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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似水年华-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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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二十六岁的盛世华,十九岁的徐碧真,躲在县工厂后面的土窑洞里。从没有人注意过这个地方,这里也成了他们的伊甸园,许多个夜晚的如胶似漆,许多个凌晨的指天发誓。虽是西北的小县城,却已经悄悄流行起了邓丽君,每次两个人来此欢愉,还不到二十岁的她,都会学唱那首《小城故事》。那晚,她幸福地在他怀里睡着了,而他无限留恋地看着她的脸,看着她诱人的身体,完全不像这大西北的女人,白得像条东海里刮了鳞的鱼,又像一只出没在黑夜屋顶上的猫。然而,她于他而言,也就只是一条鱼,或者一只猫,需要时可以把玩,不需要时也可以丢弃。一天前,他拿到了返程的通知,他知道那是已经官复原职的岳父的作用,否则已错过第一批返城机会的他,恐怕将要留在这里一辈子了。他轻吻了一下熟睡中的徐碧真,他想这是他们最后一次温存了。他轻轻地将她放在那堆干草里,迅速穿上衣服离开窑洞,连行李都没有回去拿,更没惊动任何一个人,顶着满地泥腥味和疾风骤雨,永远离开了这个小县城。
他没有流一滴眼泪。
他却不知道,他虽然走了,他的一部分,却已留在她的身体里,留在这片黄色的土地上。
1995年,8月6日,23点19分。
南明路。
盛世华敲响了杂货店的卷帘门,徐碧真颇感意外地打开门,盛世华就从背后用丝巾缠住了她的脖子,
他从背后勒死了她。
只是,他并不知道在画报上多了两个洞眼,一双眼睛清楚地看到了他的脸。
他并不知道,在这个瞬间,自己已变成了一只恶鬼……
第三十章
盛世华和许碧真的故事,讲完了。
秋收用手电照着他的脸,希望着一切全是幻觉。
可惜,这个幻觉是那么真实,那么无懈可击,那么让人无奈。
眼前这个五十五岁的老者,这个有着与他相似容貌的男人,这个记忆中永不磨灭的恶鬼——竟然是自己的亲生父亲?他深深爱着的思念着的妈妈。居然会跟这个男人一同赋予了自己生命?可是,为寻找自己而被撞死的父亲,在地下又该作何感想呢?秋收已经无路可退。”
“你——配做我的父亲吗?”
盛世华无力地垂下头来:“不,我不配。”
“从我出生的时候起,你有没有关心过我哪怕一天?”
“不,我没有。”
“你亲手杀死了我的妈妈,就等于杀死了我的明天!”
“是,我不祈求你的原谅,我只祈求不要由你来杀死我——”盛世华像个真正的父亲那样说,“不是为了我自己,而是为了你——秋收,你是我的亲生儿子,请你不要成为杀人犯,更不要成为杀死自己父亲的人。”
秋收坦然回答:“我的生命,不过是无足轻重的一片羽毛,十八岁那年就已经死了,现在只是个幽灵,幽灵何惧一死?”
省石化也不再说话了,他安静地看着儿子的影子,看着那道直射自己双目的电光。
突然,舱门打开了。
秋收立即警觉的跳到盛世华背后,魔女区里亮起数道电光,照亮了被绑着的盛世华,也照亮了几身黑*警察,第一个冲进来的警察正是老王,时隔十五年后,他再次看到了那个身世悲惨的少年,却不再是那个单薄瘦弱的秋收,而是一个早就在法律上死亡的幽灵。
老王举起手枪对准了秋收。

而秋收开始收紧缠绕在盛世华脖子上的丝帛,就好像十五年前的大雨之夜,盛世华对他的妈妈做过的那样。
然而,面对警察的枪口,他不是在杀人,而是在自杀。
“不!”发出尖叫的是田小麦。
秋收苦笑着避开她的眼睛,他知道警察是被她带来的。
她想要扑到秋收跟前,却被两个警察死拦住,魔女区里响起她的呼号:“对不起!秋收!但我必须这么做!你不能做那种事!快点把手放下来!”
  一小时前,是她给警方打了电话,说盛世华最有可能被关押在这个地方。除了魔女区以外,秋收又有什么地方可去?除了魔女区以外,又有什么地方最能触动他的痛苦?
“我不恨你!”
  秋收也大喊着回应,手中的丝巾却越收越紧,同时能听到盛世华越发虚弱地呻吟。
  “你还认得我吗?秋收,立即松开丝巾!”警官老王大声警告道,“不然我就开枪了!”
  “我认得你!可你不认得我手里的这个人。”秋收低头看着盛世华,“他才是杀人凶手!他就是1995年南明路杂货店凶杀案的恶鬼!也是她在2000年杀死了慕容老师!前灵也是被他杀死的!”
他的声音响彻黑暗的地底,让在场的每个人大吃一惊。
看到盛世华几乎被丝巾勒的翻起了白眼,田小麦心急如焚的大喊:“秋收!你不能杀他,因为他是你的——”
  她还没说出“爸爸”两个字,耳边就响起一记清脆的枪声。
第三十一章
“不!”
