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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罗恩在发言台上转过身,说道,“发现时,人已经死了五六个小时。被切开的腹部也几乎没怎么出血。凶手理应是在受害人死后过了三十分钟左右才用刃具切开腹部的。”
“被害人会不会是死于车祸呢?”
罗恩点了点头。
“这种可能性最大。”
“那就是说,凶手偶然在路上发现了一个被压死后遭到遗弃的女人,把她弄回去后切开腹部,用锯条锯断骨盆,在锯开的地方塞进铅笔头,然后再运到格洛弗 阿奇博尔德的树林里……”
“最后把她吊到山毛榉树上,就是这样。我们是这么认为的。”
“他有同伙吗?还是单独作案?”
“单独作案的可能性很大。”
“理由呢?”
“是从绳子打结的方式推断出来的。凶手先用绳子捆住手腕,再将绳子的另一头从树杈上抛过去,往下拉,然后又绕到手腕上,最后打结固定。假如有同伙的话,就会有一个人一直托着尸体,绳子的捆法就会不一样。而现在则呈现单人 作案时的捆法。”
“那这铅笔头又该如何解释呢?”
后排的一个记者问道,将一个不锈钢托盘高举过头。
“把它还给我。”
罗恩说。于是,那个记者立刻把托盘交给了罗恩。
“请问凶手是在哪里进行手术的呢?”
“还没法确定,大概是在他自己的家里吧。
深更半夜的在大街上干这种事,一来光线不好,二来还有可能被人看见。而且,现场的周围也没有发现相应的痕迹。”
“那么说,这并不是一起杀人案了?”
“我们就是这么认为的。”
“上一回的妓女丧命案也是如此?”
“是的。那次是心脏病发作。”
“如此说来,在这两起案子里,凶手都没有杀过人?”
“是的。”
记者群里有些哗然。
“可是,凶手是同一个人……”
“这一点毫无疑问。”
“仅仅是对尸体进行了毁坏,是这样的吗?”
“这是显而易见的。两名女性都没有遭到强奸。这就并非是邪念驱使下的单纯的卑劣行为,尽管它在表面上带有猎奇的色彩。凶手的目的与性无关。”
“那跟什么有关呢?这案子有什么背景吗?”
“我不想再多说什么,以免沦为凭空的揣 测。”
“如果是车祸,那个肇事逃逸的人……”
“一定能找到的。死去女孩的家人应该很快就会出现,这要取决于你们写稿子的工夫了。女孩一宿未归,她的父母这会儿肯定也睡不着觉的。
“肇事逃逸的人也有可能会自首。他只是开车撞死了人而已,一定不甘心被人当作如此骇人听闻的猎奇犯罪的罪魁祸首。
“还有别的问题吗?那好,发布会到此为止。
刚才介绍的这些情况如果有了新的发现,我会再向各位进行通报。”
罗恩说。转身一看,发现威利还没有回来。
难道他是被弗雷迪缠上了,脱不开身?
15到了出号外的时间,女孩的父亲给警局打来了电话。他叫弗雷德里克·奥斯特里茨,是来自澳洲的移民,在西南地区的一家剧院工作。女儿名叫丽兹,乔治·华盛顿大学文学系的学生。
他被请到停尸房认尸,确认了是自己的女儿无疑。不出所料,女孩的双亲备受打击,所幸惨遭不测的丽兹还有一个妹妹,似乎使他们多少感到了一些宽慰。否则,伤心欲绝的母亲说不定就要自寻短见了。
女孩的父母是住在福克斯豪镇的一户中产之 家。福克斯豪镇是夹在格洛弗 阿奇博尔德树林以西、波托马克河以东的一片地带。罗恩告诉他们,前一位死者是个妓女,两案疑为同一人所为。这使得女孩的父母再一次受到了打击。
根据女孩父母的讲述,丽兹是个为人老实、品行端正的姑娘,从未与人结过怨。她既未滥交过男友,穿着打扮也相当朴素,绝无可能被熟人或者路人误认为妓女。由此一来,凶手专门以妓女为目标的可能性似乎可以被否定了。
女孩不仅学业优异,还热心于公益活动,经常去养老院探望老人。为了商量活动安排的事情,前晚她在朋友家逗留到很晚,就在返家的途中遭遇了不测。朋友的家就在毗邻乔治城大学的博莱斯希兰德尔镇上。西北水库路由东至西穿过格洛弗 阿奇博尔德的树林,将博莱斯希兰德尔与福克斯豪镇连接在一起。丽兹大概就是独自一人沿着这条路回家的。
听到这儿,罗恩和威利都觉得女孩的父母并没有在撒谎。他们两位给人的印象是再典型不过的淳朴善良的美国市民。当然,父母和女孩本人都和前一位死者葆拉·丹顿没有过任何交往,也不曾谋面。女孩的父母坦言,对于招致如此横祸的原因,他们毫无头绪。
接近黄昏时分,正如罗恩所料,肇事逃逸的人来到局里自首了。此人是个二十来岁的瘦弱男子,名叫马克·塞纳特,在阿灵顿的汽车修理厂做工。从福克斯豪镇跨过波托马克河一直往南,便是阿灵顿镇了。这个技工将人家送来修理的新款克莱斯勒开出去兜风,因转弯速度太快,撞上了一名步行的女大学生。他吓坏了,就选择了逃 逸。
