些情况,反而大大放心,相信准没猜错。

“我尽量赖着不走,继续跟部长非常热烈地讨论一个问题,我心里有数,这问题决不会引不起他的兴致和劲头,其实我的心却在信上。我一边这样仔细端详,一边默默记着这封信的外表和插在名片架里的地位;最后,忽然发现了一点,终于把心头仅存的一点疑团消除了。我仔细看着信封四边,就此看出四边不该擦得那么破。一张硬纸,用折纸刀折过,压平,再翻过来,沿着原来折痕或四边重新折过,才有这副破损样子。看出这点就行了。心里就明白这封信像翻手套似的给翻了个面,里头翻到外面,重新写了姓名地址,重新加印。我向部长告辞,马上走了,却把一个金鼻烟匣留在桌上。

“第二天早晨,我去拿鼻烟匣,我们又十分起劲地接着谈上一天的话题。正在这样谈着,公馆窗下猛地传来一声巨响,像开手枪,接着又传来一连串可怕的叫嚷,还有一大帮人吓得在喊叫。德××顿时跑到窗口,推开窗往外看。这时我就走到名片架前,拿了信,放在口袋里,另外拿封外表一模一样的假信放进去,这是我在寓所里小心仿造的;用面包做假印,不费什么事就仿了德××的印章。

“街上原来有个拿着支毛瑟枪的人疯疯癫癫地胡来,才引起那阵乱。他在一堆妇女和孩子当中开枪。查明结果,放的原来是空枪,大家就当这家伙是个疯子或醉鬼把他放走了。他走了,德××才从窗边走来。当时信一落到我手里,我就马上跟他走到窗前。不久就跟他告别。那个装疯的人就是我出钱雇来的。”

“可是你拿封假信换了那封信是什么意思?”我问道。“你头一回去拜访他,就把信公开抢走,不是反而好吗?”

“德××是个一不做二不休的人,”杜宾答道,“也是个一身是胆的人。他公馆里不见得没有赤胆忠心护卫他家产的保镖。我要是照你说的乱来一通,就休想活着离开部长面前了。巴黎那些好人也就听不到我的音讯了。不过除了这几层原因,我还有个目的。你知道我政治上的偏见。在这件事上,我做了那位贵夫人的同党。这位部长把她抓在掌心中已经有十八个月了。如今她可把他抓在掌心中了,因为他不知道信不在手边,还当信在手里照旧进行勒索呢。这一来他就难免害得自己在政界一下子栽了跟斗。他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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