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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可以说那是虚幻的不切实际的,但在知道霍曼人存在之后,也许就不是虚幻的了。你们和我们的身体构造体态特征并没有本质的不同,可你们能够永生,我们却不能。如果霍曼人有一两个落在地球人手中,我们也会细致地研究你们的。”
“霍曼人落在地球人手中,会是一件极其可怕的事情。”子爵极其严肃,“所以,我们宁可不要地球这个天然血库,也绝不会让你们知道我们的存在。”
“哦,我知道,防患于未然,你们的危机意识非常之重。”叶默摆摆手,“戴维,有一个问题我一直想不明白,可能你会觉得我可笑,可我还是忍不住要问。”
戴维将右手按在胸前做发誓状:“默默,有什么你尽管问,请相信我永远不会嘲笑你。”
叶默噗地笑了:“我想问为什么血族不会死。我还是有一些常识的。你们也是碳基生物不是吗?这就决定了,你们和我们没有本质的区别。可碳基生物都是会死的呀,为什么血族可以违背自然规律,如此长久地活着呢?”
“嗯,你终于问到实质性问题了。”戴维精神抖擞,把椅子朝着她拉了拉,“什么是自然规律?那些自然界客观存在的事物按照自己的轨迹发展变化不受高等智慧生物干涉左右的现象就是自然规律,对么?但称之为规律或法则的这个东西,一定是一成不变的么?你怎么知道它是必然的呢?它是被高等智慧生命发现后才称之为规律的,不是么?那我们这些高等智慧生命究竟发现了多少自然规律呢?又有多少自然法则从我们的眼皮底下漏掉了呢?地球人一直在研究一个课题,就是挖掘生命的轨迹,研究自己的基因。地球人早就知道生老病死等一切生命现象都与基因有关,可是至今地球人仍不能破解自身的基因密码,不是么?那所谓的自然规律又从何谈起。”
“那你们呢?你的意思是说,你们的基因决定了你们的永生。”
“可以这么说。虽然我们也不能完全破解自己的基因密码,但毋庸置疑,我们的基因近乎完美,它能从血液中探索生命的秘密,因此造就了我们这样一个强大的种族。当然,不是没有缺陷,血族女性的卵巢不能产生卵子,子*宫功能也严重退化,根本不给我们任何繁育后代的机会。为什么会这样?这是我们的医学会研究了几万年也破解不了的谜题。也许真的像西萨星人说的那样——后代是生命的延续,我们长生不死,所以不需要后代来延续。可是,仍觉得遗憾。我们所知道的所有种族都有生育能力,唯独血族没有。”
“或许,这是你们基因数百万年演变后所认为的最好的选择。”叶默瞪着戴维,她绝对相信,血族的确是一个完美的种族。不是近乎完美,而是绝对完美。他们永生,他们彪悍,他们的力量迄今为止没有任何种族可以超越,他们从不知疾病的痛苦,从不会因亲人的离世悲伤,他们具有高度的智慧、科技水平在本星际遥遥领先,同时,他们还能享受生命的过程,少年、青年、中年、老年,生命的各个阶段他们都不曾错过且反复上演,休眠就是他们的死亡状态,但,他们无所畏惧,因为他们能够从长眠中醒来,就如同从死亡中获得新生一般。如此完美的生命,他们却仍觉得遗憾,因为不能生育后代。
究竟应该感谢天神霍曼?帝特亚斐,还是应该感谢冥冥之中的造物主?这样一个种族本就不应有后代。否则,人口膨胀是必然的,资源枯竭再无法避免。最终的结局只有一个,扩张、侵略、移民、掠夺,他们将成为宇宙中最凶残的掠食者,所到之处唯有杀戮。那时,再也不会有什么星际和平友好邦交。什么星际间的侵略战争不被允许,全是狗屁。从他们的嘴中也再不会说出那么冠冕堂皇的话,他们也再不会嘲笑地球人的所做所为。
谢天谢地,霍曼人不会生育,他们完美到不需生育的地步。
唉,叶默暗暗叹息,可她想要孩子,自己的孩子。她不记得过去了,那时她是怎么想的?人生观价值观是怎样的?离开地球时她不到二十岁,肯定在上大学。那时,生孩子是多么遥远的事啊,根本想都不会想吧。然而现在,她迫切地希望生命中还能出现一个男人,地球上的男人,她能和他组建家庭生儿育女。可是,恐怕再也不可能了。
“默默,你走神了,默默?”
“……哦,抱歉。”
“没关系,你总是爱走神,一走神眼睛就睁得老大,直愣愣地瞪着前方呆呆傻傻的样子。有时,眼珠还会斜到一边。你们人类医学上的一个词汇称之为斜视,俗称斜眼,真有意思。血族从不会这样。”
叶默埋头吃饭,不想理会这个狂热的医学工作者。
雷诺亲王端坐在长桌的另一端。他的饮食一向精而少,事实上,饮下一杯独角兽血后他可以一个月不进食而身体的任何机能运行如常。不过,得了小东西后,餐厅成了他每日必要光顾的地方,即使不饿,他也愿坐在这里。看着那个小小人类嘟着嘴不停地咀嚼食物,也是一件享受的事。
他沉默着,等到小东西放下了筷子才开口:“戴维,你的课题进展到什么程度了?”
