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飞读中文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所罗门的伪证-第21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礼子终于恍然大悟,原来藤野检察官是将这位被城东三中视作无赖的媒体人士当成此类问题的专家传唤出庭。他的证言应该属于专家证言一类。
  “首先,根据其目的是否为榨取被害学生的金钱,集体私刑可分为两大类。而对于以金钱为主要目的一类,本法庭不必关心,因此我也在此予以省略。”
  作为这方面的专家,就得大刀阔斧,干净利落。
  “另一类集体私刑即使会顺带榨取一些金钱,也明显存在其他动机。而根据实施私刑的团体与被害学生之间是否存在交友关系,又可分为两种类型。”
  茂木悦男举起右手,竖起两根手指。
  “其一,被害学生与该团体本就是一丘之貉,比如同属某个社团或活动小组。有一种情况是,被害学生想要脱离该团体,而其他成员对此感到极度不满,便对其实施暴力惩罚;另一种情况是,该团体发生内证,并发展为多数成员针对个人的暴力行为。内讧的起因常常与金钱和物品丢失,或者异性关系的矛盾有关。前者往往源于误会,或是外部人员所为,在团体内部解决的过程中引发暴力事件;后者多半是团体中年纪较小或性格较懦弱的成员勾搭上老大的交往对象,从而引发整个团体的众怒。”
  陪审团中一名估计来自篮球社的高个子成员,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口若悬河的茂木悦男。
  “总而言之,且不论团体本身的性质健康与否,这类集体私刑,本质上是为了惩罚违反该团体内部潜在‘纪律’或‘规则’的成员。因此,这种情况也可能发生在受学校鼓励的社团之中。我采访过的事件中,就存在这样的实例:一名一年级学生无法忍受严酷的训练,以及成员间毫无理由的上下级关系,想要退出社团,受到高年级成员的私刑并致其死亡。在这起事件中,连顾问老师也对发生过不止一次的集体私刑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事件最终发展为民事损害赔偿诉讼,该教师出庭作证时仍然声称,这是为了让大家遵守社团纪律所必要的处置。”
  “暴走族群殴想脱离集团的成员的情况,也属于这种类型吧?”
  面对提问的井上法官,茂木用力点了点头。“是的。这是最典型的事例。”
  所有在场者都听得人了神。
  “其二,被害学生不属于实施私刑的团体,而只是一个局外人。比如,该团体的成员是由于某种共同的癖好鬼混在一起,而被害学生并非其中的一员,却不幸和他们同在一所学校。”
  茂木用双手画了一个大大的圆圈,然后左手握拳,右手食指竖起,高举过头,让陪审员们都能看到。大意是:在一个大圆圈的范围内,存在着一个由拳头代表的集团,和一个由食指指代的个人。
  “在这种情况下,尽管当事人会有种种说法,可根据我的采访经验,集团对个人实施暴力的原因都能归结为两个点――嫉妒和蔑视。而两者有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局外人很难认可。”
  “嫉妒怎么说?”井上法官代替检察官推进议题。
  “举个容易理解的事例。地方学校来了个出自大城市的转校生,公立学校来了个出自私立学校的转校生。而这些转校生成绩优秀,家境富裕,能力出众,在同学间很有人气。”茂木悦男又换了一种诙谐的口吻,“所谓‘枪打出头鸟’,这种人特别容易招人嫉恨。不过只要人际关系处理得当,也不会有不良团伙对这种人下手。这方面,学校的氛围和教师的介入是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越是管理松懈的学校,教师越是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类纠纷的危险性就会越大。”
  “出于一种排外心理……”井上法官咕哝道。
  茂木悦男笑了。“如果换个冠冕堂皇的说法,那就是这样的。不过我觉得理解成‘嫉恨’就够了。如果能把这种心思转化为‘尊敬’倒还不错。但如果不是这样,事情就麻烦了。”
  “那蔑视又是怎么一回事?”
  “就是字面意思。成为团体――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明确地称为不良团伙――欺凌对象的,往往是身体或社会层面上的弱者。比如有残疾、患有疑难杂症或者家境极为贫困。”
  “残疾和疾病的情况很容易理解,可同学之间能看得出对方家境是否贫困吗?”
