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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清-第29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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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事可做……这就是儒法之国的根基,绝不愿多事。因为他们要让社会僵化,因为儒法之国的官,真正要干的就是四件事:收赋税、兴教化、断刑罚、安乡境。但归结到底,后三件事也是为第一件事服务,而且是为朝廷收赋税。

从本质上说,官僚集权**时代的王朝,地方官就是中央政府派驻地方的税务代理人。在这个基础上,他自然没有主动意愿去提供“公共服务”,仅仅只是为了稳定税源,才必须提供一些最基础的公共服务,例如治安、救灾防灾和稳定人心,以及为中央输送人才的教育。

中央政府汇聚了全国的财税,提供的公共服务就只限于治理大规模的动乱和灾害,以及抵御外敌入侵。说起来,最初封建制向郡县制演变,至少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社会需要更多的公共服务,比如治河和救灾。

要向近现代国家转变,关键不止在政治上层的权力中枢是什么面目,还要看基层政权是如何构建的。将公共服务细化,推进到社会各个层面,这才是近现代国家的根基。而这个过程,在欧洲也是伴随着工业**逐步完成的。李肆为什么说还堪堪差一线,就是他治下的广东,还只有一丝萌芽,并未演进到那一步,这时候就需要他这个“英明领袖”来拔苗助长了。

从另一个方面看,政权深入到基层后,社会的组织能力也将更上一个台阶,资源的利用效率,内部的坚韧度将是古代国家难以匹敌的。

要推动官府下乡,就必须将现有的官吏体系打破,在这方面,吏员世家虽然有了上升空间,但少了灰色地带,要直接担责,并不会完全当作好事看,读书人自然更是反对,他们读圣贤书,是治天下的,可不是像吏员那样当牛马的。李肆虽然还有牌,却不指望能完全消除矛盾,这事他就得抱定有艰难险阻也得干下去的铁心肠。

而众人下意识地想着,官多了,老百姓就要遭殃,这就是儒法治国理念的延续。

李肆要丢下乡的官员,甚至连带原本的州县乃至中枢官员,本质上都会有所改变,就如他所说的那样,官,不再是管人的,而是管事的。

以李肆要设立的公所为例,都是些什么官?驿正,负责民驿传递。学正,负责蒙学建设和管理,以及普及识字等基础教育。医正,管基层医疗,巡检,管治安缉捕,法正,管法律宣传和“公告”,类似以后的检察官。还有听起来像是主官的公所主薄,实际他只管三件事,一是上传下达,包括朝廷和上级政令的讲解,本地民情联络和上呈,一是户籍登记,一是监察其他官员。此外还有农正和商正,农正管农业规划、技术推广和田亩核查登记,商正则是推动工商发展,核查登记本地工商户,这就是李肆规划的公所诸官。

这些人里,真正担负管理职责的就是主薄、巡检和农商正,但他们的职责也是有限的。主薄的户籍登记着落在保甲制上,只为巡检和农商正提供基础资料,巡检无定罪之权,农商正也无收税之权,都只是立足于基层的服务和信息掌握功能。

如何保证这些基层官员能尽责尽职,做该做的事,不应付,不造假,除了主薄的监察之外,还将基层民人的相关活动,比如买地创业的法理依据等事务,由过去到县衙备案,分散到基层公所,而且还拆分出户籍、田地和工商等细项,这就是一项公共服务。毕竟官府和朝廷在理论上要代言公正,民人买房置业分产,必须要找中人,如果中人里没有官府,官府也将不会给他提供法律保障。

借着新朝核定田亩和作坊商行等产业归属的行动,由此来确立民人私产,也是一桩强制将民人纳入新朝体系的“群众大运动”。这个造反者独享的好处,李肆当然不会说破。

听了李肆关于公所的设置,天王府参议和三厅六科的官员都还很迷惑,这像是官么?怎么感觉有些像是把之前青田工商的公关部、商关部,白城学院里蒙学和医学那一套架子摊出去了?

李肆早前弄的青田公司,其实就隐隐有了“潜官府”的味道,有那么一段时期,青田公司的任务就是将满清官府跟民众之间的联系切掉,只剩下官老爷那一层表面的皮。在工作做得已经很到位的韶州、清远、新安、佛山、东莞等地,这一套公所的架子,其实已经铺成型了,只需要进一步按到更下一层即可。李肆正是在青田公司的探索和试验中获得了经验,这套设计,并非他拍脑袋生创出来的。

将青田模式推行到县以下的基层,李肆就是要将原本满清治下的社会当作铁矿石,丢到炉子里,鼓风翻搅,让空气中活跃的氧成分跟矿石里的碳和杂质化合,从而将其冶炼成钢。

“那么,到底谁来收税?还是县官么?”

县之下规划如此细致,让众人都感觉,县一级的官府也再难保持原有的架构,这变动已经难以把握,只好开口问李肆。

“回答这个问题,就要先回答,到底地方和中央该怎么分税?”