果然,小东西立刻紧张地看向戴维。没有考虑?这个慌话精。
“亲王大人,显微镜下,加入了抗排异药物后默默的血细胞已完全停止了对您的血液的排异反应。现在这些药物已应用在实验体体内,帝京的研究所正在进行临床观察。”
“一有结果马上告诉我。”
“是,殿下。”
“戴维,你把这些药品用在谁身上了?”叶默盯着子爵,呼吸有些急促。
“志愿者,几个迫切希望成为血族后裔的地球人。我们签订了契约,药物实验成功后会为立刻他们施行神圣仪式。”
“哦。”叶默长长出了口气,“他们真是勇气可嘉啊。”
“是的,很有勇气。你无法想象,我们公开向贵族阶层招募血仆,只要恩主同意他们就可以来应征,结果报名者的人数比我预料的多出十倍。我筛选得很严格,被淘汰者很沮丧呢。”
“真想不到,他们的主人竟然会同意自己的血仆来做实验。”
“为什么不呢?这是为帝国做贡献,血族社会每一个成员都以效忠帝国为荣。”子爵微微一笑,“默默,出于私心我本不想告诉你,但还是忍不住要说,遇到殿下你真的很幸运。”
叶默看向对面的雷诺,他那双淡紫色的眸子正深沉地盯着她。叶默想别开眼,却又不由自主地被他吸引,陷进去,沉溺其中,难以自拔。
“小东西,认真考虑一下,明白么?”
“好的,雷诺亲王。”
她考虑的不是要不要成为血族,实际上,她满脑子想的是,他想让她成为他的后裔。之后呢?
他会怎样?
她又会怎样?
。
。
。
我忽然感到一个严重的问题,此文慢热啊,不过到了这章,所有的铺垫应该都做好了。
、十七、劫持〔上〕
叶默在小花园里晒太阳。她是四月来到霍曼星球的,如今已是十月了。帝京的气候夏季干燥冬季多雨春秋两季特征不明显,和地球上地中海式气候有些类似。可能与叶默来自中国北方有关系,她挺喜欢这种阳光充足空气干燥的气候。不过,戴维说很快就要进入雨季了。就像印证他的话似的,昨夜降了一场细雨,好在天一亮就停了,阳光穿过云层和煦地照着大地。
在她的强烈要求下,她又搬回了自己原来的房间,这样,她的生物钟也恢复到了人类的正常状态。雷诺虽同意她搬回来,但和她约定,在她特殊的生理期里,必须和他一起睡。叶默立刻答应了,生死事大名节事小没关系的。
紫萝架上吊了秋千,她坐在上面轻轻荡着。这几日又看不见戴维的踪影了,她知道,他忙着观测药物反应的事。城堡中为他准备了一个小实验室,但实验体不宜带到这里来,所以他只能两头跑。好在他不缺交通工具,无论是代表贵族至高地位的座驾翼龙,还是利用太阳能制动的节能环保速度奇快的飞行器他都不缺,往来一趟很便利。
其实,见不到他才好。这个家伙最近总是不停地追问她,考虑得怎么样了?有没有下定决心?烦也烦死了。而亲王却缄口不提,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是无所谓,还是胸有成竹?如果她真的就打算老死在这里,他是放任她不管,还是强迫她接受血族的仪式?叶默并不担心成功率的问题,因为雷诺对戴维下了命令,对她只许成功不许失败。而叶默深信自己的身体能接受雷诺的血液不会产生致命的排异反应。不知为什么,她就是相信。但她不确定的是,成为血族后会怎样?她想象不出来。
眼前是一片美丽的紫色风光。红色是霍曼星球的标志,血族炽烈地喜爱红色,这与他们嗜血的习性不无关系。而紫色象征着高贵的光之族,血族对紫色的感情是虔诚到疯狂的膜拜。叶默的小花园中移植的都是地球上紫色系的植物,她的衣物中紫色系也占大多数,都是雷诺吩咐置办的。其实,真的很美,很浪漫。她在瀑布般的紫藤萝枝条间荡着秋千,烦闷的心情好了一些。
秋千越荡越高,她瞥见了木桩外的景色。雷诺听取了戴维的建议,将木桩间露出的洞眼都封上了,因怕她不小心撞到电网上,木桩内围了一圈低矮的篱笆。小花园周边的植物不管是有危险的没有危险的也都被清干净了,只留下了草坪。红茸茸的草坪像一层厚厚的地毯,阳光下娇艳灿烂。草长得很快,必须定期修剪,否则能长到一米左右,藏进去什么东西都看不见。一阵风吹过,草尖波浪般地滚动,此起彼伏煞是壮观。叶默在秋千上荡着,长长的裙裾飞舞像个紫色的精灵。一起一伏间她望向木桩外的美景,草坪那头是一片如火如荼的茂密森林。昨夜的一场细雨使草木得了雨露的滋润,焕发出了蓬勃的气息,原本在夏季干燥的气候下黯淡的茜红色一夜间姹紫嫣红。
叶默荡着秋千,起伏间她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