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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刑事录之1.19碎尸案-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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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斌顿了顿:“但是尸体碎片并没有被烧,当然被烧了你们也就不知道了。所以说,不管是碎尸还是浇灌尸体的地点绝对不会是在锅炉房。” 



“等等,”古胜刚突然伸手打算方斌,说:“万一凶手是欲擒故纵呢?故意在锅炉房分尸,却不焚烧尸体碎片;或者当他要焚烧的时候面临突发情况让他没法实施而且时间受限,所以他才会将尸体碎片转移,并随意扔到大街上。” 



“欲擒故纵?”方斌闻言哈哈大笑,反问道:“一个杀人凶手哪有这么多时间研究兵法吗?他有必要这样做吗?” 



“那为什么我们查了这么久,仍然毫无进展呢?” 



“你又太主观了,在锅炉房分尸也是一种假设,并不是真正在锅炉房分尸,这一点你要搞清楚。”方斌提醒道, 



“真是伤脑筋,难道我们的侦查方向不对?但我们排查的力度可是历史上的最强力度啊?”古胜刚像是跟方斌在说,又像是自言自语。 



“你们把整个南景城都排查过了?” 



“十三个分局出动警力四百人,历时半个月,可以说查无遗漏啊。” 



“不可能吧?有一个地方你们也查了?” 



“什么地方啊?” 



“南景协管区。包括协管区大院。” 



“这………应该不会吧?”古胜刚这时候冷汗都出来了,说实话,警方的确没有关于南景协管区的排查记录及表格。 



“往往忽视地就是真相,所有的地方都排查了没有发现,不代表在那里也发现不了什么?” 



“这个道理我知道,难道你不知道南景协管区是地政禁区,没有中央军委的文件,我们地方政府单位是不可以乱来的。再说了,被害人刚入学不久,怎么可能认识南景协管区里的人物呢?”古胜刚无奈地说道,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再者也没有确切的证据可以支持这个理由来进行大搜查,政府是不可能为了一个小老百姓而若这样的麻烦………”古胜刚的手机铃声打断了方斌继续说下去。 



“方哥,不好意思,接一下电话。”古胜刚歉意地说道, 



“你小子,下次再打断我说话,我拿烟灰缸砸死你……呵呵……”方斌开玩笑地说道, 



“喂………!” 



“刚子,你在那里?” 



“我在方……一个朋友家里,怎么啦?徐副队?” 



“你……锅炉房查的怎么样了?” 



“哎……我已经率队进行第二次彻查了,到目前为至,还是没有发现啊。” 



“上面已经来通知了,八号准备把被害人的尸体火化,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吧?”” 



“案子到了今时今日,徐副队,我已经没有任何的理由说得出可以破案这种连自己都不相信的话了。”古胜刚表情严肃地来到方斌家阳台上, 



“刚子,你也没有信心了吗?” 



“徐副队,查案光有信心是不够的,我曾经怀疑过我们是不是一开始就错了。” 



“错了?什么错了?” 



“侦查方向。” 



“侦查方向?” 



“对,但我们已经错过了破案的黄金期,案子拖得越久,破案难度就越大,所以虽然我们仍在努力侦破,但说心里话,这件案子已经没有希望了。” 



“哎……我何尝不知道啊,我总感觉自己一发现新线索,就全身是劲,但要打出一拳的时候,却发现是打在空气里。刚子你回来吧。我们开个会。” 



“好的。” 



古胜刚挂掉电话,向方斌告辞,方斌本想挽留古胜刚吃饭,但古胜刚表示队长要开会就作罢了。 



看到古胜刚驾着警车离开小区,方斌在阳台上露出狡猾的微笑,这个微笑和卓亚芹当初看到张大年疑惑时所展露的微笑如出一辙。 



正文 N033章 尽力



三月七号,由南景市公安局大队长廖峰,刑警队副队长徐泽浩,支队长古胜刚主持的关于1。19案第三次大排查综结会在市公安局大楼的三楼会议室进行。



其中以十三个分局排查组组长(分局治安大队队长担任)为发言人,讨论并分析对本案的一些推测; 



首先是鼓楼分局的李队长进行推理; 



