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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血为证-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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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兰伯爵的晏会将是她帝京之行的最后一站,之后她就会和雷诺返回天马城堡,在那里迎接磐夜节。雷诺将邀请帝京九大氏族的所有权贵到天马城堡共庆佳节。

叶默并不期待它,不过她也不缺乏勇气面对它。

罗兰伯爵府就在眼前,飞行器悬浮在离地两米的高度,踏板自动落下,雷诺扶着她稳步走下去。之前参加的帝京大大小小的宴会上叶默始终没见过这位伯爵,不免有些好奇。她不知道,罗兰伯爵对她的好奇心更加强烈。

罗兰?勒?格罗菲尔伯爵是帝国陆军第一将军,一直在北部山地边界戍守,因为罗伯特前去赴任他才得了空暇。帝京,对罗兰而言已经久违了。那个鸟不下蛋的地方荒凉冷清,又没有仗可以打,当军人实在无趣,他早就腻烦得要命。罗伯特一到,防务交接后他立刻拍拍屁股走人。早就听说雷诺亲王有了后裔,他急着一见,乘了极速飞艇,两个小时就从东半球飞到了西半球。到了帝京,罗兰整顿一番亲自将请柬送到了亲王府邸。可惜,那个声名远播的默默被戴维子爵约了出去,没能谋面。

帝国陆军第一将军的邀请是不宜回绝的,但令叶默奇怪的是,明明伯爵也请了戴维同往,戴维却一脸严肃地表示自己那夜正巧有事不能成行。叶默知道了有些不开心,晏会上雷诺身边总有女人缠着,戴维自那夜后则形影不离地陪着她。而这回,他却不肯为了她共同赴晏,叶默心中有些忐忑。

而出发前,戴维特意来找她,似乎有话想说,又有些吞吞吐吐。

叶默一摊手:“戴维,有什么不能直说吗?”

“别相信罗兰伯爵,那是一个恶棍。”

“那你怎么放心我去恶棍的府上?”

“我只是提醒你别被他迷惑,有亲王在,不会有事的。”

叶默小声咕哝:“可用餐时总把我安排得离他远远的,舞会上他又被一群女人围着,还有那个女候爵……”

“默默,你不该嫉妒她们,反倒是她们应该嫉妒你。”

“那我遭人忌恨了吗?”

戴维好笑地看着她:“没那么严重。记住我的话,别被罗兰迷惑,还有跟紧殿下,你为什么不能像那些女人那样缠着他呢?”

“切!”

叶默扬着下巴一脸不屑,倒把子爵逗笑了,最后他说了实话:“我和罗兰伯爵有过节,我厌恶他,我们已经有几个千纪不来往了。”

噢,戴维这么好脾气的人也会生气吗?那一定是很严重的事,只是戴维绝口不提叶默自然不会勉强。

蹋进伯爵府大门,同样的奢华气派,叶默从心底发出感慨,一个字,俗。

而罗兰伯爵给叶默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他是个不折不扣的花花公子,风流倜傥玩世不恭。初次见面,他毫不遮掩地把她从头打量到脚,目光又刻意在她半露的胸脯上停留了三秒,才笑着执起她的手亲吻。叶默有些气,侧头看向雷诺。亲王只是冷眼看着伯爵不置一词。吻手礼完了,罗兰握住她的手迟迟不放,雷诺不动声色地拨开他的手,领着叶默径自向前。伯爵也不觉尴尬,笑得满面春风走在他们身边。

血族也有这么厚脸皮的人啊,叶默汗。

伯爵府的晏会实在没有什么新意,都不过是吃喝玩乐而已。记着戴维的话,叶默尽量和罗兰伯爵保持距离。但根本不可能。吃饭的时候,作为女主宾她被安排到他旁边,听他滔滔不绝地讲述着帝京贵族的各种风流韵事。舞会上依然是他们首先共舞。之后,罗兰又多次邀舞,叶默盛情难却下又和他跳了几支舞。谁知到后来,他的手竟开始不安分地在她身上游走。叶默又羞又气,好不容易等到舞曲结束。之后以劳累为由,坚决不肯再跳了。伯爵竟然像块牛皮糖似的坐在她和雷诺的敞开式包厢里不肯离开。

雷诺便和他聊起北地边界的军事防务,叶默倒也愿意听。她原来还奇怪血族既然是霍曼星球的统治者,怎么还会有边界?现在终于知道,雪人和毛人也有自己的领土,和血族划地而治。关于雪人和毛人,叶默知道得不多,涉及这方面的话题,戴维总是不愿多说。叶默理解为戴维不想刺伤她,因为她的地位似乎和他们差不多。而罗兰伯爵戍守的北部边界外,正是雪人的聚居地。

“雪人长得什么样?”她忍不住发问。

伯爵立刻殷勤地回答:“人形高等智慧生物,比血族矮小许多,性情凶残狡诈,其余没什么特别的。”

“那为什么叫他们雪人呢?他们身上有着长长的白色皮毛吗?”

雷诺和罗兰都笑了,这时萨曼莎走过来邀请亲王跳下一支舞。对于女贵族的邀请,亲王不能拒绝。雷诺微笑起身,在步入舞场前侧首道:“别离开这里,小东西。”

叶默郁闷地点头应着,悻悻地看着这对绝配的男女款款走到大厅中央,翩翩起舞。

罗兰伯爵一直注视着她,琥珀色的美瞳中闪过一丝诡异的光。





、三十二、陷阱

作者有话要说:亲们,周末愉快!

