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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家之梦-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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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什么话都没说啊?



念及卢荟自问自答的诡异情形,梨木脑中浮现出这样一个景象,她老妈本来在客厅里游荡,突然走到她身边侧耳偷听,弄得卢荟慌张不已的挂掉了电话。



第三十八章:隔音耳罩(中)



为何会对如同自己弟弟一般,八岁小孩的调侃而弄得脸红尴尬,卢荟自己也想知道原因。上次求婚拒绝他之后便没见了下文,还以为小孩子健忘就此了结了此事,没想到时隔一个多月又开始旧话重提。



吃完早餐来到梨木家门口。



看到小梨木用诧异的表情看着自己,卢荟想那也无可奈何的,他那如成年商人般狐滑的眼神似乎就是在问:怎么把她也带来了?



果然,他下一刻皱起了眉头看着卢薇,质问道:“怎么你也来啦?”



“呀,我怎么就不能来啦?”卢薇几乎在小梨木落话的瞬间就开始反问。



“你本不该来。”小梨木负手而立。



“我就来!就来!就来!”卢薇很快负气。



卢荟看妹妹在那跺脚,不禁叹了口,觉得自己任重而道远。



“不对不对,你应该说‘但是我已经来了’”梨木纠正道。



“噗噗——”卢荟噗嗤一笑,看着负手而立的小梨木,这才想起他演的是哪一幕。此时小梨木看向自己的眼神也颇为有种“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感觉。



“为什么要这样说?”尚未接触过古龙小说的卢薇问道。



说完,见小梨木没有回答的意思,便盯着自己这个姐姐的脸看。



“所以说大人的世界你这小孩子是不懂的,还参什么热闹。”梨木像一代侠士般把目光远投。



“还真入戏了——”细心的卢荟算是看出来了,小梨木这是打算抓住最后的机会挤兑妹妹,逼她在出发前就退回家去,只好说道:“是我妈叫带她来的,我们两都出去了可就没人陪她玩了。”



说辞虽然可能有点出入,不过母亲交代给自己的任务确实是带上妹妹,另外还嘱咐尽量创造机会以便让两人“交流感情”,连“行动资金”三百元都已经被母亲塞到了自己手里……



“感谢我的宽容吧——40瓦大灯泡。”小梨木迈起步子带头就走。



居然把妹妹形容成大灯泡?按照原定计划,我才是最大的灯泡吧……卢荟摇了摇头追上去,问道:“木头,你要去哪?”



“文化市场。”



“怎么去?”卢荟紧跟着问。



“本来想和你逛着去的,不过我看薇薇坚持不了,我们就打的去吧。”小梨木表情显得颇为遗憾。



卢荟摸了摸挂在手上的钱袋,估摸着打车一次得十块,一来一回估计得用去二十块。若是平时自己肯定会建议他公车或坐三轮车。不过公车太嘈杂,不易于完成母亲交代的“任务”,而且大热天的挤公车实在是一种折磨。



市里现在呈现人多车少的现状,也不知何时才增加公交车的数量。



至于坐三轮车,三人肯定会挤在一起。如果自己坐中间的话就会成为两人的阻碍物,可是让他们两人靠着坐的话,两人很有可能又会因为太挤而吵起来。妹妹边哭边打闹都有可能,毋宁说跟小梨木交流感情了。



坐出租车就可以让两人坐后排,不仅空间自由,还可以名震延顺的给他们创造二人世界。



(嗯,妈妈说过不要考虑省钱,让两人开心才是最重要事项……)



“不要叫我薇薇,还有,你还没回答我为什么要说‘但是我已经来了’呢!”卢薇没有落下两人的步伐。



“平时多看些书,少看点《花仙子》你就知道了。”小梨木针锋相对。



“木头你要打的?”卢荟再次确认道。



PS:出租车又名的士车,“打的”亦即招出租车出行的意思。



“是啊。”



(可是——方向有点问题啊。)卢荟疑惑道:“这个方向是往村里走的……”



“……”



梨木绝望了,对充满迷之诅咒的世界绝望了。迷之诅咒尚有如此未能,他不敢想象天然呆诅咒终身施加在自己身上会是怎样的情况,反正绝对会成为亲戚朋友的笑柄吧。



“目标是文化市场的隔音耳罩!Letgo!”梨木想试一下自己迷路本事是不是已经到了世界级的程度,拉着卢荟就往反方向跑。一条大路通两边,这边是村里,那边便是村口,绝不可能走错!



