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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也。天之树君,本为下民。故孟子谓“民为重,君为轻”,《书》亦曰“天视
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以是论之,则天之道恒在于下,恒在于不足也。君
人者,不求之下而求之高,不求之不足而求之有余,斯其所以召天变也。其变已
生,其象已著,乖戾之几已萌,犹且因仍故习,抑其下而损其不足,谓之顺天,
不亦难乎?
此六者,皆难之目也。举其要,则修德、用贤、爱民三者而已。此谓治本。
本立,则纪纲可布,法度可行,治功可必。否则爱恶相攻,善恶交病,生民不免
于水火,以是为治,万不能也。
其四曰:语古之圣君,必曰尧、舜;语古之贤相,必曰稷、契。盖尧、舜能
知天道而顺承之,稷、契又知尧、舜之心而辅赞之,此所以为法于天下,可传于
后世也。夫天道好生而不私,尧与舜亦好生而不私。若“克明俊德”,至于“黎
民于变”,“敬授人时”,至于“庶绩咸熙”,此顺承天道之实也。稷播百谷以
厚民生,契敷五教以善民心,此辅赞尧、舜之实也。臣尝复熟推衍,思之又思,
参之往古圣贤之言无不同,验之历代治乱之迹无不合。盖此道之行,民可使富,
兵可使强,人才可使盛,国势可使重,夙夜念之至熟也。今国家徒知敛财之巧,
而不知生财之由;徒知防人之欺,而不欲养人之善;徒患法令之难行,而不患法
令无可行之地。诚能优重农民,勿扰勿害,驱游惰之人而归之南亩,课之种艺,
恳喻而督行之,十年之后,仓府之积,当非今日之比矣。自都邑而至州县,皆设
学校,使皇子以下至于庶人之子弟,皆入于学,以明父子君臣之大伦,自洒扫应
对以至平天下之要道,十年已后,上知所以御下,下知所以事上,上下和睦,又
非今日之比矣。二者之行,万目斯举,否则他皆不可期也。是道也,尧、舜之道
也。孟子曰:“我非尧、舜之道,不敢以陈于王前。”臣愚区区,窃亦愿学也。
其五曰:天下所以定者,民志定,则士安于士,农安于农,工商安于为工商,
则在上之人有可安之理矣。夫民不安于白屋,必求禄仕;仕不安于卑位,必求尊
荣。四方万里,辐辏并进,各怀无厌无耻之心,在上之人可不为寒心哉!臣闻取
天下者尚勇敢,守天下者尚退让。取也守也,各有其宜,君人者不可不审也。夫
审而后发,发无不中,否则触事而遽喜怒,喜怒之色见于貌,言出于口,人皆知
之。徐考其故,知其无可喜者则必悔其喜之失,无可怒者则必悔其怒之失,甚至
先喜而后怒,先怒而后喜,号令数变,喜怒不节之故也。是以先王潜心恭默,不
易喜怒,其未发也,虽至近莫能知其发也,虽至亲莫能移,是以号令简而无悔,
则无不中节矣。夫数变,不可也;数失信,尤不可也。周幽无道,故不恤此,今
无此,何苦使人之不信也。
书奏,帝嘉纳之。衡自见帝,多奏陈,及退,皆削其草,故其言多秘,世罕
得闻,所传者特此耳。衡多病,帝听五日一至省,时赐尚方名药美酒以调养之。
四年,乃听其归怀。五年,复召还,奏对亦秘。六年,命与太常卿徐世隆定朝仪,
仪成,帝临观,甚悦。又诏与太保刘秉忠、左丞张文谦定官制,衡历考古今分并
统属之序,去其权摄增置冗长侧置者,凡省部、院台、郡县与夫后妃、储藩、百
司所联属统制,定为图。七年,奏上之。翌日,使集公卿杂议中书、院台行移之
体,衡曰:“中书佐天子总国政,院台宜具呈。”时商挺在枢密,高鸣在台,皆
不乐,欲定为咨禀,因大言以动衡曰:“台院皆宗亲大臣,若一忤,祸不可测。”
衡曰:“吾论国制耳,何与于人?”遂以其言质帝前,帝曰:“衡言是也,吾意
亦若是。”
未几,阿合马为中书平章政事,领尚书省六部事,因擅权,势倾朝野,一时
大臣多阿之,衡每与之议,必正言不少让。已而其子又有佥枢密院之命,衡独执
议曰:“国家事权,兵民财三者而已。今其父典民与财,子又典兵,不可。”帝
曰:“卿虑其反邪?”衡对曰:“彼虽不反,此反道也。”阿合马由是衔之,亟
荐衡宜在中书,欲因以事中之。俄除左丞,衡屡入辞免,帝命左右掖衡出。衡出
及阈,还奏曰:“陛下命臣出,岂出省邪?”帝笑曰:“出殿门耳。”从幸上京,
乃论列阿合马专权罔上、蠹政害民若干事,不报。因谢病请解机务。帝恻然,召
其子师可入,谕旨,且命举自代者。衡奏曰:“用人,天子之大柄也。臣下泛论
其贤否则可,若授之以位,则当断自宸衷,不可使臣下有市恩之渐也。”
