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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个人从不参加会议——我们的行政主管:四肢娇小,腹部平坦,理着娃娃头,却已是一个孩子的母亲。她能干,电脑、复印机、打印机坏了,都找她;她富有创意。
创意会上有太多让我分散注意力的人,轮到我发言,总是忘了该说什么。只有很少时候,在空调老出毛病的小会议室里,跟冲冲单独进行创意。他和我说话有个开场白:
“先看看你能到什么程度。”
这次先向我给出几道题,考察想像能力。
“13的一半是什么?”
“星期2。5。”
“为什么?”
“13在西方是个不吉利的数字,耶稣受难日,那天也恰是星期五。”
“还有呢?”
“电梯。”
“为什么?”
“要上13楼,上到一半,停在电梯里了。”
“你的想像力太贫乏了,只把13当成数字。”
其实我说到电梯,又开了一个小差,想起了橙子的《巴黎最后的探戈》,里面写到他与陌生女人在电梯停电的几分钟,用巴黎探戈的方式做了一次爱。我曾问橙子那是怎样一种方式,他不说,让我自己去看《巴黎最后的探戈》这部电影,我说那是部旧电影,看不着,他便让我去问看过的人,问了许多人,都不肯说。
“好,继续。有个楼盘,它的其中一个特点是大,大门、大窗、大阳台、大厅、大卧室,比普通的要大上一半。”
“特大码的衣服,XXXL,画面上出现三张擦皮鞋人坐的X型小板凳,加上一张独脚瘦高的木椅,推出一张超大超长的豪华沙发,四个休闲的老板坐在上面。”
“四个人坐一张沙发,怎么也称不上舒适。画面也太复杂。再想。”
“比普通长一半以上的豪华轿车,有五个车窗,上面分别映现门、窗、阳台、厅、卧室。”
“再长的轿车,窗也大不到哪里去。算了,楼盘还有个特点,就是绿色设计概念,你现在想想这个怎么表现。”
“把窗、阳台画在一棵绿葱葱大树的树干上。”
“差不多是个鸟巢。”
冲冲有些不耐烦,他觉得我没用。我也就自认为是了。
从此只安排些不需想像力的事给我做。比如他们需要为一个楼盘提出S生活主张,让我去查英文字典,抠出所有以S开头的与生活概念有关的单词,我在图书室,一坐就是几个小时,拿笔和薄,老学究一般的一页页地抠。
再后来,他们让我去顺德送货,坐地铁去体育西取支票。我在体育西迷了路。可我喜欢去顺德,六个车座的车,只有我和司机两人。司机不需要闲聊,我静静端着本小说读,或者长时间发呆,往往在这时,会想起旧情人汉森来。
他觉得自己特有才华,什么事都能干好。事实好像也是那样。离开大半年了,他的名字还时常挂在那些员工口上,他的作品也一直挂在墙上。新来的员工仿佛对他也很熟悉,哪怕就是冲冲,一次问他有否一举成名的广告人,他肯定地说是汉森,语气里带着钦佩。
坐在车上时,我会想像汉森怎么过洛溪大桥,有没有塞车,是否跟我一样碰见过载满食品猪或者不锈钢管的车,是否也留意奥林匹克花园、碧桂园。我想像他在顺德做项目时通宵达旦疯狂加班的日子。我还能想起他家贴在墙上的作品,跟我在公司见到的一模一样。他不会像冲冲那样不耐烦,他把创意草图给我看,让我一起想像,还夸过我聪明。我们一起抽烟、喝酒,分吃半条罐头鱼,偶尔也分享一张床。我还能想起他说我是一只白雀。我还能想起他为我擦拭二十岁生日那天流下的眼泪,他说我把一年的眼泪都流光了,我却在那年流了最多眼泪。我还能想起,和他一起坐14路夜班车,他拉着我在陌生的街道狂跑,抱着我在滴雨的屋檐下唱歌。我还能想起,和他一起在地下通道,坐在弹吉他卖唱的流浪歌手旁边哼哼,伤害了歌手的自尊。我还能想起很多,在他离开广州的最后几天,还带着哭腔问他能记住些什么。可,我居然记不清他的脸了。
后来,我重新记起他的模样。我在公司的旧文挡里找到他的名字,进入他的网恋记录,在他们的对话中找到了熟悉的描述:
“我一直是,累了,又没有人安慰。有时想哭,但哭不出来。我初入行时有过连续六十个钟头干活,接着去客户那儿拿提案的记录,客户说:‘你该休息了。’我就哭了。”
……
“我,坚强、倔强,爱幻想,满脑子歪主意。口花花,心专一。多数女孩认为我英俊,是黑马王子。男人味十足,但不爱修边幅,我认为不值得。”
就是这样,他重新清晰了。
网恋记录的时间显示他们从18:50聊到次晨两点以后。看完漫长的对话,已是傍晚七点。正是中秋节,公司冷冷清清。我毫无表情地离开。感到冷。在附近一家咖啡厅吃一份黑椒牛扒。然后打上一辆出租车,来到每个周日下午看电影的Take Five,要了一份血腥玛丽,坐在靠窗第二个位置。坐了很久,眼泪都流不出来。我掏出日记本,写我在酒吧看到窗外一个光着上身走来走去,不像失忆,也不像找寻什么的男人;写血腥玛丽不好喝,像番茄沙律拌了威士忌。