绝不可能!绝不可能!绝……大概吧。



总之最后在卢荟的带领下,梨木终于来到了马路边,登上了可以直达目的地的出租车。如果不是此次诅咒只持续半年时间,他恐怕要在考虑聘请个专属的摩的司机了。至于保镖?现在还聘不起,但来曰方长。



“既然决定打的,为什么不叫李阿姨回来呢?可以省两趟车钱。”见梨木一上车,就抢着拿出十块钱交给司机,卢荟在合起钱袋的同时不禁问道。



这年头出租车的收费有两种,一种是打表记路程,一种是根据经验跟司机直接付款。前者比较科学些,后者则是效仿小三轮和摩的的收费模式,这年代很少有车子装计费器。



“很多很多原因……”梨木朝执意要坐在车头的卢荟说。



这次他要买的隔音耳罩肯定不会是便宜货。



隔音耳罩是使用钻机、切割机等音效比较大的工人的必需品,以便在高分贝的工作环境中保护听力。这种耳机最容易在水塔脚后街和交易市场买到,价钱十分便宜,平均价格在二三十元左右,隔音效率在60~80分贝之间,可以完全隔绝普通的说话声。



梨木把首要目的地定在文化市场,乃是为了寻找一个“镇店之宝”!



此“镇店之宝”被店家摆在门廊的玻璃橱窗,据店主在入手11年后时的自述,那只耳机在购进后11年从未卖出。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镇店之宝的姓价比连蓝牙耳机都不如。梨木见那耳机还算“酷”,曾想用五百元买进,没想到店长摇摇头拒绝,说是连购入的零头要不会来。



等大学毕业几年后回到这充满回忆的地方,没想到店长和他老店还以及“镇店之宝”都还健在。再次问起那放在门框玻璃橱窗内的耳机时,老板竟得意地告诉他,说这只耳机真成了镇店之宝,有人出价三十五万自己都没甩手。一只耳机都能买下一个店面了,幸亏当初没廉价卖给别人。



这只耳机之所以这么贵,慢慢沉淀的收藏价值是其中一个原因,不过它的隔音和音效也相当不错,属于98年的顶级高保真耳机。



“我妈不喜欢耳机……”梨木说出了不找母亲陪自己来的第一个理由。



李秀丽相当固执的认为戴耳机会致人耳聋,发现家人带耳塞就更反对了,所以不仅不会同意梨木买耳机,说不定在知道梨木的目的后还会百般阻挠。



梨木不知道母亲对耳机的固执到底是从哪来的。她可能是听从了电视上的谗言,也可能是在新闻中看到了什么,亦或是因为她自己耳背的原因。不过母亲的耳背是因为在结婚时梨家辉年轻气盛,被这身为赌徒的丈夫打了一击重拳,又被踩着头压到地上造成的缘故。



虽然不知道是何时造成她对耳机的偏见,但李秀丽的确对梨木带耳机很有意见,基本上见一次两人就会对“耳机是否会致人耳聋”进行激烈争论。



当然,梨木不会把这些以后发生的事告诉卢荟。



“据我收到的消息,我要买的那只耳机音效很好,而且很贵,我妈肯定不会同意我买……”这是不带母亲,甚至谎称大人们没时间带他出来买东西的第二个原因,家里人不会眼睁睁的看着他花巨款买那只耳机。



说起对耳机的情怀,那已经是高中和大学时期的事情了。当时梨木认识的几个人中,家里就设置有多元立体音响,一套音响几万到十几万不等。自从享受过那种身临其境的环绕式感受,梨木对笔记本自带的喇叭就毫无兴趣了。但没钱享受这种音响的他,最终只能将兴趣放在了价钱更低,低姓价比更高的耳机设备上。



直到如今,梨木对耳机的情怀依然如旧。只是这年代除了录音机外没有别的播放设备,暂时没激起他收藏耳机的欲望。如今被曰常任务突然提及,而且手头上又不像以前那么紧,哪还能放过那个不曾入手的“镇店之宝”啊!



第三十九章:隔音耳罩(下)



说起“镇店之宝”所在的店铺,梨木对它的印象很是深刻,从中学到大学期他起码在那家店消费了两千块。最初是自己家里买了电脑,在父母的带领下第一次来到文化市场,随即买了款叫做《魔力宝贝》的Q版游戏。现在回想起来虽然在游戏里浪费了很多时间,却也收获了许多快乐,究竟是亏了还是赚了梨木也说不清楚。



出租车驶过南华大桥,驶向新民路和七星路的交叉路口处,那里就是文化市场的所在地。在“电科”没开业以前,文化市场是最高端的电子音像市场。



一楼主要是批发图书,买本书可以打8折,而且有很多种类的书籍,不同的商店卖不同种类的书,可以让顾客很容易选择哪家商店。如果想买书,文化市场肯定是个不错的选择,起码比新华书店的便宜几元钱。在这里,漫画和小说类书籍几乎占据了一半的市场,很多“禁售”的漫画和小说也有出售。



二楼为CD唱片和电影专卖。当然,98年卖的大多还是录影带,因为有严格的规定,即使在以后也不会卖电脑压缩碟。



三楼是电脑方面的东西,特别是游戏方面,还有几家是动漫周边店,这一层是梨木的最爱。



四楼是超正规的电脑室,因为自家有电脑,梨木自己只上去过一次,上网环境很好,但是电脑很烂。



五楼是保龄球馆,小时候被亲戚带去过两次,可家道中落后就跟娱乐场所绝缘了……



“文化市场到了。”司机在停车前就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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