叶默和罗兰伯爵坐在大厅堂北面的敞开式包厢中。这里位置独好,能将大厅的全景纳入眼底。叶默的目光始终追随着雷诺和萨曼莎,在心底感叹着,用珠联璧合一词来形容他们一点也不为过。想到雷诺和萨曼莎曾经那么亲密,她的心情十分复杂。

罗兰伯爵坐到她身边,温柔地开口:“小默默,你是不是嫉妒了?”

叶默连忙否认:“我才没有。”

“亲王殿下与萨曼莎女侯爵维持了数万年的情人关系,这在贵族圈子中根本不是秘密,你不知道么?”

他说这个是什么意思?叶默收回目光气恼地对着他:“殿下说过他和萨曼莎女侯爵曾经是情人。曾经,已经过去了,都结束了。”

“结束?”伯爵不以为然,“数千纪了,他们分分合合。在一起时厌倦了,就分开。分开后,又思念着彼此,于是重又在一起。对我们来说,没有结束,就像生命不会终止一样。”

叶默的脸白了白,但很快恢复了镇静:“也许是吧,这是殿下的隐私,我们不应该评论什么。”

罗兰笑着举了举手中的水晶杯:“的确是。”

他的笑里藏着洞悉一切的神情,叶默的心情糟透了,也拿过酒杯一口一口啜着。

罗兰伯爵性味十足地看着这小人儿,评估着她。自信不足,缺乏社交经验,虽然是雷诺亲王的后裔,却没有继承亲王那强大的内心,只要他再多说两句,她肯定是经不起打击的。她爱上了亲王殿下,妄想着殿下回馈她的感情,就凭她,配么?

这样的打量实在令人难受,这只鬼总是赖在这里真是太讨厌了。叶默特别想单独呆着,可她不确定开口请他离开是否失礼,更何况她让他离开他就会乖乖听话吗?这只鬼的脸皮不是一般的厚啊。他一直粘着她是什么意思?此刻,她真希望戴维能在这里。

良久,她打破了沉默:“伯爵大人,能跟我说说雪人和毛人吗?”

“当然。刚刚我们说到哪了?哦,关于他们的相貌。”伯爵又笑了,“雪人不像你想象的那样浑身长满了白色的长毛。我们称他们雪人,是因为他们的肤色如冰雪、头发是雪白的、甚至瞳仁也是灰白的颜色。且他们种族的发祥地在马拉大雪山深处,称他们雪人恰如其分。事实上若论相貌,可以说雪人是相当美丽的种族。就身高而言,比我们矮小许多,同地球人不相上下。但就力量来说,他们虽比不上血族,却要比孱弱的地球人强大。他们不畏严寒生活在雪山深处,肤色比冰雪还要洁白,视力锐利如血族在茫茫雪山中有时都很难发现他们的身影。”

“哦,真神奇。”

“这有什么神奇的,”伯爵露出了不屑的神情,“不过是他们的基因特征而已,他们的确是人形生物算得上美丽的物种,但比起血族来,只能算低等生命。”

叶默愣了愣,又问:“那毛人呢?”

“他们就丑陋多了,古铜色的皮肤看上去就让人恶心,双颊上还有一层厚厚的绒毛,所以血族命名他们为毛人。其实我个人倒是觉得叫他们矮人更恰当些,因为他们的身材比你还要矮小,但他们的力量还是远远比地球人强大的。毛人生活在霍曼星球的边远森林中,经常侵扰森林附近的城市,抢劫盗窃无恶不作,可以说是霍曼帝国的肿瘤。”

叶默明白,罗兰伯爵的话实际上表达了整个血族社会的看法。在他们眼中,只有血族才是最高贵的,其他种族,包括雪人毛人地球人都是低等的。既然他瞧不起她,他又总是缠着她做什么?她没有心情再和他交谈下去了,用沉默表达着她的不满。这个罗兰伯爵和罗伯特伯爵一样,被她划在不受欢迎人物的列表里,以后她再也不想见他了。

罗兰伯爵根本没打算顾及眼前这个小人儿的感受,他不是没有想到这么说会伤害她,只是,他无意隐藏自己的真实想法,也无意像帝京的其他贵族那样刻意讨好这个地球裔血族。她是雷诺亲王殿下的后裔又怎样?他照样瞧不起她。矮小、软弱、无能,亲王殿下看上她什么?血么?血族从不缺少鲜美的血液,如果殿下想要血仆,他送他几十个都没有问题。殿下怎么能将自己宝贵的血液赐给这么个无用的人类呢?而罗伯特伯爵揣测,他之所以突然被任命为帝国陆军将军派到那个鸟不下蛋的地方,很有可能和这个小坏蛋有关系。这样的话,罗兰伯爵就更不能容忍了。向亲王进谗言陷害高贵的血族,不可饶恕。

两个人都不再说话,任沉默在他们之间扩散。

既然他瞧不起她,叶默也不想讨好巴结他。但心情不受影响是不可能的,她一杯接一杯地饮下血酒,头有些晕,身上有些发热,心中的不安却好了许多。她忽然觉得血酒的味道远较果汁醇香。那是当然的,一来是酒中的血液浓度很高,二来是用以酿酒的原料都是精挑细选的。血酒的酿造工艺极其独特,绝不简简单单是酒精兑鲜血而成。她默默地喝着酒,只当罗兰是空气,再不理会他。

罗兰伯爵立刻察觉到这个小人儿对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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