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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个姐姐当老婆-第3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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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菲斯的脸上露出甜蜜的笑容,“其实,琼恩,”她说,“虽然具体的细节我们分析不出,但有些东西,还是可以猜测的。”

“唔?比如什么?”

“比如说,如果夜女士真的想要拉拢你的话,那么她能用什么做筹码呢?”

这确实是个问题,从目前的迹象上来看,这局棋最早下手的是以布雷纳斯为代表的巫师派系,他们已经在琼恩身上做了大量的投入,而且也确实成功培养起琼恩对他们的好感。不论是说知恩图报,或者说身为巫师对牧师的本能歧视,或者说上辈子带来的无神论倾向,或者说在个人的私交上,琼恩都明显地偏向巫师一系。莎尔插手棋局时已经晚了一步,虽然给了琼恩影火,却又不让他运用,只能在关键时刻保命,同时又剥夺了他的神术免疫能力,甚至剥夺了他成为大奥术师的天赋——现在他连耐瑟卷轴都看不懂了。

“只威逼,不利诱,那是愚者所为,尤其是在有强劲竞争对手的前提下,”梅菲斯说,“夜女士肯定是智者,所以她必定是能拿出什么,让你投向她的怀抱的。”

“我只想投入你的怀抱。”

“去,说正事呢。”

琼恩笑笑,也认真起来,梅菲斯说得自然半点没错,但如今这种局面下,夜女士还能拿出什么足够的筹码来引诱琼恩投靠呢?

通常来说,神祇能够给予凡人的最高利益和荣耀就是“选民”的资格,一旦成为神祇选民,便能长生不死,而且衰老速度也极其缓慢,欣布都已经活了差不多六百岁,依旧还只如二三十岁的女子一般,便是摆在面前的例子。此外选民能够运用神力,领导信徒,以神祇代言人的身份行走凡间,地位显赫,可谓是所有人的梦想。琼恩现在已经有影火,只要莎尔开启权限,顺水推舟,他应该就能成为夜女士的选民,不算什么难事。

选民,这确实是非常够分量的筹码了,只是要说压倒一切,却也未必。选民的意义,第一在于长生,第二在于力量,而这两者并不是只有莎尔才能给。很显然那些阴魂王子们不是莎尔的选民,但他们却个个都活了上千岁,而且看起来还都年轻得很,布雷纳斯王子如果走在大街上,不表明身份,保证被人当作年轻正太,谁想到他其实是个活了近两千年的老妖怪,说明他们肯定也掌握了某种长生不死青春永驻的方法。至于说力量,谁会认为欣布就能胜过布雷纳斯?而且真论起来,力量其实还是自己锻炼来的更可靠,万一哪天神祇改了主意,收回神力,那选民立刻就要无语了——萨马斯特就曾经是选民,后来被收回了神力,但这家伙足够强悍,凭借一己之力依旧胜过选民,甚至能和神祇对阵,就是很好的例子。

更何况,难道只有莎尔才能给予选民身份么?插手这副棋局的,已经未必只有她一位神祇,便是格拉兹特这种大恶魔,固然有数字六强迫症和男女通吃等诸般恶劣爱好,但力量却是实实在在的,他要像神祇一样,广泛赐予信徒神术那是办不到,但单独把一个人类变成近似选民的存在,也未尝就不行的,只看他愿不愿意罢了。

然而除了选民,莎尔还能开出什么更有吸引力的条件呢?

第三十三节风暴

“难道她还能让我成为神祇不成?”琼恩笑起来。

能比选民更高的,似乎也就只有神祇了。如前所述,所谓神祇,就是坐在神位上的人,换句话说,只要你能坐上神位,那么你就是神祇,哪怕三秒钟前你还是个标准大废柴。

当然,这只是在理论上可能而已,历史上能由凡人封神的,纵然不是绝世强者,总也不会是废物。便如琼恩在阿格拉隆见到的那位巫妖之神维沙伦,虽然只是最低阶的神祇(通常把他们这种称为半神),而且一出场就上了大当,被人围攻,摧毁了化身,看起来灰头土脸,狼狈得很,但他以前作为凡人时,那也是红袍巫师会的领袖人物之一,和老巫妖萨扎斯坦争权落败,最后才在风暴之神塔洛斯的帮助下封神。

在历史上,凡人成为神祇的先例虽然不多,却也有二十来个左右,梅菲斯的父亲巴尔,就曾经是个凡人杀手。去掉历史太过久远,记载不详的;去掉经历太过传奇,令人觉得难以当真的;去掉动荡年代那种万年不遇的大混乱局面,可以忽略不计的;相对而言最普遍最可行的办法,就是由高等神提携。

巫妖之神维沙伦能够封神,是风暴之神塔洛斯帮忙的;巫师之神阿祖斯能够封神,是魔法女神密斯拉相助的;战略女神殷红骑士能封神,是战神坦帕斯看中的——风暴之神、魔法女神、战神都是高等神,地位和夜女士莎尔相当——这些都是近千年内发生的事情,有据可查,前车可鉴。以琼恩目前而论,绝世强者自然是谈不上,但也不用妄自菲薄,何况他还年轻,将来的前途未可限量。倘若莎尔当真愿意援手,提携一把,那么成为神祇也未必不可能。

