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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似水年华-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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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秋的风掠过她的头发,寒冷渐渐渗入每寸皮肤,迫使她抱紧自己的双肩,艰难地踏过脚底的露水。
忽然,她看到了那条沟。如一条大地被撕破的裂缝,如一段身体被切开的伤痕,将此岸与彼岸分割成两个世界。
深沟两边,相隔不足数尺,似乎只要纵身一跃,就可以抵达那个彼岸。
可是,万一摔下去,必然粉身碎骨。
风在晃动她的身体,小腿和脚趾都剧烈颤抖,直到她闭上眼睛,迈出跨越的第一步。
她,醒了。
是那个延续数年的梦。
然而,小麦发现自己并非躺在床上,而是站在客厅外的阳台。
风,彻底吹破梦境。
在阳台上向远处眺望,是一座矗立着无数摩天大楼的城市。她可以清晰地看到一栋焦黑的大楼,如同战火中幸存下来的废墟,那就是被烧毁的胶州路教师公寓。每当看到这栋焦黑的大楼,心中难免生出悲戚,感叹人活着并不容易。
不过,她的肚子紧靠栏杆,上半身几乎探了出去。数十米下是川流不息的柏油马路,早起上班的人们正匆匆赶路。如果再往前倾几厘米,黑色的路面可能就要被鲜血染红,她也将登上报纸的社会新闻版。
结结实实地跌坐在阳台里,她摸着自己狂跳的心,几乎是爬着回到客厅。
“我是要自杀?”
绝望地回到卧室,被窝还残留着体温,电脑屏幕上还闪烁着“魔女区”。
耳边再度响起钱灵的话—会死的!
真的会死吗?小麦忍不住哭了,不是为自己要死而哭,而是为直到死的那天,都没能回忆起少女时代。
女人遇到心乱如麻的时刻,通常会找闺蜜倾诉—想来想去,也只剩下钱灵。
  谋杀似水年华 第十二章
晚上,小麦裹上围巾,还加了厚厚的外套,过两天就要把冬装翻出来了。餐厅定在陆家嘴的正大广场,点完菜打量钱灵的脸庞,死党又憔悴了许多—眼眶微微发黑,脸上看不到血色,无论怎样涂抹化妆品,都无法逃过小麦敏锐的目光。
“你怎么了?”
高中时代她们是两朵校花,时间怎么就像魔术师一样,转眼就要把萝莉变成御姐?
“没事啊!”钱灵尽量自然地微笑,“别关心我啦,不是你请我出来吃饭吗?告诉我有什么事?”
“恐怕—我就要死了。”
钱灵沉默半晌,面色阴沉下来:“你又去了‘魔女区’?”
“是。”
“为什么不听我的警告?”
“因为,‘魔女区’能给我最需要的东西。”
田小麦差一点就说了出来,“魔女区”帮她回忆起了1995年的往事。
“我说过魔女能给你想要的一切。”
“魔女?”
“嗯,我是这么叫店主的—魔女会变魔术,真的能给你一切。但是,我想魔女要的代价,应该不止是金钱。”
小麦不明白她指的是什么。
“你怎么知道‘魔女区’的?”
“几个月前,很偶然搜索到的,果然能买到你想要的一切。我已经无可救药地上瘾了,每天都要上去买东西,好像一天不上‘魔女区’就会把自己憋死。小麦,你可不要像我一样无法自拔,我想你的自控力要比我强。”
“你不能帮我?”
“人,只能自己救自己。”钱灵的目光锐利起来,就像在高中的寝室里那样,“小麦,克制住你的欲望,就可以拯救自己。”
“你总习惯教训我,而我也总习惯听你的话。好吧,我不是小女孩,我会保护好自己的。说说你吧,你怎么了?也许你不爱听,但我必须说,你看起来好憔悴,也是因为‘魔女区’?”
“原因很复杂。”钱灵转脸掩饰自己,“我不能说。”
田小麦只能说回自己:“我的记性越来越差了,有一次在街上遇到个老同学,她跟我说了半天,我都没记起来她是谁!原来是我们同寝室的眉儿,搞得她很不高兴,以为我故意搭架子。真丢脸!”
“只要还记得我就好了。”
“就是怕将来有一天,连你也不认识了。”
“你可能忘记任何人,但不可能忘记我。”钱灵颇为自信地一笑,“因为我们是死党。”
“可是,一个人如果连青春的回忆都没有了,那将多么可悲。”
“不过,有些事情嘛,不记得更好!还是永远不要再记起来了!”
钱灵的这种态度引起小麦的警觉:“是不是发生过什么事情,你不愿意告诉我?”
“你真的,都忘了?”
“提醒我一下—求求你!”
“慕容老师。”钱灵将信将疑地说出一个名字,“还记得吗?”
好熟悉的名字啊!可是,小麦丝毫想不起那张脸:“慕容老师?她—是谁?”
“连她都忘了?”钱灵很是吃惊,但她旋即又恢复镇定,轻描淡写道,“忘了就忘了吧。”
“不,你要告诉我。”
“只是我们的语文老师。别再固执了,既然都忘了过去,就想想未来吧!”
“未来?”小麦在心底暗问:我有未来吗?
“我知道你和盛赞分手了,后来还联系过吗?”
前男友盛赞不就是钱灵介绍的吗?小麦掏出手机,给她看盛赞最近发来的短信。
“不错啊!”钱灵很有经验地点头,“你们还有旧情复燃的机会。”
“可是—”
“难道你不想?”
