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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个姐姐当老婆-第59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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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琼恩故意逗她,“我可是会把你说的话都当真的哦。”

“……讨厌!”

“哪,哪,傲娇了。”

“傲娇?”梅菲斯没听懂。

“就是口是心非的意思啦,”琼恩笑眯眯地说,“明明心里很想,嘴上却说讨厌,这就是傲娇了——就像你现在这样。”

“哪有,胡说!”少女抗议,“人家才没有口是心非呢。”

“果然还是傲娇。”

“……”

平时英气凛凛的圣武士,像寻常女孩那样害羞撒娇,当真是说不出的娇美可爱,令人百看不厌。“话说回来,艾弥薇,想娶你可真不容易啊,”琼恩开玩笑,“你看,第一次上门就被揍了一顿。他最后拿出这把匕首的时候,可真把我给吓坏了,心想拳头就算了,没必要动刀剑吧。不过这家伙,”他将匕首拔出鞘,银白色的剑身在夕阳下闪闪发光,琼恩用手指弹了弹,发出清脆声响,“好像挺不错的啊。”

“别乱说,”少女正色,“这可是这世上最好的名剑之一了。”

“是吗?”琼恩略略有些吃惊,“没看出来啊。”

“你拿来。”

梅菲斯从他手中抢过匕首,朝四周看了看,正见某户人家的围墙外有块大石头。她反手一掷,也没见如何用力,匕首便自掌心电射而出,深深没入石块中。“怎么样?”少女说,上前取回匕首,“别的且不论,仅仅‘锋锐’这一点,在我所见过的刀剑中,就没有能胜过它的。”

“确实很厉害。”

削铁如泥,没石如土,这是传说中神兵利器了,琼恩没想到大主教居然会送他这样珍贵的匕首,倒是颇为意外。不过他毕竟是个巫师,匕首这种东西,对他而言象征意义大于实际作用,就算再锋利,真要战斗的话,他自然还是会隔得远远地扔魔法,难道真握着这不足六寸长的东西去捅人?因此也就不太在意,正打算随手收起,这时梅菲斯接着说了一句话,就让他不止是意外,而是震惊了。

“它是灵器。”少女说。

所谓灵器,顾名思义便是“有灵智的物品”,它有感情,有理智,有逻辑,有知觉,能思考,能学习,能说话,能交流——简单来说,只要无视外在的物理形态,你完全可以把灵器当作一个活生生的人(或者其他高智慧生物)来看,乃是魔法物品中最罕见、最特殊的一类存在。

当然,特别强大的魔法物品(高等神器或者至高神器),基本上也都是有一定灵智的,例如梅菲斯现在佩戴的辉阳护符,碰到奥沃这种亡灵的时候会自动发出警示和圣光,在琼恩手上全无半点作用,仿佛废品,而一戴到梅菲斯颈上,立刻就展现出了它的真正威力。但这更多是一种因为“属性”而自然产生的程序,或者说,只能算是“智”,还算不上“灵”。不过传说北地有一个名为碎魔晶的神器,不仅能有意识地挑选使用者,还能引诱腐化、威逼利诱,最终反客为主,控制奴役使用者,这就差不多是灵器的范畴了。散提尔堡的那位紫发女统帅歌曦雅,手上的金色重剑,应该也是一柄灵器。

神器未必是灵器,灵器也未必是神器,这只是两种不同的分类产物。但通常来说,灵器都是非常强大的魔法物品,就算够不上神器的档次,也不会差到哪里去,某些方面甚至犹有过之。大主教居然拿这种东西当见面礼,那可真是大方。

“不过……这真的是灵器么?”琼恩将匕首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它怎么不会说话?或者唱首歌也行啊。”

“因为它现在是‘空’的。”

“空的?”琼恩一怔,他自然明白“空”是什么意思。灵器之所以有灵智,是因为它们拥有‘器灵’,而器灵是由智慧生物(广义上的生物,包括巫妖、吸血鬼这种亡灵)转化而来的。像歌曦雅那把金剑,器灵应该是个老巫师,否则没道理一眼就能看破琼恩身上有红袍巫师的魔法刺青。传说中的那个碎魔晶,器灵则是七个巫妖,所以有极强的邪恶魔力,一个学徒偶然获得它,都能够在北地兴风作浪——当然最后还是被正义人士打趴下了。而所谓空的意思,就是还没有器灵,徒具其形,其实算不上真正的“灵器”,只是具有成为灵器的资格和可能。

“嗯,原本的器灵丧失了,一直没有获得新的器灵,”梅菲斯解释,“所以现在是空的。”

“切,白高兴一场。算了,也无所谓,我正好选择自己喜欢的器灵——那这柄灵器的属性是什么?”