这个字是在她的心里头喊得。
警官老王射出了一发子弹。
她距离秋收约二十米,如果冲到秋收跟前,最快也要五秒钟,很可能盛世华已经断气了。
子弹准确地击中了秋收。
鲜血,喷溅到魔女区的空气深处。
也喷溅到盛世华的脸上,这不是他的血,但这也是他的血。
秋收,就像被人重重的打了一拳,摔倒在冰冷的水泥地上。
几个警察飞快地扑上来,而他没有丝毫的反抗。就像十年前被锁在地下的黑暗空间里,被流浪汉救起的那一刻,他早已化作了对生存毫无期待的幽灵。
田小麦。
几乎晕倒在魔女区的地底。
警官老王收起了手枪,紧紧的扶着浑身瘫软的小麦。
还有两个警察,迅速松开盛世华脖子上的丝巾,又替他松开身上的绳索,将命悬一线的他往外抬出去。
出人意料的是,盛世华在剧烈咳嗽了几下后,竟还有力气说话:“为什么要开枪?为什么不把我打死?他……还活着吗?”
警官老王靠近了他,在他耳边说了几个字。
盛世华脸上还残留着秋收的血,坦白道:“是我……是我杀了……许碧真……在1995年……夏天……”
老王摇摇头说:“我们是来救你的,没想到你自己说了出来,这算是自首吗?”
地下室有多处两个人:盛太太和盛赞,他们焦急地冲到丈夫和老爸身边,心疼的协助警察把他抬到外面。
然而,盛世华无视妻儿的出现,回头对警察说:“等……等一等……我承认……我杀过许碧真……但……我没有……我没有杀过慕容老师……也没有……也没有杀过钱灵……”
第三十二章
平安夜。
大雪纷飞的平安夜。
对于田小麦,秋收,盛世华,盛太太和盛赞来说,这个雪夜并不平安。
魔女区的舱门外,白雪覆盖的凄凉废墟前,狭窄的道路里停着数辆警车,并且禁止家属陪同。这辆警车率先离开,闪着警灯前往市区最好的一家医院,在接受治疗和恢复之后,他才会被送往看守所。
至于秋收,他还活着。
虽然,在魔女区的地底,只有警方的灯光照明,但是老王的枪法异常了得,子弹准确地击中了秋收的左臂。
他没有生命危险,还可以自己走路,只是鲜血浸透了半边衣服。警察给他做了简单的伤口处理,也没有给他戴手铐,顺利的押上警车。他也将被送往同一家医院。
秋收忍着左臂枪伤的疼痛,隔着一床模糊的雪水,看着泪流满面的田小麦。
雪水打湿了她的头发,她也隔着玻璃看着他,看着他复杂的悲伤的眼神。
突然,小麦不顾一切地推开警官老王,拍着车窗玻璃,向秋收大声喊道:“我发誓!五十年后,我依然会这么爱你!”
这是《101次求婚》的男主角对女主角说过的话。
秋收把脸紧贴上冰冷的车窗,张开嘴不知说了什么,又被警察按到在座位上。
警官老王赶紧将她拽回来,警车无情地甩开田小麦,经过白雪覆盖的小路,消失在平安夜的黄昏。
老王的大手就像一把铁钳,任由她怎样挣扎都无法动弹——于是,脑中浮起十八岁的初夏,当他要逃出学校去找秋收,在校门口被老师们拦住的瞬间。
她再也看不到秋收了。
她再也看不到秋收了?
十年,漫长的轮回,又回到了起点?
第 三十三 章
  “我发誓!五十年后,我依然会这么爱你!”
魔女区得平安夜。
押送秋收的警车,早已消失在远方,田小麦对他说的那句话,已被所有人听到——包括她的未婚夫。
“田小麦!你!你!你怎么可以?”
盛赞不敢相信,自己的未婚妻居然会对绑架他父亲的罪犯说出这样的话!他绝望地坐在雪地中——父亲承认自己是杀人犯,未婚妻居然爱上了罪犯,这个平安夜无异于世界末日。
遭逢如此家变,盛太太也不住地颤抖着,但还能保有几分矜持,将儿子从雪地中拉起来,严厉教训:“勿要没出息!”
警车依次开走,还剩下一辆奥迪A8,本来是准备接盛世华回家的。
还是盛太太率先打破僵局,这个坚强的女人说:“我们去医院吧。”
已近崩溃的盛赞,被司机扶进副驾驶座。盛太太颇有风度地说:“小麦,我们一起回市区吧?我要去医院看我的先生。”
田小麦原以为盛赞母子会抛下她离去,她抹去眼泪,犹豫了一下:“好的,我也去看看盛先生。”
当然,她还想要去医院看秋牧。而她想要看到盛世华,并不代表对他有丝毫同情——她只想解开最后那个谜底。
坐在温暖的车里,盛太太没有责怪小麦,反而客气地说:“小麦,谢谢你告诉警方这个地方,也谢谢你及时通知了我们,否则我先生就危险了。”
“这是我应该做的。”
小麦已恢复了冷静,盛赞却回过头来失态地大喊:“田小麦!你为什么要对那个罪犯说那些莫名其妙的话?”
“对不起,我早就应该告诉你了。”小麦把头别向可窗外,“可是,那么多年来,那么多事情,都已经被时间谋杀了——直到最近,我才慢慢想起来。” 
这个回答并不能让盛赞满意,他刚想继续发作,发现手边多了一样东西,竟是一枚闪光的卡地亚钻戒。
这枚价值数万美元的钻戒,已在小麦的包里放了好几天,今天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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