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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乱试佳人-第1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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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妈妈想着让我跟荷花做花童,我死活都不肯,结果由荷花跟另一名不知是我哪边的亲戚的小孩子——一个细皮嫩肉的小男孩,为新郎新娘撒花。

所有人都在忙碌,我默默躲到后院去,不禁呼出一口浊气。然后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不远处的树下。

我走过去,叫他,“叶辰。”

他迷茫的双眼转向我,“呵。”

“你还是来了。”我没话找话说,这语气像是我早就猜到他会来一样。其实这段时间,我根本没有时间去思考别的事情,应文智是别人的了,这个想法充盈了我整个脑袋,挥之不去。

“本来还想矫情点,想着就算不能跟他厮守,至少要一起走进结婚礼堂。现在想想……还是算了,我没有勇气。”他苦笑。

我在草地上坐下来,“有些东西只属于过去的你。”

“你比我看得通透。”

“因为我付出的感情不那么深沉,容易回收。”

“我走了。”他说。

我并没有阻挠,只觉得他小小的身影很是荒凉。一个小孩子的身影,竟然能让我觉得荒凉。那是因为,里面住着一个苍老了的灵魂。有些情绪,是跟年龄无关的。有些神态,是与岁月相悖的。

我叹一口气,然后看到三对新人坐上了门口的车子。我跑过去,不想让妈妈担心。她果然在找我,只是内心很是激动,并没有说我什么,而是把我拽进了车子。

接下来就是大吃大喝了,我想。我们来到全市最好的酒店。这里已经被包下来,成为我们一天的私人酒店。这样奢侈,这样大张旗鼓,然而幸福跟有几桌筵席,多少聘礼是没有关系的。我不明白,为什么两个人的结合非要昭告天下不可。

我此刻多想学着武侠剧里的失意大侠那样,拿一壶酒,躲到深山老林里一醉方休。

之后呢?没有之后了,那样的大侠不是每个常人能够做到的。我的人生不是电视剧,我更加不是编辑,可以随我所好加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其实现在就是皆大欢喜的,不欢喜的人就只有我和叶辰。

我们同病相怜,我们应该相濡以沫,我想。

我的记忆选择性记录,关于这场盛大的婚礼,我脑海里只有模糊的光影。人家都说,三个新郎都很帅,三个新娘都很美。三对天造地设的才子佳人,真是映城的一大风景。

所有人都给他们祝福,我也应和着给予祝福。其实祝福不过是漂亮的语言,没有任何意义,改变不了世界一丝一毫。

婚后,哥哥他们住到了市中心,那房子是爸妈早就给他准备好的。戴淑娇这个女人再也没有出现在我的生活里。我原本以为她会来破坏哥哥的婚礼,但是没有,她像是消失了一样。真是不可思议,我不信她有那样的觉悟,会放过哥哥。或许,是哥哥没有放过她?

我不知道了,我也懒得追究。侦察什么的,毕竟还是大人的差事。对的,我已经蜷缩成一个小孩,退回到没有风雨的世界里。我知道,终有一日,我会再次回到枪林弹雨的现实中,但那是多年之后的事了。就让我再躲一段时间,再快乐一阵子。残酷的人生需要鲜艳的花朵来装饰,不然我怎么肯纵身一跃,毫无怨言的融入这个叫社会的洪流里。

叶辰辍学了,听说他去了国外。也许他觉得,过去的事已经过去,跟现在的我们没有关系。我们最好不相识,不相遇,那么所有的秘密就都死在时光里。

我的那本书也终于写完了,趁着有空把他交到了哥哥手里,拜托他的出版社给我出书。我现在对他很是客气,因为有一个童亦筝,一个我陌生的女人隔在我们之间。我去他那里的时候总是会不适应,坐立不安。童亦筝变了很多,她很是贤妻良母。可是我一点开心都没有,在我对她没有了期待后,她反而变得安分守己。这太多余了。反正,她要生要死都跟我无关。

我还是小学生,跟亲爱的姐妹荷花一起为明日的象牙塔而奋斗。那是个我从未去过的天地,这一次,我一定要好好感受一番,才不辜负这上天给予的福祉。(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一百一十四章周庄梦蝶【完】…



人情世故在一瞬间就变得远了。这就是孩子的世界,不似成人那般乌烟瘴气。

我每天很乖巧地吃饭,上学,睡觉。成绩一直稳坐全校第一把交椅。

我的同桌换成一个瘦得像只脱了皮的猴子的男孩子。小胳膊小腿,眼睛湿漉漉的,偶尔转一转,以证明他是活的。

日子天天都是相同的,又好像是不同的。体内的时钟早已停止,对时间已没有了敏感。随着人潮涌动,他人学习我便看书,他人吃饭我便拉着荷花去食堂,他人欢天喜地的收拾书包,我就知道祥叔就要来接我和荷花了。

这样麻木的生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我已经厌倦悲喜,只盼望能出现点什么能够刺激到我神经的事物。听起来我像是自虐者,但太安逸的生活原本就不适合活生生的人。何况,我这个时间段,还被人家称为是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呢。

冬天已经过去。突然想起《水果篮子》里那段温暖的对话。

“雪融化了之后会变成什么呢?”