“龙。”

“……你一定是开玩笑的吧。”

所谓灵器的属性,就是指它能够融合什么样的器灵,这并没有一个成体系的标准,甚至没有什么道理可讲。有的灵器属性要求很宽泛,例如只要是“人类”就行,有的灵器属性限定则非常狭窄,例如必须是“年龄在三十岁以上四十岁以下凝成真名的男性半精灵巫师”。梅菲斯说这柄匕首的属性是“龙”,这个标准倒不算多么狭窄,但却难度很高——琼恩从哪里去找条龙来做器灵?要知道一旦成为器灵,灵魂虽然永在,躯体却完全丧失,等于是被彻底囚禁在灵器里,连幽灵都不如。幽灵就算是被束缚在某个魂器中,还是能够在附近一定范围内游荡活动的。

“没开玩笑,它的属性确实就是龙,”少女耸耸肩,“否则的话,你觉得为什么自从前任器灵‘碎影’随着圣卡缪尔女士登入天界后,这都八百多年了,它一直还是空的。就是因为合适的器灵太难找啊。”

“我现在明白了。”

没有器灵,灵器的价值就大打折扣,好在原本就是免费得来的东西,不要挑剔那么多。琼恩将匕首套入鞘中,别在腰间,随口问起它的来历。灵器未必多么强大,但却极罕见,论稀有程度比神器还难得,不知道大主教从何处得来的。

“哦,它是特加尔大师锻造的。”梅菲斯说。

“特加尔大师?不是这个镇子的名字么?”

“是啊,这座镇子就是以他命名的嘛。”

少女解释说,特加尔是谷地历史上著名的铸剑师,生活于距今大约一千一百年前,他曾经游历大陆各地,遍访名家,兼采所长,熔铸一炉,最终成为一代大宗师。此地就是他最后定居以及逝世之处,后来建镇时就以他的名字来命名。时至今日,铸剑术还是塔瑟谷的一大特长,名闻遐迩,每年八月份的时候,镇上都会举办“千剑展”,届时会有来自大陆各地的冒险者慕名而来,挑选自己喜爱的武器,是谷地的盛事之一。

特加尔一生铸剑无数,其中有四柄最为得意,自许为毕生的最高成就,分别以四大元素来命名,即是风之剑、火之剑、水之剑和土之剑,都是灵器。他去世之后,这四柄剑分赠给了四个弟子,流传下来。两百多年后,卡缪尔在此地建立神殿,四元素剑为其所得。卡缪尔将火、水、土三剑分赠给三位教会的高阶牧师,自佩风之剑。

“你手上这柄,就是风之剑,”梅菲斯说,“风之剑的属性是龙,卡缪尔女士后来驯服了恶龙碎影,将它封入其中,成为器灵,所以它又名碎影剑。”

卡缪尔死后升上天界,顺手把碎影也带上了,这柄剑失去器灵,此后一直流传下来,直至传到大主教手中,半小时前当作见面礼送给了琼恩。

“唔,那其他三剑是什么样的呢?”琼恩有些好奇,“也是这样的匕首?”

“不是,”梅菲斯摇头,“四元素剑的规格形制都不相同,依次是从小到大排列。风之剑最小,是匕首,火之剑是一柄墨黑色的长剑,水之剑是把金色重剑,土之剑最大,是柄火红色双手巨剑。”

金色重剑?

风剑在自己手中,火剑和土剑倒也罢了,倒是梅菲斯说到水剑是柄金色重剑,倒是突然让琼恩产生了某些联想。重剑又称“一手半剑”,是一种介于单手剑和双手剑之剑的武器,并不属于常见的制式武器,会使用它的人原本就很少——而琼恩恰好认识某个人,使用的就是金色重剑,而且也是柄灵器。

不过,既然水之剑在提尔教会手里,应该和散提尔堡的军事统帅扯不上关系吧,毕竟这两大势力根本就是敌对。所以只是单纯的巧合?可是那个叫歌曦雅的紫发女子,和艾弥薇的气质真的很近似呢,总觉得她们之间,像是有什么联系似的。

还是问一下吧。

“艾弥薇,我在远山市的时候,曾经遇到一个女人——”

“很漂亮?”梅菲斯打断。

“呃,还不错。”

“所以你又看上了?”

“……我不是想说这个!”

“哦,那你是想说什么?”

“我只是想问问你认不认识她——”

“不认识,所以不用妄想了,我是不会帮你牵线的,”少女哼了声,“有个凛还不够吗?”

“……我也不是这个意思!艾弥薇,你偶尔也相信一下我的人品好不好。”

少女格格笑起来,“开玩笑啦,看你急成那样。嗯,你遇到谁了?”

“一个紫色长发的女人,年龄大概二十六、七岁吧,”琼恩描述着,发现梅菲斯的脸色微微变了,“她自称是散提尔堡的军事统帅,名叫——”

“歌曦雅,”少女低声接口,“你是遇到歌曦雅了对吧。”

第三十七节巫灵剑

梅菲斯和歌曦雅,一个是提尔教会的圣武士,一个是散提尔堡的军事统帅,单从身份上看就属于根本对立,按道理说不会有什么交情。琼恩之所以一直觉得她们之间有关系,也纯粹只是直觉而已,并没有什么真的依据。然而令他意外的是,梅菲斯不但真的认识歌曦雅,而且关系还很不一般。

“歌曦雅啊,我确实认识呢,”金发少女灿烂地微笑着,“曾经有段时间,嗯,是很长的一段时间,在我心里面,是悄悄把她当做自己的姐姐呢。”

琼恩越发诧异,“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我刚来教会的时候,大主教让她照顾我,自然就认识了。”

“……你是说,歌曦雅以前也是你们教会的?”

“是啊,”梅菲斯说,“你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我参加圣武士试炼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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