然而问题在于,这种提携并不是没有代价的,即便是高等神,也不可能凭空造出一个神位来,让他看中的凡人坐上。维沙伦以前是个邪恶巫妖,后来是个邪神,行踪向来诡秘,具体如何封神的,过程大家都不清楚,可以先忽略;阿祖斯和殷红骑士的事迹则都是光明正大,人人皆知:他们原本都是出类拔萃的凡人,分别被神祇看中,赐予神职——阿祖斯被魔法女神赐予“巫师”神职,殷红骑士则被战神赐予“战略”神职,从而成为神祇。

由此可见,高等神提拔凡人成为神祇,除了其他各方面的限制和要求之外,最关键的一点,是神祇分离或转移某些神职,让渡给看中的凡人。如果打个粗略的比方,这就类似于一个公司老板想要提拔某些手下,他便得从自己手中的权力里划分出一些,设计几个“某某部门经理”之类的位置,然后把手下提拔上去,从此就也是公司高层之一了。换句话说,提携凡人为神祇,是以削弱高等神自身为代价的。

当然,世界上的帐不能这么算,不但得看眼前,还得看长远。阿祖斯自从成神之后,辅佐魔法女神,尽心尽职,贡献良多。虽说神明威能广大,无所不能——其实这是在吹牛——总也不能什么事情都亲历亲为,所以通常来说,高等神都会有一两位低阶神祇,担任助手,是为“从神”。

但夜女士是没有从神的。

夜女士莎尔是创世双神之一,和月女神苏伦并列为诸神中历史最悠久的存在,但千万年来,她只是悄然隐身于黑暗之中,既无盟友,也无从神,独来独往。有一种说法认为,因为莎尔是隐秘之神,所以本质就决定了她无法和人分享神位,拥有从神。虽然这仅仅只是一种私下的传言,没有任何确证,但却也反应了大家对此的看法。

所有人都认为:夜女士是不会有从神的——当然,她的信徒认为,夜女士是不需要从神的。琼恩出身阴魂城,自然也知道并习惯接受了这种说法,他还没自信到认为莎尔会为了他而特别破例。

“就算夜女士肯破例,”梅菲斯轻声说,“难道你会愿意接受?”

琼恩考虑了三秒钟。

“夜女士能把你,把我姐姐,也都一起变成神祇吗?”

“……你以为夜女士是做什么的?神位批发商?”

“那算了,”琼恩说,“我这人胸无大志,神祇不指望,能像布雷纳斯殿下那样就心满意足了。”

凡人希望成神,第一为的不过是长生,第二为的不过是力量,但像阴魂王子这样,长生不死,青春永驻,兼有力量强大,只要不想着去当大魔王征服世界,又何必非要去做什么神祇。凡人生活,自有无穷的精彩,岂不逍遥自在,又何必要把自己变成那半人格半规则,半理念半信仰的存在。

“能长生不老,能有自保之力,能有美女环绕——不,我的意思是说有你永远在我身边,那我也就没什么其他奢求了。”

“你真贪心,”梅菲斯笑吟吟地说,“有我还不够?”

“这个,至少总得有我姐姐吧……”

成神这种可能性太过渺茫,可以忽略不计。再说就算夜女士愿意,琼恩也未必多么在乎。但倘若连这都不够分量的话,莎尔还能再提供什么呢?

“其实,”梅菲斯低声说,“夜女士或许不能提高自己的筹码,但未必不能破坏对手的筹码。”

“唔?”

“你一直忽略了一件事情:你的养父母。”

琼恩怔了怔,冷汗陡然从背后冒了出来。他本就性情有些冷漠,又因为有上一世的记忆,对养父母也没多深的感情,有意无意地就忽视了。回想起来,自己之所以能够进巫师学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因为他们的死,如果说自己其实是一枚棋子,一直都在巫师派系的操纵之下的话,那养父母的死……

是偶然,还是人为?

琼恩现在疑心病很重,对于“偶然”这个词非常感冒,但如果是人为的话,下手的是谁?是布雷纳斯王子授意?倘若真是如此的话,那便大大麻烦了。

琼恩只是冷漠,还没到无耻的地步,毕竟是养育了自己七年的亲人,如果不知道仇人是谁,那倒罢了;如果知道仇人身份,反而还去携手合作,那这种事情却也实在做不出来——就算他能做得出来,珊嘉呢?珊嘉虽然是个温柔姐姐,骨子里却是极度的坚毅果决,当年能够拿出全部家产让琼恩进巫师学校,为了不过就是一个将来能够给父母复仇的机会。要知道,被火球烧死的那两个小商人,对于琼恩来说只是这一世的养父母,对于珊嘉来说却是血脉至亲。如果知道琼恩居然会去和杀害父母的仇人合作,那珊嘉……琼恩激泠泠打了个寒颤,已经不敢再往下想了。

“不至于吧,”他沉吟着,“既然他们对我如此看重,那另外找个合适的方式让我进入巫师学校,也不算什么难事,何必非要如此。他们就不怕将来一旦事泄,便前功尽弃?”

“话是这么说,但世界上的事情,谁也说不准,”梅菲斯说,“更何况,你要明白,在你和珊嘉姐姐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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