帝久欲开太学,会衡请罢益力,乃从其请。八年,以为集贤大学士,兼国子
祭酒,亲为择蒙古弟子俾教之。衡闻命,喜曰:“此吾事也。国人子大朴未散,
视听专一,若置之善类中涵养数年,将必为国用。”乃请征其弟子王梓、刘季伟、
韩思永、耶律有尚、吕端善、姚燧、高凝、白栋、苏郁、姚敦、孙安、刘安中十
二人为伴读。诏驿召之来京师,分处各斋,以为斋长。时所选弟子皆幼稚,衡待
之如成人,爱之如子,出入进退,其严若君臣。其为教,因觉以明善,因明以开
蔽,相其动息以为张弛。课诵少暇,即习礼,或习书算。少者则令习拜跪、揖让、
进退、应对,或射,或投壶,负者罚读书若干遍。久之,诸生人人自得,尊师敬
业,下至童子,亦知三纲五常为生人之道。
十年,权臣屡毁汉法,诸生廪食或不继,衡请还怀。帝以问翰林学士王磐,
磐对曰:“衡教人有法,诸生行可从政,此国之大体,宜勿听其去。”帝命诸老
臣议其去留,窦默为衡恳请之,乃听衡还,以赞善王恂摄学事。刘秉忠等奏,乞
以衡弟子耶律有尚、苏郁、白栋为助教,以守衡规矩,从之。
国家自得中原,用金《大明历》,自大定是正后六七十年,气朔加时渐差。
帝以海宇混一,宜协时正日。十三年,诏王恂定新历。恂以为历家知历数而不知
历理,宜得衡领之,乃以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教领太史院事,召至京。衡以
为冬至者历之本,而求历本者在验气。今所用宋旧仪,自汴还至京师,已自乖舛,
加之岁久,规环不叶。乃与太史令郭守敬等新制仪象圭表,自丙子之冬日测晷景,
得丁丑、戊寅、己卯三年冬至加时,减《大明历》十九刻二十分,又增损古岁余
岁差法,上考春秋以来冬至,无不尽合。以月食冲及金木二星距验冬至日躔,校
旧历退七十六分。以日转迟疾中平行度验月离宿度,加旧历三十刻。以线代管窥
测赤道宿度。以四正定气立损益限,以定日之盈缩。分二十八限为三百三十六,
以定月之迟疾。以赤道变九道定月行。以迟疾转定度分定朔,而不用平行度。以
日月实合时刻定晦,而不用虚进法。以躔离朓朒定交食。其法视古皆密,而又
悉去诸历积年月日法之傅会者,一本天道自然之数,可以施之永久而无弊。自余
正讹完阙,盖非一事。十七年,历成,奏上之,赐名曰《授时历》,颁之天下。
六月,以疾请还怀。皇太子为请于帝,以子师可为怀孟路总管以养之,且使
东宫官来谕衡曰:“公毋以道不行为忧也,公安则道行有时矣,其善药自爱。”
十八年,衡病革,家人祠,衡曰:“吾一日未死,宁不有事于祖考。”扶而起,
奠献如仪。既撤,家人馂,怡怡如也。已而卒,年七十三。是日,大雷电,风拔
木。怀人无贵贱少长,皆哭于门。四方学士闻讣,皆聚哭。有数千里来祭哭墓下
者。
衡善教,其言煦煦,虽与童子语,如恐伤之。故所至,无贵贱贤不肖皆乐从
之,随其才昏明大小,皆有所得,可以为世用。所去,人皆哭泣,不忍舍,服念
其教如金科玉条,终身不敢忘。或未尝及门,传其绪余,而折节力行为名世者,
往往有之。听其言,虽武人俗士、异端之徒,无不感悟者。丞相安童一见衡,语
同列曰:“若辈自谓不相上下,盖十百与千万也。”翰林承旨王磐气概一世,少
所与可,独见衡曰:“先生,神明也。”大德元年,赠荣禄大夫、司徒,谥文正。
至大二年,加正学垂宪佐运功臣、太傅、开府仪同三司,封魏国公。皇庆二年,
诏从祀孔子庙廷。延祐初,又诏立书院京兆以祀衡,给田奉祠事,名鲁斋书院。
鲁,衡居魏时所署斋名也。子师可。
○窦默(李俊民附)
窦默,字子声,初名杰,字汉卿,广平肥乡人。幼知读书,毅然有立志。族
祖旺,为郡功曹,令习吏事,不肯就。会国兵伐金,默为所俘。同时被俘者三十
人,皆见杀,惟默得脱,归其乡。家破,母独存,惊怖之余,母子俱得疾,母竟
亡,扶病藁葬。而大兵复至,遂南走渡河,依母党吴氏。医者王翁妻以女,使业
医。转客蔡州,遇名医李浩,授以铜人针法。金主迁蔡,默恐兵且至,又走德安。
孝感令谢宪子以伊洛性理之书授之,默自以为昔未尝学,而学自此始。适中书杨
惟中奉旨招集儒、道、释之士,默乃北归,隐于大名,与姚枢、许衡朝暮讲习,
至忘寝食。继还肥乡,以经术教授,由是知名。
世祖在潜邸,遣召之,默变姓名以自晦。使者俾其友人往见,而微服踵其后,
默不得已,乃拜命。既至,问以治道,默首以三纲五常为对。世祖曰:“人道之
端,孰大于此。失此,则无以立于世矣。”默又言:“帝王之道,在诚意正心,
心既正,则朝廷远近莫敢不一于正。”一日凡三召与