  “难道在城东三中是看不出来的吗?”茂木悦男的反问带着几分嘲讽,“法官,恕我失礼,我认为你不具备能够察觉这些细节的性格。在同一所学校内,学生之间经济差距明显的情况可谓比比皆是。有人付不起伙食费和集体活动的筹款,甚至连学费也拖欠着。在我采访过的事例中,就有班主任将某学生家庭接受生活补助的情况讲给同学们听,结果导致该学生遭受严重欺凌的情况。并且……”
  茂木停顿一拍,扫视了一遍陪审员们。
  “我刚才曾多次使用‘欺凌’一词。事实上,由嫉妒和蔑视引发的针对个人的迫害,在最终发展为死亡或人身伤害事件之前,往往会伴随欺凌行为。换言之,这种状况下的集体私刑都是在欺凌行为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升级,最终导致悲剧。而在之前说过的‘惩罚违规者’的情况下,几乎看不到类似的欺凌现象。这也是两种集体私刑间最重要的区别。”
  不知何时,藤野检察官已经站了起来。她说道:“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柏木卓也受到过被告及其同伙或其他学生的欺凌。”
  “是的,没有这种迹象。”茂木表示接受这一观点,“他在这一点,也仅限这一点上是个特例。无论是从好的方面还是坏的方面来看,柏木都不是个引人注目的学生。他既不是被告的同伙,也并非会引起被告注意的‘弱者’。柏木与被告互不关心,都不把对方放在眼里。”
  “柏木也不是转校生。”井上法官补充道。
  “是的。不过,请大家仔细考虑一下。柏木曾经以非常引人注目的方式,向被告及其同伙昭示自己的存在。”
  “你指的是去年十一月十四日理科准备室发生的冲突吧?”藤野检察官说。
  “是的。那时,柏木与被告发生了激烈对抗。无论在谁看来,这都是显而易见的对抗行为。他用行动对被告的暴力以及破坏学校秩序的行为高声说‘不’。这对被告而言应该是个莫大的刺激。”
  茂木悦男将目光投向空着的被告席。
  “在此之前,无论在校内闯出怎样的大祸,被告也不会受到追究。老师们对他束手无策,三天两头受到警察的训导对他而言是一种另类的勋章,能够让别的学生惧怕他。没有人敢对他的欺凌、嘲弄和恶作剧表示愤怒并展开反击。大家见到他,都只能缩着脖子逃走或躲在一边哆嗦。令人遗憾的是,老师们在他面前也是大气都不敢出,倒不是害怕被告本人,而是害怕他那位蛮不讲理的老爸。”
  “可是,柏木却敢于反击他。”藤野检察官说道。
  “是的。柏木确实反击了他。”茂木接着说道。
  两人一唱一和,配合得真默契。
  “狂暴的独裁者第一次看到了反叛者的旗帜。这实在太丢面子了。柏木让一直君临学校的被告出了个大洋相。被告怒火中烧,难以自已,不对柏木这小子实施报复,不揍扁他,就怎么也出不了这口恶气。”
  神原辩护人并不提出反对,只是倾听着茂木的演说。野田健一倒开始坐立不安了,眼睛不停瞟向神原辩护人。
  “可是,柏木在这场冲突后不来上学了。被告失去了泄愤的对象,也失去了雪耻的机会。”茂木说。
  “这么说,在理科准备室的冲突发生后,如果柏木依然来上学,成为被告眼中钉的他就可能会遭受欺凌,是吗?”
  “是的,极有可能。我认为,柏木正是预料到了这一点,才选择不去上学。这不能算逃避,只能算事先回避吧。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他已经看得一清二楚了。”
  “甚至不想尝试去解决矛盾?譬如去和老师商量。”
  “当时,这个学校里具备值得作出这种尝试的氛围吗?”茂木悦男的话语中显露出明显的攻击性,“对于那些不能控制被告,也无法使其发生转变,只会躲在一旁袖手旁观的老师,又有什么可期待的?且不论理科准备室里的冲突是突发的,还是柏木故意制造的事件,最妥善的处理不就是他主动从学校里消失吗?”
  神原辩护人还是一言不发。他听任茂木悦男一个人独唱,让藤野检察官为他伴奏。
  “当时的校长津崎先生、班主任森内老师以及年级主任高木老师去柏木家家访,看望拒绝上学的柏木时,柏木一次也没有和他们见面,其原因也在于此。他对学校已经不抱希望了。他会在心里说:与其来动员我上学,还不如回去做好你们的本职工作。和学校之间的隔绝状态是柏木自己一手造成的。他反叛了被告及其同伙,却没人敢于奋起响应。他感到极度失望,决定离开城东三中。”
  旁听席上鸦雀无声。陪审员们也都在聚精会神地聆听,连眼睛也不眨一下。胜木惠子将目光落在脚尖上,蜷缩着肩膀,仿佛在代替大出俊次承受茂木悦男的攻击。
  “被告的愤怒并未因此平息。由于报复对象并不在学校,他的报复冲动反而越发高涨。其结果,便是十二月二十四日深夜柏木卓也的被害。”
  “你是说,被告人为了泄愤,把柏木叫出去并杀害了?”
  “除此之外,还会是怎样呢?”茂木悦男扫视一遍陪审团,似乎还不满足,又将视线转向旁听席,”说到集体私刑,人们往往会联想到一群人对某个人又打又踢的景象。事实上,这样的情况确实占绝大多数,但也有例外。例如,逼迫被害人爬上危险的高处,在冬天里强迫他下水游泳,强迫他穿行来往车辆很多的路口等等。我还知道逼迫被害人大量喝酒,致使其急性酒精中毒而死的情况。说是‘集体’,其实只要被害者是一个人,那加害者有两三人就足够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