容器 六
居住在同一座城市时,我总努力忘掉一个人;等他到了另一座城市,再把记忆碎片重新拼贴。因为离开是终止,就像有时“好”是一个结束语。
这种拼贴是场体面的葬礼。我穿上最庄重肃穆的黑衣,领口别一朵小白菊,哀悼、恸哭、诉说衷肠,像大多数人那样,不再对死去的人抱怨什么,而是在葬礼上温情脉脉把一切包装。
参加完葬礼的人们,照常吃饭、喝酒、读报、通奸、欺诈。总可以有一个时间、地点、事件,继续生活。
我坐在Take Five那么久,包括写完日记,喝完血腥玛丽之后,眼泪始终流不出来。决定中断悲伤方面的想像,开始联想电影。比如《重庆森林》里阿武一失恋,就会去跑步,让体内的水分蒸掉,这样眼泪就不会流出来。仿佛很有道理:跑步这么私人的事情。
不管怎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今天也是。坐在了Take Five,就该忘记葬礼,而想与它无关的事,比如电影、容器、爵士、威士忌。在合适的时间、地点,做合适的事。
“电影的发明实在是基于一个天大的错误,你自以为可以记录一个人影像,并通过重新制作,然后一劳永逸地将它进行投射。换句话讲,就是相信一段胶片比一块石头或者记忆更能够金刚不坏。这个奇怪的信念意味着,从格里菲斯到布烈松,整个电影史都在犯一个错误:那就是试图使电影比音乐更能表达概念,比小说更能描绘图景,比绘画更能展现情感。一言蔽之:是电影就不可能不犯错。”
这是法国“新浪潮”著名导演戈达尔在影片《女人就是女人》中的旁白。我没有看过这部电影,从容器对它的译文中得知。容器喜欢音乐、电影与喝酒,没有稳定的工作,从不写作,只翻译。
电影接近我的时候,是不知不觉的。
刚开始,我把电影当声像小说阅读。因为,我可能更喜欢小说。只不过,介绍电影的人比介绍小说的人要多。看电影是群体行为,是流感,富有传染性,感冒的感觉无人不知,还可以商量服用白加黑或康泰克;读小说则更像肝炎,它传染,但速度很慢,许多人带抗体,不可交流。
我并不喜欢影院,尤其通宵影院。学校附近有几个小影院,任何时候都有股臊臭味,夏天蚊子多,看陈冲导演的《天浴》,我被叮了整整三十三个包。再加上有人在影院猥琐地偷情;看《泰坦尼克号》那样的大片,周围的人都捏着包纸巾,我却哭不出来。对影院的印象简直糟透了。
真正看电影是从Blues Republic开始的。从法国片《碧海云天》、《理发师的男人》、《奠边府战役》、《情人》、《爱丽莎》,到日本片《燕尾蝶》、《东京日和》、《写乐的感官世界》、《梦旅人》、《盗信情缘》,以至香港导演杜其风系列。每周一、三放新片,二、四重放。
从不喜欢做大多数人,在品味高雅的酒吧里看收藏多年的经典电影的优越感,已像一枚钻戒戴在我的中指。它一旦死亡,我会像寡妇那样郁郁而终。
并且开始鄙视好莱坞商业大片,尤其最新卖座的那些。许多出租影碟的小店,外面挂一张黄的或蓝的卡纸,对《不可能的任务》、《透明人》、《纽约的秋天》、《U…571》进行排列,跟港台流行歌曲排行榜一样;还有许多“走鬼”,抱着一纸箱影碟兜售,抽出其中一张可能就是《美国丽人》,它诱人的花瓣肚脐封套也出现在所有报纸娱乐版。铺天盖地的盗版,无穷无尽的庸俗。
当然这些经典电影在当年也是万人空巷的庸俗。惟一不同的是,没有盗版。弥久愈珍。
布鲁斯最后一支曲子自然消失,投影在屏幕上拉开,缓慢成为真实的图像。
那一次看的是岩井俊二的《梦旅人》,我要了罐苏打水,点燃一支据说在80年代象征前卫的摩尔烟,刚从西藏回来的女孩千菩就坐在我的身旁。
“这是疗养院还是戒毒所?”
“疯人院。”
第一个镜头是一个女孩从轿车出来,死活不愿进一所围墙长长的白色大院。
“镜头感很好。”
当屏幕上出现女孩往身上倒墨水时,千菩赞叹一声。女孩叫可可,兴奋地往身上一直倒,一直倒,她要把自己变成乌鸦一般。
“每天在墙垛上行走是什么感觉?”
“不属于墙内外的世界。”
“朴素的黑白色彩。”
“精神病人诉说的真实。”
成片成片的白布晾在大院里,穿白衣的病人在白布间穿行,争执他们的梦境。穿黑裙子,黑皮靴,打着黑伞的可可每天和两个穿白衣的朋友爬上围墙,在长长的墙垛上行走,捡到许多宝贝,见到撒腿就跑的孩子和传播音信得救的神父。一直走,一直走。其中一个捡到肢解的手,吓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