小麦终于点头:“我想的。”
“那就好,你知道盛赞的老爸是我公司的老总,我听他说盛赞现在还没有新女朋友。”
“不会吧?”
像盛赞这么优秀的帅哥,家庭条件又非常出众,身边肯定有许多漂亮女孩紧盯着,快两个月还没女朋友,是不是心里仍想着她?
“明天周六,我建议你去一趟恒隆广场,最好是下午四五点。”
南京西路的恒隆广场,全是顶级奢侈品专卖店,小麦向来觉得那里不是自己的去处,她宁愿在淘宝上买高仿A货。
“陪你逛商场?你现在也开始买正品LV了?”小麦多嘴了一句,“还不如去香港呢。”
“我不去,你一个人去。”
“为什么?”
“小麦,从小到大你听我的话,有错过吗?”
反正也记不清了,小麦茫然点头:“好吧。”
明天,在二奶、暴发户与郭敬明最爱的恒隆广场会遇见天使吗?
  谋杀似水年华 第十三章(1)
遇见天使的日子?
小麦在镜子前站了很久,换了一件又一件衣服,每件都漂亮得体,即便放在恒隆那样的场合,也不会让人瞧不起,更不至于被误认作二奶。但总感觉身上缺了什么,无法体现她最美的那一点—修长的脖子,戴上淘宝买的施华洛世奇项链,仍显得空空荡荡。这身低领薄毛衣,配上羊绒外套,如果再加一条迷人的丝巾,露出项链的水晶坠子,就堪称完美了。
她想起了那条被埋在抽屉最深处的紫色丝巾。
Esfahan。
小麦看着镜子里柔和的反光,摸了摸脖子,情不自禁地打开抽屉。
诱人,却令人恐惧的丝巾,如同一具美丽的尸体,被精致地折叠起来,躺在棺材的深处。
她禁不住伸出双手,触摸Esfahan丝巾的表面,清凉与柔滑渗入指尖,反射着紫色光泽,像传说中的月光宝石。轻轻展开丝巾,像抓着一条冰冷的蛇,缓缓缠绕在脖子上—镜子里的美人已焕然一新,紫色丝巾从两肩垂下,与这身毛衣简直绝配,就像为她的肤色与体形量身定制。丝巾表面再也没有令人恶心的异味,而是天然的蚕丝味,原本无以名状的恐惧,被某种幸福感取代,让她再也无从抗拒。她对镜子摆了个Pose,竟有女王气派。
丝巾,冤家!
下午四点,打车来到南京西路,戴着丝巾走进恒隆广场。一路不时有人回头,既有挽着女朋友的年轻小伙,也有牵着二奶的台湾老头,更有不少提着大包小包的时尚女孩。经过LV和爱马仕的专卖店,柜台小姐们纷纷侧目而视,她们什么有钱人和明星没见过?唯独没见过小麦身上的丝巾。
她在无数昂贵的标签前顾盼生姿,拿起一个迷人的普拉达包包,装出满不在乎的表情—却是她几个月工资都买不起的。
忽然,身边飘来一股迷人的香水味,小麦不由自主地抬起头,眼前却是一位中年贵妇,对方很有礼貌地问:“小姐,我能看看这个包吗?”
这个妇人好有气质,皮肤保养得不错,衣着也是名牌正装。小麦微笑着把包交到她手里,妇人还没忘记道谢。
接过包,贵妇人又看了她一眼,忍不住赞叹道:“好漂亮的丝巾。”
她红着脸回答:“谢谢。”
小麦可不敢在真正的有钱人面前炫耀,刚要离开,却看到贵妇人身边多了一个年轻男人。
居然—是他!
钱灵说得没错,今天是遇见天使的日子。
没来得及叫他的名字,对方就惊讶地喊道:“小麦!”
“盛赞!”
他穿着笔挺的西装,高大的身材简直是天生的衣服架子,站在普拉达专柜前,格外引人注目。
小麦不敢说这是钱灵的安排,只能羞涩地点头道:“真巧啊。”
若在两个月前,她会立刻扑进盛赞怀抱,不过毕竟已经分手,她必须矜持一些。
盛赞的目光集中在她的丝巾上:“你今天真漂亮!还有同伴吗?”
这是试探,他知道小麦从不逛恒隆广场,可能已交了新男友,说不定转眼就会出现。
“没有啊,我一个人来看看,只是看看而已。”
她做了个可爱的鬼脸,还是那个爱在淘宝买衣服的宅女。
盛赞回头拉住贵妇人的手说:“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妈妈。”
小麦不禁低下头,自己只是平凡的市井女子,无权无势的警察的女儿,怎配得上做贵妇人的儿媳?但她还是很有礼貌地说:“原来是伯母,很高兴认识您!”
盛赞的妈妈微笑着点头:“你就是小麦啊!怪不得刚才第一眼看到你,就觉得和你有缘分,真是个懂事的漂亮女孩。”
  谋杀似水年华 第十三章(2)
贵妇人说话就是不一样,小麦觉得自己恐怕一辈子都学不会。这时,眼前又多了个中年男人,身材高大相貌堂堂,很像香港的老电影明星。他轻轻挽住贵妇人的胳膊,不用问就知道是谁了。果然是大公司的老总,举手投足之间气派落吧:“你好,我是盛赞的爸爸。”
“您好,伯父!”小麦有些手足无措,只能尽量保持仪态,“很高兴认识你们。”
“很漂亮的丝巾!更漂亮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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