“会变成春天吧。”

这个城市的冬天很是吝啬,只象征性地飘了几粒疑似雪的物质。没有积蓄起来,也就无所谓融化。半空中,它们就已经不得不消失。是无奈么,就像应文智必须要忘记自己不想忘记的事。或者说,他原本就没有对命运做任何抗争?满怀期待的人从来都只是我,收获惨烈的自然也是我。

坐在沙发上,眼皮沉重,不知不觉睡去。觉得耳旁有点吵闹,心里很是不爽。在家还不能好好睡一觉,我的房间隔音效果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差劲了?荷花不在家,她又回乡下看她爸妈去了。她会是个很孝顺的孩子,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我呢,除了成绩值得骄傲,其他一切都倦怠不已。

“喂,都什么时候了,还睡”一个熟悉的声音钻进我耳朵,随之而来的是硬物敲在我头上的疼痛。

“干嘛啊”我不耐烦地抬起头,看到敏一神采奕奕的脸。

“老板叫我们开工了。”她说,“你先把那篇《都市X人》给校对一下。”

“校对?这不是我的工作吧。”我很不负责任的打了个哈欠,然后觉得有什么不对。看看自己的双手,竟不再是那双稚嫩的手。环顾一下四周,这不是我从前工作的出版社吗?

“你帮下忙啦,就要年终总结了,别的部人手不够,文稿我发到你邮箱了。我还要帮季平去宣传新书呢。”

“你不是应该……”我皱了皱眉,我已经不是秦欢了,我又恢复到了小听雪的生活。

“什么应该?”

“没什么。”我低声说,我现在是在做梦吧,真是个美好的梦,“要宣传谁的新书啊?”

“一个天才儿童的,你瞧,这重生风多深入人心啊,小孩子也会写重生文了。”她说着把书递过来。

我一看署名,《半路接手的人生》。感觉眼珠子都要从我眼眶里掉出来了,我还真可爱,做梦还不忘给自己的小说打广告。哥哥没有给我什么信息,那书的出版程序应该还没有弄好吧。我看这封面,红色的,大喜的颜色啊。难道我写的书有那么欢乐的气氛在里面?我内心是悲凉的,我不仅仅是在讲一个故事,我讲的更多的是这纷繁人世的悲凉。

重生就一定是美丽的吗?也许,有人会以为这是因为得不到才会做梦的表现。但梦境一定是美的吗?人总是不知足,殊不知,现在拥有的才是最珍贵的。昨天回不去,明天不会来,今天才是抓在手里的。

无端的想了那么多,我笑笑,就算是在梦里,做回小听雪,也觉得不太习惯了。作为秦欢,我能躲在暗处观赏着大人们的人生,而作为小听雪,我要审视自己的人生。要懂得自己,比懂得任何人都要难。花一辈子的时间,都可能是枉然。

“听雪,你在想什么呢?”敏一推了我一把。

这感觉真真实,我连她手掌的温度都能感受到。难道说梦里的世界其实也是真实存在着的,只有闭上了眼,平缓了呼吸,才能看见?

“啊,没什么,我先去洗个脸,等下回来校对。”说完我就奔出门外。

电梯带着我徐徐下降,这家小小的出版社是租用某公司的一个楼层的,在7楼。

电梯门一开,我就看到哥哥,哦不,应该是秦枫带着秦欢踏进来。梦果然是匪夷所思的,如果说此刻我是听雪,那么秦欢是由谁来扮演,是原来的她吗?

我走出去,与他们擦肩而过,心底莫名的涌起一股酸涩。

跑到一楼的厕所里,我才觉得自己愚蠢,为什么我要跑一楼来,明明7楼也是厕所的。也许,只是为了让我见一见从前的秦欢?看来,这个梦也是美好的,至少它出现的出发点是好的。

我理着那些纷繁的情绪,没注意脚下的路,终于在一滩水迹前滑倒。手臂撞在门栏上,锥心的疼。这个疼那么清晰,竟一点也不像梦境。

我拼命地摇头,想让自己醒过来,但手上撕裂一般的疼痛在告诉我,我很是清醒。

我的眼泪已经流了下来,那么,我是做了一场很长很长的梦吗?梦里的那些人,那些事都出自我的杜撰?这多么可笑。

我到底,是在清醒的星球上,还是在做梦的星球上?在梦醒来以前,我都不会有答案。

我托着已经起了乌青的手,走出公司大厦。

云淡风轻,温暖的春天。

听到有人说:“花就要开了。”

然后我的手机响起来,我看向屏幕,那上面是四个震撼我心的字:素晴阿姨。

周庄梦蝶,到底是周庄梦到了蝴蝶,还是蝴蝶梦到了他?

那么,是那些人在我的梦里,还是,我出现在了他们梦里?

人生就是这样的,太清醒的人生就会疼痛。

但,只要活着便是好的。

不管,我们生在何处,做什么,遇到什么人和事。

活着便是好的。

要努力让自己活得丰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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