马克与丽兹·奥斯特里茨素昧平生。汽车的车身被撞瘪了一块儿,还有不少的擦痕,他无法再浑水摸鱼,在被厂长臭骂一通后,决定去自首。
和罗恩估计的一样,由于号外的内容写得心惊肉跳,他害怕再这么躲下去就会被人扣上猎奇杀人的罪名。
肇事地点靠近一条无名小街和第四十四街的交叉口,从交叉口向右拐不远便是。由于紧挨着格洛弗 阿奇博尔德公园,理应可以看到远处的案发现场。在被问及肇事地点时,马克表示不知道那条小街的名字,不过在给他看了地图以后,他用手指在上面点出了撞人的地点。第四十四街紧贴着里面有大片树林的格洛弗 阿奇博尔德公园的西侧,沿着公园贯穿南北。
综合女孩父母的话来看,出事地点距离丽兹到家仅剩下了区区五十码。马克证实,出事时间是夜里的十一点左右。
将这些已查明的事实汇总起来后,罗恩同威利交换了各自的看法。既然有了新的重大发现,就有必要召开新闻发布会,为此,二人也同样需要事先将想法统一。
二人都认为,这个有着解剖癖的猎奇者的住所应该就在第四十四街或水库路的附近,抑或这两条街的周边某处。理由在于,凶手在路上发现丽兹·奥斯特里茨的尸体很可能是一种偶然。就是说,他是碰巧路过,而时间是深夜十一点,这极有可能表明他也是在返家途中。
再者,他把一个年轻姑娘扛回家,愣是没被任何人看到,这不正说明发现尸体的地点与他家 相隔不远吗?假如相距很远,被人撞见的风险就会增大。第四十四街虽说不是主干道,可也并非车迹罕至。凶手想必对这一点了然于胸,否则他也不会有胆子把尸体扛回家。
这一回凶手也同样没有杀人,只是对路上发现的女孩的尸体施行了意图不明的手术而已。也就是说,他在尸体上动了带有猎奇性质的手脚。
对于醉心于解剖的人来讲,在自家门口出现了第二具女尸实乃一大幸事,简直像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他可以把尸体搬进家门,随心所欲地进行解剖。
很难想象凶手发现尸体的时间会大大晚于夜里的十一点。车祸发生后经过的时间越长,即丽兹长时间横尸街头的话,尸体被其后路过的司机发现的概率就越大。不要小看了第四十四街的交通流量,尸体随时都有被发现的可能。即便当时阴差阳错没有过往车辆,可也迟早会被路人发现。无论是过往车辆还是路过的行人都没有看到尸体,这正表明了猎奇者在车祸发生后没过多长时间就把尸体搬走了。或许车祸刚一发生,这个猎奇者就碰巧路过了现场,甚至他到达现场的时间还有可能巧合到足以亲眼目睹车祸的发生。
当然,凶手也有可能是在路上撞见丽兹的尸体后,拦下一辆路过的出租车将尸体运回家的。
果真如此的话,就有望获得出租车司机的报料。
大可以紧急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通报车祸的现场情况并使之见报。如此一来,兴许还有望找到车祸的目击者。
可是,有一点却令人无法释怀。葆拉·丹顿站街拉客的M 大街与丽兹遭遇车祸的地点相距 甚远。从位置关系上看,M 大街与第四十四街分别位于波托马克河东侧的华盛顿特区的东南角和西北角。M 大街比呈南北延伸的格洛弗·阿奇博尔德树林的最南端还要远出一大段。假如第四十四街距离凶手家很近,那M 大街就可谓路途迢迢了。这等于是说,猎奇者的活动范围竟至于如此之大。
不过,这个问题也并非有多么的难解释。
十一月一日,凶手不过是碰巧在M 大街向葆拉·丹顿买春而已。他足可以打一辆出租车,将她带到水库路附近的自己家里。此时,凶手并非是在M 大街上发现了葆拉的尸体,而是发现了还是个活人的她,并向她买春。
谈拢价钱,带她回家之后,从葆拉的角度说,是在被带回凶手家中后,由于心脏病突发,她成了一具死尸。如果葆拉是活着的时候自愿跟来的,她就不会引起周围人的注意,因此,距离的远近也就无关宏旨。
无论是凶手在葆拉·丹顿死后对她的尸体进行的解剖,抑或是对碰巧在他家附近香消玉殒的丽兹·奥斯特里茨的尸体进行的解剖,这两次都应该是在同一地点,即凶手的家中完成的。而且,这个地点就在福克斯豪镇的里面,水库路或第四十四街的附近。
假如这一推测得以成立,对于警方来说,这一次的案件可谓意义重大。凶手的居住范围由此初现端倪。对于犯人来说,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同时也是一块砸在头上的大石头。因为它为警方寻找凶手的藏身之地提供了侦查的方向。
从第四十四街出发的话,格洛弗 阿奇博 尔德树林里的案发现场可谓近在咫尺,距离上不足百码。把一具动过手脚的女尸趁着夜深人静扛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