首先声明一下,以下的推断,均属我个人的想法,并不代表我们分局, 



目前各分局争论最多的,无非是犯罪嫌疑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从事什么职业。有医生说、屠夫说、厨师说,等等等等,理由不外乎“刀功精湛”。对于嫌疑人的职业,我先不谈自己的观点,单就目前所知的情况,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一千多片,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可见嫌疑人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如此看来,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试想,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且又有什么能力做到杀人后冷静地分尸?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都很小,因为这几种职业的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及素质普遍不高;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性,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可用于推理的证据。 



但问题是,嫌疑人的作案手法真的与职业有关吗?我们不妨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嫌疑人所从事的职业根本与“切肉”无关,但他又具备相关的知识,比方说,利用业余时间自习了解剖学,香港电影《羔羊医生》很多人都看过吧?电影的情节就取材于曾经发生的“雨夜屠夫”案,其案犯林过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个人认为,这种假设的可能性比较大。” 



接下来,白下区分局的王队长也提出了疑问; 



“犯罪嫌疑人是怎样把被害人杀害并分尸的呢?在这个问题上,我有些个人的疑问,难道真是在街上偶遇被害人并将其强行带回住所再实施作案?不可能,因为这种情况,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并不熟悉,被害人必然会激烈反抗,即便是成功将其带回住所,杀人后再分尸,也没有必要将尸体切成一千多片,甚至连内脏和衣物都整齐地叠放好,或者说,没有一种原因会导致嫌疑人这样做,所以,偶遇的说法基本可以排除。既然不是偶遇,那么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应当是熟悉的,至少是认识的。是什么能够使两人认识并熟悉呢?我的观点是——相同的爱好。被害人性格孤僻,平时很少与同学交流,但这并不代表她就没有爱好。或许正是由于被害人的爱好与大多数人不同,才会导致她不与同学交流,而当被害人遇到一个与她爱好相同的人之后,她的心情会是怎样?一定是非常高兴,并且很乐于对这个人敞开心扉,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身上也必然有能够吸引他的地方,这些应当是使两人互相熟悉的主要原因。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爱好呢?我先不说,来说点别的。 



南大周围,包括小粉桥、青岛路、陶谷新村、甚至延伸到汉口西路、阴阳营一带,集中了我市的三所名牌大学——南大、南师大、河海。我一直认为,这里是南景文化气息最浓的地方,不知道各位是否有同感?这里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地有品味,包括那些做生意的商人。” 



“我听说那个女孩认识的南景人根本不多,刚来没多久,凶手肯定是因为自身原因犯案,不可能是过往矛盾。” 



“而且凶手之后,就逍声密迹了。这说明他可能有正式工作,或者生活很稳定.大家说的一条很有道理,凶手有年龄阅历,单身居住,有空间有能力让他能很快和被害人相识,而且上海路那段很幽静,就算今天去,那里仍然能找到许多不被人打扰的适合聊天的地方.极其有可能因为音乐或者其他什么和被害人相识的。 



根据以往的变态犯罪的案例,这类犯罪嫌疑人的童年或少年时期基本上都经历过一件或数件对他们身体乃至心理造成伤害的事件,这类事件则在他们心灵上留下了阴影,从而导致了后来的犯罪。本案中嫌疑人过去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我们无从查证,但有一点,事件本身一定对他的伤害很大,且主要是心理上。 



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像极了“她”,他爱被害人,所以要把她永远地留在身边,但首先,他要为她“赎罪”。 



作案过程我无法做出具体描述,但可以肯定的是,嫌疑人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生理和心理上的快感。看着被害人的身体像切羊肉似的被切成了一片一片,嫌疑人感到,她的罪赎清了,但这肉体依然污秽,必须丢弃,只有灵魂,才是永远洁净的,只要被害人的灵魂能和他在一起,他就满足了。” 



“照你这样说的话,本案的凶手是一个多重人格或者是恋尸狂的一个高层次人物?至少表面上是这样的。”廖峰出言反问道, 



徐泽浩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道;“根据我多年的刑侦经验,我给大家画一张嫌疑人简单的画像:犯罪嫌疑人,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南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 



这时候古胜刚站起来说道;“大家说得非常好,但我也有一个疑问,今天说出来,希望大家能一起来分析分析, 假如说凶手是因为认识了被害人,才动杀人念头. 



也就是说并非为了杀人而去结识被害人. 



属于突发事件,所以导致案件难度很大.突然在某一瞬间,凶手发现自己脑子中杀人碎尸欲望实施可能性非常高,环境,时间,所有条件都符合.某种存在于身体内很久的欲望和想法突然有机会得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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