李肆终于绕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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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清第二百九十八章无公局不纳税

更新时间:20121172:10:34本章字数:6059

地方和中垩央该怎么分税,又扯出了另一个大问题,要分的蛋糕到底有多大?

有细心的官员粗粗一算,摇头连连。英华所控地域,以百县计,官府下乡后,到时就是近万官员。算上官员俸禄,外加公所开销,怎么也得二百万两银子,而广东一地在满清统治时,每年向户部上解钱粮也不过七八十万两银子,这不是怎么分的问题,是根本就不够分。

这官员是原广东巡抚衙门的吏员,当然是从大面上看问题,没等李肆说话,苏文采就反驳了他。地方杂派呢?杂派都还有正式和非正式的,先不管是谁收了,也不管工商那一部分,广东一省民人每年要纳接近三百万两银子的钱粮,这还不够分?

这事李肆自己就有亲身经历,对民人来说,正税都还是小头,杂派才是大头,杂派里还摊着官员的索取。更要命的是,中垩央所要的正税很难对得上实际情况,对地方来说都是定额税。而地方自收的杂派,却能一层层接近真垩实情况,害民最大的一层,其实还是像钟上位赖一品那样的乡伸,因为他们最熟悉真垩实的“税源”,这就是一路搭车下来的结果。

将正税和杂派当作一块大饼通盘考虑的话,问题就不止是怎么分,而是要先回答官员们所问的“怎么收”这个问题。

很多杂派是收到吏员乡伸腰包里去了,官府可没收到。

让地方和中垩央分税,只是李肆治政构想的表象,根本目的是融解过往的儒法社会架构,逐步推动地方有限自治,而这就需要另一项措施来配合,那就是地方议会。但眼下还远不是时候,李肆的安排是先打下基础,将儒法社会原本的自治引导到近现代国家的地方自治上。,,,

“许每乡镇区民人自设公局,由当地有产之户自己推选公局议员。摊丁入亩后,除开按田亩征收之正税,其他杂派我们定下具体名目,分摊到每县乡镇区,由公局议员们自己商定其中细节。”

李肆淡淡地将摊丁入亩的实际操作也说了出来,之前说了官府下乡,官吏一体,看似动作大,变革却不如这一条大,这才是颠覆过往儒法社会的决定性一步。

众人初时不觉得太过惊诧,一来之前这过程是隐于表面之下,原本地方官借乡伸吏员之手征税,过程的实质也是如此,二来这跟之前粤商总会的行事手法一般无二。

可仔细想下去,越想越觉得深不可测,连苏文采都皱眉道:“,这不是许民人勾结,对抗官府么?若是串联起来,决意不缴,怎生是好?”

李肆耸肩,不缴?个人不缴,有公局,有官府,这不是问题。如果公局决意不缴,就不设公所,不给民人定户籍,不管他们的治安,不给他们裁判执法,实在不行,也可以解散公局,重新推选,法子多着呢。再说缴皇粮是华夏民人千百年来的传统,有产之户一般也不会径直不缴,而是要争论缴多少,缴的钱是什么说法。

这好办,设县公局,让每个乡镇区公局推选几人,组团跟县里官府诸价还价,这样乡镇区公局也能跟县级行政机构连在一起,再不需要官府隔着乡伸吏员一层去征税。有了公局,民人就有了一个工具可以说话,可以投票,虽然只是针对地丁钱粮,只是分散于县下的乡镇区,却是一个开端,就让这公局以后慢慢壮大,在未来能成为真正的地方议会吧。

“就怕这公局成恶伸害民之鬼……”,

有熟悉乡间民情的官员很担忧,以实情而论,这样的公局,多半是为乡伸把持,到时候他们压榨起乡民来,会不会比以前更理直气壮?

“所以才要官府下乡,官吏一体。有官府在乡,才能维护公平正义。有官吏一体,往日沉于县乡,与乡伸勾结的吏员才能浮出水面,受地方和丰央直接监管。同时我们也要订好公局章程,从中垩央到地方两个层面来监管公局的正常运转,不让其被恶伸把持。公局议员,终究是民,其他民人,借着公局,总也是个抚衡之处。”

李肆如此解释着,他还有话没说透,设立公局,这就是个几方博弈的平台,政府和民人之间博弈总额。然后政府监管,保障公平正义,让民人各阶层在公局里博弈摊分。就华复传统而言,民人相对政府,小民相对乡伸,总是弱势而不敢言的,但在一个规则明晰的框架下,弱势一方也总能找到主张自己权利的空间。

在其他官员看来,公局就是个民人自决分摊税费的工具,如果这个工具能正常运转,地方和中垩央的分税制,就能顺利推行了。

“本朝还未完全恢复清廷对民间的控制,根据各县的呈报,预估今年的正税会少三成,借着公局,也能将钱粮总额步步补足。”

李肆说到了公局的现实作用,那就是夯尖新朝对地方的把控。

接着话题转回正途,地方和中垩央怎么分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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